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好男人[快穿] 第111节
猪肺的清洗一点都不比清洗大肠简单,苗翠娘先要往肺里面吹气,直到猪肺完全涨开后用水瓢往里面灌水,又将灌进去的水连带着猪肺里的血水挤出来,这样重复操作好几遍,直到猪肺从粉红变得接近白色,一个流程下来,半个时辰都快过去了。
卤制的时候,还得把肺上面的筋膜和小气管切掉,把大气管切开洗净,然后切成小块。
熬粥的那部分猪肺,需要切成小丁,在米煮开后连同萝卜韭菜一块炖煮。
宋辰用了家里除了那个做汤的陶瓮外最大的砂锅,但因为人口多的缘故,每个人顶多也就盛个小半碗猪肺粥。
大米是细粮,尝尝味儿就得了,就这样,苗翠娘还觉得心疼呢。
最先上桌的就是这一大锅猪肺粥。
大米已经煮烂开花,猪肺提前用盐和白醋搓洗过,基本没什么异味,最主要的,宋辰加了绝密配方——一点鲜鸡汁和一把味精。
此时锅盖一掀开,扑鼻的鲜味儿,一点都看不出来这锅粥的原材料是平日里大家看不上的猪肺。
在端几盆素菜上桌的时候,年幼的几个孩子已经控制不住,舔了一口碗里的猪肺粥。
“嘶——”
舌头都被滚烫的白粥烫麻木了,可嘴巴依旧倔强地不肯将粥吐回碗里,张着嘴伸着舌头哈气,直接在嘴巴里晾凉。
几个调皮的小子都挨了自家大人一个脑蹦子,哪有长辈没动筷子,小辈就先动嘴的道理,再说了,菜还没上齐呢。
今天的大菜就是那一锅猪肺粥以及现在正往桌上端的满满两盘卤味。
本来就勉强矜持着的大人们闻到另一股特殊的香味,也忍不住半坐起身,踮着脚尖朝盘子里的菜肴看去。
棕褐色偏红的肉块,应该是肉吧?随着端菜人的走动,颤颤巍巍,不断勾引着他们的口水,以前从未闻到过的香味,形容不上来的味道,好像有点药香,并不重,至少绝对和那些苦涩酸爽的药汤子无关。
大房过来的这些人里,估计只有宋富贵和王大妹知道这些肉到底是猪身上哪个部位的东西。
如果是几个时辰前的王大妹肯定会嫌弃老二家用下水招待他们,但此时闻着这些不断往鼻子里钻的香味,她实在说不出怠慢这个词语。
她想到了那一锅羊肉汤,难道老二家这个儿子在做菜这方面真的那么有天赋,能将人人嫌弃的猪下水都做出这种味道?
宋富贵已经真香了,他直接在大脑里删除了二弟妹玩屎的画面,夹了一块颤巍巍的猪大肠,闭上眼睛直接下嘴。
软、嫩,咬上一口香醇的卤汁直接在口腔里爆炸,宋富贵这辈子都没有吃到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完全无法想象,这居然是猪下水,最嫩的猪肚子上的那块肉,在他婆娘手中,都没有这样的味道。
心理负担完全被食物的美味压制住。
宋富贵都动筷子了,其他人自然也不用继续忍着。
一时间,餐桌上风起云涌。
宋多金和宋多宝兄妹俩虽然也在孩子桌,但是他们有亲爱的偏心眼的奶奶开小灶,所有部位的卤味都夹出来一份,切成他们都能入口的小块,盛在单独的碗碟里,让他们不用和堂兄弟堂姐妹们争抢。
俩娃娃一口卤肉一口热乎乎香喷喷的猪肺粥,美的小脚丫一晃一晃的,觉得自己真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小孩。
“喵——”
老虎在心灵上和他们产生了共鸣。
宋辰熬粥的时候特地留了块比较大的猪肺没有切开,在出锅后碾碎,然后拌了一份猫饭,猪肺带着肉粥的香味和鲜味,又不是特别咸,和刚出锅的软乎饼子拌一拌,也足够把这个没见识的小猫咪香迷糊了。
“喵喵喵~”
吃到高兴的时候,老虎没忍住又呼噜了两声。
果然不争气的小弟不能扔,没准下一秒奇迹就会发生,饲养小弟那么多年,老虎大王终于得到了回报。
在其他人争抢肉粥和卤味的时候,宋辰拿了一块大伯母端来的玉米饼子。
这个玉米饼子磨得并不细,口感粗糙,还有点卡嗓子,不过吃惯了大鱼大肉,吃点粗粮还别有一番风味。
这种玉米饼子都是直接活水揉成面糊直接贴在烧热的锅壁上闷熟的,仔细咀嚼,能尝出柴木的香味,贴着锅底的那一面微微有一些糊,那一点苦味并不影响整体的味道,越嚼越香,还有点甜味。
但显然其他人吃够了粗糙的饼子,早已经尝不出它的美味。
将饼子掰成两瓣,然后夹一筷子切碎的卤肉,一个字,绝!
