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剑二代传人的弟子
接下来姨妈在的这几天,儘管没有第一天痛得她咬牙切齿、卧毯难起,但不舒服的感觉还是一阵阵的,只能吃止痛药,而且白天行军又不能喝太多水,因此只有傍晚休息时才能开始灌点黑糖水。
「这是你今天第三颗止痛药欸!」
小九看着黎明不耐烦的把药丢进嘴里,拿起杯子仰头咕嚕嚕的灌水,忍不住出声提醒,毕竟,一连四天,天天吃好几颗止痛药,对身体很不好。
「不然还能怎样?把子宫挖掉吗?」
黎明没好气的答道,每天骑在狼背上蹬蹬蹬的,没蹬到血崩就要偷笑了,还管得着吃药有副作用伤身什么鸟的。
而且她为了不让自己蹬太多,只能双腿紧紧夹住狼肚,以保持身体不要太过剧烈起伏,一天八九个小时下来,当然是铁腿,敷药后还是痠痛。
唉……什么鸟烂行军……
黎明褪下裤子,撕下贴布,伸手从腰包里再取出几片,贴布上的药味都可以盖过姨妈味了,所以这几天也就没拿香包掛身上。
唯一不幸中的大幸,就是自己出门前,可说是几乎把从头顶到脚底板、皮肤指甲到五脏六腑可能会用上的药品,都备齐备足了。所以肌肉痠痛这毛病,还好有药布可贴。
「对了,锦辉今天好像还没来欸!」
「这种私事还是自己处理比较好。」
黎明贴好腿上的药布后,边拉上裤子回应小九说道,然后疲惫不堪的倒在毯子上,她已经又累又痛到压过飢饿感。
话说那天锦辉扶着自己回来,还倒药水给自己喝,已经让她很不好意思了。
没想到,这几天他不但帮自己调开晚上站岗的轮班,每逢傍晚扎营休息时间,还会带东西给她。
第一天他带的是一晚热腾腾的羊肉汤,第二天带来的是猪肝(熟的),昨天是带烤牛肉。
除了让她很不好意思,和惊讶与感激外,这也让她忍不住佩服,锦辉的人类母亲,实在是把他教得太好了,怎么照顾女生居然从小就教育了。
不然她还真想不出,一个男人,或是说一隻公狼,居然能细心到这种地步的原因出自哪里。
不过,这般照顾,已经有点超出上司会给下属的关怀了。虽然每次都是他自己来,身边也没其他的狼,但被看见了,有些无聊又大嘴巴、爱讲是非的傢伙,可能就会开始乱传话。
搞得她这几天一有时间,就不动声色的偷瞄锦辉,这傢伙和其他狼相处也没什么异样,对于需要帮助的同事,好像也是挺照顾的。
不过昨天她才亲眼看见,一隻叫朝露儿的母狼,前天行军时脚掌踩到树枝,扎进肉垫里,她给她敷药包扎,但她已经三条腿连跑两天了,锦辉这几天也是休息时间一到,就去看一下她的状况。
算起来的话,朝露儿是锦辉那一队的,上司也是同一个。
所以,她初步推断,锦辉就是个挺照顾下属的上司,这算是她的福气。
「今天感觉怎么样?」
黎明闻声,连忙起身要坐起来。
锦辉见状,笑道:「医官大人,您就好生躺着歇息,用不着每次见到我都这般隆重,多见外!」
「礼多,我想狼也不见怪。」
黎明坐起身,背靠着树干答道。
她没还病到不能起身,主管给自己送东西来,岂能大剌剌的躺着?
