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她手里 第44节
在将上一条广子的视频发送给pr审核后,孟凭歌刚刚舒出一口气,就接到了姜炙发来的消息:“我这边弄好了,准备回来了。”
什么?他终于要回来了?
孟凭歌下意识退出来看了眼日历,诧异道:“啊?你不是说明天回来吗?今天都这么晚了,会不会太赶?”
姜炙:“本来是那样打算的。但是计划突然被打乱了。”
孟凭歌缓缓发了个问号:“怎么回事?被什么打乱了,这边突然有什么急事要忙吗?”
姜炙没有马上回复,估计在忙。
孟凭歌等了一会儿,拿起球来,准备和莎莎玩。
就在这时,姜炙的消息进了手机:
“被你打乱了。”
“想见你。迟一天都不可以。”
第38章
姜炙简简单单一句话, 就勾起了孟凭歌心间的阵阵涟漪。
她的心脏一紧一缩,一种又软又甜的滋味从四面八方儿来,溢满了整个胸腔。她的脸在本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 又浮出了少女怀春的模样。
“那,”孟凭歌捧着手机问, “你大概几点到?”
姜炙:“不堵车的话, 最多三个小时。”
“好。”孟凭歌说:“我等你。”
退出聊天框,孟凭歌将手机捂在胸口处, 回味着姜炙那句“想见你, 迟一天都不可以”,情不自禁栽倒在沙发上,拿起一个抱枕捂住脸,发出低低的笑。
原来,恋爱是那般地惹人欣喜。原来, 恋爱真的会让人脑袋里头塞满粉红色的泡泡。不知过了多久, 孟凭歌才将抱枕从脸上挪开, 松松垮垮地抱在怀里头,一动不动地看着天花板, 嘴角处始终挂着甜蜜的笑意。
莎莎在一旁歪着脑袋眨着眼睛看着她,不知道她怎么突然有了这些抽风似的举动,似是在看一个二傻子。
一会儿后, 孟凭歌拉着一缕头发到鼻子前嗅了嗅,发现上头竟然沾染了些许先前做串串火锅时惹上的牛油味道。那个味道着实有些霸道, 把她身上的香水味都冲淡了。
想到姜炙就要回来, 她不想让他撞见一个火锅味邋里邋遢的自己, 于是连忙丢掉抱枕,从沙发上站起身来, 一路小跑着进入浴室,放出热水打湿头发,挤出一团柔软透明的洗发露,认认真真地洗起了头发。
最近估计过得估计是比较顺遂,她的发质比起先前来都强韧了不少,鲜少再出现从中部断裂的情况,更是不再会随便洗一洗就天女散花地掉落一地。贫穷影响智商,智商影响情绪,情绪又影响身体这个说法,果然不是胡说八道,而是有着强大科学依据的。
往常孟凭歌总是喜欢犯懒,只要把洗发水冲干净了就算完事儿,几乎不怎么做多余的护理——顶多就是再用一下护发素。今天的她却一改往日习惯,在将泡沫冲干净后,还特意使用了一款玫瑰味道的发膜,并在覆盖上去等了整整十分钟,没有半点儿感到麻烦的样子。
洗完头从里面出来,孟凭歌取下一块柔软的白色毛巾裹住发丝,吸走所有多余的水分以后,拿吹风机将湿漉漉的发丝吹到蓬松干爽,想了下,又拿起了一把造型梳。
她忽然想要换一个发型了。换个成熟一点的发型。
可惜这里没有电卷棒,外头理发店离她也远——主要是她刚洗完头,洗完了再去总让人觉得好像有什么大病。
思来想去,她决定利用造型梳,按照小红书里头收藏的懒人卷发造型,将头发吹成卷状。谢天谢地,她的动手能力还算不错,这件事对她来说并不难做。约摸过了二十来分钟,她就拥有了一头慵懒的复古卷发。
她这张脸生得甜美纯净,皮肤细嫩得几乎看不出毛孔,脸颊软糯得像极了糯米团子,眼睛也灵动非凡,还口小鼻翘,只是平日里少有时间和闲情去做打扮,多数时候都有些不修边幅,就把容貌给封印了。
封印到了她自己都觉得自己不算好看的程度。
事实上,只要稍稍作一点打理,她的颜值就会往上提升好几个档。
这会儿镜子里偷的她穿着一身紧致的杏色内搭毛衣裙,又披着一头空气感十足的蓬松卷发,即便没有化什么精致的妆容,竟然也与言情小说里头时常描绘的那类女主有了七八分相似。
孟凭歌对着镜子欣赏了自己一会儿后,拧开一只草莓味的唇膏,细致涂到了唇上。放下唇膏,她轻轻抿了抿唇,矮下身子望向莎莎:“莎莎,我这样好看吗?”
