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同道合的朋友
九月初,杜明华不顾沉青枝的阻拦,强行从家里搬了出来,住到了公司附近的公寓里。
他买公寓时一口气要了相邻的两套,一套在自己名下,一套写了杜蓓琪的名字。
当杜明华告诉杜蓓琪这个消息时,她既高兴又忧虑,高兴的是终于有机会可以跟哥哥搬出来住了,不受爸妈管束;忧虑的是要远离住了这么多年的家,心中有几分难舍。
沉青枝被他们气得差点吐血,死活不让搬,天天在家哀嚎,呼天抢地的,一哭二闹叁上吊,最后兄妹两人找了父亲杜鹏飞出面,才把这股哭惨的风气压下去。
杜鹏飞对沉青枝训话说:“孩子们大了,让他们出去历练一下也好。”
沉青枝不甘心地道:“我辛辛苦苦养了他们二十几年,凭什么说离开就离开?”
杜鹏飞狠决地回了一句:“如果你不让他们走,你就自己走吧。”直接封住了她的嘴。
年轻时的沉青枝家境平平,姿色说不上绝佳,充其量算是小家碧玉,杜蓓琪和杜明华的模样生得好,大部分遗传自杜鹏飞。
当年,沉青枝对杜氏集团太子爷杜鹏飞一见钟情,那时杜鹏飞正在读大学,风流俊俏、桀骜不羁,和沉青枝有过一段露水姻缘。杜鹏飞的心根本不在她身上,无意娶她,杜氏的意思也是让他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哪知沉青枝怀孕了,两人只能奉子成婚。
旁上了杜鹏飞之后,她一心一意想拴住丈夫的心,任凭他差遣使唤,从不多话,在她心中,丈夫永远是第一位的。这一次,因为杜鹏飞出面,不得已,她只能咽下这口气,对杜明华和杜蓓琪搬出家里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公寓早已装修好,可以拎包入住。搬进新居的第二天,杜明华就喊了十来个朋友到家里狂欢,把杜蓓琪也叫去了,大家一起喝酒、聊天、搞烧烤,享受着从没有过的自由时光。
开学后,杜蓓琪每天开车去上学,没了沉青枝的严加看管,也没有爸爸的冷漠眼神,又有哥哥在一旁关照,日子过得逍遥自在,连谢莉莎都羡慕起她的幸福生活,扬言要搬来和她“同居”。
九月的海山,骄阳似火,气温达到了叁十五度以上。
周末,学校的图书馆闭馆了,有空调的教室也关闭了,留了几间破房间给大家复习功课。杜蓓琪因为报了gre考试,就在十月底,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周末也来了学校看书。
走进只有几把吊扇的课室,杜蓓琪顿感热浪扑面,人都要蒸成包子了,她找了个风力比较大的位置坐下。
不一会儿,手心里全是汗,她拿出手帕擦了擦手,又在额头抹了一圈,这才发现吊扇吹过来的风是热的。
朝四周瞄了一眼,看见斜前方坐了一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男生,穿着白色短袖体恤,整齐的短发,眉骨高耸、鼻翼挺翘,侧颜线条深刻流畅,整个人显得阳光俊俏。
杜蓓琪对他的长相不敢兴趣,吸引她的是男生桌上的《要你命xxxx》。这本书她听说过,是一本gre词汇书,如果要去北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必考gre,这本书在最火爆时他们系里几乎人手一本。
她想去北美顶级学府读书已经很久了,没想到这人和她有一样的想法,她坐在后排默默观察那个男生。
一小时过去了,男生一动不动,认真地看书;
两小时过去了,他喝了一口水,继续看书;
五小时过去了,他还在那里,没有丝毫要离开的意思。
已经中午一点了,教室里只剩下他们两人,除了偶尔翻书的“哗哗”声,周围寂静得像是没有人一般。
杜蓓琪合上书页,暗叹碰到对手了。以为自己是个看书达人,没想到那男的更厉害,竟然可以坐这么久。