锦辉往她投去一个笑,盘腿坐下来,将手上提得那包布放在她前面包解开。
「刚才狩猎队出去,遇上一隻掏蜂窝的熊,所以除了熊肉,还多赚到一大蜂窝的蜜。这些应该够你泡着喝到今年冬天过完。」
黎明看着地上那瓶装着琥珀色蜂蜜的水晶瓶,脑袋里冒出的第一个东西,却是松饼。
「喔喔喔,看起来很可口耶!黎明,我们到时拿去做松饼好不好?」小九跳了过来,围着那瓶蜂蜜转圈,兴奋地说。
黎明一脸你怎么突然跟我心电感应什么劲的表情,望向小九。
「松饼是什么?你们家乡的食物吗?」
锦辉好奇地问。
「是的,有平底锅煎得、也有用有格子状铁板烤得……」小九认真的介绍起来说。
你这傢伙,不是每次松饼都只啄几口嚐味道吗?然后饼都被你鸟嘴戳烂烂的,最后都是我吃掉的……
黎明扁着脸想,小九正兴高采烈的和兴致勃勃的锦辉,谈论着松饼。
「黎明,之后如果你有做松饼,也做一份给我吧!」
锦辉突然道,黎明赶紧把小九乱啄松饼的各种画面甩出脑袋,答道:「哦,呃,当然没问题,只是……我的手艺勉勉强强的。」
「那没关係,好吃就好嘛!」
锦辉露出一个灿笑说。
她有点紧张的撇开视线,说真的,自己不太清楚,是因为太久没亲手做东西给别人吃,还是因为那个灿笑,而让自己害羞起来。
——————————————————
气温一天比一天刻薄,连太阳都南迁似的,一连好几天都是阴天,刮来得风尽是冷冷的寒气。一路上大地萧瑟,山林肃暮,秃无点叶的枝枒更显冬季将来前的俱寂。夜晚也一天比一天长,也一晚比一晚还要冷。
大军距离北岭和南岭的交叉处,还有一大段距离,不过这段距离还是在计画中,也就是目前一切都还如当初预期的那样走在行程里。
这当然是好事,不早不晚,一切都在轨道上。
伊菲森望着山下那个大村子想。
三天前,具令风影部下的回报,说是西北方有个大村庄。
如果只是村庄,那没什么好回报的,而且他根本不打算一路上投宿村庄。寧愿饿肚皮走罕无人烟的地方抵达终点,省得惹人注意。
但是,情报说,今年清明时,村子来了一个人,此人其貌不扬,一身白衣,但谈吐彬彬,名叫稀声。本来村民以为只是个过路旅客,没想到这人竟然在村子的一区,自己搭屋建房,落户于此。
平日替人医病,只收取微薄的金钱或食物为生,每逢邻人问起,他便说在此居住,其他私人事情,都是四两拨千金,避而不答。
三个月后,他告知村长,半个月后某天将会有场大雨,需要加固河堤、疏浚河道,村长听了后半信半疑,但稀声素来言行既不张扬也不夸大,不像是危言耸听的人,因此还是叫了几个壮丁去修了修河堤。
没想到稀声所说的那天,还真下起猛烈的大暴雨,不到一个时辰,溪水整条汹汹的暴涨起来,好在几天前已经修过和清瘀河堤,因此没有酿成大灾。
在此之后,村民对稀声尊敬有加,可稀声仍如往常一般低调平淡,对于赠礼也拒而不受,但他的名声却不脛而走。
这些年头,其实隐藏在民间的奇人异士不在少数,没啥好稀奇的。
可让他认为绝对有必要去探访这位隐士的理由,不,应该说是原因,单单这一个就足够了。
而这原因就是:稀声是当年黑森之剑第二任主人的弟子。
稀声的师父死前,从世上抹去自己的名字,并留下黑森之剑的线索。
身为继承衣钵的稀声,想必多少会知道一些黑森之剑的线索。
他过去曾经派过属下去寻找过稀声,但这傢伙来无影去无踪,比风还难捉摸。没想到在这时候能得到他的消息,自然是要去问问了。
虽然,若真要论起诚意的话,应该是他亲自去走一趟才对,毕竟他才是那个争天下的王者,他也不是腰板子这么硬弯不下来,只是依目前的情势,他是率军长征的主帅,因此这时不是拜访的时侯。
而他也考虑过,也许自己过去就是太大张旗鼓,才会让稀声避而远走,因此,这次他决定差个特别的人选,低低调调的去与他会面。
至于这个人选,放眼望去,几翻深思熟虑后,他认为让黎明担此大任,再适合不过。
一,这村庄是人类的村庄,派个人类去,可以降低对方的警戒心,因为通常规模大一点的村庄或镇子,都有猎兽师或除妖师。
二,这拜会必须速速结束,时间只有一天,且全程谨慎,以防引人注意或耽误行军的进程。
三,鑑于以上两点,还要加上身手敏捷高竿,这人选目前以黎明最为合适。
不过,黎明到底是新来的,考量到这层,必须要再找个搭档跟她同去。
而这个搭档嘛……目前衡量起来,有一半人类血统的锦辉,是很适合的,而且,他也是黎明的直属上司。
话说前阵子他有注意到她似乎身体不适,脸色发白,身上有浓浓的药布味,那几天一脸明显强撑的倦容。上次那天他好不容易有点时间,趁着这点空档,就路过去看看。
