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第7章
季荞给打金铺添置好了家伙什,有坩埚、汽油铜喷枪加鼓风机、耐火砖、碳、铁锤、胶锤、压条机、拉丝板、手环棒、戒指棒、各种模具等等。
等打金铺都准备好之后,周日小两口一块去取店招,凌霁才知道她小媳妇要开打金铺。
看着霸气的夏商周打金店的字样,凌霁扬唇,说:“季荞,我真想不到,还真是个惊喜。”
他知道季荞学过打金,但他知道她水平相当一般,怀疑她有没有独立开打金铺的实力,另外,他觉得当个打金匠实在不如当个轻松的广播员或者图书馆管理员。
不过他生生忍着,绝对不发表反对意见打击她。
俩人走在马路边上,季荞自信满满:“我选的这个行业不错吧,这不比卖服装买袜子开小吃店强得多,以后有打金需求的人会越来越多,八九十年代金银首饰大流行,我绝对是掌握了这个年代的财富密码,根本就用不着跑到南方去挣钱。”
另外她不可能一直做个打金匠,当然要往金店银店的方向转型,不过这个远大理想她没有跟凌霁说。
凌霁搬着招牌走到打金店门口,放下招牌,看向季荞,唇角含笑伸出大手摸了把季荞发顶,他觉得季荞多少有点可爱。
季荞的笃定自信让他觉得难能可贵,如果她愿意的话,他会尽力帮她。
把招牌挂在门头上,凌霁去看她的那些工具,他把小小的坩埚拿在手里看,突然有个感慨,现在国家都已经在快步迈向四个现代化了,她的这些工具让人恍惚回到了刀耕火种时代。
看出他的疑惑,季荞跟他解释:“打金工具就是这样的,我要练手,最开始这一段时间肯定要纯手工打金,少用模具。”
“我很期待你的小店开业。”凌霁说。
季荞点头:“我也一样。”
——
凌霁之外,最先得知季荞开打金店的当然是凌家人,下午趁着小两口在店里,他们赶紧讨论这件事。
凌志国首先发表看法:“季荞到底是年纪小,初生牛犊不怕虎,真想不到她会开打金铺。”
宋义兰说:“她是跟她大姑学过打金,她大姑的水平怎么样都不好说,再说季荞之前一直上学,哪有时间学这个,估计也就学了个皮毛。”
“干打金哪有当播音员好啊,播音员可是咱厂最受欢迎的工作。”田慧芳特别为她遗憾。
凌胜利用很肯定的语气说:“她就是一时兴起,打金多累啊,干一段时间她就干不下去关门大吉,到时候还得回厂里上班。”
讨论的一致结果是他们认为季荞开打金铺这事不太靠谱,但既然她已经做好准备,他们坚决不能打击她。
宋义兰做总结陈词,说:“我们要支持她,夸奖她,给她信心。”
于是等小两口回到家,季荞听到了各种溢美之词。
“季荞我们都没想到你会开打金铺,开打金店好,现在手艺人最吃香,比在工厂上班强多了。”
“我们家季荞跟她大姑学过打金,手艺好着呢,我们家季荞打的首饰一定非常好看。”
凌霁被说的都沉默了,他觉得这说的也忒夸张了点。
季荞非常意外。
面对花式夸张的赞美,她保持清醒理智,说:“你们不是应该觉得我不该放弃铁饭碗,质疑我水平不行吗,担心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坚持不下去吗?”
全家人马上一齐否认:“没有,怎么可能呢。”
宋义兰说:“哪能呢,我们家季荞想干啥就去干,咱全家都支持你。”
——
季荞在军工厂辞了工。
做出这个重大决定之前她当然会告诉凌霁,凌霁问她:“你考虑好了吗,辞了播音员的工你以后可能就再没同样的机会了。”
季荞点头:“嗯,当然考虑好了。”
凌霁同意,家人也自然都不反对。
凌志国跟宋义兰强烈认为她辞工不是明智之举,但他们忍着不发表意见。
她虽然是考试录取的正式工,但没干多长时间,没有让亲友顶工的资格,工作被工厂直接收回。
播音员的职位需要考试上岗,工厂先安排别人顶班,等下一轮考试。
——
季荞又上了军工厂新闻头条。
工友们奔走相告,季荞辞工啦,她不当播音员,她开了打金铺。
“干啥,她去干打金,笑死了,打金总需要点力气吧,就她瘦成那样干得了这活儿吗?”
