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痴情人 (万更,持久的万更)
过了蝙蝠峡,前方是大庆国设在最北境的军事重地——临岭要塞。
虽然是帝国第一道防线,但这座要塞其实防备十分松懈。
原因无它,只因为北漠根本没有像样的军事力量,北蛮人虽然耐力好、扔石头的手劲儿大,但在要塞的高墙、弩箭面前,这些蛮汉就像是三岁的孩童,没有半点威胁。
八百年前这块土地遭了天谴,原住民以及他们建立的政权早已灰飞烟灭,如今游荡在北漠戈壁的北蛮子都是来自大陆各地的逃犯,原本就是些丧尽天良的恶徒,在这块荒芜的土地上无人制衡,常年茹毛饮血,更是无比彪悍凶残。
但他们的凶悍仅限于本土。若是离开了这片戈壁,无论北霄国或者大庆的军队,都可以轻轻松松将他们一举歼灭。
因为北漠没有制造兵器的条件,他们所凭仗的,只有本土恶劣的地形气候。
这块土地贫瘠到何等地步?就连成年男子小臂粗的树木都没有一株。植被都尽力趴在地上,将根部狠狠扎进地层深处,以期多汲取一点可怜的水分。若不是还依赖着阳光,恐怕它们已经整株钻到土里纳凉去了。
起风时,砂石横飞,地表的黄沙早在多年前就被刮到北漠以西,那边成了可怕的流沙地带,人畜有进无出。
而广袤的中部和东部,则零星分布着水源和草场。北蛮人便是游走在这些迷宫一般的草场之间,捕猎一种白色的羚羊为生。因为条件恶劣,未必次次可以吃上熟食,久而久之,北蛮人也习惯了生熟食混用,在外人看来自然是十分凶残可怕。
在这片土地上,有猛兽和北蛮人作伴,名为应獒,在食物丰盛的季节,应獒和北蛮人井水不犯河水,各自捕猎,甚至在某些适当的时机,不介意相互分享到手的猎物。若是遇到灾年,食物匮乏时,人类和应獒便会相互捕食。
这样原始而又野蛮的生存状态,造就了如今的北蛮人,也决定了北蛮人永远无法和北部北霄国、南部大庆国的国民友好往来。
北漠没有修士,更没有结丹修士,不在天道宗的庇护范围中。所以,任何对它发动的战争都是正义合法的。
只是这块土地地形和气候条件过于恶劣,到处是高高低低的丘陵和小山岭,大军往往被拖得精疲力尽,北蛮人却是好整以暇,轻易地绕出包围,跑到不远处的小山上大放厥词。
拿下北漠唯一的意义,便是将哨站建到另外那个军事帝国的家门口。
时隔三年,夏侯亭再次踏上这块广袤荒芜的土地,目光不由深沉了起来。
他回头望了望国师的软轿,以及那一溜儿乌檀木大箱子,再低头看看一身镖师打扮的自己,对国师更是佩服。
出了峡谷,不弃打开了一只箱子,里头装的正是十来件镖师的衣裳,夏侯亭和众亲卫换上,顿时成了护送商队穿过北漠前往北霄国做买卖的镖客,兰不远五人便是商队雇佣的低阶修士,国师是商人的纨绔儿子,被老头子派出来见见世面。
阵容也算豪华。
大庆和北霄通商,大庆国的丝罗绸缎、精致器皿向来是北霄国贵族们的极致追求。而北霄国灵石矿脉极其丰盛,几乎人人筑基,灵石在北霄便不算多稀罕的物什。
这其中的巨大商机自不必说。只是大庆和北霄隔了一个北漠,商人往来南北,是提着脑袋、冒着巨大的风险来追逐利益。小商人都恨毒了北蛮子,爱极了将北蛮子打得屁滚尿流的夏侯亭。
而其实若是没有了北蛮人,两国可以便利通商,自然也就没有这样大的利润空间。所以能够享用这块巨大美食的,便是那些能够雇佣真正有本领的高人保驾护航的大商家,许多世家也会横插一脚,分一杯羹。
夏侯亭望着不远处的临岭要塞,心头思绪万千。
出兵北漠,从中作梗的人不在少数,能够把仗打到了那样的程度,其中的付出……
