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大美人躺赢香江豪门[七零] 第171节
那双死寂沉沉的眼底, 浮现了他自己都没发现的杀意。仿佛陈十一胆敢掀翻沈清的庆功宴, 那么就会有一颗子弹会穿透陈十一的太阳穴。
短短几秒的杀意很快消失,关景元的注意力很快被沈清吸引了过去。
沈清说:“陈先生,你确定要现在听?”
在陈十一一副‘你在说什么屁话’的嚣张表情中, 沈清继续说:“但是我怕你听了那些歌以后, 会生气, 以后吃饭都不香了。”
“为什么?”陈十一问到:“为什么我会生气?为什么我吃饭会不香?”
“因为你会生气自己的天赋不过如此,你会生气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沈清笑:“像你这种骄傲自大的人, 又怎么会允许有人比你更有天赋?比你更厉害?所以你会气的吃不下饭啊……”
陈十一从鼻子里发出一声轻嗤:“老子听你吹牛。”
那些八卦的记者,也有点不相信的看着沈清。在香江乐坛,陈十一称第二, 那么就没人敢称第一。
记者们觉得沈清这样挑衅陈十一, 无异于老虎头上拔毛,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在所有唱衰的表情下,沈清叹了口气:“好吧, 既然陈先生觉得我是吹牛, 那我就把我在内地听到的一些歌唱给你听。”
沈清有些同情的看着陈十一, 在未来网络发达的时候, 好听的洗脑神曲那是一首接一首, 让她把一首歌全唱出来,她可能不会。但是每首歌传唱最流行的那几句, 她还是会的。
于是在陈十一轻视不屑的眼神中,沈清从‘我像只鱼儿在你的荷塘’唱到了‘乌蒙山连着山外山, 月光洒下了响水滩……’
要么说凤凰传奇在未来属于王炸组合?他们歌你现在不喜欢,但是你总有一天会喜欢。他们的歌你可以说土,但是旋律一响,你必定会跟着唱。
陈十一和记者们听了这些歌,也都陷入了沉思。
“陈先生,这些歌我都是听别人唱的,我觉得很好听也很经典。”
沈清看陈十一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也没继续落井下石,而是笑容满面的说:“陈先生,我也承认你的歌写的很好,但我想要的是这种简单好听,通俗易懂传唱广,让人一听就能记住歌词的歌……”
沈清还想同陈十一继续合作,自然给一杆子也会给个甜枣。
陈十一这时候也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自己在沈清这里上当了。她肯定是故意选择在今日给自己寄支票,然后把自己引到庙街来。
然后当着记者的面,正面和他刚,最后还用这些听都没听过的歌来打他的脸。
陈十一觉得自己脸疼,因为从专业角度来讲,他知道沈清唱的每首歌都是能流传几十年的经典曲目。
他能说不好吗?不能!
持才傲物的陈十一也不能说违心话啊,但是他也知道沈清的夸赞是在为她接下来的阴谋诡计做铺垫的。
如果陈十一再笨点,没看穿沈清的把戏,他或许还能沾沾自喜的认为沈清是真的在夸他。
但是陈十一偏偏在最重要的时候反应过来了:“我看你笑咪咪的对我说着气人的话,我真的很想打人。”
陈十一目光愤怒的盯着沈清,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漂亮,却又这么会气人的妹崽?
