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9节
直到沈美云十九岁的那年冬天,她在家门口的雪地上,捡到了一个哇哇大哭的女婴儿。
向来什么都不看重的她,竟然破天荒地求着父母,要收养这个女婴。
这对于沈美云父母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自家闺女本来就是黄花大闺女,生病有了恐男症,本来就难出嫁,若是在收养一个女婴。
这辈子别想嫁人了。
沈父和沈母第一反应就是拒绝,但是,架不住沈美云百般祈求。
这是她在那年出事后。
第一次求着父母一件事。
当父母的哪里拒绝得了?
于是便答应了下来,他们做父母的想得长远。
如果,他们是说如果,闺女这辈子真的不能和异性接触,无法成家立业。
那么收养这个女娃娃。
在他们百年之后,或许就是他们闺女唯一的依靠了。
念在这里,他们这才允许闺女收养了那个女娃娃,并且还只挂在闺女的户头下面,给那女娃娃在北京落户。
这里面的辛酸和复杂,实在是难以言说。
可是,若只是如此,也就简单了。
以沈家的能力,多养一个女娃,真不是事儿。
毕竟,沈家两口子就沈美云一个独身女,两人又是双职工,都吃的商品粮,在各自领域发光发热。
家里的条件虽算不上顶好儿,但是绝对是不差的。
但是,坏就坏在,沈家出事了。
父母文化程度高,工作的体面,往日的荣耀,一下子成为了他们家最大的诟病。
那是悬在脖子上的刀,随时都会斩落下来。
沈父沈怀山和沈母陈秋荷这才急了,他们要在自己出事之前,给女儿找好出路。
第一件事,就是先解决女儿身边最大的累赘——绵绵。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当父母的在遇到危难的时候,总想着先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而他们两口子要保护的便是沈美云。
他们两口子也不是狠心的人,不可能随意把绵绵给送出去。
也是花了大价钱和精力,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了绵绵亲生父母家。
那一家子条件也不差,而且还在大院儿。
绵绵那孩子回到亲生父母家后,只有享福的命。
这不比跟在落难的沈家好上许多?
起码,在沈家两口子看来是这样的,沈家落难,成分变差,绵绵跟着他们才是受罪。
连带着亲闺女美云,他们都不打算留自己身边了。
可是,沈怀山和陈秋荷不知道的是。
那亲生父母的家里,对于绵绵来说不是享福,而是送命的窟窿。
只因为,绵绵是那户人家流落在外的真千金,真千金回归家庭,没有亲情,只有嫌弃。
原因不过是因为,那家人养了一个闺女,那闺女是个有福的,得到了全家的喜爱。
对方那一大家子,也把那闺女当成了亲闺女看待。
哪里想到,半路杀回去了一个绵绵。
那不是平白无故的破坏人家一家人的感情吗?
绵绵哪里会被喜欢呢?
她不止是没有被喜欢,反而处处和那养女比较,绵绵不如对方聪明,不如对方会来事,不如对方有福气,不如对方嘴巴甜。
总之,和那个养女比起来,沈美云视若珍宝的绵绵,一无是处不说。
还只会争抢东西。
这不,等到真千金一天天长大,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和假千金又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
那是他们之间的青梅竹马。
只是,那竹马一边同情着绵绵在新家庭里面的遭遇,却又一边享受着假千金带来的便利。
长此以往下来。
这更是让绵绵和对方的关系,紧绷到极致。
更难过的是,在这种时候,全家人都在指责绵绵身为姐姐,不知道让着妹妹。
是啊。
绵绵从回到那家后,就开始让着妹妹,把父母让出去,把上学的机会让出去。
到了最后,连带着自己喜欢的男孩子,也要让出去。
可是,让出去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绵绵她啊,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啊。
面对亲生父母的偏心,妹妹的无辜,心爱男生的指责。
绵绵发现,这个世界之大,似乎没有她立足之处了。
她选择了结束生命。
而且,还是在沈美云的坟墓上,结束的自己生命。
那是她那短暂的人生里面,唯一感受过的温暖。
这样,她生来的时候,有了妈妈,她死去的时候,也有了妈妈。
那个自始至终,都爱她如初的妈妈。
那个自始至终,都视她为珍宝的妈妈。
看啊,她也是有人爱的,她的血,浸满了沈美云的坟墓。
这样,仿佛她就可以和妈妈在也不用分开了一样。
看到这里。
沈美云的浑身抑制不住的发抖,她的女儿啊,她如珠似宝,何尝受过这种委屈和苦楚?
