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节
“阿玛,你就发发慈悲,让我出去吧!”
福全搬家,景额带着永干兴高采烈的出宫,还不忘记在珊瑚面前炫耀一番,弄得珊瑚眼馋得不行。
福临被女儿这么一磨,早就心软了,故意板着脸:“女孩子家家的,干嘛到处乱跑。宫里还有雅莉齐呢,让她陪你玩。”
珊瑚嘟起嘴:“雅莉齐要学好多东西,都没有空。”
雅莉齐是福临的小女儿,兰格格母凭女贵,封为兰妃,得以自己照顾女儿。皇帝疼爱女儿多过儿子,这是天下人都明白的,兰妃也靠着这个女儿得到了皇帝的另眼相看。因此,她把雅莉齐看得比什么都重,雅莉齐刚刚懂事,她便教这个女儿琴棋书画,还有女红绣花。和珊瑚不一样,刚刚十岁的雅莉齐已经是个彻头彻尾的小淑女了,两个女孩子根本玩不到一起去。
对福临来说,他还是更偏爱珊瑚一点,珊瑚长得更为明艳,笑容也更为灿烂,而雅莉齐则是内敛文静的,在这个日理万机的父亲面前连话都不敢说一句。
“这次出去不许惹事,不然朕也要禁你的足了。”福临最终还是禁不住女儿的哀求,答应了下来,珊瑚一声欢呼,搂住他的胳膊直笑:“阿玛最好了。”
福全搬家是件大事,珊瑚换了男装,和景额、永干一起,赶到了福全的贝子府。福全自己还挺郁闷的,如果不是跑这么一趟,他最少会得一个贝勒啊。不过,饶是这样,也足够让孩子们兴奋的了。珊瑚跑来跑去,一会儿说这个东西摆放得不对,一会儿又说这里不应该种棵树,叽叽喳喳的,分外开心。
既然出了宫,单单一个福全家怎么够。福全被弟弟妹妹磨不过,带他们去街上游玩。
京城一如既往的热闹。永干很少出来玩,这种景象对他来说新鲜无比,又对哥哥姐姐们有些害怕,左顾右盼的同时,还不忘记小心翼翼的观察兄姐的脸色,生怕惹得他们不高兴。
珊瑚第一个心软,她也不过大永干三岁,很有姐姐爱的掏出一个小荷包塞到他手上,道:“这里是散碎铜钱,你喜欢什么就去买。”
永干捏捏荷包,满脸的期盼:“真的可以吗?”
“当然。”珊瑚仗着自己对京城熟悉,开始传授经验,“出来买东西一定要用铜板,还要讲价。我们穿得好,那些人开价就会高。若是用银子,他们更是会把我们当肥羊宰了。”
“那可以用小兔子小寿星吗?”永干听得认真,一拍腰间的小荷包,“我把八月节收到的都带来了。”他说的是中秋时宫制的小金锞子,打成兔子寿星的图案,他喜欢得不行,整天都要随身带着。
珊瑚乐了:“当然不可以了,你的小兔子小寿星可值钱了,还是自己留着。”
两人一路说着,不知不觉间便与福全和景额拉开了一段距离。早就有两个小贼盯上了他们。景额等人时常出宫的,自然知道财不露白,永干不一样,他小孩子心性,觉得出门就要穿得漂漂亮亮的,打扮得像一个富家小公子,腰间的宝贝荷包更是用金线绣的,阳光下闪闪发光,很是勾人。现在见他们两个小的落在后面,看上去个子不高又弱不禁风,好对付。
两个小贼说干就干,一个趁着人多的时候挤开两人,另一个则是用身子挡着,一手将荷包从永干腰间扯了下来。
永干还没有反应过来,珊瑚却直觉不妙,大喝一声:“你们干什么!”
两个小贼拔腿就跑,永干这才发现自己的宝贝荷包不见了,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大声的喊着:“姐姐姐姐,我的小兔子,小寿星!”
