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八节 价值
  “我只是想要找个人说说话,聊聊天而已。客官莫怕!莫怕!”
  瞎老婆子停顿了一下,慢悠悠叹着气:“都说年轻的时候做错了事情,老了以后就必定会有报应落在身上。说起来,我这双眼睛,就是那个时候的报应所致。荒年的时候,差一点被饿死。还好,年轻时候跟着别人学了点儿本事,对妇人经脉和身体很是熟悉。客官不知道,老婆子我除了晚上摆馄饨摊,平日里还操持着另外一份营生。嘿嘿嘿嘿……说出来不怕客官您笑话,这街坊邻里,老婆子可是手艺最好的接生稳婆。只是这名声烂了,也就很少有人过来请我接生。不过,这世道上总有些事情是见不得人。比如谁家的姑娘没成亲就有了男人,比如某个书生看中了富家小姐两个人暗地里偷偷摸摸。这男人火气上来,女人也心甘情愿,总是能够成其好事。只是高兴时节一过,暗地里却种下了麻烦。女人肚子大了,爹娘当然要给自家儿女解决麻烦。虽说一碗堕胎药下去就能让腹中胎儿滑落,可事情总有疏漏。这种时候,人家才会想起我这个瞎眼老婆子,才会心甘情愿掏出银钱。”
  张加奎高高提起的心脏,略微有些落下。他走南闯北经验丰富,当然可以看出来瞎老太婆只是个普通人,不是传说中的武功高手。这种连走路都颤巍巍的老婆子,张加奎一个就干翻上百个。伸手摸了摸后腰上的钢刀还在,慌乱的心情才略微平静。虽说不明白瞎老太婆为什么突然之间会说起这个,张加奎却断定对方无意加害自己。他定了定神,也失去了继续吃东西的胃口,,从口袋里摸出几个铜板摆在桌上,淡淡地说:“我没兴趣听你在这儿废话。这碗馄饨的钱,也一起付了。明天,我不会……”
  话未说完,张加奎脸色骤变。手指不由得松开,几枚铜钱“叮叮当当”落了一地。
  他猛然想起瞎老太婆说过“客官一走,我这馄饨摊子也就摆不下去”之类的话。于是站在原地颤声道:“你怎么知道我要走?而且以后不会再来?”
  瞎老太婆没理张加奎,站在那里自言自语:“作孽哦!都是年纪轻轻的女孩,如花似玉的就早早怀了孩子。生下来爹娘不认,只能是随着汤药重新堕入轮回。都说人死了要去阎王爷那里说清楚来生往事,只是这留在世上的肉身没办法处理。人家又多给银钱让老婆子我帮忙带走。这种东西我也拿着犯难,若是随便扔掉,必定会被人发现。到时候官府把我打入大牢,莫名其妙也就死在里面。想来想去,只能是把胎儿用盐巴腌起来,放在大缸里捂熟。平日里,我自己也吃上一些,可是请我接生的人家越来越多,这种麻烦事情也接踵而来。家里就我老婆子一个人,吃也吃不完,只能寻思着摆个馄饨摊,找些客人来分担一二。顺便,也赚些前来,补贴家用。”
  张加奎一怔,脸色在短短几秒中接连变了数次,随即觉得胃里一阵翻腾。他再也忍不住了,捂住胸口,弯腰大口呕吐起来。
  他早就觉得馄饨肉质很是特别。很嫩,在炉火映照下显得鲜红。只是吃起来没有异味,张加奎也就没有放在心上。现在想来,瞎老太婆所说应该都是真的。张加奎在北地当过兵,割下戎狄人头用盐巴石灰腌制起来的事情做了不少。他知道人肉腌过之后可以长期保鲜。只是这种人头都要送到上面邀功请赏,自然不可能有人想到要割下一片肉来尝尝味道。
  张加奎这边吐得连黄疸水都快要呕出来,瞎老太婆那边却在“格格格格”发出诡异笑声:“客官可是觉得老婆子我的馄饨好吃?今日的馄饨的确要比平时好吃很多。里面都是特别加过料的,想必客官现在应该察觉到了。”
  张加奎只觉得手脚一阵酸软,身体乏力。他“扑通”一声重重摔倒在地上,就连反手去摸刀子的力气也没有。只能瘫软在那里,用无比恐惧和惊怒的目光看着瞎眼老太婆,很是虚弱地问:“你,你究竟是谁?”
