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9章 突厥灭
  阿史那奇桑举目望向笼盖四野之上,当风雪肆虐的季候过去,重新变得蔚蓝明澈的穹苍,贯穿原野的,仍带着几分寒凉的清风,卷抚那洁白的云层,游浮变幻,从视线所及的深远,缓缓经过,到他不能回望的方向。
  这一刻他忽然想起年少之时,躺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身边环绕着云层一样的羊群,放空思绪,望着羊群一样的云层发呆。
  他的民族,以拥有羊群、牛马、牧地、部卒做为财富的象征,以此标准,他的姓氏,成为草原上最为豪富的代表,但那时他并不满足,他从各类书卷,以及汉人的讲述中,知道在草原之外,另有辽阔的锦绣江山,有强大的帝国与君主,他们生活在砖土砌筑的城邦,金碧辉煌的宫殿里,他们才是天下的霸主,身着绫罗绸缎,享受着各族勇士的顶礼膜拜。
  他们也许根本便不通骑射,甚至不能征服一头饿狼,但他们对于天下,却有生杀予夺的大权。
  阿史那奇桑并不羡慕与妒嫉,但他想,我为何不能取而代之?
  昆仑山下的勇士,为何不能成为锦绣江山的霸主,他的民族,是草原上最最勇毅的民族,为什么就要被那些舞文弄墨、弱不禁风的华夏君臣,嘲笑为蛮夷鄙贱?
  他想改变与颠覆这一切,他的志向是以手中的弯刀,跨下的铁骑,摧毁自以为优越的文明,这个天下应该推崇的是勇士的骁敢,是强壮的风格,而不是精致孱弱的,柔媚到骨子里的所谓优雅。
  可是他到底还是失败了!
  他曾经距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可最终还是沦落到双手被缚,生擒活俘的地步。
  昆仑山上的积雪,在苍芎与已有绿意的原野间,明亮的银白刺痛阿史那奇桑的眼睛。
  这一日,他被深入原野的周军,那支在周国皇帝亲自率领下的天子之师,追击到了昆仑山脉之下,奇桑终于选择子正面交锋,因为他不允许被誉为昆仑神之子的自己,沦为丧家之犬,靠着逃亡苟延残喘。
  再往远处奔逃,他将失去一切,骄傲的阿史那奇桑,不是不能死,但不能容忍屈辱的生存。
  但是不是所有的部卒,仍然捍卫着领袖的志向,奇桑的军队开始溃逃,留下来的都是勇士,他们现下,已经流淌着鲜血,倒毙在毕生深爱的土地上,奇桑这回没有能逃过贺烨的箭簇,他只是希望归去昆仑山,死在圣洁的雪地里,可是重伤让他未能如愿,他被追军俘获,然后押送到了他的劲敌面前。
  在贺烨的坐骑之前,奇桑已经走完了毕生的路程,他知道,这里便是他的终点。
  浓重的血腥气息,包围着这片激战过后,逐渐平静的原野。
  因为春天的降临,萌发未久的嫩草,被鲜血灌溉,未知是否能够更加茂盛的生长,但勿庸质疑的是,自从这个春天,这方土地将再度归于大周的统辖,而乌骓之上,那个终于征灭突厥的雄主,大周帝国仍然年轻的君王,通过身先士卒,使经过胜州惨胜的将士重新鼓舞志气,他们熬过了严寒的冬季,克服了恶劣的气候,毫不意外地获得了这场战役的全胜。
  贺烨至此,足以睥睨天下。
  他这时正看着奇桑,这一命中注定的强敌,浑身浴血的勇士,战败被俘的突厥王者,站在末路的终点,却无论受到多少喝斥及逼迫,仍不肯屈膝下跪。
  贺烨的眼睛里,渐渐有笑意弥漫。
  是欣赏的笑意,虽然是敌对的双方,但对于勇者的风骨,贺烨从来愿意欣赏。
  他微抬手臂,制止了兵士的逼斥,年轻的帝王一跃下马,站定在奇桑面前。
  “松绑。”
  对于君王的嘱令,将士们只有稍微的迟疑。
  “朕甚庆幸,此生强敌,果然是个勇士。”贺烨微挑眉梢,再次下令:“上酒。”
  这里是战场,自然不备金瓯玉盏,两大皮囊装盛的水酒,一囊给贺烨,一囊给奇桑。
  “今后不会再有与你对饮机会,但以酒为敬,乃勇士应享礼遇。”贺烨持囊,伸送向前。
  奇桑也是慨然一笑,两个皮囊碰击三下,各自仰首饮尽。
  “阿史那败在贺烨手中,亦不算遗憾。”将皮囊抛开,奇桑微一抱拳:“还望周帝应允,容奇桑自刎。”
  昆仑神之子,不愿死于敌人的刀剑之下。
  “还其佩刀。”贺烨也乐意成全勇士的骄傲。
  奇桑这才跪地,却是朝向远远的昆仑山,他竭尽全力,仍然无法归葬的圣地,他拳头直抵胸口,眼含热泪喃喃自语,无比虔诚的跪拜,刀锋出鞘的声音干脆坚决,随后血溅三尺,命归幽冥。