侍卫们从四面围了上去,福全和景额也都掏出了防身的匕首,就准备扑上去,却见珊瑚从腰间抽出一根鞭子,直直的朝着两个小贼挥舞了过去。
谁都没有料到这个小个子会如此的勇猛,两个小贼都傻了。福全还想上前帮忙,景额在一旁把他扯住,笑道:“有珊瑚在,没问题的。”
果然没问题。珊瑚的鞭法是跟高手学的,两个小贼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被抽得满地打滚,永干在一旁鼓掌高呼:“姐姐真厉害,姐姐好棒!”
见打得差不多了,珊瑚帅气的将鞭子一卷,收入腰间,威风凛凛的喝到:“将偷的东西交出来!”
惹到惹不起的人了,两个小贼哪里敢不听话,乖乖的送出荷包。珊瑚又命侍卫们将他们送去衙门,亲手将荷包给永干拴上,笑道:“可要注意了,人多的地方小贼很多的。”
永干崇拜的看着她,大力的点点头。一行人说说笑笑的离开,而围观的人群里,一个金色头发蓝色眼睛的男人眼都不眨的盯着珊瑚的背影,对身边的随从感叹道:“大清居然有如此美貌活力的女人,简直是女神!”
作者有话要说:
珊瑚才虚岁十五,某洋人果然是恋童癖。以及,孩子们的婚事该逐渐定下来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菲德烈大公,玛丽二世的弟弟。而玛丽的老公是荷兰的威廉三世。威廉三世是个牛人,伙同老婆玛丽二世,一起废黜了岳父詹姆斯二世及七世,获得了不列颠群岛的统治权,是英、荷共主联邦的元首。
有如此出色彪悍的姐姐和姐夫,菲德烈大公日子非常轻松。他听说了遥远的东方有一个神秘的国度,那里的茶叶丝绸精美得让人无法想象,就对大清充满了好奇。玛丽二世虽然对自己的父亲下手狠辣不留情,对这个弟弟还是挺好的,更何况她本身也很想和大清做成生意。因此,便派了几个人护卫,让弟弟带上足够的钱财,跟着商队漂洋过海的来到了东方。
没有想到,大清的生活简直是太美好了。
拜福临的开放政策所赐,此时的京城可谓是物品丰富,人种也一样的丰富。到处可见说着半生不熟官话的洋人们买这个卖那个。京城的百姓们对这些不同肤色不同发色的人也淡定了,有的铺子小伙计们都会扯上一两句西班牙语。
因此,菲德烈对大清简直爱到了骨头里,经常仗着个子高脸皮厚等优势,在京城的大小角落闲逛,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去,还学会了一口半生不熟的京片子,每天走街串巷,不管什么吃的都会大胆的尝试,居然还迷上了吃臭豆腐,让随从们头疼不已。
这次意外看到珊瑚,菲德烈魂都被勾掉了。自家姐姐已经够强了,可还是淑女一枚,绝对做不出当街鞭打小偷的事情,可见这个姑娘比姐姐还要胜上一筹,太厉害了,太让人崇拜了!一定要知道这是谁家的姑娘,如果可以的话,一定要把她弄回国去!呃,如果她家不舍得把她嫁到这么远,自己留下也是很不错的嘛。菲德烈欢快的想象起以后的美好日子来。
由于洋人侧福晋军团日益强大,且她们多数还生了孩子,并不知避讳的带着孩子满世界溜达。混血儿是很可爱的,几个混血儿几乎萌翻京城,尤其以博果儿家的玄烨为最。因此,京城人民对于和洋人成亲也没有什么意见。有不少靠卖力气出海的穷人,都从外面带回了洋媳妇儿,也有生儿育女的。这些洋媳妇儿们自然而然的形成一个小团体,经常聚在一起谈论家长里短,菲德烈的随从就很无奈的找上了她们,想要打探那天那个勇猛的萝莉是谁家的娃。
珊瑚还是相当有名气的。皇帝的大女儿,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外交部唯一一个女人,还是皇家救济会的领头公主,京城上下谁人不知。随从们很轻松的就打听了出来,菲德烈立刻开始犯起了花痴。
菲德烈很有一种骑士的精神,觉得:我喜欢你,就要让你知道我的心意,还要让全天下的人都能够看到!因此,菲德烈同志开始每天往理藩院的外交部报道。
高塞有些莫名其妙。这个金发碧眼的大高个儿老是过来晃荡到底是为什么啊?偏偏他的地位还不低,必须要自己亲自接待。不过,菲德烈怎么都不是高塞的对手,没两天就被套出话来:原来他每日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想要看一看他心目中的女神珊瑚公主。偏偏珊瑚这几日没有过来,弄得这个大高个儿挠心挠肺。
靠之!