莎莎前脚往前轻轻刨了一下,咧着嘴摇尾巴。
孟凭歌唇角往上翘着,撩着垂落到空中的发丝站起身,笑容与唇膏的芬芳在不知不觉中融为一体:“好看啊?那就好。”
从浴室里头出来以后,孟凭歌拿过手机看了眼时间,发现距离姜炙到家,起码还有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等待起来却像是一根细细的丝线,始终牵动着人的内心,令孟凭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没事就会朝着外头望一望——哪怕她很清楚地知道姜炙并不可能在这时候出现。
哎。
干等好像也不是个办法,总得找点儿什么事情做,才能让时间流动的速度变快。
做什么呢?孟凭歌思来想去,决定去看会儿书打发时间。
做好这个决定,孟凭歌就转身踏上楼梯去到二楼,拐弯推开了姜炙的书房。
姜炙喜欢在看书的时候点上一盏檀香,因此,这个房间里头永远都散发着一股仿佛能够净化人心的味道。加上这里的装潢也比较沉稳,那种氛围更是惹人舒适。
孟凭歌松开门板,走到书架旁边,一列列一排排地打量着上头的书,最终取出了一本关于室内设计的。正好,等到下个月,她又得把房间整改一下了,可以在脑子里头储存一些更多的创意。
捧着书,孟凭歌踱到姜炙的书桌后面,在那把人体工程椅子上落座,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等她看到一半时,忽然觉得眼睛有些酸涩发胀,于是合上书,准备做个眼保健操缓一缓。谁想她手臂刚刚舒展开来,就冷不丁地把边上一个漂亮的小盒子给碰到了。小盒子在桌上一个挪移,啪嚓一下就落到地上,发出了一声脆响。
那盒子长得很好看,周身银色,上头如同镶了钻石般闪闪发光着,看着很昂贵的模样。
这个该不会真的很贵吧?要是还具备着什么独特的意义,就可怕了,那样一来,如果摔坏了,可该怎么办啊?
孟凭歌一个紧张,再也顾不得做其他的什么事,马上就蹲下身去,将盒子捡起来捧在手中仔细端详查看着。
确定外表没有损伤后,她仍然还是不太放心。担心里头会装着易碎物品,于是她又轻轻地将盖子给打开了。
在盒子打开的一瞬间,空气都凝结了般,孟凭歌所有的动作都牢牢地定在了那儿。
这个盒子里头装的东西,并不是像她想的那样是什么贵重的物品,而是……
孟凭歌喉头略微吞咽了一下,旋即愣愣地伸出手,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取出了一朵草编的戒指。
那枚戒指已经处于一种干枯的模样,好像脆弱到只需要随便碰一碰就能碎掉似的。
她看着看着,鼻梁就忽然发起了酸。
她还记得,这是他们当年刚刚谈恋爱时,一起去外头吃饭的某个夜晚,自己送他的。
因为她那会儿刚刚学会编东西,还沉迷在里头无法自拔,就从路边随便逮了几根狗尾巴草的杆子捏扁了编出来的。
那枚“戒指”长相十分潦草,被她编得乱七八糟歪七八扭,丑到简直没眼睛看。但当年的她编好后偏偏还得意得不信,觉得自己厉害极了,马上就送给了姜炙,说是给他的定情信物,寓意是要将他一辈子圈在自己身边,让他插翅难飞。
当年姜炙将这枚戒指接过手后,扯唇一笑,说了句“什么东西,这也太丑了”,她还挺不服气,觉得是他又毒又挑剔。
谁想,姜炙竟然将它一直好好地收着。
“觉得丑你怎么还……”孟凭歌定定地看着那个小草环,声音逐渐压低:“还收着……”