不得不说,金手指老爷爷还是很有本事的,这一份卤水的味道,绝对碾压了宋辰以前尝过的所有卤味。
就是配料太多,成本有些高,哦,忘了,他没有成本。
又一口卤味下肚,免费的东西顿时觉得更香了。
听再多也不如亲身尝试,此时的大房完全相信二房能在吃食上赚钱了,也将中午王大妹回去时说的红薯粉条的事情更加放在心上,
二房的生意好,意味着他们对红薯粉条的需求量大,这样一来,男人们干活的时候,女人们和孩子可以在家多一门营生,对于宋二马他们这几房很有可能分不到太多田产的小家来说,更是至关重要。
现在老宅子那边已经住不开了,孩子太多,这几年起了好几间房,但依旧不够住,大伙儿心里明白,等到长孙伯郎成亲后不久,可能就要分家了,再迟也就等曾长孙出生,这又能熬几年呢。
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小心思,他们要挣银子,在分家后好好的生活下去。
因为这个想法,原本对宋德贵苗翠娘这对二叔二婶很看不上的侄子侄媳们都悄然改变了态度。
“你们准备安心做吃食生意,那今年县试,辰子还要下场试一试吗?”
吃到七八分饱,宋富贵的理智逐渐回笼,总算想起了一件正经事,他假正经地咳了一声,想让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他身上,结果几个儿子儿媳妇埋头苦吃,真正向他看过来的,还是只有弟弟、弟媳妇以及侄子两口子。
果然,弟弟还是很尊重他这个大哥的。
宋富贵完全没有想过,宋德贵之所以可以这么克制,是因为在他们来之前,他帮忙试味道已经尝过瘾了。
不过宋富贵的话还是勾起了大伙儿的好奇心,这会儿几个堂兄堂嫂连带着较大的侄子全都一边吃一边看着他。
“……”
宋辰先是沉默,每个人都可以看出他眼底的不甘,但最后希望的火苗还是渐渐熄灭,汇成两个字。
“不了。”
他顿了顿,“都试了那么多次呢,每次都考不中,何必再浪费银子呢,可能我真的没有念书的天份。”
大家都听出了宋辰话语里的苦涩,尤其是朱满珠,她想到了相公半夜拿着书本站在窗边的画面,眼神中顿时充满了怜爱。
她坚定了心中的想法,不管怎么样,还是要劝相公再试一次,至少不让自己后悔前半年的苦读。
“我现在就专心挣银子,倒是多金,也该送他去启蒙了。”
所有人都顺着他的话看向了另一桌的宋多金。
胖乎乎的小男孩用手端着碗给妹妹喂水,明明是前后脚出生的龙凤胎,确实小小年纪就很有当哥哥的稳重。
可他也就四岁啊,乡下地方真没听说过四岁就启蒙的孩子。
宋辰也觉得自己这个当爹的很残忍,最天真烂漫的年纪,人家孩子都在山脚河边疯玩,就他家这个,要早早被送去书塾。
宋多金还不知道自己已然被寄予了厚望,见大人们都看向他,还冲着长辈们咧嘴一笑,露出门牙上粘着的菜叶子。
爹娘说了,小孩子不仅要吃肉还要吃菜,虽然他不爱吃蔬菜,但作为勇敢的男孩子,他一直都乖乖听话呢。
“爹爹真厉害,多金和多宝都把饭菜吃光光了。”
天真的小男孩举着自己和妹妹空荡荡的饭碗,表扬爹爹的好手艺。
过分,太过分了。
宋辰深刻反思了一下,觉得自己可能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
他决定再让孩子快乐一个晚上。
明天再送去念书吧。
觉得自己的决定体现了一个父亲的宽容,宋辰如释重负,回递给孩子一个慈爱的笑容。