高塞看菲德烈的眼光无限接近于瞻仰烈士了。谁不知道这个公主是皇帝的命根子,看得比几个阿哥还要金贵,这个洋人居然敢觊觎公主,到底是脑里哪根筋搭错了啊。
菲德烈异常高兴。虽然高塞言语模糊,但菲德烈目前对于公主二字异常敏感,还是听出来了他的意思,觉得自己的感情得到了公主长辈的认可,立刻用他那变调的京片子开始阐述对公主的痴心,高塞胃都疼了,有心不理他,可又害怕这家伙到处乱说,对公主声誉产生影响,只好先好言好语的将他抚慰好,然后立刻进宫,告诉自己的皇帝弟弟:不好了,你家闺女儿被人看上了!
福临整个人都囧了。他当然知道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就算他当年历史不过关,这么些年来听来来往往的商船和使臣们说得也够了。
这两个彪悍的人,事迹也同样彪悍。在他们的带领下,荷兰居然成为了一个联合共和国,文化和商贸空前的发达,甚至还有股票的产生。一直以来,大清和荷兰的商贸往来还算是融洽,只是在台湾问题上有所争执。不过,这不代表福临愿意把宝贝女儿嫁给玛丽二世的弟弟。要知道,这个时候的英格兰还是比较穷苦的,石头垒起来就是城堡,福临脑子抽了才会让女儿嫁这么远去吃苦。
不过,如果能和菲德烈搭上线,从而和玛丽二世谈生意,怎么看都是赚的。福临决定,先召见一下这个臭小子,让他带一封国书回去。
菲德烈开开心心的入宫觐见皇帝,还特意打扮了一番。穿上他最好的行头,带上他所有的五个随从,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长长的靴子擦得发亮,力争将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女神的父亲看。
他不知道,他的这副模样,看在大清所有人眼里,只有一个词:寒颤。区区五个随从,就敢得瑟成这样,这摆在大清,也就是个小地主之类的货色,只在一个村子里横行。至于福临,印象就更差了:没品味,瞎炫耀,居然还看中了宝贝女儿,太过分了,必须要好好的批评一番。
菲德烈也挺失望的。他听说公主住在紫禁城,一心以为进了宫就能见到心上人,没有想到紫禁城这么大,他走了许久,才到了大殿,然后大殿里全是男人,连珊瑚的边边都没有看到。
福临表现得挺客气的,问过玛丽二世和威廉三世的情况,又问了一些商贸方面的问题,接着就通商路一事提出了建议。无奈,菲德烈对商业方面一窍不通,更是一心想着见美人,哪里有心思去回答这些问题,这让福临更为不满。同样不满的还有福全和景额。两个阿哥都能够站朝听政了,也都明白这个洋人对自家妹子的觊觎之心,看着菲德烈越来越不顺眼。
朝堂上看他不顺眼的人不止这么点,还有一个内阁大学士,明珠。
珊瑚是他的儿媳妇儿!明珠恨不得就快冲上去摇晃着那个洋人的脖子怒吼咆哮。作为大阿哥福全的伴读,纳兰性德从小就和珊瑚一起读书一起骑马,对这个比自己小几岁的妹妹非常的照顾,珊瑚长得又像皇后,明艳动人。时间长了,纳兰性德同学自然会有些心猿意马。