“好好的播音员都不干了?多少人想当播音员都当不上呢,辞了多可惜啊。”
“啊,以后再也听不到季荞好听的声音了,我还靠着她的播音下饭呢。”
“别痴心妄想,她可是已婚妇女。”
“季荞的脑回路我们不懂啊,好好的军工厂铁饭碗不要去干个体户?”
“最大的问题是,季荞到底会不会打金?”
他们特别想去季荞的打金店看看,中午组团去的时候季荞回家吃午饭,傍晚去的时候她回家吃晚饭,终于这天傍晚下班他们在打金店堵到正准备回家的季荞。
季荞让他们参观了一下,不想耽搁时间,仍旧要关门。
好奇的质疑声各种各样。
“季荞就你自己干吗,你没师父?我们琢磨着总得有个师父带你。”有人代表大家提问。
季荞说:“要什么师父啊,我自己就是师傅。”
“我就没见过哪个打金师傅是女的,还长得娇滴滴的。”
季荞回答:“你现在不就见到了吗?”
“季荞你到底会不会打金啊?”
季荞说:“估计比你们见过的打金匠手艺都强点吧。”
众人想不到她那么有自信,而且强有力的回怼让他们一时半会也也找不到更多质疑的话来。
他们迫切想要知道季荞的水平,于是说:“那我们有打金的活可要找你啦。”
季荞说:“可以。”
——
打金铺开业第三天,来了一位在附近住的大妈。
“你们这儿没有老师傅吗?”大妈四下打量了好一会儿问。
季荞回答:“我就是老师傅。”
大妈一下就乐了,说:“你这小姑娘一看就年纪轻轻的,口气可不小。”
季荞说:“我跟我师父学了多年打金,我的水平不比老师傅差。”
她的打金手艺是跟她大姑季保淑学的,季保淑是个老姑娘,到五十岁仍未婚,季保淑很有个性,平等地讨厌所有男性,但她希望自己的手艺能传下去,再加上季荞感兴趣,她就只收了季荞这一个徒弟。
大妈看上去有点文化,很欣赏季荞的自信,但实在是对她的能力持保留态度。
除了对手艺不放心,大妈还想问下金银的损耗,其实就是间接问下小师傅的人品。
季荞说:“阿姨,金银损耗确实是个大问题,金子要打磨抛光,肯定会有磨下来的金粉,这些金粉我会收集起来再加到首饰上,不过绝对没有损耗是不可能的,像我这样手艺好的打金匠会把损耗控制在千分之二,再多的损耗从工费里扣。”
在八十年代打金有个问题是顾客拿过来的金银很可能不纯,季荞不会往里搭金,也不会把从顾客首饰上鉴刻下来的金银收起来自留。
季保淑的打金铺开了多年,六七十年代接到的打金活不多,到文格后接的活才慢慢多起来。
十里八村的村民对她的打金铺有天然的信任,没人质疑她的收费,也没人会怀疑她偷金,来的顾客对她就是完全信任,另外有明确想法的村民不多,乐意听打金匠的建议,沟通非常顺畅。
季荞的打金店需要慢慢积累口碑,让大家信任她。
大妈觉得季荞这姑娘不错,她有想法有自信,就是太年轻了,年轻到让人自然而然地质疑她的水平。
考虑了一天,大妈第二天又来了,拿来两个黑不溜秋的银手镯说要改款。
“做成开口还是闭口?”大妈有各种问题,问得非常仔细。
季荞回答:“年纪大了手骨硬,不好脱戴,还是做开口的好。”
一番口干舌燥的推销之后,大妈说做两个素圈手镯开口两端有花纹的就行。
等大妈走后,季荞就着手开工,把原来的银镯放进坩埚里,用铜□□融化成银水,倒入磨具中制成坯,再用锤子反复捶打成手镯,两端鉴刻出花纹,再进行抛光处理就行。
等凌霁到店里时,季荞正在拿锤子敲敲打打。
想不到她还真能接到活,动作还那么娴熟。
“第一单,一对银手镯。”
“恭喜。”
凌霁很忙,坐在门口的桌旁一直在写写画画,时不时看几眼她的工作进展。
她穿得还是厂里发的劳动布工服,藏蓝色的厚实布料将她的皮肤衬得莹白如雪,她低着头,额头饱满光洁,眼睫低垂,耳畔掠过几根乌黑的发丝。
不管做的是什么,认真埋头工作的女人都很美。
突然,季荞抬起头来,两人的视线刚好在空中相撞,季荞脸上带着浅笑:“你不是很忙吗,看了我好一会儿了。”
凌霁:“……”
他清清嗓子,赶紧找话说:“你真觉得打金比当播音员或者图书馆管理员更好吗?”
