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
  自己没死,并且没有受伤。
  当周允长官失控那一刻,自己的精神壁被瞬间击穿,他还以为自己死定了呢。
  雷欧晃晃悠悠站起来,又趴下了,舔起了巨大的前爪肉垫。
  又过了几分钟,医务兵发现他苏醒,带着仪器过来检查他的身体。尹生还不能立刻下床,他保持躺平的姿势,任由他们测试自己的身体指数。
  “我……我还需要多久,才可以下床?”他稍稍抬起一条胳膊,“多久?”
  “看你的恢复速度吧。”医务兵拔掉了他的心脏检测仪,“你已经没有危险了,好好休息,哨兵。”
  “多谢。”尹生点了点头,他看向两侧的病床,还有哨兵没有苏醒。也是到这一刻,尹生才知道,一个s级向导的失控,能造成多大的惨烈场面。
  那股强大的力量,蔓延至无处不在的精神丝,仿佛变成了武器,能通过精神击溃杀死哨兵。
  怪不得基地对s级向导要严格控制,也不允许向导间交往过密。一旦向导们抱团,场面会不好控制,他们可能会策反。
  只是尹生没法想象,那个人失控的时候,会是什么样。但是一想起周允长官最后绝望的叫声,他希望那个人永远不要失控,不管是为了谁。
  不管是再为了谁。
  等到尹生能下床走动,已经是次日清晨。他简单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却发现行李袋里有一支狙击枪。
  这是宋捡的枪。
  前去战场救人的医务兵,把这支枪当作了自己的武器,收了回来。尹生重新戴好金属狗牌,87102b,再整理好衣物,谢过救自己一命的医务兵,朝走廊走去。他离开了医院,正打算坐列车回去休息,迎面却走来一队s级哨兵。
  “编号87102b。”为首的那个说。
  “是的,长官!”尹生立刻敬礼,他认识这些人,是那个人的护卫队。
  “迟澍长官要找你问话,和我们走一趟吧。”护卫队的队长说。
  尹生没法拒绝,也没有理由拒绝,跟着护卫队一起走了。
  他跟随护卫队,乘坐专属列车前去那个人的住所。因为那个人是最高指挥官,所以通向住所的道路上全都是哨兵。
  他被搜身检查三次,才被允许独身前往,并且收到了一份警告,不允许在迟澍长官面前放出精神体。
  尹生什么都没说,只点了点头,把雷欧收回精神图景。
  卧室门在通道的最底端,尹生踩着地毯,一个人走过去,走廊两面极尽奢华,甚至还有两个世纪前保存下来的油画和雕塑。
  他不懂艺术,只是看着新鲜,在敲门前整了下军装的领口。
  这套荒漠迷彩太旧了,要是知道今天会见到迟澍长官,应该带一身换洗的衣服。
  “迟澍长官。”尹生敲门了,“编号87102b报到,请您指示。”
  门没有开,却有一个声音。“进来吧。”
  是他,尹生吸了一口气,拧动门把手,将门推开,小心地走了进去。谁知道一进去,就被一个人压在了墙上,门撞上了,他没感受到迟澍的精神体,却直接感受到了迟澍的人。
  “你到底是什么目的?说!”迟澍刚刚参加完最高军官的功勋舞会,彻夜的狂欢,作乐,声色,烈酒,他替最上层打仗,也接受最上层的奖赏。一夜烂醉,他没有穿军装披风,而是一件软皮草的黑外套,裹着他的身体。
  从肩裹到了脚踝。
  而在目前的环境里,动物皮毛很少见,这是绝对的身份象征。
  “长官,我没有目的!”尹生还感觉到了一把枪,枪口就顶在自己的肋骨上,“报告长官,我真的没有目的!”
  “是吗?”可迟澍却歪着头问,黑马尾全披散下来,几乎要和外套融为一体了,豪华的动物皮毛仿佛托着他的脸,衬得脸又单薄又惨白。
  他把枪口在尹生的身上滑动。“哨兵,你很不老实,我调查了你的底细。”
  尹生的眉毛突然皱成了一团,糟糕,迟澍长官趁自己昏迷,去移动城市里调查了自己。
  “你是尹胜的弟弟,对吧。”迟澍突然放开了他,像是身体突然被人打碎了,受伤了,不得不靠后退去保全性命,“你靠近我,是不是为了替他报仇?”