盒子里头除了那个草戒指外,还有许多其他零零碎碎的小东西。
比如她扎的羊毛毡小猫咪,她自己串的刻字小串珠,她自制的情侣头像橡皮章,以及她们共同拍摄的,透露着浓浓年代感的大头照。
最后的最后,孟凭歌拿起了里头那张折叠成豆腐干形状的信笺。
这信笺是当年她在学校小卖部买的。纯粹是因为长得花哨,味道又香得不行,她便忍不住地入手了。现如今在经过时光的洗礼后,里头的香味已经全盘消失,只剩几行清隽的字迹健在。
里头是一首她仿照着大师写的情诗:
红花掩在绿叶里,你来到我世界里;
月亮蒙在云朵里,你住进了我心里;
河流环在群山里,你藏进我心底里;
梦境绕在深夜里,我只能够看见你;
想要和你一辈子,我是那样喜欢你。
——最爱你的孟凭歌。
读完最后一句话,孟凭歌眼眸里头渐渐覆上一层薄雾。
她很难描述出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只觉得有点儿控制不住自己的面部肌肉走向。
她这人习惯于把所有事情都朝着不好的方向去想,本以为他们分手以后,姜炙肯定会把这些东西全部丢掉,眼不见心为净。却是没想到,她送出去的每一样,都被他视若珍宝地好好收捡了起来。
与此同时,外头忽然传来了车辆行驶的声音。
孟凭歌吸了下鼻子,放好那封情诗,关上那个盒子,连忙一路小跑着去到窗边朝着底下探头望去。
姜炙回来了。
看到他的踪影,她马上二话不说,转头便朝着门外跑去。
她很瘦,白皙的小腿如同白鹤般纤细,乌黑的长发又如同云朵般浓密,跑起来宛如一个古堡精灵。在她踏着台阶一级级下到楼底时,门口刚好传来一声开门的脆响。
顾不得作出什么停顿,她立马奔过去,一下子抱住了刚刚进门,身材高大的男人,将脸颊牢牢地埋进了他的怀里。
姜炙愣了一下,将手按压在她的后背,迷惑地问:“怎么了?”
“没什么,”孟凭歌收紧手臂,将他箍得越发严实,头在他怀里头蹭了蹭:“就是,好喜欢你。”
姜炙偏了下头:“怎么突然发出这样的感叹?”
孟凭歌嘟囔道:“想说就说了。”
姜炙下巴搁在她发丝上,声音磁沉:“你也想我了?”
“嗯……”孟凭歌回答得黏黏糊糊。
姜炙见她像个粘人的小猫咪,轻轻俯下了身,在她耳边低声说:“我对你而言,这么大魅力?”
在耳朵触碰到他温热鼻息的瞬间,孟凭歌被惹得克制不住地往上耸了一下肩头,脸上染出一片红晕:“真是……”
姜炙笑了下,离开她耳侧,目光在她身上打量着:“今天怎么这么漂亮?”
孟凭歌被他看得耳根发热,下意识拿起一缕发丝,问:“漂亮吗?”
姜炙将门关上,肯定道:“很漂亮。”
孟凭歌抿唇笑了起来。
看着他将鞋子换完,孟凭歌忽然一下子又有点儿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手指在身前对了下:“糟糕,我忘记做饭了。”
她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有点儿饿了。还有就是,姜炙应该也还没有吃吧,过去几个小时都在路上奔波。
姜炙眯眼想了下:“那就我来做吧。”
“嗯?”孟凭歌眨了下眼睛:“你会?”
姜炙点头:“最近跟着陈旭学了两道。”
陈旭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懂吃懂喝。在别的许多事情上他或许不算太出色,但在吃上面,却很会研究,算个专家。他那山庄里头餐厅的食谱配方都是由他自己调配的。
什么?他终于要回来了?