那鲜血染红了坟墓。
也染红了她的眼睛。
不,绝对不能这样!!
沈美云嘶哑着嗓音,这是她开口的第一句话。
“妈,我要去找绵绵。”
她的宝贝女儿也穿过来了,她确定以及肯定。
她必须要找到她!
这话一落。
陈秋荷就懵了下,她下意识地放下了粗瓷碗,甚至连喂对方都给忘记了。
“不是,美云,绵绵已经上火车了啊,再说了,有绵绵在,你还怎么相亲嫁人啊。”
没错,他们送走绵绵,就期盼着闺女能够靠着嫁人,躲过这一场灾难。
闺女虽然生病得了恐男症,以前他们也不强求,但是在生死面前,什么病啊,都不是事了。
沈美云知道的父母的苦心,但是,她不可能放弃绵绵的,那是她的宝贝女儿。
她不可能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去那家的家里,受那种非人的罪。
更遑论,女儿还有一个泡泡空间,五岁的她,没有她在身边,女儿会出什么差错。
沈美云不敢想。
毕竟,怀璧其罪。
想到这里,沈美云抬头,眼眶含泪,一字一顿道,“妈,我不相亲,不嫁人。”
如果,相亲嫁人的前提是把绵绵送走的话。
那么,她选择这辈子孤独终老。
“因为,绵绵是我的命啊。”
眼泪打湿了睫毛,仿佛一汪清泉,干净到极致,也漂亮到极致。
没人能够拒绝得了。
陈秋荷也是,她闭了闭眼,喃喃道,“冤孽,冤孽!”
那孩子是美云的命,但是美云也是他们的命根子啊。
当妈的,谁不疼自己的孩子啊。
美云疼那孩子。
可是,她也疼美云啊。
还是,推门而入的沈怀山,打破了母女之间的沉寂,他沉声道,“秋荷,让她去吧。”
这话一落。
陈秋荷就忍不住站了起来,争执,“怀山!”
好不容易把那孩子送出去,腾出空来解决闺女的人生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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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什么都不看重的她,竟然破天荒地求着父母,要收养这个女婴。
这对于沈美云父母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
自家闺女本来就是黄花大闺女,生病有了恐男症,本来就难出嫁,若是在收养一个女婴。
这辈子别想嫁人了。
沈父和沈母第一反应就是拒绝,但是,架不住沈美云百般祈求。
这是她在那年出事后。
第一次求着父母一件事。
当父母的哪里拒绝得了?
于是便答应了下来,他们做父母的想得长远。
如果,他们是说如果,闺女这辈子真的不能和异性接触,无法成家立业。
那么收养这个女娃娃。
在他们百年之后,或许就是他们闺女唯一的依靠了。
念在这里,他们这才允许闺女收养了那个女娃娃,并且还只挂在闺女的户头下面,给那女娃娃在北京落户。
这里面的辛酸和复杂,实在是难以言说。
可是,若只是如此,也就简单了。
以沈家的能力,多养一个女娃,真不是事儿。
毕竟,沈家两口子就沈美云一个独身女,两人又是双职工,都吃的商品粮,在各自领域发光发热。
家里的条件虽算不上顶好儿,但是绝对是不差的。
但是,坏就坏在,沈家出事了。
父母文化程度高,工作的体面,往日的荣耀,一下子成为了他们家最大的诟病。
那是悬在脖子上的刀,随时都会斩落下来。
沈父沈怀山和沈母陈秋荷这才急了,他们要在自己出事之前,给女儿找好出路。
第一件事,就是先解决女儿身边最大的累赘——绵绵。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当父母的在遇到危难的时候,总想着先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而他们两口子要保护的便是沈美云。
他们两口子也不是狠心的人,不可能随意把绵绵给送出去。
也是花了大价钱和精力,兜兜转转,终于找到了绵绵亲生父母家。
那一家子条件也不差,而且还在大院儿。
绵绵那孩子回到亲生父母家后,只有享福的命。
这不比跟在落难的沈家好上许多?
