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6章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昨晚,刘父和刘母盘问了刘仙女一个晚上。
  自己就这么一个独生女,两老对刘仙女自然很上心,捧为掌上明珠。
  说盘问有点不合适,其实是一家三口以聊天的方式,了解、说明王子安和刘仙女之间的关系、进展。
  女儿找什么样的男朋友,刘父刘母说过不会干预。
  好在女儿争气,没找个普通人。
  所谓的普通人,在两老看来,就是那种月薪几千或堪堪上万的上班族。
  卖烧饼,摆地摊,就算年薪几十万,在他们这个圈子里面,依然是普通人。
  如果女儿看上这样的普通人,对方也沾沾自喜,以为将来就能少奋斗几辈子,刘父刘母会毫不犹豫棒打鸳鸯。
  因为如果那个普通人真的爱自己的女儿,就应该自己离开。
  聊天中,刘仙女对王子安自然是赞不绝口,说他才情惊艳,她这辈子不可能再遇到像他这样一个人。
  刘母不由得询问女儿,那么会写东西的王子安,给你写过情书情诗吗?
  刘仙女一愣,然后说没有,因为三三说了,我就是最美的一首诗。
  刘父的心隐隐作痛,家里的大白菜到了收割的季节,被外人收割去了。
  刘母也有点不高兴,这个王子安,不厚道。
  亏我女儿对你这么死心塌地,一首诗都没有。
  最美的诗,那也是老娘我的杰作,不是你。
  于是,现在,黄鹤楼里,就有了刘母对王子安这么一问。
  嗯?
  听到刘母这一要求,王子安有些猝不及防。
  他看向刘仙女。
  别人不知道,你应该知道,为具体某个人写诗的时候,我只会送“气人”的诗啊。
  刘仙女目光躲闪,在三三那,不能先斩后奏,生米煮成熟饭,只能先扫荡掉家里的不确定因素。
  结果看来不错,父母没反对。
  但也因为如此,她面对王子安是很心虚的。
  老妈这么一问,让她冷汗都快下来了。
  三三知道后会怎么做?
  打一顿过去也就算了,就怕他以后疏远自己。
  刘堂姐眼神有些期待地看着王子安,情书,情诗,表白,永远不会过时。
  说过时只是因为对方不喜欢自己,搞错对象了。
  即便是老夫老妻,其实说一句我爱你,对方虽然嘴上说肉麻,心里还是很欢喜的。
  周围人,不知道王子安和刘仙女的关系,就算知道,也没什么。
  这里没有八卦记者。
  有的只是传统,正规编制的电视台记者。
  刘父刘母并不怕女儿和王子安搞对象的事泄漏给在场的人,就算传出去又如何,看女儿提到男朋友那神情,她肯定不会介意让全世界都知道。
  之所以外界还不知道,大概是她男朋友不愿意。
  而她男朋友不愿意,是对的,在保护她。
  王子安在娱乐圈的名声确实不咋地。
  女儿和他沾上,事业大概会受些影响。
  这么一想来,刘父刘母对王子安的印象好了不少。
  刘父:这小子唯一不足的一点是太漂亮了,越是漂亮的男人,越是会骗女人。
  刘母:这孩子最闪耀的一点是真漂亮,越漂亮的男孩,后代基因就会越好。
  “在我眼里,茜茜就是一首最美的诗,作什么诗,我觉得在她面前都黯然失色。”王子安说道,有拒绝的意思,
  刘仙女感觉心口快要炸开了似的。
  当然不是因为生气,而是她觉得,自己好像是三三肚子里的蛔虫。
  嗯,说是三三肚子里的蛔虫太难听,应该说好像吞噬掉三三的一条腿了。
  所以,她才能跟三三这么默契。
  唯有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我才能知道你的心里话。
  看着王子安,刘堂姐嘴巴张成o型,茜茜是最美的诗,那你这句就是最美的情话。
  女孩子,都喜欢听情话和好话。
  所以才会有会讲甜言蜜语的男生更容易将女孩子追到手之说。
  刘母有点不乐意了,她已经不是小女生,会被情话迷得神魂颠倒。
  现在的她,是过来人了。
  无比的成熟和稳重,于是,她说道:“那不算,茜茜是我的杰作,你得给我在茜茜身上整出一个跟茜茜一样的杰作来。”
  王子安陷入沉默中,怎么茜茜妈妈也这么流氓。
  这是要我跟刘仙女整出一个刘小仙女来吗?
  这又不是我能控制的,刘仙女也控制不了。
  是王小子安或刘小仙女,要看天意。
  女人流氓起来,果然没男人什么事。
  记得王子安曾给另一个世界的女朋友讲了个段子,说有个穷人家的孩子结婚时,用麻袋作了条内裤,到了洞房那天,他脱掉长裤,妻子只见上写“此物净重50公斤”,登时晕了过去。
  讲完后,女朋友呵呵问王子安,那你的净重多少斤。
  王子安想了想,很惭愧。
  原来,老喊着够用了够用了的女朋友,心里还是不知足。
  看着虽然怕自己为难,但其实很期待的刘仙女,王子安重新拿起毛笔:“我试试。”
  周围众人立刻伸长脖子,围着文案。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看到白纸黑字,众人有的一头雾水,有的一头黑线。
  肿么回事?
  “不好意思,看到茜茜,不是,看到这长江之水,我就觉得茜茜……觉得时间就像流水一样不停地流逝,唏嘘感慨。”王子安解释道,说着把这张纸扔一边去。
  刘堂姐连忙抢过来。
  这可是王子安的字。
  虽然不应景,但也是一幅珍贵的字画。
  刘父刘母无语。
  刘大伯听王子安这么一解释,眼睛大亮。
  确实是好字啊。
  接着,大家又看到王子安伏案提笔。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众人又是目瞪口呆。
  刘母都有些急眼了。
  不是,怎么又跑题了?
  跑就跑,还跑得这么牛头不对马嘴。
  咱脚下是长江,不是黄河好吗?
  写完之后,看到呆若木鸡的众人,王子安有些尴尬:“热身,热身,大家别急。”
  其实,就这么一小会儿,众人已经被这首诗深深迷住。
  这首诗,比起《黄鹤楼》,其实更简练,更通俗易懂。
  虽然同是一个“一”字,但繁体字和简体字,也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