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约起
  物业办公室不光人多,而且大家都在七嘴八舌的说着什么,仔细一看我才发现,刚才光专注着搬东西,没注意到平时即使下雨都不停止晒太阳的那帮阿姨和奶奶们,此刻也全都挤在了物业办公室里。
  除了她们以外,还有好多人,这些人几乎塞满了整个办公室。
  没办法,我们只好先把东西放到了门口,再由我和陈浩北进屋去找阿三阿四。
  一打开办公室的玻璃门就听到屋里邻居们嘈杂的说话声,大伙似乎在争论着什么,有的邻居看到进来的是我跟陈浩北,也混不在意的继续他们的争论。
  陈浩北一边喊着“阿三哥阿四哥”一边往房间深处挤,我则有点好奇的留意着邻居们的争论内容。
  不过因为声音太过嘈杂,我只听清一些零星的词汇,比如‘仪式’,‘祭祀’之类的,好像是对某种礼数的进行方式产生了分歧意见。
  终于陈浩北从人群深处拉着阿三挤了出来,我一看主要目标找到,忙调头离开了嘈杂的办公室。
  很快陈浩北跟阿三也出来了,俩人一出来阿三就问道:“浩北醒了?你们找我什么事?”
  陈浩北没直接回答他,而是反问道:“哎呀妈呀,阿三哥,这啥情况啊?咋乡亲们都挤这屋里啊?你们物业的干啥天怒人怨的事儿了?”
  我白了他一眼说道:“你咋这么会说话呢?咋就不能是乡亲们集体来感谢物业的良好服务呢?是吧三哥?”
  阿三笑着说:“呵呵,确实是有事儿,咱小区马上就要有件喜事了,大伙就一起凑过来帮着出出主意什么的。”
  李小萌适时插嘴道:“啊?刚才西风说他有喜事,你们也有喜事,你们小区这不是双喜临门嘛,恭喜呀。”
  阿三看向神态一如往常的李小萌,颇有几分意外的说:“这姑娘心理素质可以啊,我还以为女孩儿经过昨晚那种事,得害怕个三四天才能缓过来呢。你说西风啊?呵呵,我们就是在说西风的事。”
  我说:“啊,这姑娘经得多见的广,大风大浪都浪过,心宽着呢。这么说乡亲们是在商量西风跟萌萌的婚礼啊?”阿三点点头应了一声,然后问道:“你们找我啥事?”
  李小萌马上指着地上的东西说道:“那个,昨天谢谢阿三哥,您太厉害啦,这是我和浩北的一点心意。”
  阿三看看地上的好几箱吃的,有点哭笑不得的说:“这…用不着啊,才多大点事?”
  李小萌态度坚决的说:“不行,必须谢谢您,要不是一千说给钱您肯定不收,我都准备直接给您钱了,这些吃的无论如何您也要收下啊,不然我心里得亏欠您一辈子。”
  陈浩北接嘴道:“就是啊阿三哥,您快收着吧,买的时候我问了,人家管卖不管退,你要不收我们就只能给扔垃圾桶了。”
  听着陈浩北的话,我都有咬死他的冲动了,这特么说的什么玩意儿?李小萌也忙帮着陈浩北挽回着说:“不是,阿三哥,浩北不是那个意思…”
  “哈哈,既然浩北都这么说了,那我就却之不恭了,这样,正好乡亲们都在,就大伙分着吃了吧。”
  阿三打断了李小萌,笑呵呵的完全没在意陈浩北的话,看得出来,他对陈浩北也已经很了解了,知道他只是说话没溜,但是没坏心眼。
  送出去的东西,人家既然收下了,那怎么支配都是人家的权力。
  我和陈浩北赶忙和阿三一起把几箱吃的全搬进了房间,接着就听阿三用大到让我不得不捂住耳朵的声音说了声:“大家静一静!”
