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
  《古代科举养家日常》作者:不归海
  本文文案:
  现代走上人生巅峰的普外科陆医生,一朝穿越成落魄秀才。
  开局一个碗,剩下全靠捡。
  且看陆医生如何从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农家子,成为搅动朝堂翻云覆雨的新一代权贵。
  穿越攻,小少爷受,攻受互宠(高亮)
  1穿越爽文,1v1,朝代架空
  2前期种田,中期科举,后期朝堂
  3受是哥儿,前期伪装成汉子
  内容标签: 穿越时空 种田文 爽文 科举
  搜索关键字:主角:陆修远,时云琛 ┃ 配角:推荐基友文《师尊见我毛茸茸》by叶霜刀 ┃ 其它:下本《流氓攻的美人夫郎》求收藏!
  一句话简介:弃医从文后走上人生巅峰
  立意: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
  第1章
  耳边是窗外淅淅沥沥不停歇的细雨,目光所及是一昏暗狭小的房间,灰暗的墙面,四处可见的渗水痕迹,屋里有些霉味,还夹杂着一些熟悉草药味,像是好久没有通风晒过太阳。
  陆修远躺在床上,身上虽盖得着厚棉被,却透着一股潮气,完全阻挡不了寒气往他骨子里钻,他的嗓子干到冒烟,胃也像是几天没吃饭,胃酸在疯狂腐蚀他的胃壁,带来一阵一阵的烧灼痛。
  他捂着饥饿的肚子盯着陌生的房顶出神,脑海中多出的记忆,让他忍不住开始怀疑人生。
  他本是现代一名普通外科医生,只是因为最近急诊手术病人比较多,连续两天没有好好休息,在抢救完最后一名肝脾破裂的患者,因为太累,没忍住躺在手术室地上睡着了,结果没想到这一睡,再睁开眼,意识在这个陌生朝代的一个少年郎的身体里苏醒了。
  想到原主记忆中的遭遇的那些事,他自己都忍不住感叹一句造化弄人。
  不过那都是过去式了,现在挨饿受冻的是他,陆修远缩在被窝里发现越躺越冷后,干脆挪动着坐起来,结果身子太虚弱直接倒回床上,摔了个眼冒金星,呼吸一窒,差点又昏过去。
  迷糊中耳边听到一声稚嫩的惊呼,随后便看到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探了过来,逆着光,他眯了眯眼睛辨认了下,认出是原主他大哥家的女儿小莲,一个整天在家上蹿下跳的小捣蛋鬼。
  小叔!你醒了?!真的醒了??小莲把脸凑近,眼睛一刻不眨的盯着他的脸。
  陆修远张了张嘴,想要水喝,结果嗓子哑的什么话都讲不出,干脆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嘴巴。
  小莲歪了歪脑袋,疑惑的问道:小叔你是想要喝水吗?我去给你拿~
  起身在旁边桌子上端了一碗水,见陆修远喝下后,这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顿时兴奋得一跺脚,嗖一下推开门冲了出去。
  奶奶!阿娘!小叔醒了!小叔终于醒了!