在陈十一想揍人的目光中,一直躲在旁边的沈毅民躲上了车,觉得沈清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竟然敢戏弄陈十一。
那可是东兴社都要让三分的人,沈毅民把车门关的很紧,生怕陈十一不爽,迁怒于他。
陈胜文也兴致冲冲的看着陈十一,特别希望陈十一能真的冲上去把沈清揍一顿,这样他和干爹接下来还能利用陈十一和沈清的恩怨,来搞小动作。
在陈胜文和沈毅民心思各异的时候,简耀和关景元同时上前一步,两人目光冷冰冰的看着陈十一。
彪哥和火牛他们四个保镖也都上前了一步,虎视眈眈的盯着陈十一,如果陈十一敢动手,他们绝对会第一时间把陈十一打趴在地。
“但是老子从不打女人!”陈十一这时候又咬着后牙槽补充了一句:“绝对不是看你人多,才不动手的。”
“我信你。”沈清忍笑点头:“陈先生是个光明磊落,心胸宽广的人,肯定不会同我一般见识。”
虽然陈十一看出了沈清的夸赞和吹捧是带着目的的,可是该夸还是得继续夸啊。
“陈先生,不是你的歌不好。而是我要的歌,是能单独宣发出去给我的建筑公司做广告的,让人一听就记忆深刻,能跟着唱的。”沈清说:“所以你可能还不习惯写这样的歌,但我相信以你的才华,肯定不是问题。”
顿了顿,沈清又肯定了陈十一的才华:“你写的《天若有情》和《潇洒人生》我就很喜欢,经常循环听来着。”
沈清目光诚恳的说:“同时我也知道你是在高中校园歌唱大赛上,唱了自己写的歌,碾压了一众乐队拿到了冠军,才开始你的作曲生涯。”
夸人一定要夸的真诚和言之有物,否则就显得虚伪了。
沈清对于陈十一那也是做了调查和准备的,所以夸陈十一来也算头头是道。
就算陈十一知道沈清的夸赞是‘糖衣炮弹’,但他还是把‘糖衣’吃了。
至于‘炮弹’,陈十一则给沈清扔了回去:“你这个女人,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我是诚心的,否则怎么会花几十万找你写歌?”沈清继续笑,还把陈十一给她写的那首歌,哼了出来。
沈清声音轻软好听,歌也在调子上。而且她看着陈十一的时候,清亮的双眼里还有不加掩饰的欣赏。
“其实我以前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我很崇拜陈先生,想吸引陈先生的注意力。”沈清笑容坦诚:“我想同陈先生做个朋友!”
“我信你个鬼。”陈十一傲娇的轻哼一声,但是嘴角却忍不住往上扬。
看吧,真诚夸奖总是有奇效的。
毕竟好听的话不喜欢,难不成喜欢别人对你恶言相向?
简耀听到沈清想同陈十一做朋友的时候,脸色紧绷而铁青的睨了眼陈十一。
面对简耀敌对的眼神,陈十一忽然哼笑一声:“算了,今日是你的庆功宴,我也不能来捣乱。”
陈十一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本支票,随手写了个字数递给沈清:“今日来的匆忙,没什么好送的。”
说完,陈十一把支票塞给了沈清。
沈清一看,好家伙,送礼十万港币!!
要么说陈十一这人持才傲物又嚣张霸道,但总有人想同他打交道呢?壕是真的壕,没有人不喜欢和喜欢送钱的土豪当朋友吧?
看在十万礼金的份上,沈清笑咪咪的把陈十一引入主桌的时候,八达通徒弟抓紧机会站起来,让沈清同陈十一站在一起拍照。
这些记者亲眼看到了沈清是怎么惹怒陈十一,然后又怎么安抚住了暴怒的陈十一,还把仇人变成了朋友,都直呼一声精彩。
现在看沈清同陈十一站在一起拍照,大家也不吃席了,全都拿着摄像机和照相机开始拍照,挖掘新闻。
记者吃的就是风口浪尖的热乎饭,独家新闻可不能让对家抢了去。
在记者狂拍照的时候,简耀同关景元很有默契的站了过去抢镜头,反正沈清和陈十一合照可以,他们一定要在的!