  “我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婆子,没什么名字。”
  瞎老太婆已经开始收拾馄饨摊,边收边说:“客官吃了不少蒙汗药,想必现在已经发作。老婆子我从来就不是什么好人。何况,有人出钱让我做事。这人肉馄饨卖的久了,我也厌倦了。还好,那位请我做事的客官出手大方。以前,老婆子我卖的馄饨里都要加料。要么是老婆子我的口水,再不就是天葵来时下面流出的脏血。少许加上那么一点点,没人吃得出来。免费从你的那一碗,也是我这辈子唯一送出去的馄饨。要不是看在客官你照顾了我这么多天生意的份上,你还真是吃不到那碗馄饨。”
  张加奎觉得快要被这瞎老太婆活活给恶心死。口水、妇人天葵时候的经血……尼玛,这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果然,人少的小吃生意千万不能光顾。你根本不知道人家在馅料里放了什么。
  几个魁梧壮实的身影从黑暗中显现出来,在凝水桥边站定。这些人脸上都蒙着黑布,正说在兴头上的瞎老太婆对于这些人显然很是畏惧。她立刻闭上了嘴,挑起馄饨摊子转身离开。动作敏捷,腿脚飞快。就在老太婆从身边跑过的时候,张加奎分明看见瞎老太婆那双闭着的眼睛睁开了一只,冲着自己露出讥讽嘲笑的目光。
  尼玛!她根本不是瞎子。还有一只眼睛可以看见。想想也是,瞎子怎么可能用那种麻利的速度包馄饨?而且走在路上连脚都不会崴。
  为首的黑衣人走到张加奎面前,慢慢拉下脸上的罩布,露出杨大海那张遍布皱纹的苍老面孔。
  张加奎被一记闷棍打晕之前,听到了从杨大海口中说出最后一句话。
  “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撬开他的嘴。”
  ……
  楚国京城之外,杨家庄。
  这是一间封闭的屋子。醒来之后,张加奎在第一时间确认了这件事。
  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儿。房间是密闭的,没有窗户,门上遮着厚厚的帘布,通道应该设置了拐角,即便有人进出,也不会有外面的光线照射进来。
  能够被主家看中负责主持事务的人,都是值得信赖的硬汉。张加奎是个响当当的汉子,当然不会说出主家的姓名,更不会老老实实服从对方问话。尽管锁在房间里看不到光线,只有油灯可以照明,张加奎却大概判断出,从自己被抓直到现在,应该是过去了一天时间。
  审讯随时都在进行。问题翻来覆去就那么几个。
  你是谁?
  谁指使你做的?
  其余的人在哪儿?