很难想象哪个年轻姑娘愿意安静坐在那儿大半天不动,专注手中的冷冰冰的工具跟金属。
他本来觉得她们更喜欢光鲜的能跟人打交道的工作,季荞的性格也是开朗外向的,他以前都不知道她坐得住。
季荞点头:“嗯,我就想安安静静地闷头做事儿,相比跟人打交道,我更乐意跟金属打交道,看着金银从我手里变成各种有温度的好看的首饰,我能得到乐趣。”
凌霁微微感动,他知道能把兴趣爱好变成喜爱的工作是多么难能可贵。
季荞敲敲打打的声音在他听来是独特的伴奏,等她完工,季荞开心地喊他:“凌教授,手镯打好了,快来看。”
那是两条圆润平整光滑的银手镯,素面熠熠生辉,两端的精细花纹做点缀,让整条银手镯变得生动。
“你做得真不错,比我想象得好的多。”凌霁马上走过去看,他由衷赞道,“速度还挺快。”
他对季荞的实力略微放心。
季荞自己很满意:“我也觉得不错。”
季荞给打金铺添置好了家伙什,有坩埚、汽油铜喷枪加鼓风机、耐火砖、碳、铁锤、胶锤、压条机、拉丝板、手环棒、戒指棒、各种模具等等。
等打金铺都准备好之后,周日小两口一块去取店招,凌霁才知道她小媳妇要开打金铺。
看着霸气的夏商周打金店的字样,凌霁扬唇,说:“季荞,我真想不到,还真是个惊喜。”
他知道季荞学过打金,但他知道她水平相当一般,怀疑她有没有独立开打金铺的实力,另外,他觉得当个打金匠实在不如当个轻松的广播员或者图书馆管理员。
不过他生生忍着,绝对不发表反对意见打击她。
俩人走在马路边上,季荞自信满满:“我选的这个行业不错吧,这不比卖服装买袜子开小吃店强得多,以后有打金需求的人会越来越多,八九十年代金银首饰大流行,我绝对是掌握了这个年代的财富密码,根本就用不着跑到南方去挣钱。”
另外她不可能一直做个打金匠,当然要往金店银店的方向转型,不过这个远大理想她没有跟凌霁说。
凌霁搬着招牌走到打金店门口,放下招牌,看向季荞,唇角含笑伸出大手摸了把季荞发顶,他觉得季荞多少有点可爱。
季荞的笃定自信让他觉得难能可贵,如果她愿意的话,他会尽力帮她。
把招牌挂在门头上,凌霁去看她的那些工具,他把小小的坩埚拿在手里看,突然有个感慨,现在国家都已经在快步迈向四个现代化了,她的这些工具让人恍惚回到了刀耕火种时代。
看出他的疑惑,季荞跟他解释:“打金工具就是这样的,我要练手,最开始这一段时间肯定要纯手工打金,少用模具。”
“我很期待你的小店开业。”凌霁说。
季荞点头:“我也一样。”
——
凌霁之外,最先得知季荞开打金店的当然是凌家人,下午趁着小两口在店里,他们赶紧讨论这件事。
凌志国首先发表看法:“季荞到底是年纪小,初生牛犊不怕虎,真想不到她会开打金铺。”
宋义兰说:“她是跟她大姑学过打金,她大姑的水平怎么样都不好说,再说季荞之前一直上学,哪有时间学这个,估计也就学了个皮毛。”