沈清看香江记者们热情高涨,终于抛出了自己的重磅炸弹:“其实今日,我是想同陈先生谈合作拍电视剧的。”
陈十一惊讶,准备说话的时候,沈清继续抢先开口:“电视剧的题材是豪门真假少爷,在出生的时候被死对头联合下人,调换了真少爷和下人的孩子。”
“下人之子被豪门当真少爷抚养长大,真少爷却流落在外,最后还沦落假少爷的下人,险些被人害死,最后逆袭报仇的故事。”
“哇塞,这么劲爆狗血?”记者惊叹:“狸猫换太子还有豪门死对头,这简直太有看点了。”
“沈小姐,你是懂怎么拍电视剧的。”香江记者对于豪门狗血秘闻,那都是特别喜欢的:“就是不知道音乐鬼才陈先生,会不会写剧本?”
“陈先生这么天才,肯定十项全能的嘛。”沈清继续笑:“就是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能请到陈先生同我合作拍剧啰?”
陈十一目光冷漠:“你没有这个荣幸。”
他感觉自己又着沈清的道了,这个气人的妹崽,真是套路一个接一个,他一不小心就掉进去了。
真是岂有此理。
“那真可惜。”沈清叹了口气,目光特别遗憾的看着陈十一:“我曾经在报纸上追过一个叫《追妻三人行》的故事,我特别欢那个作者。多方打听,以为那个作者是陈先生的笔名,所以特别想同陈先生合作拍电视剧……”
陈十一眼神惊讶的看着沈清,她连这个都知道?
记者却也很惊讶,因为《追妻三人行》这个小说,刊登以来就被骂了个狗血淋头,沈清竟然喜欢?
“真遗憾啊,陈先生在剧本的天赋上并不比写歌差。却原来是我没缘分……”沈清眼里的欣赏和遗憾特别浓,浓的让陈十一都感觉自己刚才决绝的太快,有点内疚了。
“你真的很喜欢《追妻三人行》?”陈十一忽然问到:“很多人都说那个故事狗血不符合逻辑,骂作者文风小白没常识,不配写文,让作者封笔快滚。”
陈十一当时都被骂抑郁了。
“小说嘛,爽就行了。”沈清一本正经:“骂得多难听,就证明那个故事有多火。”
《追妻三人行》被骂原因之一,是因为这是个追妻火葬场的虐文。
而且在七十年代的香江,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小说,其实都围绕着男性来写的。女性在这些故事里面,都是陪衬作用,而且很多人写女性角色的时候,总是带着男凝的角度来物化女性,很多女性都是为了男人的激/情/戏写的!
一个在七十年代写大女主,讲述女主游走周旋在三个不同帮派、三个同样都是大哥的前夫中,走肾不走心,导致三个前夫追妻火葬场的故事,肯定会被骂。
因为当下的环境封建的不允许女性独立,只允许女性作为男人的附属品出现。有时候,香江的某些思想和夫妻关系上,比内地还封建落后。
内地还推崇‘女人也能当家做主’、‘妇女能顶半边天’,可是现在的香江,无论是商场还是社会,都是以男人为主。
大家都觉得女人应该呆在后宅,也理所当然的认为女人只是花瓶。
哪怕沈清生意做的很不错,沈毅民都觉得她不应该抛头露面,而是应该嫁人。
很多人也只能看到沈清的外貌,觉得沈清的美貌和优秀,只是锦上添花的让她嫁进豪门的筹码。
陈胜文也是这样想的,他觉得沈清一个女人不应该压在他头上。觉得公司应该他当老大,沈清只配居于幕后,当他的马仔。
时代的局限性在这里,等香江废除一夫多妻制后,或许会好一点。
而且沈清也知道的,都是很多人一边骂一边看,看完《追妻三人行》的最新更新后,继续骂。
很多报社和媒体发现了这一点,都各种转载《追妻三人行》,这才导致陈十一挨骂越来越多,导致他写完这个故事就封笔退圈了。
“我很欣赏作者被骂,却不烂尾的坚持。”沈清特别诚恳的说:“而且我准备买下这本小说的版权,以后拍成电影。”
在原著剧情中,陈十一套马甲写的《追妻三人行》后来被拍成电影,并且改名成《大嫂》,在八九十年代非常卖座的。
“为什么喜欢那本小说?”陈十一笑容满面,盯着沈清的双眼却带着寒意。
“这个世界总讲爱与和平,男女平等。可是这个世界的很多人,都认为女人应该老老实实相夫教子,不该抛头露面。他们喜欢女性温顺听话,却又希望女性能为他们撑起一片避风港,为他们应酬争面子。却又不喜欢女人太过耀眼,总想以爱为名来控制住她们!”
