079 婚礼
过了朱丹最后的测试。
在朱丹家的保姆生活,正式开始了。
这份工作既简单,又辛苦。
简单是因为,工作量真的不大,因为白天朱丹与关震都不在家,中午也不回来吃饭,所以整个白天我只需要做早饭和晚餐,然后再打扫打扫卫生就行了。
这比我在餐馆打工,在工厂做工,都要轻松得多。
自然比最开始在家里面每天挑水、做饭、喂猪、种地的日子,更是不知道轻松了多少。
钱却比之前的工作都多。
并且朱丹说到做到,只要是不违反她的那些规矩,她还算是一个虽然不亲切,但很有分寸的女雇主。
让我不得不佩服自己,当初选择来当保姆,真的是一个很明智的决定。
辛苦则是在于,朱丹的规矩真的很多。
她是一个活得很精致的人,在我看来,也是一个活得很累的人。
每晚她回家后,要做美容、敷面膜、听歌剧、喝红酒、还要练习瑜伽,总之要搞一系列很繁琐的事情。
在这期间,我要尽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同时又要随叫随到。
累倒是不累,但真的挺麻烦的。
好在我是一个适应能力很强的人,或者说,我够能忍。
而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有三个房间,却让我睡在过道里的原因。
主卧室是他们夫妻的睡房,书房是关震晚上在家工作的地方。
侧卧室已经被朱丹改成了一个衣帽间。
里面全是朱丹的衣服、鞋子和包,没有放床,所以自然没有可以睡觉的地方。
其实我有好几次,想和朱丹说,我在走廊上,晚上能听到你们夫妻的动静。
虽然你们夫妻之间的互动不算频繁,不是每晚都有,每一次的时间也不算长,可还是让我觉得受到了困扰。
我当然不能因此就禁止你们夫妻之间的交流。
但能不能给我换个对方?
比如你的衣帽间?
我挤一挤也是可以的。
但我还是决定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什么都没有听到。
并没有和朱丹提这件事。
理由很好理解。
万一朱丹觉得我听到了他丈夫夜里的声音,觉得是对他丈夫的性骚扰怎么办?
你永远都无法用常理去推断一个爱吃醋的女人。
特别还是一个被宠坏了的,爱吃醋的女人。
于是我后来买了一个耳机。
……
所以我完美地做到了朱丹的所有要求。
让朱丹对我越来越满意。
她在高兴之余,也会抽出一些雅兴指点一下我的穿着打扮。
甚至还会送我一点化妆品。
“欢喜,你这个眼镜是从废品站捡来的么?真的是太丑了,换一个好不好?”
“欢喜,虽然我很讨厌你们这些乡下来的保姆学城里人的穿着,但也不意味着你们还是和从前一样的乡土啊?你这几件衣服是当初你姥姥陪嫁的嫁妆吧?”
“欢喜,我给你的化妆品你为什么不用?其实我已经观察你好几天了,你的基础条件还可以,身材也不错,就是这审美品位一言难尽,真的,你稍微打扮打扮,应该也过得去。”
“口音,还有口音,白天在家的时候你可以抽空看看电视,学学普通话的发言,要不然你一张嘴就露馅了。”
这是朱丹对我表达出的善意。
我心里面很感谢,但我当然不会按照朱丹说的那样去打扮。
首先因为,我现在觉得扮丑挺好的,让我很踏实。
其次,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动物。
现在是朱丹看我实在太不起眼,这才会生出把我打扮一下的心思。
可万一,真把我弄得艳光四射,鬼知道朱丹会不会又会觉得不爽?
同样,和我闭口不提晚上的噪音骚扰的理由一样。
万一关震因为我的改变多看了我一眼,她再醋海生波,搞出什么事情来,我岂不是自讨苦吃?
于是我就摇头对朱丹说,我这样习惯了,我不愿意捯饬自己。
因为我自卑。
“哈哈,你还真有意思。”朱丹笑着对我说。
此时已经到了周末。
按照合同约定,保姆每周日可以休息一天,早上做完早饭就可以离开,晚饭也不用早回来准备。
只要八点之前回来就可以了。
其实就算是休息,我也没什么地方好去。
我更宁愿留在这个家里面。
什么都不干。
就这么发呆一整天也挺好的。
可我不能不识趣,人家夫妻周日在家腻歪,要过温馨的二人世界。
我在一边当电灯泡算怎么回事?