  房间里的“嗡嗡”声瞬间停止,我轻轻揉了揉耳朵,这家伙,真是中气十足声音洪亮啊。
  趁着大家都安静了下来,阿三简单直接的说到:“乡亲们,邻居们,一千和浩北请大家吃水果喝饮料,大家都别客气啊。”
  我不知道阿三是故意的还是怎样,刚才已经跟他说了是陈浩北跟李小萌买的,但他竟然没提李小萌,却说是我和陈浩北的心意。
  李小萌明显有点不甘心,她马上接嘴大声说道:“对,是我们的一点心意,大家随便吃随便喝哈。”
  阿三没再多说什么,邻居们全都看向了我们这边,我马上招呼陈浩北一起动手开箱。
  秋天的水果样式多,我们买的也杂,几箱吃的喝的全打开后,老古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一看这情形他仿佛当即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于是也乐呵呵的招呼邻居们别客气。
  老古说完后自己带头先拿了个苹果,其他邻居这才也动起手来,大家各自挑选着自己喜欢吃的东西。
  我一直在旁边看着,这过程中我注意到,房间里只有两个人始终坐着没动,其他人都是站着的。
  而坐着的那两个人,很快就有人拿了水果专门给她俩洗干净送了过去。这两人,一个是那个背影杀手,另一个是那伙晒太阳团伙的精神领袖,就是那个花衣老太太。
  看着别人对她俩的态度,明显挺尊敬,但是这俩人坐的距离却很远,仿佛相互间完全没有交流的欲望,跟不认识似的。
  水果饮料分发完后大伙都乐呵呵的吃着喝着,没人假客气,毕竟真分到每个人手里的数量并不多,都不会觉得这是多贵重的东西。
  任务完成,我和陈浩北收拾完空箱子就准备告别,老古在把我们仨都送出办公室后忽然说道:“一千,浩北,我们计划后天给西风和萌萌办喜事,你俩在小区里也住了不少日子了,不是外人,到时候你们也参加吧,人多还热闹。”
  我答应一声说道:“当然啦古叔,我们私下跟他俩也有些交情,那到时候我叫上我朋友一起吧。”
  我本来是想叫上超哥,因为前两次小区聚会老古都有说过让我有朋友就都叫上,他喜欢热闹。没想到老古这次却话锋一变说:“那个…咱们按规矩办,这次性质不太一样,不是咱小区的人,这次就先别叫了吧。”
  我有点意外的看着老古,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倒是李小萌问道:“啊?古叔,咱们是有什么风俗吗?像我跟西风也挺投缘的,那…我也不可以来吗?”
  老古有点尴尬的说:“不好意思了姑娘,你不是咱小区的,实在不能带你,这样吧,过后咱们再聚,到时候还是叔做东,好不?”
  李小萌略显遗憾的说:“哦,那好吧。”
  其实仔细想想,超哥他们跟西风萌萌也没多少交情,来不来的根本不打紧,他们不来正好还省了份子钱了。
  想到这儿我也没多问,答应一声后便和老古告别,带着陈浩北跟李小萌一起撤回我家。
  选择回我家的原因很简单,陈浩北家一股臭脚丫子味儿,也就别有用心的李小萌假装闻不见,我是真有点受不了了。
  陈浩北无所谓,他在哪儿打牌都是打。
  是的,我们要打扑克了。
  李小萌说她已经跟单位请了病假,今天都不用去上班,非要拉着我俩斗地主。正好我早上就把要忙的工作也忙完了,便答应跟她一起陪无业游民陈浩北打牌。
  打牌的过程中,李小萌不停的跟陈浩北套着近乎,时不时的打听他的身世,心思根本不在扑克上。
  陈浩北则是很认真的在打牌,对李小萌的话回答的很少,再加上我不停地打岔,始终没让李小萌问出个所以然来。
  结果打到中午时,不专心的李小萌竟然输给陈浩北三百多块,而我则输给李小萌不到一百。
  当然,后来我才知道,李小萌今天压根就没想要赢陈浩北。
  午饭是李小萌叫的外卖,下午继续打牌,我抽空给梅娣儿发了几条信息,让她放心陈浩北这边。
  一个白天很快就打发过去了,晚上输了不少钱的李小萌又提出要一起吃饭,说是感谢我跟陈浩北昨晚帮她的忙。
  我条件反射的提出要叫上超哥还有阿三阿四他们,毕竟她要是想感谢,最该感谢的就是阿三阿四。
  陈浩北则习惯性的提出要叫上梅家姐俩,我原以为李小萌会拒绝,没想到她竟然毫不在意的全答应了下来,就好像请客花的不是她自己的钱一样,一点都不心疼。
  俗话说的好,占小的便宜就吃大的亏,俗话还说,吃亏是福,连起来说就是:占便宜就是占福,既然有这样的冤大头,那我还客气啥?