孟凭歌下意识退出来看了眼日历,诧异道:“啊?你不是说明天回来吗?今天都这么晚了,会不会太赶?”
姜炙:“本来是那样打算的。但是计划突然被打乱了。”
孟凭歌缓缓发了个问号:“怎么回事?被什么打乱了,这边突然有什么急事要忙吗?”
姜炙没有马上回复,估计在忙。
孟凭歌等了一会儿,拿起球来,准备和莎莎玩。
就在这时,姜炙的消息进了手机:
“被你打乱了。”
“想见你。迟一天都不可以。”
第38章
姜炙简简单单一句话, 就勾起了孟凭歌心间的阵阵涟漪。
她的心脏一紧一缩,一种又软又甜的滋味从四面八方儿来,溢满了整个胸腔。她的脸在本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 又浮出了少女怀春的模样。
“那,”孟凭歌捧着手机问, “你大概几点到?”
姜炙:“不堵车的话, 最多三个小时。”
“好。”孟凭歌说:“我等你。”
退出聊天框,孟凭歌将手机捂在胸口处, 回味着姜炙那句“想见你, 迟一天都不可以”,情不自禁栽倒在沙发上,拿起一个抱枕捂住脸,发出低低的笑。
原来,恋爱是那般地惹人欣喜。原来, 恋爱真的会让人脑袋里头塞满粉红色的泡泡。不知过了多久, 孟凭歌才将抱枕从脸上挪开, 松松垮垮地抱在怀里头,一动不动地看着天花板, 嘴角处始终挂着甜蜜的笑意。
莎莎在一旁歪着脑袋眨着眼睛看着她,不知道她怎么突然有了这些抽风似的举动,似是在看一个二傻子。
一会儿后, 孟凭歌拉着一缕头发到鼻子前嗅了嗅,发现上头竟然沾染了些许先前做串串火锅时惹上的牛油味道。那个味道着实有些霸道, 把她身上的香水味都冲淡了。
想到姜炙就要回来, 她不想让他撞见一个火锅味邋里邋遢的自己, 于是连忙丢掉抱枕,从沙发上站起身来, 一路小跑着进入浴室,放出热水打湿头发,挤出一团柔软透明的洗发露,认认真真地洗起了头发。
最近估计过得估计是比较顺遂,她的发质比起先前来都强韧了不少,鲜少再出现从中部断裂的情况,更是不再会随便洗一洗就天女散花地掉落一地。贫穷影响智商,智商影响情绪,情绪又影响身体这个说法,果然不是胡说八道,而是有着强大科学依据的。
往常孟凭歌总是喜欢犯懒,只要把洗发水冲干净了就算完事儿,几乎不怎么做多余的护理——顶多就是再用一下护发素。今天的她却一改往日习惯,在将泡沫冲干净后,还特意使用了一款玫瑰味道的发膜,并在覆盖上去等了整整十分钟,没有半点儿感到麻烦的样子。
洗完头从里面出来,孟凭歌取下一块柔软的白色毛巾裹住发丝,吸走所有多余的水分以后,拿吹风机将湿漉漉的发丝吹到蓬松干爽,想了下,又拿起了一把造型梳。
她忽然想要换一个发型了。换个成熟一点的发型。
可惜这里没有电卷棒,外头理发店离她也远——主要是她刚洗完头,洗完了再去总让人觉得好像有什么大病。
思来想去,她决定利用造型梳,按照小红书里头收藏的懒人卷发造型,将头发吹成卷状。谢天谢地,她的动手能力还算不错,这件事对她来说并不难做。约摸过了二十来分钟,她就拥有了一头慵懒的复古卷发。
她这张脸生得甜美纯净,皮肤细嫩得几乎看不出毛孔,脸颊软糯得像极了糯米团子,眼睛也灵动非凡,还口小鼻翘,只是平日里少有时间和闲情去做打扮,多数时候都有些不修边幅,就把容貌给封印了。
封印到了她自己都觉得自己不算好看的程度。
事实上,只要稍稍作一点打理,她的颜值就会往上提升好几个档。
这会儿镜子里偷的她穿着一身紧致的杏色内搭毛衣裙,又披着一头空气感十足的蓬松卷发,即便没有化什么精致的妆容,竟然也与言情小说里头时常描绘的那类女主有了七八分相似。
孟凭歌对着镜子欣赏了自己一会儿后,拧开一只草莓味的唇膏,细致涂到了唇上。放下唇膏,她轻轻抿了抿唇,矮下身子望向莎莎:“莎莎,我这样好看吗?”