……
于是我早上离开了朱丹家。
在街上闲逛。
别的女孩子都热衷逛的服装店、化妆品店、美容店,我统统没有兴趣。
一个上午的时间,我都在一家书店的二楼消磨时间。
买了两本书。
一本《呐喊》。
一本《彷徨》。
都是鲁迅写的。
我只上了几年学,文化程度不高。
所以我最熟悉的作家就是总是被要求背诵课文的鲁迅。
曾经上学的时候,我也很讨厌动不动就要背那么长的文字。
直到辍学后,才发觉在课堂读书的日子是多么的幸福。
中午的时候,离开书店,随便在路边吃了一碗面条。
吃完饭,我决定找个公园阴凉的地方打个盹,然后下午再随便转转,就可以回去了。
到达那个公园的时候,却发现有一处很热闹。
原来在一片草地上,正在举行户外婚礼。
洁白的婚纱,碧绿的草地,可爱的花童,鲜艳的花束,精致的冷餐,彬彬有礼的客人,构成了一幅精致又唯美的画面。
这幅画里面,最重点的当然就是新郎与新娘了。
新郎穿着得体的西装,新娘穿着曳地的婚纱,后面两个花童拖着,在悦耳的婚礼进行曲伴奏下,款款向草地中心的水晶舞台走去。
现场不但有好几个游动的摄像师,还有一个大摇臂,正在全程拍摄。
此时正好是中午,阳光正好。
甚至有些耀眼。
距离得远,新郎新娘的身上竟然像是笼罩上了一层光晕。
如梦似幻。
这样的婚礼,吸引了很多人的围观。
虽然有保安的阻止,不能靠近,但不妨碍人们远远地赞叹、羡慕。
“真是一对璧人啊。”
“金童玉女。”
“好梦幻的婚礼。”
“王子和公主终于又幸福地走到了一起。”
“我又相信爱情了。”
我本来只是随意看了几眼就要离开的。
毕竟,这样的情节,不是我喜闻乐见的类型。
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觉得那个新郎有些眼熟。
竟然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样。
可我又分明不认识他。
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我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站在远处,继续看着。
司仪:“各位来宾,我们今天欢聚在这里,一起来参加吕明先生和陈思思小姐的婚礼。婚姻是爱情和相互信任的升华。它不仅需要双方一生一世的相爱,更需要一生一世的相互信赖。今天吕明先生和陈思思小姐将在这里向大家庄严宣告他们向对方的爱情和信任的承诺。”
“吕明先生和陈思思小姐,现在请你们向在场的宣告你们结婚的心愿。”
随着结婚的流程,聚集的人越来越多。
有很多年轻女孩入戏太深,几乎都把自己想象成了故事的主角。
自己是幸福的公主,正与一个英俊的王子一起走进婚姻的殿堂。
“吕明先生,是否愿意娶陈思思小姐作为你的妻子?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新郎把手捂在了心口的位置,很深情地回答:“我愿意。”
新郎的回答,让新娘娇羞地低下了头。
看不到她的表情。
却让我身边的好几个女孩都感动得热泪盈眶。
司仪微笑着看着新娘。
“陈思思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吕明先生作为他的妻子……”
没等司仪说完。
没等新娘回答。
我已经分明听到身边好几个女孩,在轻声呢喃道:“我愿意,我们愿意!”
虽然这几个女孩的反应有些蠢。
但围观的人没谁会嘲笑她们的幻想。
毕竟这样年纪的女孩子,又有几个不期待完美的爱情呢?
或许,除了我这个另类吧。
“不!我不愿意!”
忽然间,一声尖锐,甚至是有些凄厉的叫声响了起来。
众人都傻了。
包括婚礼当中的人,也都惊愕扭头。
不知道在这样一个温馨美好的时刻,到底是谁这么不开眼?
谁在捣乱?
然后大家都看到了,一个背着麻袋的女人像是疯了一样,正冲着舞台中心奔去!
“我不同意!”
“我不同意!”