  于是我一不做二不休,直接电话约了超哥他们,又跟陈浩北下楼去找阿三阿四。
  晒太阳团伙已经回到了她们自己的固定岗位,物业办公室只剩下老古跟阿四两个人,我和陈浩北说明来意后,老古和阿四却一起非常坚决的拒绝了我们的提议,
  任我俩怎么劝说都没用。
  没办法,只好不带阿三阿四了。
  晚饭全程都是李小萌安排的,她选了一家距离极海夜总会不远的饭店,挺上档次,起码比我们平时聚会的饭店要高出不止一档。
  在我看来,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昨晚的事儿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所以我们三个当事人都没主动提起,大家一直只是闲话着家常。
  当有人问起聚餐的主题时,李小萌只说是想念老同事也想念新朋友,正好今天有空就一起坐坐。
  一顿饭吃的宾主尽欢,不知道是不是为了维持自己在陈浩北心目中的形象,李小萌今天乖巧至极,一句不合适的话都没说过,也没表现出对王洋或者任何人的针对性,甚至还主动帮王洋点了一份据说是这店镇店之宝的鲍翅粥。
  吃完饭大家都有点喝飘了,李小萌趁兴提出去附近的极海夜总会玩会儿,当然,她说依旧由她做东。
  李小萌一提出这要求我就反应过来了,原来她把吃饭的地方选在这里是有原因的,吃饭只是铺垫而已,去极海才是她的最终目的。
  我和超哥二话不说就直接拒绝了她的提议,我知道超哥跟我想的一样,带着陈浩北去极海,那他跟陈中海之间并无关系这事儿难免就会穿帮。
  直到现在,鬼迷心窍的李小萌还没发现这点,冲他对陈浩北的殷勤劲儿,她要是发现她努力的方向一直是个坑,估计结果不会很欢乐。
  让我们都感到有些意外的是陈浩北,这货之前就无数次的说过他想去极海消费一把,但是在终于有人主动请客的情况下他竟然严词拒绝了,而且话说的那叫一个大义凛然。
  他慷慨激昂了一大堆,最后我替他做了总结,其实就一句:要是梅娣儿不在,他早特么屁颠屁颠娥跟着李小萌去了。
  既然我们三个男性全都不想去,几个姑娘更不会说什么,到最后终于没让李小萌得逞,大伙各自打车回家。
  第二天白天我上小区院子里溜达了一会儿,发现院子里的气氛确实跟平时不太相同,大伙都是忙碌而喜庆的模样,仿佛西风和萌萌明天的婚礼是全小区的喜事似的。
  不过有一点依旧和以往一样,那就是没有人同意我来插手帮忙。
  回到家忙了一天工作,晚上躺在床上翻看着微信,忽然看到陈浩北几分钟前发的一条朋友圈:妈的,来啊!谁怕谁?真当老子吓大的?你们特么敢来老子就敢挨个砍死你们!
  配图是一张老电影《古惑仔》的海报,不过这次海报上只有陈浩南独自一人。
  看到他这条朋友圈我心理不禁“咯噔”了一下子,那帮混混,不会是真想明天来小区打陈浩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