没想到这平时机警的女人,浑然没发觉他的到来,整个人蜷缩在毯子下,太阳才刚下山就睡下了,而且睡得很沉。
他打量一下四周,四隻细长的狼脚轻轻地踩着,悄悄地走到她旁边,鼻子东闻西嗅几下,除了她身上彷彿花和雪的灵力气息,还有药布味、食物味、黑糖水味、不知名的药味、发香味,以及,她下半身上的血味。
哦,还有锦辉的味道。
他那时才恍然大悟这女人这几天不舒服的原因。
他歪着头抖了一下耳朵,确认她的确睡得不省人事后,便张嘴用牙叼住毯子一角,完全盖过她的背后,离开了。
不过,她最近看起来又恢復到平常机敏的状态,所以想来,这个重责大任不是问题。
但除了他们两个,还是需要有几匹狼在外面接应。
风信子虽跟黎明一起搭档好一段时间了,但个性毛躁莽撞,不适合这种要提心吊胆还要边察言观色、见机行事的任务。
他想来想去,最后决定派紫罗兰和墨璃、风玉子跟去,做接应。
紫罗兰和墨璃从黎明进入狼群的第一天到现在,他们就认识也一直有互动,一起搭档想来是很有默契的。
风玉子也是他当王以前的好兄弟,个性完全和弟弟相反。而且这几个月因为白桂怀孕,他连带少参与许多事情,他已经耳闻几次,有狼在背后咬耳朵,说风玉子结了婚后,常拿这个当不做事的藉口。
他当然知道风玉子一次也没干过这种事,但有些事情他确实是因为这样而少做了。
狼多嘴杂,他是当家的,特别偏坦或针对谁,在没有明显特定的原因前提下,对族里的和谐和他的王位,都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威胁。
因此这次派风玉子去,当作是堵一堵那些嘴碎的狼。
任务时间就是明天,早上到傍晚,太阳下山前归队,后天清晨全体拔营离开。
他仰头看着夜空熠熠闪烁的星辰,总觉得目前为止一切的顺遂合意,都是暴风雨前的寧静,是为接下来的险路在铺垫。
唉算了,他争的是天下耶!世间风险最高的博奕,哪能在全赢之前,不输他几回呢?
「这是你今天第三颗止痛药欸!」
小九看着黎明不耐烦的把药丢进嘴里,拿起杯子仰头咕嚕嚕的灌水,忍不住出声提醒,毕竟,一连四天,天天吃好几颗止痛药,对身体很不好。
「不然还能怎样?把子宫挖掉吗?」
黎明没好气的答道,每天骑在狼背上蹬蹬蹬的,没蹬到血崩就要偷笑了,还管得着吃药有副作用伤身什么鸟的。
而且她为了不让自己蹬太多,只能双腿紧紧夹住狼肚,以保持身体不要太过剧烈起伏,一天八九个小时下来,当然是铁腿,敷药后还是痠痛。
唉……什么鸟烂行军……
黎明褪下裤子,撕下贴布,伸手从腰包里再取出几片,贴布上的药味都可以盖过姨妈味了,所以这几天也就没拿香包掛身上。
唯一不幸中的大幸,就是自己出门前,可说是几乎把从头顶到脚底板、皮肤指甲到五脏六腑可能会用上的药品,都备齐备足了。所以肌肉痠痛这毛病,还好有药布可贴。
「对了,锦辉今天好像还没来欸!」
「这种私事还是自己处理比较好。」
黎明贴好腿上的药布后,边拉上裤子回应小九说道,然后疲惫不堪的倒在毯子上,她已经又累又痛到压过飢饿感。
话说那天锦辉扶着自己回来,还倒药水给自己喝,已经让她很不好意思了。
没想到,这几天他不但帮自己调开晚上站岗的轮班,每逢傍晚扎营休息时间,还会带东西给她。
第一天他带的是一晚热腾腾的羊肉汤,第二天带来的是猪肝(熟的),昨天是带烤牛肉。
除了让她很不好意思,和惊讶与感激外,这也让她忍不住佩服,锦辉的人类母亲,实在是把他教得太好了,怎么照顾女生居然从小就教育了。
不然她还真想不出,一个男人,或是说一隻公狼,居然能细心到这种地步的原因出自哪里。
不过,这般照顾,已经有点超出上司会给下属的关怀了。虽然每次都是他自己来,身边也没其他的狼,但被看见了,有些无聊又大嘴巴、爱讲是非的傢伙,可能就会开始乱传话。
搞得她这几天一有时间,就不动声色的偷瞄锦辉,这傢伙和其他狼相处也没什么异样,对于需要帮助的同事,好像也是挺照顾的。
不过昨天她才亲眼看见,一隻叫朝露儿的母狼,前天行军时脚掌踩到树枝,扎进肉垫里,她给她敷药包扎,但她已经三条腿连跑两天了,锦辉这几天也是休息时间一到,就去看一下她的状况。
算起来的话,朝露儿是锦辉那一队的,上司也是同一个。
所以,她初步推断,锦辉就是个挺照顾下属的上司,这算是她的福气。
「今天感觉怎么样?」
黎明闻声,连忙起身要坐起来。
锦辉见状,笑道:「医官大人,您就好生躺着歇息,用不着每次见到我都这般隆重,多见外!」
「礼多,我想狼也不见怪。」
黎明坐起身,背靠着树干答道。
她没还病到不能起身,主管给自己送东西来,岂能大剌剌的躺着?