  一碗温水下肚,干涸的嗓子舒缓了不少,小莲跑的急没有关门,听声音外面雨势好像又变大了,一阵风吹来,潮湿的冷风混着泥土气息扑面而来,冰凉的气息,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哆嗦,喉咙一痒,就剧烈地咳嗽起来。
  他咳得撕心裂肺,咳得面色充血,好像要把肺咳出来一般,喝水的碗也被他抖落到了床下,转了好几圈,他伸出手勉强抓住了床沿,努力让自己翻了个身,这样咳嗽起来轻松一点。
  陆修远咳了一会,总算好受了一些,这时候两妇人紧着步伐跑进来了,不待他反应,那年长一些的妇人就已冲到他面前,眼一眨,泪水便落了下来。
  列祖列宗保佑!我可怜的儿啊你终于醒了!那名年长的妇人,也就是原主的母亲张元荣张氏,她已两鬓斑白,此时趴在床边哭的声泪俱下,连日的操心劳累让她眼角多了几条皱纹,整个人看起来消瘦又憔悴,后面那个年轻一点的妇人则是他大嫂,她放下药,把门关好后,站在一旁也红了眼眶。
  看到这种场景,陆修远心里很不好受,他伸出手,帮张氏擦了擦眼泪,安慰道:娘,没事了,我已经好多了。
  其实原主这也纯属无妄之灾,谁能想到他只是上山采点草药,却在回家路上不小心掉进猎户挖的陷阱,午后的一场秋雨,又淋了他一个透心凉,等他被人发现救出来的时候,意识就已经烧的不清醒了。
  他现在所处的世界叫大庆朝,一个历史上没有记载的朝代,原主也叫陆修远,刚满十七岁,家住平安县金山村,属于比较偏远的北方。
  他年少聪颖,偷偷躲在村里的学堂听了两天课,回来就能把夫子教的内容背的滚瓜烂熟,陆家人一看,孩子这么聪明,就算砸锅卖铁也要供他读书呀!
  这一读,就是十年,而他也不负众望的在去年考中了秀才,在当时来说,他们那么偏僻的一个村子,那么落后的资源,陆修远这年纪考中了秀才是多么风光的事,更何况还是他们村第一个秀才!村里人如何庆祝就不说了,事后陆家人更是铆足了劲赚钱,让陆修远继续考科举,将来好做个大官!
  而悲剧也因此而起,他父亲陆大富抢收完地里的庄稼后,就去给人帮忙做短工,结果失足从高处跌落,右腿骨折,五脏六腑也有不同的损伤和移位,受伤严重。那家管事的知道后,给了二两银子,把他父亲送回来后就消失了。
  他们家本来也没什么钱,现在为了给父亲治病,更是把家里能变卖的都卖了七七八八,这才勉强把病情稳定下来,但那右腿,如果不好好治的话,以后站不站的起来都难说,更别提去地里干活,那是绝无可能的了,这对一个庄户人来说,完全是致命打击。
  他大哥陆修武现在呆在镇上,每天天不亮就给人扛沙袋做苦力,赚的钱都被拿来抓药养身体,无奈那些滋补药太贵,他那点钱也只是杯水车薪。
  原主看到这情况,想到自己以前在书局给人抄书看过一些草药知识,便清早背着筐子上山采药了,临走的时候张氏还叮嘱他早点回来,过午可能会有雨。
  谁料下山的时候没注意,掉进了猎户挖的陷阱里,他被困在狭小的阱底,四周是约三米高的光滑泥壁。原主爬了几次,每次都是爬到一半便跌了下去。
  没多久后,天上又下起了大雨,冰冷的秋雨不但让阱壁的边缘更加湿滑,还飞速的带走他身上的热量,不一会就嘴唇青紫,浑身打哆嗦。
  再一次摔倒在阱底后,原主已经站不起来了,想到家中还在等待的爹娘,终于忍不住抱着筐子嚎啕大哭,绝望的等待死亡的到来
  于是,现代的陆修远就来到了这里。
  二郎!你真的没事了?哪里不舒服一定要给娘说啊,不用担心钱的问题。张氏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确认温度降下来后,松了口气。
  娘,我没事,躺一会就好了,倒是爹他怎么样了?好点了吗?陆修远努力忽略掉胃部的不适询问道。