本来想去食堂吃饭,考虑了一下,决定留下来,她想看在这么热的环境中,那人到底能坚持多久。
再次翻开书,她吸了一口气,目光从那人身上收回,落在了书页上。
最后,男生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时,杜蓓琪看了一下手机,足足七个小时,那人除了喝水,几乎没动一下,不停地看书做笔记。
因为天气的原因,男生的手臂出了不少汗,和书页粘在了一起,在纸张上印了一层薄薄的水渍,剥了好一阵才把纸从胳膊上弄下来。
真是遇到高手了。杜蓓琪饿得不行,不想和他耗了,火速收拾好书本,装进自己的双肩包中,准备去吃饭。
走到通道时,那个男生正好路过,“咚”的一声,两人撞在了一起。杜蓓琪因为低血糖的原因,头昏昏沉沉的,被他一撞,身形不稳,直接蹲在了地上。
他紧张地看着她,想上去扶又怕引起误会,最后站在原处没动,问了一句:“你没事吧?”声音短促清晰,像细雨打在竹叶上般清脆动人。
“没事,我没事。”杜蓓琪一手扶着课桌,一手撑在腿上,慢慢站了起来。从包里拿出一块巧克力,撕开包装放进嘴里,她咀嚼了几下,含糊不清地说:“应该是低血糖,不好意思,吓到你了。”
他一直站在旁边,没说话,看着她,似乎在等她恢复。吃下巧克力两分钟后,杜蓓琪的脸色没那么苍白了,问他:“我刚刚坐你后面,看见你在复习gre,你想去北美留学吗?”
听到留学两个字,男生来了兴致,低头把杜蓓琪打量了一番,说:“对啊,你也想去?”
杜蓓琪抬头望向他。男生的皮肤很白,生着一张好看的心形脸,眼睛干净清透,像一汪明澈的泉水。
“我有这个打算。”刚起了话题,杜蓓琪的肚子忽然很煞风景的“咕”了一声,尴尬地捂住腹部,她建议道:“你没吃饭吧,不如我们去找点吃的,边走边聊?”
男生点头,同意了杜蓓琪的提议,向她介绍说:“我叫何志轩。”
听到他的介绍,杜蓓琪怔了两秒,对这个名字有几分熟悉。回想了一下,似乎是学校乐团的人,对了,她想起来了,他是乐团的小提琴手。
“我叫杜蓓琪。”她回过神来,也简单介绍自己,和他讨论着去哪里吃东西。
学校的餐厅早关门了,两人决定去学校外的食街去吃饭。何志轩说他是学室内设计的,读大四了,而杜蓓琪说自己正读大叁,金融系的学生。
走进一家店铺,两人已经汗流浃背了,店里没有空调,吊扇“吱嘎吱嘎”地转着,送来了些许微风。杜蓓琪抬头看了看那把破旧的小吊扇,还是觉得热,拿出一本笔记本扇风。
两人点好餐,何志轩随意选了一张方桌,坐到了板凳上,问她:“你想去北美哪所学校?”
杜蓓琪走到他旁边的位子坐下,一边扇风一边回答:“我没仔细想过,只知道大概方向是去美国,你呢?”
何志轩很肯定地说:“我想去哥大。”
杜蓓琪听过哥大的名号,眼眸一闪,好奇地问:“为什么想去那里呢?”
他解释道:“哥伦比亚大学是一所位于美国纽约的顶级学府,常春藤名校之一,历史悠久,是美国培养诺比尔奖获得者最多的大学,我想去感受一下那里的氛围。”
她对藤校没什么研究,不过何志轩的一番话还是成功勾起了她的兴趣。“哥大的排名怎么样?”她问。
何志轩答道:“挺高的,让我看看。”
说着,他拿出手机,点出搜索引擎,输入usnewsuniversityranking几个字,查看最新美国高校排名。查到信息后,他把手机放在桌面,指头在屏幕上点了一下,向她示意:“这是美国高校的最新排名情况。”
杜蓓琪手肘搁在桌上,撑起身子看了一眼他的手机屏幕,有些惊讶地说:“哥大排在第二,很厉害哦。”排第一的是普利斯顿,哈佛排第叁,虽然是本科院校的排名,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学校的实力。
何志轩点头,回应说:“我觉得不比第一名差。”
两人聊着,很快菜上来了。
杜蓓琪拆开碗碟的塑料包装,拿起茶壶往杯里倒水,接着用茶水把他们的碗筷洗了一遍,一边洗一边问:“你现在才准备gre考试,会不会有点仓促?”