锦辉往她投去一个笑,盘腿坐下来,将手上提得那包布放在她前面包解开。
「刚才狩猎队出去,遇上一隻掏蜂窝的熊,所以除了熊肉,还多赚到一大蜂窝的蜜。这些应该够你泡着喝到今年冬天过完。」
黎明看着地上那瓶装着琥珀色蜂蜜的水晶瓶,脑袋里冒出的第一个东西,却是松饼。
「喔喔喔,看起来很可口耶!黎明,我们到时拿去做松饼好不好?」小九跳了过来,围着那瓶蜂蜜转圈,兴奋地说。
黎明一脸你怎么突然跟我心电感应什么劲的表情,望向小九。
「松饼是什么?你们家乡的食物吗?」
锦辉好奇地问。
「是的,有平底锅煎得、也有用有格子状铁板烤得……」小九认真的介绍起来说。
你这傢伙,不是每次松饼都只啄几口嚐味道吗?然后饼都被你鸟嘴戳烂烂的,最后都是我吃掉的……
黎明扁着脸想,小九正兴高采烈的和兴致勃勃的锦辉,谈论着松饼。
「黎明,之后如果你有做松饼,也做一份给我吧!」
锦辉突然道,黎明赶紧把小九乱啄松饼的各种画面甩出脑袋,答道:「哦,呃,当然没问题,只是……我的手艺勉勉强强的。」
「那没关係,好吃就好嘛!」
锦辉露出一个灿笑说。
她有点紧张的撇开视线,说真的,自己不太清楚,是因为太久没亲手做东西给别人吃,还是因为那个灿笑,而让自己害羞起来。
——————————————————
气温一天比一天刻薄,连太阳都南迁似的,一连好几天都是阴天,刮来得风尽是冷冷的寒气。一路上大地萧瑟,山林肃暮,秃无点叶的枝枒更显冬季将来前的俱寂。夜晚也一天比一天长,也一晚比一晚还要冷。
大军距离北岭和南岭的交叉处,还有一大段距离,不过这段距离还是在计画中,也就是目前一切都还如当初预期的那样走在行程里。
这当然是好事,不早不晚,一切都在轨道上。
伊菲森望着山下那个大村子想。
三天前,具令风影部下的回报,说是西北方有个大村庄。
如果只是村庄,那没什么好回报的,而且他根本不打算一路上投宿村庄。寧愿饿肚皮走罕无人烟的地方抵达终点,省得惹人注意。
但是,情报说,今年清明时,村子来了一个人,此人其貌不扬,一身白衣,但谈吐彬彬,名叫稀声。本来村民以为只是个过路旅客,没想到这人竟然在村子的一区,自己搭屋建房,落户于此。
平日替人医病,只收取微薄的金钱或食物为生,每逢邻人问起,他便说在此居住,其他私人事情,都是四两拨千金,避而不答。
三个月后,他告知村长,半个月后某天将会有场大雨,需要加固河堤、疏浚河道,村长听了后半信半疑,但稀声素来言行既不张扬也不夸大,不像是危言耸听的人,因此还是叫了几个壮丁去修了修河堤。
没想到稀声所说的那天,还真下起猛烈的大暴雨,不到一个时辰,溪水整条汹汹的暴涨起来,好在几天前已经修过和清瘀河堤,因此没有酿成大灾。
在此之后,村民对稀声尊敬有加,可稀声仍如往常一般低调平淡,对于赠礼也拒而不受,但他的名声却不脛而走。
这些年头,其实隐藏在民间的奇人异士不在少数,没啥好稀奇的。
可让他认为绝对有必要去探访这位隐士的理由,不,应该说是原因,单单这一个就足够了。
而这原因就是:稀声是当年黑森之剑第二任主人的弟子。
稀声的师父死前,从世上抹去自己的名字,并留下黑森之剑的线索。
身为继承衣钵的稀声,想必多少会知道一些黑森之剑的线索。