福全搬家,景额带着永干兴高采烈的出宫,还不忘记在珊瑚面前炫耀一番,弄得珊瑚眼馋得不行。
福临被女儿这么一磨,早就心软了,故意板着脸:“女孩子家家的,干嘛到处乱跑。宫里还有雅莉齐呢,让她陪你玩。”
珊瑚嘟起嘴:“雅莉齐要学好多东西,都没有空。”
雅莉齐是福临的小女儿,兰格格母凭女贵,封为兰妃,得以自己照顾女儿。皇帝疼爱女儿多过儿子,这是天下人都明白的,兰妃也靠着这个女儿得到了皇帝的另眼相看。因此,她把雅莉齐看得比什么都重,雅莉齐刚刚懂事,她便教这个女儿琴棋书画,还有女红绣花。和珊瑚不一样,刚刚十岁的雅莉齐已经是个彻头彻尾的小淑女了,两个女孩子根本玩不到一起去。
对福临来说,他还是更偏爱珊瑚一点,珊瑚长得更为明艳,笑容也更为灿烂,而雅莉齐则是内敛文静的,在这个日理万机的父亲面前连话都不敢说一句。
“这次出去不许惹事,不然朕也要禁你的足了。”福临最终还是禁不住女儿的哀求,答应了下来,珊瑚一声欢呼,搂住他的胳膊直笑:“阿玛最好了。”
福全搬家是件大事,珊瑚换了男装,和景额、永干一起,赶到了福全的贝子府。福全自己还挺郁闷的,如果不是跑这么一趟,他最少会得一个贝勒啊。不过,饶是这样,也足够让孩子们兴奋的了。珊瑚跑来跑去,一会儿说这个东西摆放得不对,一会儿又说这里不应该种棵树,叽叽喳喳的,分外开心。
既然出了宫,单单一个福全家怎么够。福全被弟弟妹妹磨不过,带他们去街上游玩。
京城一如既往的热闹。永干很少出来玩,这种景象对他来说新鲜无比,又对哥哥姐姐们有些害怕,左顾右盼的同时,还不忘记小心翼翼的观察兄姐的脸色,生怕惹得他们不高兴。
珊瑚第一个心软,她也不过大永干三岁,很有姐姐爱的掏出一个小荷包塞到他手上,道:“这里是散碎铜钱,你喜欢什么就去买。”
永干捏捏荷包,满脸的期盼:“真的可以吗?”
“当然。”珊瑚仗着自己对京城熟悉,开始传授经验,“出来买东西一定要用铜板,还要讲价。我们穿得好,那些人开价就会高。若是用银子,他们更是会把我们当肥羊宰了。”
“那可以用小兔子小寿星吗?”永干听得认真,一拍腰间的小荷包,“我把八月节收到的都带来了。”他说的是中秋时宫制的小金锞子,打成兔子寿星的图案,他喜欢得不行,整天都要随身带着。
珊瑚乐了:“当然不可以了,你的小兔子小寿星可值钱了,还是自己留着。”
两人一路说着,不知不觉间便与福全和景额拉开了一段距离。早就有两个小贼盯上了他们。景额等人时常出宫的,自然知道财不露白,永干不一样,他小孩子心性,觉得出门就要穿得漂漂亮亮的,打扮得像一个富家小公子,腰间的宝贝荷包更是用金线绣的,阳光下闪闪发光,很是勾人。现在见他们两个小的落在后面,看上去个子不高又弱不禁风,好对付。
两个小贼说干就干,一个趁着人多的时候挤开两人,另一个则是用身子挡着,一手将荷包从永干腰间扯了下来。
永干还没有反应过来,珊瑚却直觉不妙,大喝一声:“你们干什么!”
两个小贼拔腿就跑,永干这才发现自己的宝贝荷包不见了,急得眼泪都快出来了,大声的喊着:“姐姐姐姐,我的小兔子,小寿星!”
