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鱼头人杀人犯”让入夜后的哥谭河染上了几分萧瑟,岸边的行人也比平时稀疏了不少。穿上蝙蝠装的布鲁斯游荡于高楼大厦之间,在确定这一带没有异常后去了相隔不远的阿卡姆疯人院。
  阿卡姆在沦为疯人院前是一家医院,而医院的前身则是一所名为“密斯卡托尼克”的大学。
  这所大学的历史比哥谭还要悠久,因为一场从图书馆蔓延开的大火而辉煌不再。灾难后的环境不适合学校的重建,于是他们重新选址,改名换姓,变成了如今的哥谭大学。还有一部分教授,大约是在火灾中留下了阴影,所以选择去大都会再就业。
  疯人院的入口d大门一直养着两条黑色的大狗,它们的祖先就是密斯卡托尼克大学图书馆的看门狗,在看家护院这一方面有着某种奇妙的基因优势。
  夜幕下的疯人院阴森可怖,时不时传出的癫狂笑声更是让人望而却步。布鲁斯找到了他在这里工作的一位好友,这位名为亚伦·凯许的警官是他和戈登多年的好友,也是蝙蝠侠为数不多的信任者之一。
  能上蝙蝠侠的信任名单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除了看着他长大的阿福和汤普金斯,其他人无不都是经受了时间的考验。而克西拉,充满谜团的克西拉,明明是蝙蝠侠最不该相信的一类……但在他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感觉两人已经认识许久了。
  就像她毫无原因地依赖他一样。
  “半个月前,也就是你在海上坠机的消息传来时,阿卡姆发生了不小的骚乱。”亚伦身材魁梧,腰间随时陪着电击棍和警枪,干练老成:“好在早有准备,并未发生越狱事件。”
  布鲁斯点点头,表情却依旧凝重,隐隐感到几分山雨欲来。他又询问了几位重点犯人的情况,铁门外的狗突然狂咲起来,拴在它们脖子上的铁链叮当一阵响,应该是发现了不速之客。
  亚伦马上把枪出去,布鲁斯藏身在黑暗随行,然后他们就看到了哭笑不得的一幕。
  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跌坐在地上,尽管两条狗因为铁链的束缚咬不到他,但他还是被吓破了胆,手脚软得连爬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既然不是劫狱,布鲁斯就没有现身。亚伦把枪换成了电击棍,很是凶恶地问他:“你是什么人,来这里做什么!”
  男人更加恐惧了,大口大口呼着气,蹩脚地解释道:“我,我路过……”
  “真凑巧,每个路过这里的都不是什么好人。”亚伦没有喝回大狗,任由它们朝他呲牙:“看来你要去警察局过夜了。”
  “我真的是路过!”一听要进局子,男人顿时惊慌失措,拼命辩解着:“我叫威尔泊·沃雷特,二十三岁,家住大都会,刚刚从大都会国立大学毕业,趁着空闲来哥谭旅游,听说这里是哥谭著名景点才来看看的……”
  亚伦将信将疑,著名景点阿卡姆,这话不会是小丑说的吧。
  威尔泊掏出了钱包,给亚伦展示了一系列证件:社保卡、驾照、出生证、毕业证,甚至连免疫记录卡都有。
  “我租的房子就在附近,真的只是顺便来看一看,呜呜。”
  他没说的是正是因为要来这儿“随便看看”,所以才在附近租了房子。
  亚伦搜了身,见他身上除了钱包就一把水果刀,对他的话姑且相信了一半。
  “刀是房东太太建议我带上的,她说哥谭晚上不安全。”
  亚伦简直要气笑了:“那你还到这里来。”影响哥谭安全的主要因素可都在阿卡姆里面蹲着。
  “我再也不来了……明天就买票回大都会。”威尔泊哭道,虽然他确实想偷偷潜入阿卡姆,但他今天只是想来踩个点啊!电影里都是这样演的,怎么自己上的时候就不对劲了。
  亚伦没收了水果刀,放他走了。
  回到住所的威尔泊惊魂未定,一会儿想连夜买站票回家,一会儿又不甘心就这样放弃,无头苍蝇一样在房间里乱转。
  他是被遗弃的孤儿,靠着救济完成了学业,还争取到了大学的留校机会。从小到大,无亲无故的他总是对那些家庭幸福美满的同学羡慕不已。这是他来到哥谭最主要的原因——奈亚说他能在这里找到他的家人。
  和奈亚的相遇是个意外。国立大学的图书馆有几本晦涩的书籍,看管员说它们都是古文明的遗留物。奇特的符号和文字令他入迷,泛黄的牛皮纸陪伴了他整个大学生涯,而在毕业的前一天,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突然就能读懂那些困扰了教授们一个世纪的古老文字了。他在其中一本书上看到了一个咒语,照做后就见到了奈亚。
  那时的奈亚是一个身着高顶礼帽和燕尾服的优雅绅士,他饶有兴趣地环视四周:“犹格·索托斯之子,何故召唤我降临地球?”