  原身上山之前,他爹有好几次意识不清醒,等后来恢复了,发现自己右腿断了,以后就算治好,也成了拖累家庭的废人,更是活的念头都没了,精神一直很差。自己既然占了人家的身体,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你爹现在已经好多了,腿上的肿也下去了,之前怕他担心,就没把你的事情告诉他,等见面了别说漏嘴啊。张氏看他精神还可以,便轻轻把他扶着坐起来,示意儿媳把药端过来,然后自己用勺子搅了搅,吹了几下,就要给他喂药。
  陆修远实际年龄也老大不小了,哪里好意思让长辈这样照顾,他连忙伸出手,把药碗接过来一饮而尽,喝了点热的,胃里也不像之前那么难受了。
  张氏看他这样子,彻底放下了心,有空再让许大夫开一贴这个药,吃了就好了。
  娘,我已经好了,以后不要再买药吃了。陆修远想到现在的家庭情况,还是减少一些不必要开支吧。
  你这次可把娘吓坏了,还再喝几次巩固巩固吧,多亏许大夫心地善良,开的药没怎么收费不说,疗效比黄大夫开的药还更有效果。停顿片刻,张氏交代道:等你病好了,到镇上的时候可一定要去平安堂好好谢谢人家许大夫。
  陆修远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
  刚才那碗汤药,对陆修远来说很熟悉,就是现代常用的麻黄汤,主治外感风寒表实证,药物组成也简单,是不怎么贵,但他现在已经醒来,也就没必要再花钱买药了。
  更何况,他们家现在已经穷的叮当响了。
  真的不用再买药了,还是省些钱给爹看腿吧,娘你也不用陪我了,多陪我爹说说话吧。陆修远催促道。
  看到陆修远这副样子,张氏心总算放回到肚子,脸上露出了笑意,伸出手指戳了戳他脑袋。醒来就想着你爹,娘这才过来多久。
  陆修远也跟着笑了笑,其实是他身体太虚弱,哪怕有原主的记忆,他现在也提不起精神来应付他们,万一被看出什么就不好了,不过待看到张氏左手腕后,笑容停顿了片刻。
  他记得张氏左手腕本应戴着一个银手镯,那是她的嫁妆,也是她唯一的首饰,平日里一直很爱惜,没事的时候,最爱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拿软布把它擦的锃亮。
  原主上山之前,她还挥手让他路上小心,朝阳下银镯闪闪发着光,它是原主关于母亲的记忆中最耀眼的存在,现在这个手镯没有了,不难想象它的去处,看着张氏空荡荡的左手腕,还有鬓角的白发,陆修远的内心五味杂陈。
  不知是不是受原主的影响,浓重的愧疚感压得他透不过气,不过他现在既然用了陆修远的身体,肯定要替他照顾好家人,想到家里现在的经济条件,当务之急,还是赶紧养好身体,然后再努力赚钱,以后该有的都会有的。
  第2章
  陆修远正想着以后的计划,思绪被敲门声打断,抬眼望去,见小莲顶着一张花猫脸,迈着小短腿小跑进来。
  奶奶,娘,小叔的饭已经热好了,太烫了,你们自己过来端哈,我现在要去给爷爷帮忙了~说完,又急匆匆的冲了出去。
  记忆中小莲好像是个上蹿下跳到处玩耍的女孩子,现在怎么这么勤快了,陆修远感觉有点对不上号,他母亲张氏也是一脸惊讶,忙转头看向他大嫂:秀兰啊,小莲还小呢,站起来都没灶台高,你下次跟她说咱家现在还不用她帮忙烧火,太不安全了。
  他大嫂秀兰也没想到女儿会突然变化这么大,无措的搓了搓手,娘,这丫头从小就敏感,估计这两天听了花儿家不少闲话才这样的,我先过去厨房看看,等晚上再跟她说说。
  张氏闻言叹了口气,算了,我去厨房吧,你先好好哄哄孩子,估计是被吓着了,咱家现在虽然也穷,但也绝不会干出这种事来。
  哎。大嫂应了声,捡起地上的碗,俩人一起关门出去了。
  小花的事原主并不怎么了解,只知道是隔壁三婶的女儿,为了给她哥娶媳妇,被卖去大户人家当丫鬟,后来得了里面主子青眼,便时常能带一些碎银子,还有主家不要的水果回来贴补家里。