作者有话说:
多金:我是乖宝,你是狗爹
第71章 极品一家人(十二) 一更
“既然你现在已经有了养家糊口的营生, 早点送多金去念书自然是好的。”
宋富贵点了点头,很是欣赏侄子的远见。
谁不想家里出一个有功名的读书人呢,当年宋富贵也送了长孙伯郎去书塾念书, 可惜伯郎早早就被断定没有念书的天赋, 宋富贵也就没浪费银子,只让长孙在书塾待到九岁,然后就叫回来下地干活了。
长孙和其他孙子不同,将来也要成为宋家的族长,多少还是得识几个字。
再后来,家里的孙子孙女越来越多,家里虽然有余银, 但要用来购置田地,修建房屋, 日子并不宽裕,这样一来,每房供一个读书人供不起, 选一个聪慧的孩子去念书, 其他几个儿子可能会有意见。
旁人只看到他家多子多福,却不知道他作为一家之主在几个儿子里搞平衡的艰难, 弟弟家这样倒也清净。
“这个叫做卤味的东西是你想出来的新吃食, 是不是也准备拿去卖啊?”
科举读书的事情先放一边,宋富贵又好奇地指向了一旁的卤味, 这种烹饪方式, 他闻所未闻。
“家里现在还是专心致志做肉汤的生意, 这卤料花费巨帑, 不适合现在的小本经营。”
宋辰摇了摇头, 对他来说, 猪下水的生意成本很低廉,卤料是空间里提供的,猪下水又是猪身上最便宜的部位,但在外人看来不是。
他可以将所有香料在煮完一锅卤水后全部捞出来,但使汤色泽加深添味的酱油他很难解释,准确的说,在他无法为酱油安排一个妥善的来历之前,所有红烧类菜式的推出,都受到了限制。
宋辰在心底已经有了一个妥善的计划,顶多半年,在这之前,他可以靠肉汤的生意,先累积一部分资金。
“这样啊。”
一听侄子并不打算做卤味的生意,宋富贵还有点失落。
他觉得这个卤味滋味甚好,还想着要是宋辰做这个买卖,自己到时候偷偷摸摸买点回来,就一杯小酒,难得享受一番。
大家都知道猪下水价格低廉,但宋辰却说花费巨帑,可见烹饪的酱料十分昂贵。
宋富贵和王大妹毕竟年长,见识也比儿女们更多,看到卤味的色泽,以及价格昂贵这个提示后,一下子就联想到了传说中的酱油,这玩意儿,乡下几乎不用,价格比糖还要昂贵数倍。
宋富贵更高兴了,弟弟一家果然很敬重他这个大哥,居然用了这么金贵的东西来款待他。
王大妹的脸上也多了几分喜意,她活了大半辈子,总算也是吃过酱油的女人了。
“你懂的脚踏实地,这样很好。”
见侄子并没有被一时的胜利冲昏头脑,反而依旧脚踏实地,宋富贵看在眼里,十分欣慰。
聊着聊着,很快就聊到了今天的重头戏,红薯粉条。
一想到九文十文之争,宋德贵的脖子瞬间缩起来,田翠娘的嘴角也耷拉下来,好在两人都比较精明,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几乎没人看清那一瞬间的变化。
“大伯也知道,我和爹娘用肉汤做着汤面的生意,需要不少面粉和红薯粉条,面粉倒还好解决,难的是红薯粉条的制作,也不知道爹娘白天有没有和你们说起这件事。”
宋辰当然知道九文十文之争,他现在就是替二老描补一下。
卤制的时候,还得把肺上面的筋膜和小气管切掉,把大气管切开洗净,然后切成小块。
熬粥的那部分猪肺,需要切成小丁,在米煮开后连同萝卜韭菜一块炖煮。
宋辰用了家里除了那个做汤的陶瓮外最大的砂锅,但因为人口多的缘故,每个人顶多也就盛个小半碗猪肺粥。
大米是细粮,尝尝味儿就得了,就这样,苗翠娘还觉得心疼呢。