沈清语气低沉。
这些偏见化成的大网,不仅让陈十一的故事被骂,也困住了一代又一代的女性,很多人都不愿意看到女性觉醒和展翅高飞。
包括在陈十一是故事里那个女主人公,因为在故事的原型是陈十一的生母。一个差点摆平三个帮派的大嫂,最后被三个男人以爱之名,联手害死了的悲情女性。
当然在故事的结尾,陈十一写的很好,三个帮派被女主统一,三个前夫爱而不得,女主独美。
这是陈十一希望在另一个世界,给他生母一个好的结局!
陈十一低头看着沈清,目光犀利:“这个世界总是被一群道貌岸然,被权力富贵腐蚀的伪君子掌控。你现在跟我高谈阔论的讲这些,有什么用?你又办不到!”
“现在办不到,不代表永远办不到。”沈清说:“社会在进步,觉得不好,就从自己去改变。自身理想、愚公移山,你又怎么知道办不到?”
“说了这么多,但你真正卖版权拍电影的话,你会被骂死的。”陈十一冷笑,沈清竟然听出了忠言逆耳的感觉。
“骂的厉害,证明关注的人也多。”沈清满不在乎:“他们骂故事,是因为不想看到故事里的女性崛起嘛。但是时代的局限性是困不住女性的……”
在未来,很多优秀的女性在各行各业崭露头角。虽然社会对她们仍然有偏见,但更多却是为了女性的崛起而鼓掌欢呼的。
短短几秒的杀意很快消失,关景元的注意力很快被沈清吸引了过去。
沈清说:“陈先生,你确定要现在听?”
在陈十一一副‘你在说什么屁话’的嚣张表情中, 沈清继续说:“但是我怕你听了那些歌以后, 会生气, 以后吃饭都不香了。”
“为什么?”陈十一问到:“为什么我会生气?为什么我吃饭会不香?”
“因为你会生气自己的天赋不过如此,你会生气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啊。”沈清笑:“像你这种骄傲自大的人, 又怎么会允许有人比你更有天赋?比你更厉害?所以你会气的吃不下饭啊……”
陈十一从鼻子里发出一声轻嗤:“老子听你吹牛。”
那些八卦的记者,也有点不相信的看着沈清。在香江乐坛,陈十一称第二, 那么就没人敢称第一。
记者们觉得沈清这样挑衅陈十一, 无异于老虎头上拔毛,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在所有唱衰的表情下,沈清叹了口气:“好吧, 既然陈先生觉得我是吹牛, 那我就把我在内地听到的一些歌唱给你听。”
沈清有些同情的看着陈十一, 在未来网络发达的时候, 好听的洗脑神曲那是一首接一首, 让她把一首歌全唱出来,她可能不会。但是每首歌传唱最流行的那几句, 她还是会的。
于是在陈十一轻视不屑的眼神中,沈清从‘我像只鱼儿在你的荷塘’唱到了‘乌蒙山连着山外山, 月光洒下了响水滩……’
要么说凤凰传奇在未来属于王炸组合?他们歌你现在不喜欢,但是你总有一天会喜欢。他们的歌你可以说土,但是旋律一响,你必定会跟着唱。
陈十一和记者们听了这些歌,也都陷入了沉思。
“陈先生,这些歌我都是听别人唱的,我觉得很好听也很经典。”
沈清看陈十一脸色变得非常难看,也没继续落井下石,而是笑容满面的说:“陈先生,我也承认你的歌写的很好,但我想要的是这种简单好听,通俗易懂传唱广,让人一听就能记住歌词的歌……”
沈清还想同陈十一继续合作,自然给一杆子也会给个甜枣。
陈十一这时候也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自己在沈清这里上当了。她肯定是故意选择在今日给自己寄支票,然后把自己引到庙街来。
然后当着记者的面,正面和他刚,最后还用这些听都没听过的歌来打他的脸。
陈十一觉得自己脸疼,因为从专业角度来讲,他知道沈清唱的每首歌都是能流传几十年的经典曲目。
他能说不好吗?不能!