  她三婶一家平时在村里,属于特别安分老实的人家,那段时间都是挺直了腰背走路,见到谁都会说她这女儿多么多么孝顺,现在听他娘说话的语气,估计是这个小花出什么事了。
  不过这毕竟是别人的事,他自己家现在都自顾不暇了,哪有功夫去关心别人,陆修远正在内心想着,没多久,就见张氏端了一大汤碗粥进来了。
  二郎,你这刚醒,不能吃太硬的,先喝点米粥养养胃吧。
  刚出锅的热粥,煮的很黏稠,闻起来香气扑鼻,他的肚子已经开始叫了,饿了这么久,乍一闻到香味,口水都要泛滥了。
  他看张氏坐在一边开始吹粥,连忙开口道:娘,你不用管我,我自己可以的,你先去屋里吃饭吧。饭凉了就不好了。
  陆修远不想被喂饭,就只能让张氏把粥放在旁边桌子上,等凉一凉,自己再喝。
  那娘先回屋看看你爹,你吃完赶紧再睡一会,好好休息,碗放一边就行,晚一会我过来收。张氏说完,把碗放在床边的凳子上,便关门出去了。
  终于房间只剩下他一人,忍不住深呼了一口气,刚才太紧张没感觉到什么,现在一放松下来,不单头觉得有点晕,太阳穴更是一突突跳的疼,看来一下子处理那么多信息对大脑还是有些负担的。
  他清理了下嗓子,端过旁边的粥,一边小口的喝,一边在内心规划着以后的日常,暖暖的一碗热粥下肚,手脚开始发热,整个身子舒坦极了,就连头痛都缓解了不少。
  陆修远忍不住打了个哈欠,身体往下缩了缩,开始闭目养神,原主身体太弱了,需要好好养一养。
  这一睡,就睡到了第二天早上。
  陆修远是被自己咳醒的,意识还没清醒就感到嗓子一阵发痒,咳了两声直接闭眼坐了起来,手指屈曲,手背隆起呈空心状,对着自己胸口规律的一阵猛拍。
  拍了一会,咳嗽才渐渐缓解,他睁眼看到面前这简陋的房间,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直到肚子发出抗议的意见,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在现代了。
  微微叹了口气,趁着清晨记忆力好,在脑海又把原主的回忆重新详细的捋一捋,随着时间的不断推移,陆修远面色也变得有些古怪,因为他在回忆中发现一个奇特的事情,这里除了男女之分,竟然还有第三种性别!
  男子样貌,眉间一点朱砂,弱柳扶腰之姿,称作哥儿,虽为男性却能生子,只不过因为受孕率不高,地位要比能传宗接代的女子要低一点,也正因如此,哥儿现在也是越来越稀少,这还真是一个奇特的世界。
  关于哥儿的消息,原主只是在书中看过,现实并没有见过,只能做一个参考,陆修远偷偷在内心记下这些特点后,确定没有其他什么遗漏之处,这才起身来到隔间原主之前写字读书的地方。
  那不过是拿木板在房间做的一个小隔间,狭小的空间里,靠墙摆放着一个书架,上面满满都是一叠叠草纸拼成的小册子,原主记忆力很好,过目不忘。这些都是他之前读书时,默下来的内容,被他用最便宜的草纸,装订成册,准备以后送给小莲开蒙用的,只是现在原主已经没机会亲自给她了。
  清扫了一下架子上的灰尘,陆修远看向旁边破旧的小四方桌,摊开在最上面的那本书,记载着一些药草药方,书名叫山人杂记,这就是令原主上山的罪魁祸首。
  他把书收了起来,桌子整理干净,从旁边找出了笔墨纸砚,闭目沉思片刻,提笔在纸上开始默写千字文,他没有刻意控制自己的手,全凭本能在写字。
  写了差不多两遍,陆修远就大概熟悉了原主常用的几个字体,他看着纸上的清秀字迹,满意的点了点头,他现在写的跟原主已经十分像了,这样以后碰到要动笔的情况,也不会被别人发现马脚了。
  他之所以能熟悉的这么快,多亏了原主苦练数年才有的成果,下笔的角度,力度,早就深刻的刻在肌肉记忆中,他只要放松,想着要写什么字,便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