  尹生的眉毛,一下子又舒缓开了。
  “你接近我,是不是为了杀我?”迟澍又问,可这一次却没有盛气凌人,反而把那支手枪,交到了尹生的手里,“动手吧。”
  话音未落,迟澍的身体像脆败的叶片,毫无预兆地昏倒,毫无预兆向后倒去。
  尹生的眼睛瞬间瞪大,赶紧抬臂去接,将人稳稳地接在了怀里。
  迟澍左手戴着的白色皮手套稍稍脱落,露出了一截粗糙的黑色钢铁,和卷起边的淡粉色的醒目疤痕。
  荒漠的小帐篷里,宋捡正在收拾小石子。这些小石子都是自己收集来的,每一颗,都被哥刻上了十字。他想把这些东西装起来,送给张灵,让她每天晚上用它来暖脚。
  是张艺说的,说小灵姐的脚肿得很高,还总是小腿抽筋,有时候穿鞋都穿不进去。
  他的视力还没恢复,不确定张艺说的是不是真的,只知道张艺替自己测了血型,是b型血。宋捡也不懂张灵现在到底什么样,以前没有见过孕妇……但是听张艺来说,生孩子真辛苦。
  可是这个苦,自己还挺想要的。
  周允在旁边煮崖蜜,想着一会儿这么把宋捡糊弄过去,自己好去找地下水源。
  崖蜜放在一口铁锅里熬煮,全部变成了更粘稠的琥珀色固体。不能融化的蜂蜡被他挑出来,直接空口吃掉了。
  自己是向导,这辈子不可能离开糖分,但是新鲜的崖蜜太不容易保存,他必须运用火的力量,将蜂巢熬煮成固体来携带。
  现在眼前这一锅等待冷却的半固体,不是完全透明的,里面还裹着不少蜂蛹,还有挑不出来的沙子。这里是沙漠,沙子无孔不入,无法分离。
  等到这一锅完全冷却,就可以敲碎,变成一块一块的蜂糖,再装进口袋里,张灵说这种方式可以让新鲜的蜜保存几个月。
  趁着崖蜜还没完全变干、变硬,周允拿起旁边早已洗好的细细的小木棍,插进蜜里转动,几圈过后再拿出来,放在干净的石块上。
  等它慢慢凝固,木棍顶端就多了一块硬币模样的蜂糖。
  “给。”他把木棍糖递给宋捡,“拿着吃。”
  “好甜啊。”还没拿到呢,宋捡已经闻出甜味,哨兵嗅觉太敏感了。等拿过来,他先用两只手摸摸,把木棍糖摸了个遍,再往嘴里塞。
  “好吃么?”周允舔了舔宋捡的嘴唇,这是他看营地里小孩儿拿着吃的东西,捡虽然长大了,可小狗就是小狗,小狗小,也应该有一个。
  “好吃。”宋捡伸着舌头让哥舔,两个人仿佛在吃一根木棍糖,“哥,你刚才是不是收拾背包了?”
  周允突然一愣,再一笑。小时候宋捡没这么灵敏,很多事都可以骗过去,现在不行了。
  “是,我上午要去狩猎。”周允又亲了他一下,再站起来。
  他的头发开始变长了,却不剪断,后面扎着一个短短的小辫子。“中午李韩会过来陪你,晚上我会回来。”
  “我跟你去吧。”宋捡抬着头问,舌头在糖块上转来转去,含过的地方融化,他舌头一卷,吃到嘴里一个东西。
  小小的,硬硬的,宋捡嚼了嚼,把它咽了,是蜂蛹。
  突然他想起什么,赶紧把木棍糖揣进裤兜里,不舍得吃了。
  “我很快会回来。”周允转过身,摸了摸宋捡的头顶,“你的头发又长了,可以去找张牧剪短。天黑之前,我肯定回来。”
  “真的啊?”宋捡抱着周允轻蹭,分开的时间并没有改变他们的习惯,只是在移动基地里他们不敢。宋捡先是抱着周允蹭蹭正面,等他往外走的时候,再抱过去蹭蹭背面,用自己的拥抱,去亲自丈量小狼哥长大后的身体。
  “真的,天黑之后我会回来的。”周允也回头亲吻他,用狼留下气味的方式,深舔宋捡的口腔,他小时候不明白,狼为什么会有这种舔舐口腔的行为,长大后他懂了,因为有一种名为感情的东西,在它们之间流动。
  咬耳朵、露肚皮、搭肩膀……都不足以表达,狼本身就是感情充沛、群体生活的动物,它们会信任彼此,保护彼此,深爱彼此。
  “我该走了,有些狼会留下保护你。”周允从宋捡的嘴里尝出了甜味。“狼不保护我。”宋捡开始舔周允的脖子,为了不让他走,舔得很用力,“新的头狼没有保护我啊。”
  “可是它认识你。只是……需要时间去信任。”周允并不生气,新头狼和他们接触时间太短,不信任才是正确的,如果它一下子带狼群靠近他们,周允反而会怀疑,这匹狼有没有当狼群领袖的资格。
  如果它没有,周允会亲自打败它,选另外一匹狼出来。头狼,必须聪明且强壮,必要时残酷,不易近人。
  “以前的头狼,我让它留下来了,还有它曾经的……部下。还有几匹,会跟着我走。”周允说,那匹被自己打掉了一颗牙的黑狼现在已经打不过自己了,它成为了自己的次头狼。
  “部下?”宋捡抓住周允的手,不想他走,“它已经不是头狼了,还有部下?”
