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筹划
  自己现在处于弱势,很容易被人给暗中下手,若自己博出名气来,那么至少有了一个护身符,要是能才名满天下,那就是天子要动手,也得思量思量。
  想到这里沈毅在这书坊中买了些纸笔墨砚就要离开,就在这时一名俊美的小哥走了进来,掌柜的一见这位眼睛一亮,赶紧快步上前点头哈腰的说道:“小官人可有日子没来了。”
  沈毅看了一眼,心中好笑,这俊美的有些妖异的小哥一看就是女扮男装的,单凭那如朱的双唇就能看出来,不过在大燕,很多女子都热衷于男装打扮,也不是什么稀奇事。
  沈毅便要侧身离开,那小哥却看到了沈毅,一双俏目饶有兴致的打量着沈毅,口中应付了掌柜一句:“有施大家的新集子吗?”
  “有有有,我这就去给您拿。”掌柜的赶紧去拿。
  这小哥则挡住了沈毅的去路问道:“是沈公子吗?”
  沈毅有些疑惑的看了看,确认自己不认得此人,这才问道:“你是何人?”
  “本人那日在一泓楼有幸听沈公子说那倩女幽魂,心中很是折服沈公子之才,不知沈公子还去吗?”
  沈毅明白了,原来是昨晚听自己说故事的啊。不过昨晚的客人可都是男子啊,这小娘子莫非是一泓楼里的姑娘?
  沈毅笑了笑:“这几日去不了,我还有事。”
  说完就要离开,不想这位却挺不识趣,看到沈毅手里拎着的纸笔之物,有些好奇的问:“沈公子买这么多的笔墨作甚?”
  沈毅有些烦了,这人真是好不识趣,咱俩很熟吗?问个不休,只好耐着性子说道:“准备写个故事。”
  “哦?”这位小官人眼前一亮:“是这倩女幽魂吗?”
  “不是,新得来的故事。”
  “能否透露是什么样的?”
  沈毅实在有些厌烦,但看在这位是个女人的份上还是压住了:“具体什么样我还没想太明白,不过名字就叫红楼梦!”
  “红楼梦……”这小官人喃喃自语道,然后方叹服道:“好名字,好名字!”
  这个时候那位老板已经回来了,毕恭毕敬的站在一旁,听到这些话后插了一句:“这位沈公子今日来就是问自己印刷等事的。”
  “那沈公子准备什么时候集结出书呢?”
  沈毅无奈道:“印刷的事还没想好,不过居然要自己出钱来印,连个稿费润笔都没有。”
  “呵呵!若是沈公子不嫌弃,到时候我来给你出印刷的银子如何?而且稿费也可给你,只要你写好后能第一时间让我一饱眼福便可。”
  沈毅这才有些讶异,这个女扮男装的人是谁?她绝不会是一泓楼的姑娘,看那掌柜的对她的恭敬模样,以及说话的口气像是对五十两银子毫不在意,应该是非富即贵。
  想到这里沈毅有些感激,不管怎么说这位算解了自己的一个燃眉之急,于是拱手道:“既然这样就多谢仁兄,不知怎么称呼?”
  “哦!我姓晓,沈公子叫我晓言即可。”
  “那好多谢晓兄。我还要回去赶稿,告辞了。”
  “哎对了,沈兄住在哪里?有事我要如何联系沈兄?”