明年秋季入学的申请在十月就要开始了,他现在还没拿到考试成绩,还有一大堆文书要准备,时间上会很赶。
何志轩回答说:“其实我已经准备半年了,总是信心不足,这次我报了十月底的gre,就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拼一把,看看能不能考到理想的分数。”
两人坐在热烘烘的店铺里,边吃边聊,说起了英文考试,还提到了小提琴和二胡,颇有惺惺相惜之意。最后,他们约定以后每天一起看书。
杜蓓琪回家后,拿起手机,把聊天软件删除了,接着又把台式、平板、笔记本电脑上的游戏,各种追剧、看直播的软件全卸载了。
不想做得这么绝,但她挡不住诱惑,没办法,只有用这种手段来逼迫自己学习。做完这些后,她洗了个香喷喷的澡,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
第二天,杜蓓琪按时去教室,找到了何志轩,去网上商城买了几本他推荐的电子书,和他一起备战gre。杜蓓琪喜欢用电子产品看书,用电子笔做记号,偶尔会用纸版;而何志轩正好相反,喜欢用纸版书,用圆珠笔和铅笔做记号,不管怎样,殊途同归。
两人坐在相同的位置上,重复着昨天的动作,唯一不同的是今天中午按时吃了饭。晚上他们一起吃了饭,继续坐在那里,直到晚上十点才回家。
第叁天,杜蓓琪上完课,何志轩从实习的公司返回,两人一起去教室,继续复习。
他买公寓时一口气要了相邻的两套,一套在自己名下,一套写了杜蓓琪的名字。
当杜明华告诉杜蓓琪这个消息时,她既高兴又忧虑,高兴的是终于有机会可以跟哥哥搬出来住了,不受爸妈管束;忧虑的是要远离住了这么多年的家,心中有几分难舍。
沉青枝被他们气得差点吐血,死活不让搬,天天在家哀嚎,呼天抢地的,一哭二闹叁上吊,最后兄妹两人找了父亲杜鹏飞出面,才把这股哭惨的风气压下去。
杜鹏飞对沉青枝训话说:“孩子们大了,让他们出去历练一下也好。”
沉青枝不甘心地道:“我辛辛苦苦养了他们二十几年,凭什么说离开就离开?”