她一边冲,一边机械地大喊着,我不同意。
喊得破了音,喊得带着哭泣。
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的保安,开始被这个女人的突然出现搞懵了。
他们都是婚庆公司指派的,本来以为这样的任务很轻松。
应该不会有人捣乱。
只要控制好不要让人误闯进去,影响摄像师的拍摄就好了。
在几十秒的慌乱后,马上有两个保安向那个女人冲了过去。
“站住!”
“不许进!”
只是这些保安,低估了此时那个女人的疯狂。
他们几乎追不上。
追上了,也拦不住。
最后,一个膀大腰圆保安一个鱼跃扑了上去,一把拽住了那女人的衣服。
可还是没有抓住那个女人。
只是把她身上的麻袋给扯了下来。
麻袋口本来是用一根塑料绳绑着的,现在在大力撕扯之下,麻袋开了。
里面的东西全都散落了下来。
矿泉水瓶子、踩扁了的易拉罐、路上被人扔掉的宣传彩页,以及其他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原来这个女人是捡废品的。
捡废品的女人此时已经跑到了舞台的前面,她看着舞台上的新郎新娘。
舞台有一米多高。
距离近了,就得仰视。
显得自己的视角很是卑微。
此时新娘被惊吓得如同一只可怜的小鸟,藏在了新郎的怀里。
新郎的脸色也很难堪。
但还是像一个勇敢的武士一般,挡在了新娘的前面,保护着自己的爱人。
司仪同样手足无措,不知道这婚礼仪式还怎么进行下去。
“我不同意!”
“我不同意!”
“你不能和别的女人结婚!”
“你是我的,你是我的男人!”
“走,和我回家。”
“我们回家,我找你找的好辛苦啊。”
这个女人在嘴里不住地念叨着,她要开始往舞台上爬了。
其实在舞台的侧面,有台阶。
但是这个女人已经顾不得了,她要直接往上爬。
“这是哪里来的疯子,你们这些保安都是吃闲饭的么!还不把她扔出去!不能搅了我姐的婚礼!”
在下面的人群中,跳出来一个年轻的小伙子。
也是西装革履。
听他话里的意思,应该是新娘的弟弟,新郎的小舅子。
他从后面冲了上去,一把拽住了那女人的头发,狠狠地把她从半空中拽了下来。
女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这时候,周围的人才从之前的惊讶中回过神来。
“这女人谁啊?”
“一看就是个疯子。”
“这年头真是天下大乱,连一个捡破烂的都来搞事情?”
“肯定是羡慕嫉妒恨,眼红疯了!”
“我看是碰瓷。”
“你们说,是不是三角恋呢?来的这个是新郎的前女友?”
“哈哈哈,你怎么那么搞笑,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对啊,她怎么配谈论爱情?”
“我看是想男人想疯了,真那么缺男人干脆出去卖啊?干嘛来破坏人家的浪漫,真是缺德,损人不利已!”
“呵呵,她出去卖,得有男人买啊?倒贴都不要。”
听着周围几个女生的议论。
显然,这些观众都对突然冲出来的这个捡破烂的女人很是不满。
觉得她不但打扰了婚礼,也亵渎了她们的幻想。
所以在言谈之中,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
尖酸刻薄。
我都怀疑,如果有机会,这些围观的女孩不介意冲上前去,对那个捣乱的女人吐上口水,踏上脚,狠狠地践踏。
我愤怒了。
我看着这几个叽叽喳喳的女孩:“你们凭什么一口咬定是这个女人捣乱?”
“凭什么说她就不配谈论爱情?”
我的质问,让那几个女生都愣了一下。
其中一个不屑地笑:“这还用问么?你看那个女人的德行!”
我冷笑:“德行?什么德行?难道就因为她是一个捡破烂的,她穷,她就不配有爱人,不配有爱情,不能捍卫自己的权利么?你们这都是什么狗屁的逻辑!看看你们自己,你们自己也不是大富大贵,却已经看不起自己的同类了么?”
我的话,让这几个女孩都恼火了。
“你谁啊?你也是疯子吗!真是莫名其妙!”
“那女人和你什么关系,你这么替她说话?真是不可理喻!”
“笑话!居然说我和那个捡破烂的是同类?你有眼睛么!知道我这个包多少钱么!花了我半个月的工资!”