  张加奎对这些问题嗤之以鼻。当然,对于凝水桥边卖馄饨瞎老婆子的厌恶,已经消除了很多。他不太明白,这些黑衣人似乎在审讯方面没有什么经验。没有殴打自己,也没有使用烙铁之类的刑具。就在一个多时辰前,甚至还让自己饱餐了一顿。一大碗米饭分量十足,有肉,也有蔬菜。张加奎确认过,那是真正的猪肉,绝对不是瞎眼老太婆用婴儿死尸腌制出来的可怕肉类。
  除了手脚和身体被铁链牢牢锁在墙上,张加奎没觉得有什么大不了。
  门开了,杨大山和一个身穿灰色衣服的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杨大海负责主持杨府外院,杨家庄所有事务均由杨大山统管。把张加奎带到这里之后,事情也就移交给了杨大山负责。
  摆弄被铁链锁住的人很简单。那个灰衣中年人显然是其中高手。他动作灵活,很快就把张加奎右手拖住,平平固定在了桌面上。
  桌子应该是特别打造的刑具。厚厚的模板上面,钉满了大大小小的金属扣件。张加奎整条右臂被拖直,六道金属环扣牢牢锁住胳膊前后。看着这种架势,张加奎不由得生出几分恐惧。他本能地握紧了拳头,却看见灰衣中年人撇着嘴,露出一丝讥讽的嘲笑。然后他曲起食指,朝着自己手腕略下的部位重重一弹,一股难以言喻的酸麻顿时贯穿全身,紧握的手掌不由自主松开,灰衣中年人也迅速把张加奎五根手指用小型扣件锁住。
  杨大山的体格要比杨大海魁梧得多。他抚摸着胸前长须,注视着张加奎,声音平淡:“若是你还要闭口不言,就别怪老夫心狠手辣。”
  张加奎扭头转朝一边,不加理会。这种狠话他听得多了,也知道对方必定会对自己下狠手。可是,比起主家给自己的财富恩典,皮肉之苦又算的了什么呢?
  中年灰衣人摇头笑了笑:“都是些不见棺材不掉泪的家伙。呵呵!我这人最喜欢硬汉。响当当的汉子无论走到哪里都值得尊敬。也对啊!脑袋掉了,不过碗大个疤。只是不知道,这身上的疤痕若是多了,硬汉会不会觉得恐惧?”
  说着,他拿起摆在旁边的一个包袱,在桌面上“哗啦”一下抖开。四周油灯足有十几盏之多,光线照亮了别在布料上明晃晃的各种金属工具。乍看上去,就像另外一个世界的外科手术用具,只是数量多达上百种。除了小巧玲珑的钩刀剪锥,也有需要力气才能挥舞的铁凿重锤。
  灰衣人拿起一把精巧的薄薄刀片,顺着张加奎手肘位置用力切了下去。顿时,铜黑色的皮肤表面,出现了一条细密的血线。
  很痛,却也并非难以忍受。张加奎咬紧牙关,对着灰衣人怒目相视。灰衣人也在这个时候抬起头来,冲着他露出一个毫无恶意的和善微笑。
  “别紧张,这只是刚刚开始。我这人别的本事没有,只是喜欢看着铁骨铮铮的硬汉活脱脱变成软蛋。嘿嘿嘿嘿!”
  他拿起另外一把更薄的刀片,挑起皮肤,刀片在灰衣人手中变得是如此灵巧,切开了肉眼难以分辨的皮下脂肪,没有伤及血管,顺着手肘往下,先是横切,然后竖切,不过几分钟的功夫,就把整个前臂上的皮肤剥了下来。
  灰衣人切割肌肉的手法简直就是一门艺术。张加奎眼睁睁看着他拨弄自己的胳膊,也只是到了现在,张加奎才知道原来人体肌肉也极有条理,是一根根分布排列。灰衣人沿着肌肉纹理,把这些被韧带束缚的东西分开,拉成细丝,在模板桌面上逐一摆开。从空中俯瞰,就像一朵形状怪异,拥有多达数百花瓣的血红色鲜花。
  灯光下的手骨,白森森的很是渗人。灰衣人尚未把手臂上肌肉完全分开的时候,张加奎内心深处最为坚硬的信念就几乎崩溃。他不怕死,在北地战场上与戎狄拼杀的时候都未曾怕过。他也不怕疼痛,受伤最严重的时候,浑身上下都有好几道刀疤。然而,死亡与重伤的威胁,远远没有眼前这个灰衣男子对自己身体造成的伤害严重。他根本就是在玩弄自己,把自己当做一件复杂精妙,能够随意拆分的玩具。
  张加奎看见自己的手骨被拆了一节下来。灰衣男子没有使用重锤和锯子,而是用小刀也钩子一点点拆下韧带和肌肉,使紧密连接的骨节松动。做这件事情的时候,灰衣男子无比专心,张着嘴,口水沿着嘴角慢慢流淌,仿佛眼前摆着一盘美味大餐,足以让他用全部精力和精神,以前所未有的疯狂去认真面对。
  张加奎失去了中指。三段白森森的骨头摆在桌面上,只是距离分得很开,足足超过原先的长度两倍以上。
  从头到尾,就没流多少血。灰衣人在止血方面很有一套。早早就用带子扎紧了张加奎的胳膊。这种做法当然可以阻断血脉,却也能够造成肌肉坏死。只不过,这个世界的医学手段还不足以让人们认识到这一点。何况,皮肤和肌肉已经切开,骨头也一点一点分为几段,张加奎的右手其实已经废了。
  看着兴趣浓厚的灰衣人,张加奎听见自己喉咙里发出比哭还要难听的声音:“你,你究竟想要干什么?你想要对我干什么?”