杜鹏飞狠决地回了一句:“如果你不让他们走,你就自己走吧。”直接封住了她的嘴。
年轻时的沉青枝家境平平,姿色说不上绝佳,充其量算是小家碧玉,杜蓓琪和杜明华的模样生得好,大部分遗传自杜鹏飞。
当年,沉青枝对杜氏集团太子爷杜鹏飞一见钟情,那时杜鹏飞正在读大学,风流俊俏、桀骜不羁,和沉青枝有过一段露水姻缘。杜鹏飞的心根本不在她身上,无意娶她,杜氏的意思也是让他找个门当户对的人,哪知沉青枝怀孕了,两人只能奉子成婚。
旁上了杜鹏飞之后,她一心一意想拴住丈夫的心,任凭他差遣使唤,从不多话,在她心中,丈夫永远是第一位的。这一次,因为杜鹏飞出面,不得已,她只能咽下这口气,对杜明华和杜蓓琪搬出家里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公寓早已装修好,可以拎包入住。搬进新居的第二天,杜明华就喊了十来个朋友到家里狂欢,把杜蓓琪也叫去了,大家一起喝酒、聊天、搞烧烤,享受着从没有过的自由时光。
开学后,杜蓓琪每天开车去上学,没了沉青枝的严加看管,也没有爸爸的冷漠眼神,又有哥哥在一旁关照,日子过得逍遥自在,连谢莉莎都羡慕起她的幸福生活,扬言要搬来和她“同居”。
九月的海山,骄阳似火,气温达到了叁十五度以上。
周末,学校的图书馆闭馆了,有空调的教室也关闭了,留了几间破房间给大家复习功课。杜蓓琪因为报了gre考试,就在十月底,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周末也来了学校看书。
走进只有几把吊扇的课室,杜蓓琪顿感热浪扑面,人都要蒸成包子了,她找了个风力比较大的位置坐下。
不一会儿,手心里全是汗,她拿出手帕擦了擦手,又在额头抹了一圈,这才发现吊扇吹过来的风是热的。
朝四周瞄了一眼,看见斜前方坐了一个和她差不多年纪的男生,穿着白色短袖体恤,整齐的短发,眉骨高耸、鼻翼挺翘,侧颜线条深刻流畅,整个人显得阳光俊俏。
杜蓓琪对他的长相不敢兴趣,吸引她的是男生桌上的《要你命xxxx》。这本书她听说过,是一本gre词汇书,如果要去北美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必考gre,这本书在最火爆时他们系里几乎人手一本。
她想去北美顶级学府读书已经很久了,没想到这人和她有一样的想法,她坐在后排默默观察那个男生。
一小时过去了,男生一动不动,认真地看书;
两小时过去了,他喝了一口水,继续看书;
五小时过去了,他还在那里,没有丝毫要离开的意思。
已经中午一点了,教室里只剩下他们两人,除了偶尔翻书的“哗哗”声,周围寂静得像是没有人一般。
杜蓓琪合上书页,暗叹碰到对手了。以为自己是个看书达人,没想到那男的更厉害,竟然可以坐这么久。
本来想去食堂吃饭,考虑了一下,决定留下来,她想看在这么热的环境中,那人到底能坚持多久。
再次翻开书,她吸了一口气,目光从那人身上收回,落在了书页上。
最后,男生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时,杜蓓琪看了一下手机,足足七个小时,那人除了喝水,几乎没动一下,不停地看书做笔记。
因为天气的原因,男生的手臂出了不少汗,和书页粘在了一起,在纸张上印了一层薄薄的水渍,剥了好一阵才把纸从胳膊上弄下来。
真是遇到高手了。杜蓓琪饿得不行,不想和他耗了,火速收拾好书本,装进自己的双肩包中,准备去吃饭。
走到通道时,那个男生正好路过,“咚”的一声,两人撞在了一起。杜蓓琪因为低血糖的原因,头昏昏沉沉的,被他一撞,身形不稳,直接蹲在了地上。
他紧张地看着她,想上去扶又怕引起误会,最后站在原处没动,问了一句:“你没事吧?”声音短促清晰,像细雨打在竹叶上般清脆动人。
“没事,我没事。”杜蓓琪一手扶着课桌,一手撑在腿上,慢慢站了起来。从包里拿出一块巧克力,撕开包装放进嘴里,她咀嚼了几下,含糊不清地说:“应该是低血糖,不好意思,吓到你了。”
他一直站在旁边,没说话,看着她,似乎在等她恢复。吃下巧克力两分钟后,杜蓓琪的脸色没那么苍白了,问他:“我刚刚坐你后面,看见你在复习gre,你想去北美留学吗?”
听到留学两个字,男生来了兴致,低头把杜蓓琪打量了一番,说:“对啊,你也想去?”
杜蓓琪抬头望向他。男生的皮肤很白,生着一张好看的心形脸,眼睛干净清透,像一汪明澈的泉水。
“我有这个打算。”刚起了话题,杜蓓琪的肚子忽然很煞风景的“咕”了一声,尴尬地捂住腹部,她建议道:“你没吃饭吧,不如我们去找点吃的,边走边聊?”