他过去曾经派过属下去寻找过稀声,但这傢伙来无影去无踪,比风还难捉摸。没想到在这时候能得到他的消息,自然是要去问问了。
虽然,若真要论起诚意的话,应该是他亲自去走一趟才对,毕竟他才是那个争天下的王者,他也不是腰板子这么硬弯不下来,只是依目前的情势,他是率军长征的主帅,因此这时不是拜访的时侯。
而他也考虑过,也许自己过去就是太大张旗鼓,才会让稀声避而远走,因此,这次他决定差个特别的人选,低低调调的去与他会面。
至于这个人选,放眼望去,几翻深思熟虑后,他认为让黎明担此大任,再适合不过。
一,这村庄是人类的村庄,派个人类去,可以降低对方的警戒心,因为通常规模大一点的村庄或镇子,都有猎兽师或除妖师。
二,这拜会必须速速结束,时间只有一天,且全程谨慎,以防引人注意或耽误行军的进程。
三,鑑于以上两点,还要加上身手敏捷高竿,这人选目前以黎明最为合适。
不过,黎明到底是新来的,考量到这层,必须要再找个搭档跟她同去。
而这个搭档嘛……目前衡量起来,有一半人类血统的锦辉,是很适合的,而且,他也是黎明的直属上司。
话说前阵子他有注意到她似乎身体不适,脸色发白,身上有浓浓的药布味,那几天一脸明显强撑的倦容。上次那天他好不容易有点时间,趁着这点空档,就路过去看看。
没想到这平时机警的女人,浑然没发觉他的到来,整个人蜷缩在毯子下,太阳才刚下山就睡下了,而且睡得很沉。
他打量一下四周,四隻细长的狼脚轻轻地踩着,悄悄地走到她旁边,鼻子东闻西嗅几下,除了她身上彷彿花和雪的灵力气息,还有药布味、食物味、黑糖水味、不知名的药味、发香味,以及,她下半身上的血味。
哦,还有锦辉的味道。
他那时才恍然大悟这女人这几天不舒服的原因。
他歪着头抖了一下耳朵,确认她的确睡得不省人事后,便张嘴用牙叼住毯子一角,完全盖过她的背后,离开了。
不过,她最近看起来又恢復到平常机敏的状态,所以想来,这个重责大任不是问题。
但除了他们两个,还是需要有几匹狼在外面接应。
风信子虽跟黎明一起搭档好一段时间了,但个性毛躁莽撞,不适合这种要提心吊胆还要边察言观色、见机行事的任务。
他想来想去,最后决定派紫罗兰和墨璃、风玉子跟去,做接应。
紫罗兰和墨璃从黎明进入狼群的第一天到现在,他们就认识也一直有互动,一起搭档想来是很有默契的。
风玉子也是他当王以前的好兄弟,个性完全和弟弟相反。而且这几个月因为白桂怀孕,他连带少参与许多事情,他已经耳闻几次,有狼在背后咬耳朵,说风玉子结了婚后,常拿这个当不做事的藉口。
他当然知道风玉子一次也没干过这种事,但有些事情他确实是因为这样而少做了。
狼多嘴杂,他是当家的,特别偏坦或针对谁,在没有明显特定的原因前提下,对族里的和谐和他的王位,都可能造成意想不到的威胁。
因此这次派风玉子去,当作是堵一堵那些嘴碎的狼。
任务时间就是明天,早上到傍晚,太阳下山前归队,后天清晨全体拔营离开。
他仰头看着夜空熠熠闪烁的星辰,总觉得目前为止一切的顺遂合意,都是暴风雨前的寧静,是为接下来的险路在铺垫。
唉算了,他争的是天下耶!世间风险最高的博奕,哪能在全赢之前,不输他几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