而我却已经顾不得和这些女人浪费口水了。
我眼见着保安已经架着那个女人,向远处走去了。
我急忙追了上去。
这个女人,我当然认识。
……
在我刚来省城的第一晚,因为我的钱被偷了,所以我只能露宿在一个公园的长椅上。
在半夜,我遇到了一个拾荒女。
拾荒女对我说,我躺的长椅,是她睡觉的地方,吓了我一跳。
但拾荒女对我表达了善意。
不但没有赶走我,还把长椅让给了我,给我晚上御寒的东西。
这个不知道名字的拾荒女,在我对世界失望,对它的残忍已经承受不住的时候,在不经意间,给了我一缕温情。
让我不至于对这个世界完全万念俱灰。
所以我很感激她。
后来她还给我看了一张,她随身携带的,已经皱皱巴巴的照片。
那是一张已经褪色的结婚照。
照片上,一男一女亲密地依偎在一起。
男的帅气,女的美丽。
其实这个看着苍老又憔悴的拾荒女,不过才30岁。
她之所以背井离乡,到处漂泊,最后以拾荒度日,是因为她的丈夫失踪了。
她在全国寻夫。
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女人有些傻,为了一个男人,如此作践自己值得么?
可虽然觉得她有些傻,却都不是我们可以嘲笑她,甚至是恶语中伤的理由。
而此时,我也终于知道了为什么一开始觉得那个新郎面熟了。
原来我在一张皱皱巴巴的结婚照上,曾经见过他。
那时候他是新郎。
现在他也是新郎。
不同的是,已经换了新娘。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现在旧人不但哭,还被人当做了疯子,像是拖死狗一样,被拖了出去。
自始至终,那个新郎始终保持着沉默。
他始终在默默地拥抱着新娘,保护着新娘。
作为一个丈夫,尽责、称职、无懈可击。
这样的突然事件,新郎表现出了毫不知情的模样。
在结婚的时候被影响了情绪,所以还显得很是无辜。
可他还是做到了起码的礼貌,没有粗声粗语,没有破口大骂。
不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个谦谦君子。
或许只有我知道,这是一个真正的渣男。
他不但是新娘的丈夫,还是这个疯女人的丈夫。
在朱丹家的保姆生活,正式开始了。
这份工作既简单,又辛苦。
简单是因为,工作量真的不大,因为白天朱丹与关震都不在家,中午也不回来吃饭,所以整个白天我只需要做早饭和晚餐,然后再打扫打扫卫生就行了。
这比我在餐馆打工,在工厂做工,都要轻松得多。
自然比最开始在家里面每天挑水、做饭、喂猪、种地的日子,更是不知道轻松了多少。
钱却比之前的工作都多。
并且朱丹说到做到,只要是不违反她的那些规矩,她还算是一个虽然不亲切,但很有分寸的女雇主。
让我不得不佩服自己,当初选择来当保姆,真的是一个很明智的决定。
辛苦则是在于,朱丹的规矩真的很多。
她是一个活得很精致的人,在我看来,也是一个活得很累的人。
每晚她回家后,要做美容、敷面膜、听歌剧、喝红酒、还要练习瑜伽,总之要搞一系列很繁琐的事情。
在这期间,我要尽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同时又要随叫随到。
累倒是不累,但真的挺麻烦的。
好在我是一个适应能力很强的人,或者说,我够能忍。
而我也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有三个房间,却让我睡在过道里的原因。
主卧室是他们夫妻的睡房,书房是关震晚上在家工作的地方。
侧卧室已经被朱丹改成了一个衣帽间。
里面全是朱丹的衣服、鞋子和包,没有放床,所以自然没有可以睡觉的地方。
其实我有好几次,想和朱丹说,我在走廊上,晚上能听到你们夫妻的动静。
虽然你们夫妻之间的互动不算频繁,不是每晚都有,每一次的时间也不算长,可还是让我觉得受到了困扰。
我当然不能因此就禁止你们夫妻之间的交流。
但能不能给我换个对方?
比如你的衣帽间?
我挤一挤也是可以的。
但我还是决定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我什么都没有听到。
并没有和朱丹提这件事。
理由很好理解。
万一朱丹觉得我听到了他丈夫夜里的声音,觉得是对他丈夫的性骚扰怎么办?