“干打金哪有当播音员好啊,播音员可是咱厂最受欢迎的工作。”田慧芳特别为她遗憾。
凌胜利用很肯定的语气说:“她就是一时兴起,打金多累啊,干一段时间她就干不下去关门大吉,到时候还得回厂里上班。”
讨论的一致结果是他们认为季荞开打金铺这事不太靠谱,但既然她已经做好准备,他们坚决不能打击她。
宋义兰做总结陈词,说:“我们要支持她,夸奖她,给她信心。”
于是等小两口回到家,季荞听到了各种溢美之词。
“季荞我们都没想到你会开打金铺,开打金店好,现在手艺人最吃香,比在工厂上班强多了。”
“我们家季荞跟她大姑学过打金,手艺好着呢,我们家季荞打的首饰一定非常好看。”
凌霁被说的都沉默了,他觉得这说的也忒夸张了点。
季荞非常意外。
面对花式夸张的赞美,她保持清醒理智,说:“你们不是应该觉得我不该放弃铁饭碗,质疑我水平不行吗,担心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坚持不下去吗?”
全家人马上一齐否认:“没有,怎么可能呢。”
宋义兰说:“哪能呢,我们家季荞想干啥就去干,咱全家都支持你。”
——
季荞在军工厂辞了工。
做出这个重大决定之前她当然会告诉凌霁,凌霁问她:“你考虑好了吗,辞了播音员的工你以后可能就再没同样的机会了。”
季荞点头:“嗯,当然考虑好了。”
凌霁同意,家人也自然都不反对。
凌志国跟宋义兰强烈认为她辞工不是明智之举,但他们忍着不发表意见。
她虽然是考试录取的正式工,但没干多长时间,没有让亲友顶工的资格,工作被工厂直接收回。
播音员的职位需要考试上岗,工厂先安排别人顶班,等下一轮考试。
——
季荞又上了军工厂新闻头条。
工友们奔走相告,季荞辞工啦,她不当播音员,她开了打金铺。
“干啥,她去干打金,笑死了,打金总需要点力气吧,就她瘦成那样干得了这活儿吗?”
“好好的播音员都不干了?多少人想当播音员都当不上呢,辞了多可惜啊。”
“啊,以后再也听不到季荞好听的声音了,我还靠着她的播音下饭呢。”
“别痴心妄想,她可是已婚妇女。”
“季荞的脑回路我们不懂啊,好好的军工厂铁饭碗不要去干个体户?”
“最大的问题是,季荞到底会不会打金?”
他们特别想去季荞的打金店看看,中午组团去的时候季荞回家吃午饭,傍晚去的时候她回家吃晚饭,终于这天傍晚下班他们在打金店堵到正准备回家的季荞。
季荞让他们参观了一下,不想耽搁时间,仍旧要关门。
好奇的质疑声各种各样。
“季荞就你自己干吗,你没师父?我们琢磨着总得有个师父带你。”有人代表大家提问。
季荞说:“要什么师父啊,我自己就是师傅。”
“我就没见过哪个打金师傅是女的,还长得娇滴滴的。”
季荞回答:“你现在不就见到了吗?”
“季荞你到底会不会打金啊?”