夏侯亭摇了摇头,挥挥手,下令亲兵们围在了乌樟木箱四周,就像寻常的镖师一样。
排查并不严格,一行人很快就顺利进入了临岭要塞。
要塞内早已发展成了普通的城镇市集模样,茶楼酒肆、铁器店、暗坊花楼,道路两旁店铺林立,专门赚那些把脑袋拴在了裤腰带上、准备出发前往北霄国的好汉们的钱。
而成功归来的人,腰间缠足了大把金银,又刚从生死线上爬回来,销起金来更是大手大脚,没有人到了临岭能忍得住不停下来好好休整放松,于是临岭商家赚得盆满钵满,个个穿粗衣、藏金银满腹。
可惜看得透得人并不多,绝大部分人更甘愿提着脑袋去冒险。
国师给他自己伪造的身份是大庆第一丝绸大庄庄主吴长生的小儿子,这一次亲自护送八箱上好的云洲雾绸前往北霄国,换取北霄国的绿灵晶。
到了临岭,便借宿在吴长生一位早年的生意伙伴、姓施的人家中。
施老板只有一个独子,不到而立之年,已独当一面,接管了家中所有生意,丝毫不逊色于老施老板。美中不足的是,娶妻三年仍无子嗣,请了各方名医也查不出毛病来。施老板正是大为头疼,见到国师带着美姬同行,忍不住执了国师手,絮絮叨叨请他好好劝说自家儿子,莫要这般痴心不二,赶紧纳几房美姬回来开枝散叶才是正经。
国师似乎也没料到会遇到这么一个老话痨。听他一口一个“贤侄”,百般游说,请求国师看在他与吴长生相交多年的份上,帮助劝说那位痴情的施公子,若是能在施公子面前和瑰姬演一出活春宫那更是妙极……
国师俊俏的脸庞黑成了锅底。
不弃立在一旁,憋笑憋出了内伤。心道当真是一物降一物,这个人竟然也有搬石头砸自己脚的一日,当真是值得普天同庆啊哈哈哈……
兰不远心道:“虽未见着人,但听这只言片语,施公子当是个玉树临风、痴情专一的绝世好儿郎。羡煞我也!”
也不知这施公子出门收帐,几时才回来?
虽然是帝国第一道防线,但这座要塞其实防备十分松懈。
原因无它,只因为北漠根本没有像样的军事力量,北蛮人虽然耐力好、扔石头的手劲儿大,但在要塞的高墙、弩箭面前,这些蛮汉就像是三岁的孩童,没有半点威胁。
八百年前这块土地遭了天谴,原住民以及他们建立的政权早已灰飞烟灭,如今游荡在北漠戈壁的北蛮子都是来自大陆各地的逃犯,原本就是些丧尽天良的恶徒,在这块荒芜的土地上无人制衡,常年茹毛饮血,更是无比彪悍凶残。
但他们的凶悍仅限于本土。若是离开了这片戈壁,无论北霄国或者大庆的军队,都可以轻轻松松将他们一举歼灭。
因为北漠没有制造兵器的条件,他们所凭仗的,只有本土恶劣的地形气候。
这块土地贫瘠到何等地步?就连成年男子小臂粗的树木都没有一株。植被都尽力趴在地上,将根部狠狠扎进地层深处,以期多汲取一点可怜的水分。若不是还依赖着阳光,恐怕它们已经整株钻到土里纳凉去了。
起风时,砂石横飞,地表的黄沙早在多年前就被刮到北漠以西,那边成了可怕的流沙地带,人畜有进无出。
而广袤的中部和东部,则零星分布着水源和草场。北蛮人便是游走在这些迷宫一般的草场之间,捕猎一种白色的羚羊为生。因为条件恶劣,未必次次可以吃上熟食,久而久之,北蛮人也习惯了生熟食混用,在外人看来自然是十分凶残可怕。
在这片土地上,有猛兽和北蛮人作伴,名为应獒,在食物丰盛的季节,应獒和北蛮人井水不犯河水,各自捕猎,甚至在某些适当的时机,不介意相互分享到手的猎物。若是遇到灾年,食物匮乏时,人类和应獒便会相互捕食。
这样原始而又野蛮的生存状态,造就了如今的北蛮人,也决定了北蛮人永远无法和北部北霄国、南部大庆国的国民友好往来。