你永远都无法用常理去推断一个爱吃醋的女人。
特别还是一个被宠坏了的,爱吃醋的女人。
于是我后来买了一个耳机。
……
所以我完美地做到了朱丹的所有要求。
让朱丹对我越来越满意。
她在高兴之余,也会抽出一些雅兴指点一下我的穿着打扮。
甚至还会送我一点化妆品。
“欢喜,你这个眼镜是从废品站捡来的么?真的是太丑了,换一个好不好?”
“欢喜,虽然我很讨厌你们这些乡下来的保姆学城里人的穿着,但也不意味着你们还是和从前一样的乡土啊?你这几件衣服是当初你姥姥陪嫁的嫁妆吧?”
“欢喜,我给你的化妆品你为什么不用?其实我已经观察你好几天了,你的基础条件还可以,身材也不错,就是这审美品位一言难尽,真的,你稍微打扮打扮,应该也过得去。”
“口音,还有口音,白天在家的时候你可以抽空看看电视,学学普通话的发言,要不然你一张嘴就露馅了。”
这是朱丹对我表达出的善意。
我心里面很感谢,但我当然不会按照朱丹说的那样去打扮。
首先因为,我现在觉得扮丑挺好的,让我很踏实。
其次,女人都是口是心非的动物。
现在是朱丹看我实在太不起眼,这才会生出把我打扮一下的心思。
可万一,真把我弄得艳光四射,鬼知道朱丹会不会又会觉得不爽?
同样,和我闭口不提晚上的噪音骚扰的理由一样。
万一关震因为我的改变多看了我一眼,她再醋海生波,搞出什么事情来,我岂不是自讨苦吃?
于是我就摇头对朱丹说,我这样习惯了,我不愿意捯饬自己。
因为我自卑。
“哈哈,你还真有意思。”朱丹笑着对我说。
此时已经到了周末。
按照合同约定,保姆每周日可以休息一天,早上做完早饭就可以离开,晚饭也不用早回来准备。
只要八点之前回来就可以了。
其实就算是休息,我也没什么地方好去。
我更宁愿留在这个家里面。
什么都不干。
就这么发呆一整天也挺好的。
可我不能不识趣,人家夫妻周日在家腻歪,要过温馨的二人世界。
我在一边当电灯泡算怎么回事?
……
于是我早上离开了朱丹家。
在街上闲逛。
别的女孩子都热衷逛的服装店、化妆品店、美容店,我统统没有兴趣。
一个上午的时间,我都在一家书店的二楼消磨时间。
买了两本书。
一本《呐喊》。
一本《彷徨》。
都是鲁迅写的。
我只上了几年学,文化程度不高。
所以我最熟悉的作家就是总是被要求背诵课文的鲁迅。
曾经上学的时候,我也很讨厌动不动就要背那么长的文字。
直到辍学后,才发觉在课堂读书的日子是多么的幸福。
中午的时候,离开书店,随便在路边吃了一碗面条。
吃完饭,我决定找个公园阴凉的地方打个盹,然后下午再随便转转,就可以回去了。
到达那个公园的时候,却发现有一处很热闹。
原来在一片草地上,正在举行户外婚礼。
洁白的婚纱,碧绿的草地,可爱的花童,鲜艳的花束,精致的冷餐,彬彬有礼的客人,构成了一幅精致又唯美的画面。
这幅画里面,最重点的当然就是新郎与新娘了。
新郎穿着得体的西装,新娘穿着曳地的婚纱,后面两个花童拖着,在悦耳的婚礼进行曲伴奏下,款款向草地中心的水晶舞台走去。
现场不但有好几个游动的摄像师,还有一个大摇臂,正在全程拍摄。
此时正好是中午,阳光正好。
甚至有些耀眼。
距离得远,新郎新娘的身上竟然像是笼罩上了一层光晕。
如梦似幻。
这样的婚礼,吸引了很多人的围观。
虽然有保安的阻止,不能靠近,但不妨碍人们远远地赞叹、羡慕。
“真是一对璧人啊。”
“金童玉女。”
“好梦幻的婚礼。”
“王子和公主终于又幸福地走到了一起。”
“我又相信爱情了。”
我本来只是随意看了几眼就要离开的。
毕竟,这样的情节,不是我喜闻乐见的类型。
可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觉得那个新郎有些眼熟。
竟然像是在哪里见过一样。
可我又分明不认识他。
因为这个缘故,所以我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站在远处,继续看着。