最先上桌的就是这一大锅猪肺粥。
大米已经煮烂开花,猪肺提前用盐和白醋搓洗过,基本没什么异味,最主要的,宋辰加了绝密配方——一点鲜鸡汁和一把味精。
此时锅盖一掀开,扑鼻的鲜味儿,一点都看不出来这锅粥的原材料是平日里大家看不上的猪肺。
在端几盆素菜上桌的时候,年幼的几个孩子已经控制不住,舔了一口碗里的猪肺粥。
“嘶——”
舌头都被滚烫的白粥烫麻木了,可嘴巴依旧倔强地不肯将粥吐回碗里,张着嘴伸着舌头哈气,直接在嘴巴里晾凉。
几个调皮的小子都挨了自家大人一个脑蹦子,哪有长辈没动筷子,小辈就先动嘴的道理,再说了,菜还没上齐呢。
今天的大菜就是那一锅猪肺粥以及现在正往桌上端的满满两盘卤味。
本来就勉强矜持着的大人们闻到另一股特殊的香味,也忍不住半坐起身,踮着脚尖朝盘子里的菜肴看去。
棕褐色偏红的肉块,应该是肉吧?随着端菜人的走动,颤颤巍巍,不断勾引着他们的口水,以前从未闻到过的香味,形容不上来的味道,好像有点药香,并不重,至少绝对和那些苦涩酸爽的药汤子无关。
大房过来的这些人里,估计只有宋富贵和王大妹知道这些肉到底是猪身上哪个部位的东西。
如果是几个时辰前的王大妹肯定会嫌弃老二家用下水招待他们,但此时闻着这些不断往鼻子里钻的香味,她实在说不出怠慢这个词语。
她想到了那一锅羊肉汤,难道老二家这个儿子在做菜这方面真的那么有天赋,能将人人嫌弃的猪下水都做出这种味道?
宋富贵已经真香了,他直接在大脑里删除了二弟妹玩屎的画面,夹了一块颤巍巍的猪大肠,闭上眼睛直接下嘴。
软、嫩,咬上一口香醇的卤汁直接在口腔里爆炸,宋富贵这辈子都没有吃到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完全无法想象,这居然是猪下水,最嫩的猪肚子上的那块肉,在他婆娘手中,都没有这样的味道。
心理负担完全被食物的美味压制住。
宋富贵都动筷子了,其他人自然也不用继续忍着。
一时间,餐桌上风起云涌。
宋多金和宋多宝兄妹俩虽然也在孩子桌,但是他们有亲爱的偏心眼的奶奶开小灶,所有部位的卤味都夹出来一份,切成他们都能入口的小块,盛在单独的碗碟里,让他们不用和堂兄弟堂姐妹们争抢。
俩娃娃一口卤肉一口热乎乎香喷喷的猪肺粥,美的小脚丫一晃一晃的,觉得自己真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小孩。
“喵——”
老虎在心灵上和他们产生了共鸣。
宋辰熬粥的时候特地留了块比较大的猪肺没有切开,在出锅后碾碎,然后拌了一份猫饭,猪肺带着肉粥的香味和鲜味,又不是特别咸,和刚出锅的软乎饼子拌一拌,也足够把这个没见识的小猫咪香迷糊了。
“喵喵喵~”
吃到高兴的时候,老虎没忍住又呼噜了两声。
果然不争气的小弟不能扔,没准下一秒奇迹就会发生,饲养小弟那么多年,老虎大王终于得到了回报。
在其他人争抢肉粥和卤味的时候,宋辰拿了一块大伯母端来的玉米饼子。
这个玉米饼子磨得并不细,口感粗糙,还有点卡嗓子,不过吃惯了大鱼大肉,吃点粗粮还别有一番风味。
这种玉米饼子都是直接活水揉成面糊直接贴在烧热的锅壁上闷熟的,仔细咀嚼,能尝出柴木的香味,贴着锅底的那一面微微有一些糊,那一点苦味并不影响整体的味道,越嚼越香,还有点甜味。
但显然其他人吃够了粗糙的饼子,早已经尝不出它的美味。
将饼子掰成两瓣,然后夹一筷子切碎的卤肉,一个字,绝!