侍卫们从四面围了上去,福全和景额也都掏出了防身的匕首,就准备扑上去,却见珊瑚从腰间抽出一根鞭子,直直的朝着两个小贼挥舞了过去。
谁都没有料到这个小个子会如此的勇猛,两个小贼都傻了。福全还想上前帮忙,景额在一旁把他扯住,笑道:“有珊瑚在,没问题的。”
果然没问题。珊瑚的鞭法是跟高手学的,两个小贼根本就不是她的对手,被抽得满地打滚,永干在一旁鼓掌高呼:“姐姐真厉害,姐姐好棒!”
见打得差不多了,珊瑚帅气的将鞭子一卷,收入腰间,威风凛凛的喝到:“将偷的东西交出来!”
惹到惹不起的人了,两个小贼哪里敢不听话,乖乖的送出荷包。珊瑚又命侍卫们将他们送去衙门,亲手将荷包给永干拴上,笑道:“可要注意了,人多的地方小贼很多的。”
永干崇拜的看着她,大力的点点头。一行人说说笑笑的离开,而围观的人群里,一个金色头发蓝色眼睛的男人眼都不眨的盯着珊瑚的背影,对身边的随从感叹道:“大清居然有如此美貌活力的女人,简直是女神!”
作者有话要说:
珊瑚才虚岁十五,某洋人果然是恋童癖。以及,孩子们的婚事该逐渐定下来了。
第一百一十三章
菲德烈大公,玛丽二世的弟弟。而玛丽的老公是荷兰的威廉三世。威廉三世是个牛人,伙同老婆玛丽二世,一起废黜了岳父詹姆斯二世及七世,获得了不列颠群岛的统治权,是英、荷共主联邦的元首。
有如此出色彪悍的姐姐和姐夫,菲德烈大公日子非常轻松。他听说了遥远的东方有一个神秘的国度,那里的茶叶丝绸精美得让人无法想象,就对大清充满了好奇。玛丽二世虽然对自己的父亲下手狠辣不留情,对这个弟弟还是挺好的,更何况她本身也很想和大清做成生意。因此,便派了几个人护卫,让弟弟带上足够的钱财,跟着商队漂洋过海的来到了东方。
没有想到,大清的生活简直是太美好了。
拜福临的开放政策所赐,此时的京城可谓是物品丰富,人种也一样的丰富。到处可见说着半生不熟官话的洋人们买这个卖那个。京城的百姓们对这些不同肤色不同发色的人也淡定了,有的铺子小伙计们都会扯上一两句西班牙语。
因此,菲德烈对大清简直爱到了骨头里,经常仗着个子高脸皮厚等优势,在京城的大小角落闲逛,哪里有热闹就往哪里去,还学会了一口半生不熟的京片子,每天走街串巷,不管什么吃的都会大胆的尝试,居然还迷上了吃臭豆腐,让随从们头疼不已。
这次意外看到珊瑚,菲德烈魂都被勾掉了。自家姐姐已经够强了,可还是淑女一枚,绝对做不出当街鞭打小偷的事情,可见这个姑娘比姐姐还要胜上一筹,太厉害了,太让人崇拜了!一定要知道这是谁家的姑娘,如果可以的话,一定要把她弄回国去!呃,如果她家不舍得把她嫁到这么远,自己留下也是很不错的嘛。菲德烈欢快的想象起以后的美好日子来。
由于洋人侧福晋军团日益强大,且她们多数还生了孩子,并不知避讳的带着孩子满世界溜达。混血儿是很可爱的,几个混血儿几乎萌翻京城,尤其以博果儿家的玄烨为最。因此,京城人民对于和洋人成亲也没有什么意见。有不少靠卖力气出海的穷人,都从外面带回了洋媳妇儿,也有生儿育女的。这些洋媳妇儿们自然而然的形成一个小团体,经常聚在一起谈论家长里短,菲德烈的随从就很无奈的找上了她们,想要打探那天那个勇猛的萝莉是谁家的娃。
珊瑚还是相当有名气的。皇帝的大女儿,捧在手心里的宝贝,外交部唯一一个女人,还是皇家救济会的领头公主,京城上下谁人不知。随从们很轻松的就打听了出来,菲德烈立刻开始犯起了花痴。
菲德烈很有一种骑士的精神,觉得:我喜欢你,就要让你知道我的心意,还要让全天下的人都能够看到!因此,菲德烈同志开始每天往理藩院的外交部报道。
高塞有些莫名其妙。这个金发碧眼的大高个儿老是过来晃荡到底是为什么啊?偏偏他的地位还不低,必须要自己亲自接待。不过,菲德烈怎么都不是高塞的对手,没两天就被套出话来:原来他每日来这里的目的,就是为了想要看一看他心目中的女神珊瑚公主。偏偏珊瑚这几日没有过来,弄得这个大高个儿挠心挠肺。
靠之!