  威尔泊咬咬牙,决定还是在哥谭再待几天。他拿出手机,登陆了城市论坛,在求助区发帖:怎样才能进阿卡姆?
  天底下居然有这么过分的要求。
  他的帖子很快就吸引了一群人回复,正常点的说可以应聘疯人院的医生警卫;稍微不正常一点的说疯人院疯人院,疯了不就可以进去了;法外狂徒则是建议他去抢个银行什么的,分分钟享受batman的优质捆绑入狱一条龙服务。
  还有凡尔赛的,大言不惭地说:“进阿卡姆有什么难的,我已经几进几出了。”
  威尔泊记下了几条毕竟靠谱的,去公共浴室洗了个澡,回来就看到一只黑漆漆握着他那张游走在法律边缘的便签纸。
  威尔泊差一点就放出了蛇——黑漆漆说话了,他拿着纸质问:“为什么想进阿卡姆?”
  威尔泊解释不出来。
  黑漆漆逼近了些,再次发问:“为什么想进阿卡姆?”
  他的身形是那样的高大,气质是如此的阴森,威尔泊觉得自己的喉咙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拽住了,不然他怎么会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小丑,贝恩,急冻人,毒藤女,你是谁的帮手?”老天,他的声音也这么可怕,简直就是来自地狱的低语。
  “我,他们我一个都不认识。”威尔泊有种吾命休矣的错觉,他的嘴唇打着颤儿,想求助于奈亚给他的蛇,但又过于惧怕那条蛇的外表,最后他只好呼唤了超人的名字。
  超人,大都会的守护者,人间之神,光明之子。无论人或动物,只要大都会的居民有困难,他总是第一个赶到——据说他从树下救下的猫可绕城市两圈。
  红披风的神之子应声而来,扒在窗口往里看:“有人需要帮助吗?”
  “救命!”威尔泊连滚带爬向窗户扑去,超人也看清了他的脸,惊讶道:“是你啊。”
  要说超人为什么认识威尔泊,就得从大都会的狗说起了。威尔泊·沃雷特,天生怕狗,但又意外地招狗注意,平均每隔三天,超人就能从一堆狗的包围中把他解救出来。
  一来二去两人就熟悉了,威尔泊还请他吃过大都会国立大学的食堂。
  超人的另一身份也采访过他和狗的不解之缘,当然这份稿子被主编毙了。
  布鲁斯打量着这个穿着三原色还把内裤外穿的外星人,见他和威尔泊认识,又想到了蝙蝠洞里的“应对外星殖民a~z计划”,本就不善的目光更阴沉了:“原来都是你搞的鬼,卑鄙的外星人。”
  刚出医院还不忘做好人好事的超人:“啊?”
  布鲁斯马上脑补了外星人自导自演策划一出镇压阿卡姆集体越狱收货哥谭市民称赞从而达到统治世界的戏码,掷出蝙蝠镖,恶狠狠地说:“带上你的人,滚出我的哥谭!”
  可怜的超人赶紧架起威尔泊飞走了。
  布鲁斯在夜巡的时候,留在韦恩庄园的克西拉正在接受小学一年级的教学内容。他找出了提姆以前的课本,让自诩智商过人的提姆担任教师,临走前还布置了作业。
  克西拉看似喜欢无理取闹,但她的任性是分情况的。比如在布鲁斯为了守护哥谭而出门夜巡时,她只是拥抱了布鲁斯一下,没有蛮不讲理地要继续挂在蝙蝠侠身上做挂件。
  教克西拉英语这件事还是让提姆挺有压力的,就目前的局势来看,克西拉是很有希望成为他小妈的,可他又是克西拉的老师。我是我小妈的老师,那我爹应该叫我什么……提姆陷入了一个名为伦理的漩涡。
  克西拉面对其他人时总是沉默安静的,上完课写完作业后,两人就在书房大眼瞪小眼。见克西拉想在楼下等布鲁斯回来,提姆也不太好意思丢下她回房打游戏,他想起客厅的放映机,灵机一动:“我们看电影吧。”
  克西拉正好学了“电影”这个词,眼睛一亮。
  提姆选了一部迪士尼电影,打开了放映机,在布鲁斯回来之前和克西拉一起看完了《美人鱼》。
  荧幕上的美人鱼没有得到王子的爱情,在初升的朝阳中化成了海上的泡沫。克西拉对着片尾的感谢名单久久无言,然后转头,看向提姆的目光十分不友好。
  意识到哪里不对的提姆:你听我解释我没有内涵你和养父的意思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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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克系神话中的阿卡姆是一个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没错又是这个人杰地灵的州)的城镇,坐落着密斯卡托尼克大学,该大学在作死方面有着神奇的天赋,每年都会送一批学生或教授进坟墓或者精神病院。
  加更还差一半,要明天了(咕咕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