司仪:“各位来宾,我们今天欢聚在这里,一起来参加吕明先生和陈思思小姐的婚礼。婚姻是爱情和相互信任的升华。它不仅需要双方一生一世的相爱,更需要一生一世的相互信赖。今天吕明先生和陈思思小姐将在这里向大家庄严宣告他们向对方的爱情和信任的承诺。”
“吕明先生和陈思思小姐,现在请你们向在场的宣告你们结婚的心愿。”
随着结婚的流程,聚集的人越来越多。
有很多年轻女孩入戏太深,几乎都把自己想象成了故事的主角。
自己是幸福的公主,正与一个英俊的王子一起走进婚姻的殿堂。
“吕明先生,是否愿意娶陈思思小姐作为你的妻子?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新郎把手捂在了心口的位置,很深情地回答:“我愿意。”
新郎的回答,让新娘娇羞地低下了头。
看不到她的表情。
却让我身边的好几个女孩都感动得热泪盈眶。
司仪微笑着看着新娘。
“陈思思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吕明先生作为他的妻子……”
没等司仪说完。
没等新娘回答。
我已经分明听到身边好几个女孩,在轻声呢喃道:“我愿意,我们愿意!”
虽然这几个女孩的反应有些蠢。
但围观的人没谁会嘲笑她们的幻想。
毕竟这样年纪的女孩子,又有几个不期待完美的爱情呢?
或许,除了我这个另类吧。
“不!我不愿意!”
忽然间,一声尖锐,甚至是有些凄厉的叫声响了起来。
众人都傻了。
包括婚礼当中的人,也都惊愕扭头。
不知道在这样一个温馨美好的时刻,到底是谁这么不开眼?
谁在捣乱?
然后大家都看到了,一个背着麻袋的女人像是疯了一样,正冲着舞台中心奔去!
“我不同意!”
“我不同意!”
她一边冲,一边机械地大喊着,我不同意。
喊得破了音,喊得带着哭泣。
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的保安,开始被这个女人的突然出现搞懵了。
他们都是婚庆公司指派的,本来以为这样的任务很轻松。
应该不会有人捣乱。
只要控制好不要让人误闯进去,影响摄像师的拍摄就好了。
在几十秒的慌乱后,马上有两个保安向那个女人冲了过去。
“站住!”
“不许进!”
只是这些保安,低估了此时那个女人的疯狂。
他们几乎追不上。
追上了,也拦不住。
最后,一个膀大腰圆保安一个鱼跃扑了上去,一把拽住了那女人的衣服。
可还是没有抓住那个女人。
只是把她身上的麻袋给扯了下来。
麻袋口本来是用一根塑料绳绑着的,现在在大力撕扯之下,麻袋开了。
里面的东西全都散落了下来。
矿泉水瓶子、踩扁了的易拉罐、路上被人扔掉的宣传彩页,以及其他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
原来这个女人是捡废品的。
捡废品的女人此时已经跑到了舞台的前面,她看着舞台上的新郎新娘。
舞台有一米多高。
距离近了,就得仰视。
显得自己的视角很是卑微。
此时新娘被惊吓得如同一只可怜的小鸟,藏在了新郎的怀里。
新郎的脸色也很难堪。
但还是像一个勇敢的武士一般,挡在了新娘的前面,保护着自己的爱人。
司仪同样手足无措,不知道这婚礼仪式还怎么进行下去。
“我不同意!”
“我不同意!”
“你不能和别的女人结婚!”
“你是我的,你是我的男人!”
“走,和我回家。”
“我们回家,我找你找的好辛苦啊。”
这个女人在嘴里不住地念叨着,她要开始往舞台上爬了。
其实在舞台的侧面,有台阶。
但是这个女人已经顾不得了,她要直接往上爬。
“这是哪里来的疯子,你们这些保安都是吃闲饭的么!还不把她扔出去!不能搅了我姐的婚礼!”
在下面的人群中,跳出来一个年轻的小伙子。
也是西装革履。
听他话里的意思,应该是新娘的弟弟,新郎的小舅子。
他从后面冲了上去,一把拽住了那女人的头发,狠狠地把她从半空中拽了下来。
女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这时候,周围的人才从之前的惊讶中回过神来。
“这女人谁啊?”