高塞看菲德烈的眼光无限接近于瞻仰烈士了。谁不知道这个公主是皇帝的命根子,看得比几个阿哥还要金贵,这个洋人居然敢觊觎公主,到底是脑里哪根筋搭错了啊。
菲德烈异常高兴。虽然高塞言语模糊,但菲德烈目前对于公主二字异常敏感,还是听出来了他的意思,觉得自己的感情得到了公主长辈的认可,立刻用他那变调的京片子开始阐述对公主的痴心,高塞胃都疼了,有心不理他,可又害怕这家伙到处乱说,对公主声誉产生影响,只好先好言好语的将他抚慰好,然后立刻进宫,告诉自己的皇帝弟弟:不好了,你家闺女儿被人看上了!
福临整个人都囧了。他当然知道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就算他当年历史不过关,这么些年来听来来往往的商船和使臣们说得也够了。
这两个彪悍的人,事迹也同样彪悍。在他们的带领下,荷兰居然成为了一个联合共和国,文化和商贸空前的发达,甚至还有股票的产生。一直以来,大清和荷兰的商贸往来还算是融洽,只是在台湾问题上有所争执。不过,这不代表福临愿意把宝贝女儿嫁给玛丽二世的弟弟。要知道,这个时候的英格兰还是比较穷苦的,石头垒起来就是城堡,福临脑子抽了才会让女儿嫁这么远去吃苦。
不过,如果能和菲德烈搭上线,从而和玛丽二世谈生意,怎么看都是赚的。福临决定,先召见一下这个臭小子,让他带一封国书回去。
菲德烈开开心心的入宫觐见皇帝,还特意打扮了一番。穿上他最好的行头,带上他所有的五个随从,头发梳得一丝不苟,长长的靴子擦得发亮,力争将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女神的父亲看。
他不知道,他的这副模样,看在大清所有人眼里,只有一个词:寒颤。区区五个随从,就敢得瑟成这样,这摆在大清,也就是个小地主之类的货色,只在一个村子里横行。至于福临,印象就更差了:没品味,瞎炫耀,居然还看中了宝贝女儿,太过分了,必须要好好的批评一番。
菲德烈也挺失望的。他听说公主住在紫禁城,一心以为进了宫就能见到心上人,没有想到紫禁城这么大,他走了许久,才到了大殿,然后大殿里全是男人,连珊瑚的边边都没有看到。
福临表现得挺客气的,问过玛丽二世和威廉三世的情况,又问了一些商贸方面的问题,接着就通商路一事提出了建议。无奈,菲德烈对商业方面一窍不通,更是一心想着见美人,哪里有心思去回答这些问题,这让福临更为不满。同样不满的还有福全和景额。两个阿哥都能够站朝听政了,也都明白这个洋人对自家妹子的觊觎之心,看着菲德烈越来越不顺眼。
朝堂上看他不顺眼的人不止这么点,还有一个内阁大学士,明珠。
珊瑚是他的儿媳妇儿!明珠恨不得就快冲上去摇晃着那个洋人的脖子怒吼咆哮。作为大阿哥福全的伴读,纳兰性德从小就和珊瑚一起读书一起骑马,对这个比自己小几岁的妹妹非常的照顾,珊瑚长得又像皇后,明艳动人。时间长了,纳兰性德同学自然会有些心猿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