起码,在沈家两口子看来是这样的,沈家落难,成分变差,绵绵跟着他们才是受罪。
连带着亲闺女美云,他们都不打算留自己身边了。
可是,沈怀山和陈秋荷不知道的是。
那亲生父母的家里,对于绵绵来说不是享福,而是送命的窟窿。
只因为,绵绵是那户人家流落在外的真千金,真千金回归家庭,没有亲情,只有嫌弃。
原因不过是因为,那家人养了一个闺女,那闺女是个有福的,得到了全家的喜爱。
对方那一大家子,也把那闺女当成了亲闺女看待。
哪里想到,半路杀回去了一个绵绵。
那不是平白无故的破坏人家一家人的感情吗?
绵绵哪里会被喜欢呢?
她不止是没有被喜欢,反而处处和那养女比较,绵绵不如对方聪明,不如对方会来事,不如对方有福气,不如对方嘴巴甜。
总之,和那个养女比起来,沈美云视若珍宝的绵绵,一无是处不说。
还只会争抢东西。
这不,等到真千金一天天长大,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她和假千金又同时喜欢上了一个男孩子。
那是他们之间的青梅竹马。
只是,那竹马一边同情着绵绵在新家庭里面的遭遇,却又一边享受着假千金带来的便利。
长此以往下来。
这更是让绵绵和对方的关系,紧绷到极致。
更难过的是,在这种时候,全家人都在指责绵绵身为姐姐,不知道让着妹妹。
是啊。
绵绵从回到那家后,就开始让着妹妹,把父母让出去,把上学的机会让出去。
到了最后,连带着自己喜欢的男孩子,也要让出去。
可是,让出去自己喜欢的男孩子,她就什么都没有了。
绵绵她啊,也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孩子啊。
面对亲生父母的偏心,妹妹的无辜,心爱男生的指责。
绵绵发现,这个世界之大,似乎没有她立足之处了。
她选择了结束生命。
而且,还是在沈美云的坟墓上,结束的自己生命。
那是她那短暂的人生里面,唯一感受过的温暖。
这样,她生来的时候,有了妈妈,她死去的时候,也有了妈妈。
那个自始至终,都爱她如初的妈妈。
那个自始至终,都视她为珍宝的妈妈。
看啊,她也是有人爱的,她的血,浸满了沈美云的坟墓。
这样,仿佛她就可以和妈妈在也不用分开了一样。
看到这里。
沈美云的浑身抑制不住的发抖,她的女儿啊,她如珠似宝,何尝受过这种委屈和苦楚?
那鲜血染红了坟墓。
也染红了她的眼睛。
不,绝对不能这样!!
沈美云嘶哑着嗓音,这是她开口的第一句话。
“妈,我要去找绵绵。”
她的宝贝女儿也穿过来了,她确定以及肯定。
她必须要找到她!
这话一落。
陈秋荷就懵了下,她下意识地放下了粗瓷碗,甚至连喂对方都给忘记了。
“不是,美云,绵绵已经上火车了啊,再说了,有绵绵在,你还怎么相亲嫁人啊。”
没错,他们送走绵绵,就期盼着闺女能够靠着嫁人,躲过这一场灾难。
闺女虽然生病得了恐男症,以前他们也不强求,但是在生死面前,什么病啊,都不是事了。
沈美云知道的父母的苦心,但是,她不可能放弃绵绵的,那是她的宝贝女儿。
她不可能让自己的宝贝女儿,去那家的家里,受那种非人的罪。
更遑论,女儿还有一个泡泡空间,五岁的她,没有她在身边,女儿会出什么差错。
沈美云不敢想。
毕竟,怀璧其罪。
想到这里,沈美云抬头,眼眶含泪,一字一顿道,“妈,我不相亲,不嫁人。”
如果,相亲嫁人的前提是把绵绵送走的话。
那么,她选择这辈子孤独终老。
“因为,绵绵是我的命啊。”
眼泪打湿了睫毛,仿佛一汪清泉,干净到极致,也漂亮到极致。
没人能够拒绝得了。
陈秋荷也是,她闭了闭眼,喃喃道,“冤孽,冤孽!”
那孩子是美云的命,但是美云也是他们的命根子啊。
当妈的,谁不疼自己的孩子啊。
美云疼那孩子。
可是,她也疼美云啊。
还是,推门而入的沈怀山,打破了母女之间的沉寂,他沉声道,“秋荷,让她去吧。”
这话一落。
陈秋荷就忍不住站了起来,争执,“怀山!”
好不容易把那孩子送出去,腾出空来解决闺女的人生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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