  灰衣人头也不抬地回答:“你的身体很好玩,我很喜欢。我养了些虫子,它们最喜欢新鲜血肉。我得把你的身体分切细致些,这样它们才好下口。别担心,它们不会一次就把你给吃完。今天最多就是吃掉一只手。说不定,连这只手也吃不完。”
  虫子?
  尼玛!好可怕的东西。
  张加奎感觉自己的心脏正在急剧膨胀,仿佛随时可能爆炸。他见过吃肉的虫子,种类很多。什么苍蝇蚊子虱子跳蚤蚂蚁都对血肉有着浓厚独特的兴趣。在北方山林里,当地人惩罚盗贼的方法最为残忍。他们把偷东西的家伙浑身衣服脱光,捆在树上,任由牛虻之类的蚊虫叮咬。山林里的吸血虫个头大得惊人,趴在活人身上吸血宁死也不会离开。张加奎曾经见过一次,那个被抓住的盗贼在木桩上惨叫了三天三夜,浑身血液被全部吸干之后才死去。那具尸体颜色惨白,就像是石灰做成的诡异雕塑。
  张加奎不怕死。可是被反复折磨三天三夜之后才死,跟一刀砍掉脑袋死亡根本就是两种概念。
  “我说!我说!”
  张加奎觉得自己快要疯了,他不顾一切狂呼乱喊:“是李大人,是户部李大人叫我做的。”
  站在旁边的杨大山眼皮挑了挑,灰衣人也停下了手上的动作,转过身,看着杨大山,等待着进一步的指示。
  户部只有一个李大人,那就是大楚当朝一品尚书李圣杰。
  杨大山默默注视了张加奎片刻,吩咐灰衣人:“别让他死了。暂时先停下。今天就到此为止。”
  ……
  时间继续流逝。
  呆在密闭的房间里,让张加奎有种随时可能窒息的感觉。他知道这是错觉,可是却与真实差别不大。这里看不见太阳,也没有月光照射进来,无法分清楚究竟是白天还是黑夜。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进来给油灯添油,也顺便给张加奎带来食物。
  红烧肉颜色光亮,看上去就让人很有食欲。一个小厮模样的年轻人负责给张加奎喂饭,他在红烧肉里尝出了阿胶的味道。这东西是补血的良药,尤其适合自己目前受伤的状态。
  饭菜供应量很足。看得出来,杨大山没打算让张加奎就这么死掉。张加奎也很是清楚,对于他们,自己还有些价值。
  活着,是一种痛苦,更是一种令人恐惧的折磨。张加奎想要寻死,他很清楚,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
  可是,现在的状态,根本不可能自杀。手脚都被铁链牢牢束缚,身体也动弹不了。而且,看守们显然早已考虑到了这一点,在张加奎的饭菜里,根本连骨头都找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