不得不说,金手指老爷爷还是很有本事的,这一份卤水的味道,绝对碾压了宋辰以前尝过的所有卤味。
就是配料太多,成本有些高,哦,忘了,他没有成本。
又一口卤味下肚,免费的东西顿时觉得更香了。
听再多也不如亲身尝试,此时的大房完全相信二房能在吃食上赚钱了,也将中午王大妹回去时说的红薯粉条的事情更加放在心上,
二房的生意好,意味着他们对红薯粉条的需求量大,这样一来,男人们干活的时候,女人们和孩子可以在家多一门营生,对于宋二马他们这几房很有可能分不到太多田产的小家来说,更是至关重要。
现在老宅子那边已经住不开了,孩子太多,这几年起了好几间房,但依旧不够住,大伙儿心里明白,等到长孙伯郎成亲后不久,可能就要分家了,再迟也就等曾长孙出生,这又能熬几年呢。
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小心思,他们要挣银子,在分家后好好的生活下去。
因为这个想法,原本对宋德贵苗翠娘这对二叔二婶很看不上的侄子侄媳们都悄然改变了态度。
“你们准备安心做吃食生意,那今年县试,辰子还要下场试一试吗?”
吃到七八分饱,宋富贵的理智逐渐回笼,总算想起了一件正经事,他假正经地咳了一声,想让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他身上,结果几个儿子儿媳妇埋头苦吃,真正向他看过来的,还是只有弟弟、弟媳妇以及侄子两口子。
果然,弟弟还是很尊重他这个大哥的。
宋富贵完全没有想过,宋德贵之所以可以这么克制,是因为在他们来之前,他帮忙试味道已经尝过瘾了。
不过宋富贵的话还是勾起了大伙儿的好奇心,这会儿几个堂兄堂嫂连带着较大的侄子全都一边吃一边看着他。
“……”
宋辰先是沉默,每个人都可以看出他眼底的不甘,但最后希望的火苗还是渐渐熄灭,汇成两个字。
“不了。”
他顿了顿,“都试了那么多次呢,每次都考不中,何必再浪费银子呢,可能我真的没有念书的天份。”
大家都听出了宋辰话语里的苦涩,尤其是朱满珠,她想到了相公半夜拿着书本站在窗边的画面,眼神中顿时充满了怜爱。
她坚定了心中的想法,不管怎么样,还是要劝相公再试一次,至少不让自己后悔前半年的苦读。
“我现在就专心挣银子,倒是多金,也该送他去启蒙了。”
所有人都顺着他的话看向了另一桌的宋多金。
胖乎乎的小男孩用手端着碗给妹妹喂水,明明是前后脚出生的龙凤胎,确实小小年纪就很有当哥哥的稳重。
可他也就四岁啊,乡下地方真没听说过四岁就启蒙的孩子。
宋辰也觉得自己这个当爹的很残忍,最天真烂漫的年纪,人家孩子都在山脚河边疯玩,就他家这个,要早早被送去书塾。
宋多金还不知道自己已然被寄予了厚望,见大人们都看向他,还冲着长辈们咧嘴一笑,露出门牙上粘着的菜叶子。
爹娘说了,小孩子不仅要吃肉还要吃菜,虽然他不爱吃蔬菜,但作为勇敢的男孩子,他一直都乖乖听话呢。
“爹爹真厉害,多金和多宝都把饭菜吃光光了。”
天真的小男孩举着自己和妹妹空荡荡的饭碗,表扬爹爹的好手艺。
过分,太过分了。
宋辰深刻反思了一下,觉得自己可能真的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
他决定再让孩子快乐一个晚上。