  沈毅略略迟疑了下说道:“江边同福客栈,我就住在那里。”
  “好,那我就静候大作!”晓言也是含笑拱手道。
  沈毅走后,这位晓言略略看了看新出的几本集子,感觉里面的词句并不甚佳,顺手搁在了一边,心中还在想着沈毅所言的新故事,不禁喃喃道:“红楼梦,名字倒是真美,但不知是什么样子的故事呢?”说着竟有些痴了。
  这晓言自然就是那位燕筱燕郡主改扮的,她素来不喜如其他千金小姐一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养在深闺之中,而整日抛头露面做女子打扮也很麻烦,于是她便经常男装出行,虽然明眼人一看就知是个女子,但至少能略略的掩人耳目。
  这书坊她也常来,看看新出的诗集故事什么的。现如今大燕繁荣鼎盛,文学昌达,往往一个诗词大家新出的作品,一个月就能行销于天下。
  今天燕筱本来是想找找新集子的,却不想碰到了沈毅,她对沈毅有些好奇,所以才出言相问。至于帮沈毅出印刷的银子,对她来说不过举手之劳而已。
  燕筱对诗词文学等痴迷至深,也因此对一切有才华之人都颇为欣赏,往日就曾不止一次的对落魄才子大加帮助,而且燕筱自身的诗词水准又极高明。
  所以燕筱在江南士子们的心目中地位极高,很多人都以获得燕筱的赞赏为荣,毕竟这代表了你的才华获得了认可。尤其燕筱的身份又极尊贵,本人又生的花容月貌,于是便被江南士子封为南方第一才女。
  无数的青年俊彦无不想和燕筱亲近,很多人都想成为燕王府的乘龙快婿,不过燕筱对男女之事看的很淡,从来没有对谁表现出过另外的意思。
  书房掌柜恭恭敬敬的垂首站立一边,连头都不敢抬。他很清楚面前这位公子是女扮男装,而且身份贵不可言,从她第一次来,掌柜的就隐隐猜出是谁了,但从不敢出去声张。
  “这位沈公子那你要勤去,他写出来你就拿回来,我会派人来取,记住不可怠慢了他,知道吗?”燕筱言道。
  “公子放心,绝不会出疏漏,那同福客栈我知道,离此不远,我会隔几日便去那看一看的。”
  “嗯,这是一百两银子的银票。”燕筱掏出来放到了桌上。
  “这……太多了……”这位掌柜眼睛都发亮了,可不敢去拿。
  “剩下的是赏你的,那沈公子写一段你就给他一段的润笔钱,定价就按最高的给,但绝不能显出是我教你的样子来,知道吗?”燕筱很清楚这些读书人的脾气,帮助可以,但要是如同施舍一样,那对这些读书人来说就如同被侮辱了一样,是坚决不肯接受的。
  “是是是!您放心,我和读书人打交道太多了,知道怎么做。”
  “呵!不过他应该也不算什么正经读书人吧!”燕筱忽然想起沈毅的身份来,不禁失笑一声,心里则隐隐的更加期待起来。
  沈毅并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又在大街上逛了会,买了几样不值钱但是很精巧的小玩意,他知道醉儿很喜欢这些,这些日子来她也受苦了,是应该好好犒劳犒劳这位小姑娘了。
  然后沈毅又犹豫了下,在一家卖头饰的摊位前停住了脚步,这老板很会做生意,一见沈毅想买,自然百般招呼:“呦!好俊俏的小官人,不知是给内人买还是给谁买呢?”
  “呃……”沈毅略微迟疑了下。
  这位掌柜的就立马改口道:“瞧我这嘴,小官人这年纪应该尚未婚娶,是给心上人买的吧,看这个!样式新颖,是宫里流出来的最新样子,而且又不贵,正适合送人。”
  沈毅突然很亲切,这些套话在后世他听了太多,因此便花了二分银子买了一个鎏金的簪子。
  这位摊主还很识趣,用了一个挺漂亮的盒子给装上。沈毅揣到怀中,心想这玩意可不能冒冒失失的自己去送,万一又被人家误会,那岂不冤枉。
  沈毅是感觉唐萱儿着实有些可怜,跟着那样一个父亲,整日的节衣缩食也不过聊以度日而已,就是这般艰难,姑娘还拿出了自己全部的积蓄来帮助自己,这让沈毅很感动,感动于这个姑娘有颗金子般的心,虽然身处逆境却从不怨天尤人,反而待人以善,这是多么美好的品德。
  让醉儿去给萱儿姑娘吧,这样免得尴尬。沈毅心中想道,然后慢步往同福客栈的方向走去。
  此时的同福客栈门前围着一大群人,唐凡鼻青脸肿的坐在地上一脸呆滞,边上站着两名青衣汉子,看那样子就知道是混江湖跑饭吃的老青皮。
  这个时候其中一个说话了:“唐姑娘,你父亲昨晚在我们那消费了十两银子,总不能不认账吧,姑娘们陪吃陪喝外带陪着睡觉,总不能让人白费了工夫。”
  “就是啊唐姑娘,虽然有谢三哥给您撑腰,但是也得让我们吃上饭吧。”
  唐萱儿一脸羞愧,这些人说的话虽然听上去挺客气,其实很是难听,尤其对唐萱儿这样待字闺中的姑娘,什么陪吃陪shui的简直不要太难听。
  可她又能怎么办?父亲惹下来的事自己又不能不管,可十两银子自己怎么可能拿的出来。那二位见此情景,嘴上更是没把门的了,说话也越来越难听。
  围观的不乏周围的街坊邻居,也有经常来同福客栈吃饭的熟客,但这个时候没人敢吭声,这两个汉子一看就不是好惹的,而且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人家找上门来也是合情合理,怪只怪这唐凡太不是个东西。况且你出头又能怎样?难不成你替人还了那十两银子?
  唐萱儿此时眼圈都红了,眼泪蓄在眼眶里打转,看着颓坐于地低着头一言不发的唐凡,心中亦是哀其不争气,可现在这样了还能怎么办,只好勉强的低声说道:“二位官人,您说的都有道理,可我这小酒馆哪里拿得出十两银子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