季荞说:“估计比你们见过的打金匠手艺都强点吧。”
众人想不到她那么有自信,而且强有力的回怼让他们一时半会也也找不到更多质疑的话来。
他们迫切想要知道季荞的水平,于是说:“那我们有打金的活可要找你啦。”
季荞说:“可以。”
——
打金铺开业第三天,来了一位在附近住的大妈。
“你们这儿没有老师傅吗?”大妈四下打量了好一会儿问。
季荞回答:“我就是老师傅。”
大妈一下就乐了,说:“你这小姑娘一看就年纪轻轻的,口气可不小。”
季荞说:“我跟我师父学了多年打金,我的水平不比老师傅差。”
她的打金手艺是跟她大姑季保淑学的,季保淑是个老姑娘,到五十岁仍未婚,季保淑很有个性,平等地讨厌所有男性,但她希望自己的手艺能传下去,再加上季荞感兴趣,她就只收了季荞这一个徒弟。
大妈看上去有点文化,很欣赏季荞的自信,但实在是对她的能力持保留态度。
除了对手艺不放心,大妈还想问下金银的损耗,其实就是间接问下小师傅的人品。
季荞说:“阿姨,金银损耗确实是个大问题,金子要打磨抛光,肯定会有磨下来的金粉,这些金粉我会收集起来再加到首饰上,不过绝对没有损耗是不可能的,像我这样手艺好的打金匠会把损耗控制在千分之二,再多的损耗从工费里扣。”
在八十年代打金有个问题是顾客拿过来的金银很可能不纯,季荞不会往里搭金,也不会把从顾客首饰上鉴刻下来的金银收起来自留。
季保淑的打金铺开了多年,六七十年代接到的打金活不多,到文格后接的活才慢慢多起来。
十里八村的村民对她的打金铺有天然的信任,没人质疑她的收费,也没人会怀疑她偷金,来的顾客对她就是完全信任,另外有明确想法的村民不多,乐意听打金匠的建议,沟通非常顺畅。
季荞的打金店需要慢慢积累口碑,让大家信任她。
大妈觉得季荞这姑娘不错,她有想法有自信,就是太年轻了,年轻到让人自然而然地质疑她的水平。
考虑了一天,大妈第二天又来了,拿来两个黑不溜秋的银手镯说要改款。
“做成开口还是闭口?”大妈有各种问题,问得非常仔细。
季荞回答:“年纪大了手骨硬,不好脱戴,还是做开口的好。”
一番口干舌燥的推销之后,大妈说做两个素圈手镯开口两端有花纹的就行。
等大妈走后,季荞就着手开工,把原来的银镯放进坩埚里,用铜□□融化成银水,倒入磨具中制成坯,再用锤子反复捶打成手镯,两端鉴刻出花纹,再进行抛光处理就行。
等凌霁到店里时,季荞正在拿锤子敲敲打打。
想不到她还真能接到活,动作还那么娴熟。
“第一单,一对银手镯。”
“恭喜。”
凌霁很忙,坐在门口的桌旁一直在写写画画,时不时看几眼她的工作进展。
她穿得还是厂里发的劳动布工服,藏蓝色的厚实布料将她的皮肤衬得莹白如雪,她低着头,额头饱满光洁,眼睫低垂,耳畔掠过几根乌黑的发丝。
不管做的是什么,认真埋头工作的女人都很美。
突然,季荞抬起头来,两人的视线刚好在空中相撞,季荞脸上带着浅笑:“你不是很忙吗,看了我好一会儿了。”
凌霁:“……”
他清清嗓子,赶紧找话说:“你真觉得打金比当播音员或者图书馆管理员更好吗?”
很难想象哪个年轻姑娘愿意安静坐在那儿大半天不动,专注手中的冷冰冰的工具跟金属。
他本来觉得她们更喜欢光鲜的能跟人打交道的工作,季荞的性格也是开朗外向的,他以前都不知道她坐得住。
季荞点头:“嗯,我就想安安静静地闷头做事儿,相比跟人打交道,我更乐意跟金属打交道,看着金银从我手里变成各种有温度的好看的首饰,我能得到乐趣。”
凌霁微微感动,他知道能把兴趣爱好变成喜爱的工作是多么难能可贵。
季荞敲敲打打的声音在他听来是独特的伴奏,等她完工,季荞开心地喊他:“凌教授,手镯打好了,快来看。”
那是两条圆润平整光滑的银手镯,素面熠熠生辉,两端的精细花纹做点缀,让整条银手镯变得生动。
“你做得真不错,比我想象得好的多。”凌霁马上走过去看,他由衷赞道,“速度还挺快。”
他对季荞的实力略微放心。
季荞自己很满意:“我也觉得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