莎莎前脚往前轻轻刨了一下,咧着嘴摇尾巴。
孟凭歌唇角往上翘着,撩着垂落到空中的发丝站起身,笑容与唇膏的芬芳在不知不觉中融为一体:“好看啊?那就好。”
从浴室里头出来以后,孟凭歌拿过手机看了眼时间,发现距离姜炙到家,起码还有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等待起来却像是一根细细的丝线,始终牵动着人的内心,令孟凭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没事就会朝着外头望一望——哪怕她很清楚地知道姜炙并不可能在这时候出现。
哎。
干等好像也不是个办法,总得找点儿什么事情做,才能让时间流动的速度变快。
做什么呢?孟凭歌思来想去,决定去看会儿书打发时间。
做好这个决定,孟凭歌就转身踏上楼梯去到二楼,拐弯推开了姜炙的书房。
姜炙喜欢在看书的时候点上一盏檀香,因此,这个房间里头永远都散发着一股仿佛能够净化人心的味道。加上这里的装潢也比较沉稳,那种氛围更是惹人舒适。
孟凭歌松开门板,走到书架旁边,一列列一排排地打量着上头的书,最终取出了一本关于室内设计的。正好,等到下个月,她又得把房间整改一下了,可以在脑子里头储存一些更多的创意。
捧着书,孟凭歌踱到姜炙的书桌后面,在那把人体工程椅子上落座,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
等她看到一半时,忽然觉得眼睛有些酸涩发胀,于是合上书,准备做个眼保健操缓一缓。谁想她手臂刚刚舒展开来,就冷不丁地把边上一个漂亮的小盒子给碰到了。小盒子在桌上一个挪移,啪嚓一下就落到地上,发出了一声脆响。
那盒子长得很好看,周身银色,上头如同镶了钻石般闪闪发光着,看着很昂贵的模样。
这个该不会真的很贵吧?要是还具备着什么独特的意义,就可怕了,那样一来,如果摔坏了,可该怎么办啊?
孟凭歌一个紧张,再也顾不得做其他的什么事,马上就蹲下身去,将盒子捡起来捧在手中仔细端详查看着。
确定外表没有损伤后,她仍然还是不太放心。担心里头会装着易碎物品,于是她又轻轻地将盖子给打开了。
在盒子打开的一瞬间,空气都凝结了般,孟凭歌所有的动作都牢牢地定在了那儿。
这个盒子里头装的东西,并不是像她想的那样是什么贵重的物品,而是……
孟凭歌喉头略微吞咽了一下,旋即愣愣地伸出手,从里面小心翼翼地取出了一朵草编的戒指。
那枚戒指已经处于一种干枯的模样,好像脆弱到只需要随便碰一碰就能碎掉似的。
她看着看着,鼻梁就忽然发起了酸。
她还记得,这是他们当年刚刚谈恋爱时,一起去外头吃饭的某个夜晚,自己送他的。
因为她那会儿刚刚学会编东西,还沉迷在里头无法自拔,就从路边随便逮了几根狗尾巴草的杆子捏扁了编出来的。
那枚“戒指”长相十分潦草,被她编得乱七八糟歪七八扭,丑到简直没眼睛看。但当年的她编好后偏偏还得意得不信,觉得自己厉害极了,马上就送给了姜炙,说是给他的定情信物,寓意是要将他一辈子圈在自己身边,让他插翅难飞。
当年姜炙将这枚戒指接过手后,扯唇一笑,说了句“什么东西,这也太丑了”,她还挺不服气,觉得是他又毒又挑剔。
谁想,姜炙竟然将它一直好好地收着。
“觉得丑你怎么还……”孟凭歌定定地看着那个小草环,声音逐渐压低:“还收着……”