持才傲物的陈十一也不能说违心话啊,但是他也知道沈清的夸赞是在为她接下来的阴谋诡计做铺垫的。
如果陈十一再笨点,没看穿沈清的把戏,他或许还能沾沾自喜的认为沈清是真的在夸他。
但是陈十一偏偏在最重要的时候反应过来了:“我看你笑咪咪的对我说着气人的话,我真的很想打人。”
陈十一目光愤怒的盯着沈清,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漂亮,却又这么会气人的妹崽?
在陈十一想揍人的目光中,一直躲在旁边的沈毅民躲上了车,觉得沈清真是不知天高地厚,竟然敢戏弄陈十一。
那可是东兴社都要让三分的人,沈毅民把车门关的很紧,生怕陈十一不爽,迁怒于他。
陈胜文也兴致冲冲的看着陈十一,特别希望陈十一能真的冲上去把沈清揍一顿,这样他和干爹接下来还能利用陈十一和沈清的恩怨,来搞小动作。
在陈胜文和沈毅民心思各异的时候,简耀和关景元同时上前一步,两人目光冷冰冰的看着陈十一。
彪哥和火牛他们四个保镖也都上前了一步,虎视眈眈的盯着陈十一,如果陈十一敢动手,他们绝对会第一时间把陈十一打趴在地。
“但是老子从不打女人!”陈十一这时候又咬着后牙槽补充了一句:“绝对不是看你人多,才不动手的。”
“我信你。”沈清忍笑点头:“陈先生是个光明磊落,心胸宽广的人,肯定不会同我一般见识。”
虽然陈十一看出了沈清的夸赞和吹捧是带着目的的,可是该夸还是得继续夸啊。
“陈先生,不是你的歌不好。而是我要的歌,是能单独宣发出去给我的建筑公司做广告的,让人一听就记忆深刻,能跟着唱的。”沈清说:“所以你可能还不习惯写这样的歌,但我相信以你的才华,肯定不是问题。”
顿了顿,沈清又肯定了陈十一的才华:“你写的《天若有情》和《潇洒人生》我就很喜欢,经常循环听来着。”
沈清目光诚恳的说:“同时我也知道你是在高中校园歌唱大赛上,唱了自己写的歌,碾压了一众乐队拿到了冠军,才开始你的作曲生涯。”
夸人一定要夸的真诚和言之有物,否则就显得虚伪了。
沈清对于陈十一那也是做了调查和准备的,所以夸陈十一来也算头头是道。
就算陈十一知道沈清的夸赞是‘糖衣炮弹’,但他还是把‘糖衣’吃了。
至于‘炮弹’,陈十一则给沈清扔了回去:“你这个女人,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我是诚心的,否则怎么会花几十万找你写歌?”沈清继续笑,还把陈十一给她写的那首歌,哼了出来。
沈清声音轻软好听,歌也在调子上。而且她看着陈十一的时候,清亮的双眼里还有不加掩饰的欣赏。
“其实我以前之所以那么做,是因为我很崇拜陈先生,想吸引陈先生的注意力。”沈清笑容坦诚:“我想同陈先生做个朋友!”