北漠没有修士,更没有结丹修士,不在天道宗的庇护范围中。所以,任何对它发动的战争都是正义合法的。
只是这块土地地形和气候条件过于恶劣,到处是高高低低的丘陵和小山岭,大军往往被拖得精疲力尽,北蛮人却是好整以暇,轻易地绕出包围,跑到不远处的小山上大放厥词。
拿下北漠唯一的意义,便是将哨站建到另外那个军事帝国的家门口。
时隔三年,夏侯亭再次踏上这块广袤荒芜的土地,目光不由深沉了起来。
他回头望了望国师的软轿,以及那一溜儿乌檀木大箱子,再低头看看一身镖师打扮的自己,对国师更是佩服。
出了峡谷,不弃打开了一只箱子,里头装的正是十来件镖师的衣裳,夏侯亭和众亲卫换上,顿时成了护送商队穿过北漠前往北霄国做买卖的镖客,兰不远五人便是商队雇佣的低阶修士,国师是商人的纨绔儿子,被老头子派出来见见世面。
阵容也算豪华。
大庆和北霄通商,大庆国的丝罗绸缎、精致器皿向来是北霄国贵族们的极致追求。而北霄国灵石矿脉极其丰盛,几乎人人筑基,灵石在北霄便不算多稀罕的物什。
这其中的巨大商机自不必说。只是大庆和北霄隔了一个北漠,商人往来南北,是提着脑袋、冒着巨大的风险来追逐利益。小商人都恨毒了北蛮子,爱极了将北蛮子打得屁滚尿流的夏侯亭。
而其实若是没有了北蛮人,两国可以便利通商,自然也就没有这样大的利润空间。所以能够享用这块巨大美食的,便是那些能够雇佣真正有本领的高人保驾护航的大商家,许多世家也会横插一脚,分一杯羹。
夏侯亭望着不远处的临岭要塞,心头思绪万千。
出兵北漠,从中作梗的人不在少数,能够把仗打到了那样的程度,其中的付出……
夏侯亭摇了摇头,挥挥手,下令亲兵们围在了乌樟木箱四周,就像寻常的镖师一样。
排查并不严格,一行人很快就顺利进入了临岭要塞。
要塞内早已发展成了普通的城镇市集模样,茶楼酒肆、铁器店、暗坊花楼,道路两旁店铺林立,专门赚那些把脑袋拴在了裤腰带上、准备出发前往北霄国的好汉们的钱。
而成功归来的人,腰间缠足了大把金银,又刚从生死线上爬回来,销起金来更是大手大脚,没有人到了临岭能忍得住不停下来好好休整放松,于是临岭商家赚得盆满钵满,个个穿粗衣、藏金银满腹。
可惜看得透得人并不多,绝大部分人更甘愿提着脑袋去冒险。
国师给他自己伪造的身份是大庆第一丝绸大庄庄主吴长生的小儿子,这一次亲自护送八箱上好的云洲雾绸前往北霄国,换取北霄国的绿灵晶。
到了临岭,便借宿在吴长生一位早年的生意伙伴、姓施的人家中。
施老板只有一个独子,不到而立之年,已独当一面,接管了家中所有生意,丝毫不逊色于老施老板。美中不足的是,娶妻三年仍无子嗣,请了各方名医也查不出毛病来。施老板正是大为头疼,见到国师带着美姬同行,忍不住执了国师手,絮絮叨叨请他好好劝说自家儿子,莫要这般痴心不二,赶紧纳几房美姬回来开枝散叶才是正经。
国师似乎也没料到会遇到这么一个老话痨。听他一口一个“贤侄”,百般游说,请求国师看在他与吴长生相交多年的份上,帮助劝说那位痴情的施公子,若是能在施公子面前和瑰姬演一出活春宫那更是妙极……
国师俊俏的脸庞黑成了锅底。
不弃立在一旁,憋笑憋出了内伤。心道当真是一物降一物,这个人竟然也有搬石头砸自己脚的一日,当真是值得普天同庆啊哈哈哈……
兰不远心道:“虽未见着人,但听这只言片语,施公子当是个玉树临风、痴情专一的绝世好儿郎。羡煞我也!”
也不知这施公子出门收帐,几时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