盒子里头除了那个草戒指外,还有许多其他零零碎碎的小东西。
比如她扎的羊毛毡小猫咪,她自己串的刻字小串珠,她自制的情侣头像橡皮章,以及她们共同拍摄的,透露着浓浓年代感的大头照。
最后的最后,孟凭歌拿起了里头那张折叠成豆腐干形状的信笺。
这信笺是当年她在学校小卖部买的。纯粹是因为长得花哨,味道又香得不行,她便忍不住地入手了。现如今在经过时光的洗礼后,里头的香味已经全盘消失,只剩几行清隽的字迹健在。
里头是一首她仿照着大师写的情诗:
红花掩在绿叶里,你来到我世界里;
月亮蒙在云朵里,你住进了我心里;
河流环在群山里,你藏进我心底里;
梦境绕在深夜里,我只能够看见你;
想要和你一辈子,我是那样喜欢你。
——最爱你的孟凭歌。
读完最后一句话,孟凭歌眼眸里头渐渐覆上一层薄雾。
她很难描述出自己此时此刻的心情,只觉得有点儿控制不住自己的面部肌肉走向。
她这人习惯于把所有事情都朝着不好的方向去想,本以为他们分手以后,姜炙肯定会把这些东西全部丢掉,眼不见心为净。却是没想到,她送出去的每一样,都被他视若珍宝地好好收捡了起来。
与此同时,外头忽然传来了车辆行驶的声音。
孟凭歌吸了下鼻子,放好那封情诗,关上那个盒子,连忙一路小跑着去到窗边朝着底下探头望去。
姜炙回来了。
看到他的踪影,她马上二话不说,转头便朝着门外跑去。
她很瘦,白皙的小腿如同白鹤般纤细,乌黑的长发又如同云朵般浓密,跑起来宛如一个古堡精灵。在她踏着台阶一级级下到楼底时,门口刚好传来一声开门的脆响。
顾不得作出什么停顿,她立马奔过去,一下子抱住了刚刚进门,身材高大的男人,将脸颊牢牢地埋进了他的怀里。
姜炙愣了一下,将手按压在她的后背,迷惑地问:“怎么了?”
“没什么,”孟凭歌收紧手臂,将他箍得越发严实,头在他怀里头蹭了蹭:“就是,好喜欢你。”
姜炙偏了下头:“怎么突然发出这样的感叹?”
孟凭歌嘟囔道:“想说就说了。”
姜炙下巴搁在她发丝上,声音磁沉:“你也想我了?”
“嗯……”孟凭歌回答得黏黏糊糊。
姜炙见她像个粘人的小猫咪,轻轻俯下了身,在她耳边低声说:“我对你而言,这么大魅力?”
在耳朵触碰到他温热鼻息的瞬间,孟凭歌被惹得克制不住地往上耸了一下肩头,脸上染出一片红晕:“真是……”
姜炙笑了下,离开她耳侧,目光在她身上打量着:“今天怎么这么漂亮?”
孟凭歌被他看得耳根发热,下意识拿起一缕发丝,问:“漂亮吗?”
姜炙将门关上,肯定道:“很漂亮。”
孟凭歌抿唇笑了起来。
看着他将鞋子换完,孟凭歌忽然一下子又有点儿不知道该说什么了,手指在身前对了下:“糟糕,我忘记做饭了。”
她突然发现,自己好像有点儿饿了。还有就是,姜炙应该也还没有吃吧,过去几个小时都在路上奔波。
姜炙眯眼想了下:“那就我来做吧。”
“嗯?”孟凭歌眨了下眼睛:“你会?”
姜炙点头:“最近跟着陈旭学了两道。”
陈旭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懂吃懂喝。在别的许多事情上他或许不算太出色,但在吃上面,却很会研究,算个专家。他那山庄里头餐厅的食谱配方都是由他自己调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