“我信你个鬼。”陈十一傲娇的轻哼一声,但是嘴角却忍不住往上扬。
看吧,真诚夸奖总是有奇效的。
毕竟好听的话不喜欢,难不成喜欢别人对你恶言相向?
简耀听到沈清想同陈十一做朋友的时候,脸色紧绷而铁青的睨了眼陈十一。
面对简耀敌对的眼神,陈十一忽然哼笑一声:“算了,今日是你的庆功宴,我也不能来捣乱。”
陈十一从西装口袋里拿出一本支票,随手写了个字数递给沈清:“今日来的匆忙,没什么好送的。”
说完,陈十一把支票塞给了沈清。
沈清一看,好家伙,送礼十万港币!!
要么说陈十一这人持才傲物又嚣张霸道,但总有人想同他打交道呢?壕是真的壕,没有人不喜欢和喜欢送钱的土豪当朋友吧?
看在十万礼金的份上,沈清笑咪咪的把陈十一引入主桌的时候,八达通徒弟抓紧机会站起来,让沈清同陈十一站在一起拍照。
这些记者亲眼看到了沈清是怎么惹怒陈十一,然后又怎么安抚住了暴怒的陈十一,还把仇人变成了朋友,都直呼一声精彩。
现在看沈清同陈十一站在一起拍照,大家也不吃席了,全都拿着摄像机和照相机开始拍照,挖掘新闻。
记者吃的就是风口浪尖的热乎饭,独家新闻可不能让对家抢了去。
在记者狂拍照的时候,简耀同关景元很有默契的站了过去抢镜头,反正沈清和陈十一合照可以,他们一定要在的!
沈清看香江记者们热情高涨,终于抛出了自己的重磅炸弹:“其实今日,我是想同陈先生谈合作拍电视剧的。”
陈十一惊讶,准备说话的时候,沈清继续抢先开口:“电视剧的题材是豪门真假少爷,在出生的时候被死对头联合下人,调换了真少爷和下人的孩子。”
“下人之子被豪门当真少爷抚养长大,真少爷却流落在外,最后还沦落假少爷的下人,险些被人害死,最后逆袭报仇的故事。”
“哇塞,这么劲爆狗血?”记者惊叹:“狸猫换太子还有豪门死对头,这简直太有看点了。”
“沈小姐,你是懂怎么拍电视剧的。”香江记者对于豪门狗血秘闻,那都是特别喜欢的:“就是不知道音乐鬼才陈先生,会不会写剧本?”
“陈先生这么天才,肯定十项全能的嘛。”沈清继续笑:“就是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能请到陈先生同我合作拍剧啰?”
陈十一目光冷漠:“你没有这个荣幸。”
他感觉自己又着沈清的道了,这个气人的妹崽,真是套路一个接一个,他一不小心就掉进去了。
真是岂有此理。
“那真可惜。”沈清叹了口气,目光特别遗憾的看着陈十一:“我曾经在报纸上追过一个叫《追妻三人行》的故事,我特别欢那个作者。多方打听,以为那个作者是陈先生的笔名,所以特别想同陈先生合作拍电视剧……”
陈十一眼神惊讶的看着沈清,她连这个都知道?
记者却也很惊讶,因为《追妻三人行》这个小说,刊登以来就被骂了个狗血淋头,沈清竟然喜欢?
“真遗憾啊,陈先生在剧本的天赋上并不比写歌差。却原来是我没缘分……”沈清眼里的欣赏和遗憾特别浓,浓的让陈十一都感觉自己刚才决绝的太快,有点内疚了。
“你真的很喜欢《追妻三人行》?”陈十一忽然问到:“很多人都说那个故事狗血不符合逻辑,骂作者文风小白没常识,不配写文,让作者封笔快滚。”
陈十一当时都被骂抑郁了。
“小说嘛,爽就行了。”沈清一本正经:“骂得多难听,就证明那个故事有多火。”
《追妻三人行》被骂原因之一,是因为这是个追妻火葬场的虐文。
而且在七十年代的香江,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小说,其实都围绕着男性来写的。女性在这些故事里面,都是陪衬作用,而且很多人写女性角色的时候,总是带着男凝的角度来物化女性,很多女性都是为了男人的激/情/戏写的!