“一看就是个疯子。”
“这年头真是天下大乱,连一个捡破烂的都来搞事情?”
“肯定是羡慕嫉妒恨,眼红疯了!”
“我看是碰瓷。”
“你们说,是不是三角恋呢?来的这个是新郎的前女友?”
“哈哈哈,你怎么那么搞笑,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对啊,她怎么配谈论爱情?”
“我看是想男人想疯了,真那么缺男人干脆出去卖啊?干嘛来破坏人家的浪漫,真是缺德,损人不利已!”
“呵呵,她出去卖,得有男人买啊?倒贴都不要。”
听着周围几个女生的议论。
显然,这些观众都对突然冲出来的这个捡破烂的女人很是不满。
觉得她不但打扰了婚礼,也亵渎了她们的幻想。
所以在言谈之中,极尽讽刺挖苦之能事。
尖酸刻薄。
我都怀疑,如果有机会,这些围观的女孩不介意冲上前去,对那个捣乱的女人吐上口水,踏上脚,狠狠地践踏。
我愤怒了。
我看着这几个叽叽喳喳的女孩:“你们凭什么一口咬定是这个女人捣乱?”
“凭什么说她就不配谈论爱情?”
我的质问,让那几个女生都愣了一下。
其中一个不屑地笑:“这还用问么?你看那个女人的德行!”
我冷笑:“德行?什么德行?难道就因为她是一个捡破烂的,她穷,她就不配有爱人,不配有爱情,不能捍卫自己的权利么?你们这都是什么狗屁的逻辑!看看你们自己,你们自己也不是大富大贵,却已经看不起自己的同类了么?”
我的话,让这几个女孩都恼火了。
“你谁啊?你也是疯子吗!真是莫名其妙!”
“那女人和你什么关系,你这么替她说话?真是不可理喻!”
“笑话!居然说我和那个捡破烂的是同类?你有眼睛么!知道我这个包多少钱么!花了我半个月的工资!”
而我却已经顾不得和这些女人浪费口水了。
我眼见着保安已经架着那个女人,向远处走去了。
我急忙追了上去。
这个女人,我当然认识。
……
在我刚来省城的第一晚,因为我的钱被偷了,所以我只能露宿在一个公园的长椅上。
在半夜,我遇到了一个拾荒女。
拾荒女对我说,我躺的长椅,是她睡觉的地方,吓了我一跳。
但拾荒女对我表达了善意。
不但没有赶走我,还把长椅让给了我,给我晚上御寒的东西。
这个不知道名字的拾荒女,在我对世界失望,对它的残忍已经承受不住的时候,在不经意间,给了我一缕温情。
让我不至于对这个世界完全万念俱灰。
所以我很感激她。
后来她还给我看了一张,她随身携带的,已经皱皱巴巴的照片。
那是一张已经褪色的结婚照。
照片上,一男一女亲密地依偎在一起。
男的帅气,女的美丽。
其实这个看着苍老又憔悴的拾荒女,不过才30岁。
她之所以背井离乡,到处漂泊,最后以拾荒度日,是因为她的丈夫失踪了。
她在全国寻夫。
当时我就觉得这个女人有些傻,为了一个男人,如此作践自己值得么?
可虽然觉得她有些傻,却都不是我们可以嘲笑她,甚至是恶语中伤的理由。
而此时,我也终于知道了为什么一开始觉得那个新郎面熟了。
原来我在一张皱皱巴巴的结婚照上,曾经见过他。
那时候他是新郎。
现在他也是新郎。
不同的是,已经换了新娘。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现在旧人不但哭,还被人当做了疯子,像是拖死狗一样,被拖了出去。
自始至终,那个新郎始终保持着沉默。
他始终在默默地拥抱着新娘,保护着新娘。
作为一个丈夫,尽责、称职、无懈可击。
这样的突然事件,新郎表现出了毫不知情的模样。
在结婚的时候被影响了情绪,所以还显得很是无辜。
可他还是做到了起码的礼貌,没有粗声粗语,没有破口大骂。
不论怎么看,这都是一个谦谦君子。
或许只有我知道,这是一个真正的渣男。
他不但是新娘的丈夫,还是这个疯女人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