明天再送去念书吧。
觉得自己的决定体现了一个父亲的宽容,宋辰如释重负,回递给孩子一个慈爱的笑容。
作者有话说:
多金:我是乖宝,你是狗爹
第71章 极品一家人(十二) 一更
“既然你现在已经有了养家糊口的营生, 早点送多金去念书自然是好的。”
宋富贵点了点头,很是欣赏侄子的远见。
谁不想家里出一个有功名的读书人呢,当年宋富贵也送了长孙伯郎去书塾念书, 可惜伯郎早早就被断定没有念书的天赋, 宋富贵也就没浪费银子,只让长孙在书塾待到九岁,然后就叫回来下地干活了。
长孙和其他孙子不同,将来也要成为宋家的族长,多少还是得识几个字。
再后来,家里的孙子孙女越来越多,家里虽然有余银, 但要用来购置田地,修建房屋, 日子并不宽裕,这样一来,每房供一个读书人供不起, 选一个聪慧的孩子去念书, 其他几个儿子可能会有意见。
旁人只看到他家多子多福,却不知道他作为一家之主在几个儿子里搞平衡的艰难, 弟弟家这样倒也清净。
“这个叫做卤味的东西是你想出来的新吃食, 是不是也准备拿去卖啊?”
科举读书的事情先放一边,宋富贵又好奇地指向了一旁的卤味, 这种烹饪方式, 他闻所未闻。
“家里现在还是专心致志做肉汤的生意, 这卤料花费巨帑, 不适合现在的小本经营。”
宋辰摇了摇头, 对他来说, 猪下水的生意成本很低廉,卤料是空间里提供的,猪下水又是猪身上最便宜的部位,但在外人看来不是。
他可以将所有香料在煮完一锅卤水后全部捞出来,但使汤色泽加深添味的酱油他很难解释,准确的说,在他无法为酱油安排一个妥善的来历之前,所有红烧类菜式的推出,都受到了限制。
宋辰在心底已经有了一个妥善的计划,顶多半年,在这之前,他可以靠肉汤的生意,先累积一部分资金。
“这样啊。”
一听侄子并不打算做卤味的生意,宋富贵还有点失落。
他觉得这个卤味滋味甚好,还想着要是宋辰做这个买卖,自己到时候偷偷摸摸买点回来,就一杯小酒,难得享受一番。
大家都知道猪下水价格低廉,但宋辰却说花费巨帑,可见烹饪的酱料十分昂贵。
宋富贵和王大妹毕竟年长,见识也比儿女们更多,看到卤味的色泽,以及价格昂贵这个提示后,一下子就联想到了传说中的酱油,这玩意儿,乡下几乎不用,价格比糖还要昂贵数倍。
宋富贵更高兴了,弟弟一家果然很敬重他这个大哥,居然用了这么金贵的东西来款待他。
王大妹的脸上也多了几分喜意,她活了大半辈子,总算也是吃过酱油的女人了。
“你懂的脚踏实地,这样很好。”
见侄子并没有被一时的胜利冲昏头脑,反而依旧脚踏实地,宋富贵看在眼里,十分欣慰。
聊着聊着,很快就聊到了今天的重头戏,红薯粉条。
一想到九文十文之争,宋德贵的脖子瞬间缩起来,田翠娘的嘴角也耷拉下来,好在两人都比较精明,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很快就恢复了正常,几乎没人看清那一瞬间的变化。
“大伯也知道,我和爹娘用肉汤做着汤面的生意,需要不少面粉和红薯粉条,面粉倒还好解决,难的是红薯粉条的制作,也不知道爹娘白天有没有和你们说起这件事。”
宋辰当然知道九文十文之争,他现在就是替二老描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