一个在七十年代写大女主,讲述女主游走周旋在三个不同帮派、三个同样都是大哥的前夫中,走肾不走心,导致三个前夫追妻火葬场的故事,肯定会被骂。
因为当下的环境封建的不允许女性独立,只允许女性作为男人的附属品出现。有时候,香江的某些思想和夫妻关系上,比内地还封建落后。
内地还推崇‘女人也能当家做主’、‘妇女能顶半边天’,可是现在的香江,无论是商场还是社会,都是以男人为主。
大家都觉得女人应该呆在后宅,也理所当然的认为女人只是花瓶。
哪怕沈清生意做的很不错,沈毅民都觉得她不应该抛头露面,而是应该嫁人。
很多人也只能看到沈清的外貌,觉得沈清的美貌和优秀,只是锦上添花的让她嫁进豪门的筹码。
陈胜文也是这样想的,他觉得沈清一个女人不应该压在他头上。觉得公司应该他当老大,沈清只配居于幕后,当他的马仔。
时代的局限性在这里,等香江废除一夫多妻制后,或许会好一点。
而且沈清也知道的,都是很多人一边骂一边看,看完《追妻三人行》的最新更新后,继续骂。
很多报社和媒体发现了这一点,都各种转载《追妻三人行》,这才导致陈十一挨骂越来越多,导致他写完这个故事就封笔退圈了。
“我很欣赏作者被骂,却不烂尾的坚持。”沈清特别诚恳的说:“而且我准备买下这本小说的版权,以后拍成电影。”
在原著剧情中,陈十一套马甲写的《追妻三人行》后来被拍成电影,并且改名成《大嫂》,在八九十年代非常卖座的。
“为什么喜欢那本小说?”陈十一笑容满面,盯着沈清的双眼却带着寒意。
“这个世界总讲爱与和平,男女平等。可是这个世界的很多人,都认为女人应该老老实实相夫教子,不该抛头露面。他们喜欢女性温顺听话,却又希望女性能为他们撑起一片避风港,为他们应酬争面子。却又不喜欢女人太过耀眼,总想以爱为名来控制住她们!”
沈清语气低沉。
这些偏见化成的大网,不仅让陈十一的故事被骂,也困住了一代又一代的女性,很多人都不愿意看到女性觉醒和展翅高飞。
包括在陈十一是故事里那个女主人公,因为在故事的原型是陈十一的生母。一个差点摆平三个帮派的大嫂,最后被三个男人以爱之名,联手害死了的悲情女性。
当然在故事的结尾,陈十一写的很好,三个帮派被女主统一,三个前夫爱而不得,女主独美。
这是陈十一希望在另一个世界,给他生母一个好的结局!
陈十一低头看着沈清,目光犀利:“这个世界总是被一群道貌岸然,被权力富贵腐蚀的伪君子掌控。你现在跟我高谈阔论的讲这些,有什么用?你又办不到!”
“现在办不到,不代表永远办不到。”沈清说:“社会在进步,觉得不好,就从自己去改变。自身理想、愚公移山,你又怎么知道办不到?”
“说了这么多,但你真正卖版权拍电影的话,你会被骂死的。”陈十一冷笑,沈清竟然听出了忠言逆耳的感觉。
“骂的厉害,证明关注的人也多。”沈清满不在乎:“他们骂故事,是因为不想看到故事里的女性崛起嘛。但是时代的局限性是困不住女性的……”
在未来,很多优秀的女性在各行各业崭露头角。虽然社会对她们仍然有偏见,但更多却是为了女性的崛起而鼓掌欢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