  “有的,狼很忠诚,它还有同伴。”周允必须要走了,天黑之后不一定能赶回来,“等我回来。”
  “哦……”宋捡放开了手,看着小狼哥离开的方向。
  等了十几分钟,宋捡确定帐篷外面没有人的声音,才出来。他刚离开帐篷,腿边就有毛扎扎的东西靠过来,他蹲下一摸,是狼毛。
  “是你吗?”宋捡看不见,只好瞎摸,把狼直接放倒了摸。黑狼很熟悉他了,只在他的腕口上轻咬,当宋捡把手指头放进它嘴里,摸出少了一颗尖牙。
  “走,我带你们找哥去。”宋捡在空气里嗅一嗅,敏感的感官能力给他展开了一副地图。
  小狼哥大错特错了,他还以为自己是小时候的小半瞎,身为一个哨兵,只要想追,还没有追不上的。
  觉醒为哨兵可真是太好了。狼的血腥味和哥身上崖蜜的甜味,给自己画出了一条清晰的路线。
  宋捡像小狗似的,蹲在地上闻,先闻闻空气,不一会儿又闻闻沙面。
  作者有话要说:宋捡:小狗勾嗅觉!启动!
  尹生:既然宋捡可以和向导谈恋爱,我也可以!
  第98章 小狗追踪
  路线已经被自己闻出来了,宋捡不急着追,反而去帐篷里,摸索着,收拾出一个小背包来。
  水壶和食物带上些,再带上短刀用来防身,薄毯也带好,最后把军靴的鞋带系紧,宋捡高高兴兴站在帐篷门口,用沙子熄灭篝火。
  他的眼睛用黑色的布带蒙住了,为了保护眼球不被沙子伤害到,可他的行为,完全就是一个视力正常的人。
  黑狼和几匹年龄较大的狼,一直陪在他身边,随时准备陪同他出发。可是宋捡却蹲下来,揉起了黑狼的大耳朵。
  “你别去。”他和狼贴贴,“你留下,给我和小狼哥看着家吧。”
  黑狼伸出舌头,在宋捡的脸上舔舐。
  “帐篷,我和哥的小帐篷。”宋捡往后指一指,“你帮我俩看着,你最厉害,你帮我俩看着家。其他的狼跟我走。”
  黑狼曾经是头狼,带领狼群和人类接触密切,已经通人性。现在也能搞懂宋捡的意思,况且宋捡身上,有同类的气味。
  它再一次舔舐宋捡的手,走向了人类的小帐篷,把帘子一挑,钻了进去。
  “走吧。”宋捡对其他的狼说。他听到黑狼进去了,也不知道自己能成功带领多少匹狼跟自己走。手里多了一根棍棍,是哥给他削的,宋捡一边戳着沙面,一边往李韩的帐篷处去。
  李韩带他去过一次,就那一次,足够哨兵记住路线。哨兵有天生的方向感,一旦记住绝不认错。
  身后,一匹狼都没跟着,其余的狼全部钻进了帐篷。它们是黑狼曾经的部下,只跟着黑狼行动。在它们心中,黑狼仍旧是它们的头狼,宋捡不是。
  李韩正在帐篷门口给玛丽刷毛,身边围着好几个营地里的小孩儿,咬着手指头看他刷空气。
  “大哥哥,你真的有马啊?”一个小女孩儿问。
  “有啊。”李韩笑着给她指,“这是我的马,叫玛丽,它是一匹纯白色的马,非常漂亮……”
  “你撒谎。”又一个小女孩儿笑着说,“我怎么看不见啊?我可以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