  这是复兴四年,四月初七,随着阿史那奇桑兵败自刎,突厥再度灭国,捷报飞速传递京都,贺烨也准备起驾回京。
  但因为这场战争的胜利,因为御驾亲征,庆典活动当然不会等到回京之后,奇桑自刎的当晚,大军驻营之地,便开始了狂欢,以及嘉奖功勇,其中一人,受秦明鼎力推荐,荣获天子召见赐赏。
  此人姓纪,名驻铤,原属姜导麾下,潼关一役,便立功勋,授振威校尉,领军府别将一职,此次出征突厥,因姜导力荐,授为左先锋队正,追击战时,曾救援秦明未受伏击,而这回虏获阿史那奇桑,纪驻铤再立首功,凭此勋劳,也的确配享天子嘉奖。
  贺烨对于纪驻铤,也并非毫无印象,事实上当与突厥部在昆仑山下决战之时,他便留意见这位先锋队正极其骁勇,又经细细打量,见其虽说双鬓稍杂银丝,然铁肩钢脊,举止甚有坚毅之气,又荣辱不惊,风骨大具峻傲之品,果然是军伍气节,堪当大用。
  心中甚喜,当众提擢军衔,又问其家眷子弟情况。
  天子如此关注,自然是臣子的荣耀,那纪驻铤却答:“臣幼年时,父母双亡,曾以乞讨为生,十八入伍,戎马半生,并未娶妻,亦无子嗣,此生孤独,从不望荣华富贵封妻荫子,圣上问臣愿望,唯有一件,臣听闻圣上剑术无双,虽已领略圣上骁勇善战,却以无缘比试剑术为憾,若蒙圣上赐教,乃臣三生有幸。”
  军人们多以勇武为荣,此时谁也不料纪驻铤另怀居心,竟齐声附和,都想旁观此一罕见的盛事,毕竟绝大多数的士卒,都未曾亲眼目睹天子的剑术武艺,也知道如果错过这回机会,也许再也无缘观赏。
  就连秦明,都微笑不语,丝毫没有感觉到危险叵测。
  事实上当贺烨还是“秦八郎”时,也常与部下切磋武艺,否则那时的先锋军,也不会如此轻易便对统领心悦诚服,真正的军伍,崇尚的皆为勇毅为军功,而并非出身以及职位,一个优秀的领将,是不会拒绝来自部下的挑战的,当战事已经告罄,军中比武,实乃司空见惯。
  贺烨是在马上夺得天下,也已习惯了军伍风气,自然不会拒绝纪驻铤的邀战。
  唯有行军参谋柏士衡深觉不安,谏阻道:“圣上乃尊贵之驱,身先士卒已为涉险,怎能与部下再动刀剑,万一闪失……”
  四周一片起哄声。
  柏士衡也只好缄口不语。
  事实上他也并不疑心纪驻铤别怀居心,只是秉持着谨慎为上的思维,然而他虽熟谙兵法,并对各方地势均有参详,可也明白自己在众多将士看来,仍然是个文官,多少被定迂腐,大为格格不入,柏士衡也认为,这样劝谏实在有些扫兴。
  就连萧渐入,也挨过去安慰:“柏参谋不用担心,纪校尉虽说骁勇,圣上还不至于落于下风。”
  再坚持下去,可就是质疑天子的能力了。
  贺烨也的确并非浪得虚名,且比试之前,便有明言:“此乃切磋,并非演练,故朕出手可不会容情,也算对纪校尉予以尊重。”
  不及十个回合,便已逼得纪驻铤狼狈不堪,咬牙举剑抵挡攻势,“铿锵”一声,剑断两截,肩上受架寒锋,只能跪地服输。
  欢呼雷动声中,贺烨上前相扶。
  柏士衡的担心堪堪回放。
  只见膝跪认输的纪驻铤忽而暴起,摸出腰间短匕,直袭天子胸膛。
  此时既在军营,重重围护之下,又非战时,贺烨并未穿着铠甲,若被偷袭得手,必定毙命当场,但他虽无防范,却的确身手了得,闪身避开一击,哪知纪驻铤也早有准备难以一击得手,用袖箭直射。
  距离如此接近,贺烨难以避开,右臂中箭。
  而率先回过神来的萧渐入,已经抢身向前,一剑刺向纪驻铤,剑锋洞穿其左肩。
  众目睽睽之下,纪驻铤竟行弑刺天子,萧渐入直觉此人乃太后安插,故而避开要害,以制服生擒为上,哪知见纪驻铤倒地之时,一抹诡笑掠过,唇角已经溢出黑血。
  显然咬毒囊自尽。
  秦明稍晚一步,只来得及掺扶天子,他这时脑子里一片空白,直到目睹天子只是右臂被伤,才松了一口气。
  贺烨起初也觉无妨,尚有余力自己拔除暗箭,当田埠楔飞奔前来时,他甚至下令抢救纪驻铤,然而仅仅只是片刻之间,便觉右半身僵麻不能动弹,转而视线一片模糊,以至于根本无法调息排毒。
  这一晚,原野之上,月影虽残,然星辉明亮。
  贺烨视线看定之处,是东向的一片白光刺目。
  再是璀璨的星月,也无法照亮远隔千里的城池,那里有他的家人,他的爱妻以及幼子,他答应过他们一定会回去,可是这一次,他好像只能食言了。
  伊伊,迟儿,你们……
  连思维都只能残缺,那片刺目的白光,终于也转为黯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