男生点头,同意了杜蓓琪的提议,向她介绍说:“我叫何志轩。”
听到他的介绍,杜蓓琪怔了两秒,对这个名字有几分熟悉。回想了一下,似乎是学校乐团的人,对了,她想起来了,他是乐团的小提琴手。
“我叫杜蓓琪。”她回过神来,也简单介绍自己,和他讨论着去哪里吃东西。
学校的餐厅早关门了,两人决定去学校外的食街去吃饭。何志轩说他是学室内设计的,读大四了,而杜蓓琪说自己正读大叁,金融系的学生。
走进一家店铺,两人已经汗流浃背了,店里没有空调,吊扇“吱嘎吱嘎”地转着,送来了些许微风。杜蓓琪抬头看了看那把破旧的小吊扇,还是觉得热,拿出一本笔记本扇风。
两人点好餐,何志轩随意选了一张方桌,坐到了板凳上,问她:“你想去北美哪所学校?”
杜蓓琪走到他旁边的位子坐下,一边扇风一边回答:“我没仔细想过,只知道大概方向是去美国,你呢?”
何志轩很肯定地说:“我想去哥大。”
杜蓓琪听过哥大的名号,眼眸一闪,好奇地问:“为什么想去那里呢?”
他解释道:“哥伦比亚大学是一所位于美国纽约的顶级学府,常春藤名校之一,历史悠久,是美国培养诺比尔奖获得者最多的大学,我想去感受一下那里的氛围。”
她对藤校没什么研究,不过何志轩的一番话还是成功勾起了她的兴趣。“哥大的排名怎么样?”她问。
何志轩答道:“挺高的,让我看看。”
说着,他拿出手机,点出搜索引擎,输入usnewsuniversityranking几个字,查看最新美国高校排名。查到信息后,他把手机放在桌面,指头在屏幕上点了一下,向她示意:“这是美国高校的最新排名情况。”
杜蓓琪手肘搁在桌上,撑起身子看了一眼他的手机屏幕,有些惊讶地说:“哥大排在第二,很厉害哦。”排第一的是普利斯顿,哈佛排第叁,虽然是本科院校的排名,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学校的实力。
何志轩点头,回应说:“我觉得不比第一名差。”
两人聊着,很快菜上来了。
杜蓓琪拆开碗碟的塑料包装,拿起茶壶往杯里倒水,接着用茶水把他们的碗筷洗了一遍,一边洗一边问:“你现在才准备gre考试,会不会有点仓促?”
明年秋季入学的申请在十月就要开始了,他现在还没拿到考试成绩,还有一大堆文书要准备,时间上会很赶。
何志轩回答说:“其实我已经准备半年了,总是信心不足,这次我报了十月底的gre,就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了,拼一把,看看能不能考到理想的分数。”
两人坐在热烘烘的店铺里,边吃边聊,说起了英文考试,还提到了小提琴和二胡,颇有惺惺相惜之意。最后,他们约定以后每天一起看书。
杜蓓琪回家后,拿起手机,把聊天软件删除了,接着又把台式、平板、笔记本电脑上的游戏,各种追剧、看直播的软件全卸载了。
不想做得这么绝,但她挡不住诱惑,没办法,只有用这种手段来逼迫自己学习。做完这些后,她洗了个香喷喷的澡,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
第二天,杜蓓琪按时去教室,找到了何志轩,去网上商城买了几本他推荐的电子书,和他一起备战gre。杜蓓琪喜欢用电子产品看书,用电子笔做记号,偶尔会用纸版;而何志轩正好相反,喜欢用纸版书,用圆珠笔和铅笔做记号,不管怎样,殊途同归。
两人坐在相同的位置上,重复着昨天的动作,唯一不同的是今天中午按时吃了饭。晚上他们一起吃了饭,继续坐在那里,直到晚上十点才回家。
第叁天,杜蓓琪上完课,何志轩从实习的公司返回,两人一起去教室,继续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