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初恋你好
(二十九)
李信志带着陶然儿回家去。一大木盆的湿衣服沉甸甸的,陶然儿走了几步不由十分吃力,额头也泌出一层汗珠。
李信志看在眼里,一时有些走神,她脸上的汗珠,如同花间的露水,让他移不开视线,几分钟过后,他咳嗽了一声,从她手上接过洗衣盆,对她说道:“我来帮你拿。”
陶然儿心中不由十分感激,想着她在现代的上海时,有时候拿大件的快递,一路上碰到男同事,他们也不会帮她的,没想到,穿越到古代来了,认识了信志,他却是一个热心肠的好男儿。
她不用抱着那个洗衣盆了,浑身轻松,走路也有力气了,她悄悄地看了信志一眼,对他笑道:“你是活雷峰,你是红领巾。”
李信志看到她突然说出古里古怪的话语,不由笑问道:“是什么意思?”
陶然儿傻了,才突然想起这是古代,信志听不懂也说的话,她歪了歪头沉默一会,笑着解释道:“就是大好人的意思。”
李信志明白了她的意思,对她说道:“这算什么,男人帮女人干活,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陶然儿想了想,对他道:“可是在古代,不是重男轻女,女人没地位吗,你娘要是知道你替我拿洗衣盆,会不会生气?”又想起可能事情还不是那么简单呢,他们之间,可不是简单的男女平等的问题,他虽然是朴实的农民,可是他是她的主人,她是他买回来的奴隶呀。
唉呀,哪有主人替奴隶拿东西的,这不是乱套了吗?可她作为崇尚男女平等的现代人,还是很享受信志发挥绅士精神对她照顾有加的。
陶然儿的心里像食了蜜一般甜甜的。
几分钟后,她担心李大娘看到更加看不上她,立马伸出手去,对信志说道:“还是我来拿吧。”
李信志却拿着洗衣盆大步向前走了,对她说道:“不用了,很快到家了。”
陶然儿小步跟着他,在他身后焦急地说道:“我是怕你娘看到,她本来对我不满意,如今看到我初来乍到,就指使你做事情,对我肯定更加不满意。”
李信志笑了,一会说道:“这还不简单吗,一会快到家时,我才把洗衣盆给你,你端着进家门。”呃,她只需要装装样子就行了。
陶然儿听到他这样说,也就作罢,想着信志真好,不但关心她帮助她,而且很体贴细心地替她着想。
两个人走在田间小路上,陶然儿因为不用双手吃力地抱着那个巨大的洗衣盆,所以可以闲庭信步一般在田间小路上欣赏风景。
只见天空蓝得像水洗一般,这是在古代,哪里会有雾霾呢,她莫名地想起她生活了十多年的上海,在冬天,雾霾严重时,连五米开外的景物都看不到红绿灯也看不清,走在外面,嗓子发干,嘴巴脱皮,鼻子堵塞,难受极了。
她幸福地长长地叹口气,想着生活在古代真好,天是蓝的,水是青的,云是白的,连空气,都是甜甜的!
李信志看到她走在自己身边,如同一只快乐的小鸟,走路连蹦带跳,脸上笑眯眯的,仿佛很高兴的样子,不由也笑了,打趣道:“喂,娘子——‘’
听到他这样称呼,陶然儿红了脸,用细若发丝的声音问道:“你刚才叫我什么?”唉呀,她的内心如小鹿乱跳,其实觉得“娘子“是世界上最美的称呼!
李信志眨眨眼睛,对她调皮说道:“虽然还没有拜堂,但是我带你回来,就是想让你做我娘子的,怎么,你不愿意吗?你还想去找那个王公子,你的表哥?”
陶然儿听到信志这么说,内心像食了蜜一般甜,呃,其实,她活到齐天大剩的年纪,还没有谈过恋爱,因为在现代,她是路人甲的长相,在上海时,她又是异乡的打工妹,没有家世,没有背景,再加上经常加班,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异性,所以一直没恋爱。
可是她不想作单身狗,一直渴望恋爱的,只是寻寻觅觅,一直没找到意中人罢了。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竟然让她在古代碰到了如意郎君。
陶然儿微微地笑,低着头,害羞让她说不出话来,她在那里玩弄着自己的衣襟下摆。
初恋你好!
她在心里悄悄地说道,李信志你知道吗,你是我的初恋呢。
李信然看到她低垂着头,脖子上月光般的一片白,凌乱的发丝一缕一缕在她的脖颈处,越发显得脖子的白,发丝的黑,一阵轻风吹来,虽然现在还是冬天,但是他感觉春天已经来了。
两个人正站在那里互相对望着发痴,一个声音突然响了起来:“信志,回来了啊?”
李信志和陶然儿都吓一跳,信志看过去,发现是村里的王大叔,他立马招呼道:“王大叔好。”
陶然儿也立马跟着李信志招呼道:“王大叔好。”呃,眼前这个慈眉善目的老头肯定不是传说中的隔壁老王,隔壁老王是坏人,信这个大叔一看就是好人。
王大叔笑眯眯地点点头,看着陶然儿。
李信志有一些难堪,陶然儿很聪明地从信志的手上接过洗衣盆。
李信志咳嗽了两嗓子,对王大叔问道:“大叔,你这是去哪啊?”
王大叔仍旧在打量着陶然儿,听到李信志的问题,才回答道:“去你家啊。”
李信志愣了愣,问道:“有什么事啊?”
王大叔仍旧笑着看着陶然儿,说道:“听说你带了一个大姑娘回来,村里人都要去你家看看。”
什么?!陶然儿听到这句话,一个头突然变成两个大,全身直起鸡皮疙瘩。
她要被全村人围观了吗,像马戏团的猴子一样?
可是她——
她还没做好准备好吗?
陶然儿焦急地看着李信志。
李信志看到陶然儿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双秋水般的大眼不停地对他眨着,不由笑了,对王大叔说道:”大叔,那我们先回家了。”
王大叔笑眯眯的点头,李信志便带着陶然儿匆匆回家去。
王大叔看着他们的背影,想起什么,冲着他们的背影喊道:“信志,这姑娘不错,你年纪也不小了,早点成家吧。”
陶然儿刚刚褪去红晕的脸蛋又飞起红霞。
李信志笑了笑,对她温和说道:“王大叔人很好的,我父亲过世得早,王大叔一直很照顾我。”
陶然儿点点头,对李信志说道:“信志,你今年多少岁了?”
李信志说道:“我三十岁了。”
啊?!陶然儿听得吓一大跳,在古代,三十岁还没有结婚成家,那是很夸张吓人的,李信志在这个年代,是不折不扣的大龄剩男。
他长得辣么帅,人又辣么好,为什么没有成婚,还是一个单身狗?
李信志带着陶然儿回家去。一大木盆的湿衣服沉甸甸的,陶然儿走了几步不由十分吃力,额头也泌出一层汗珠。
李信志看在眼里,一时有些走神,她脸上的汗珠,如同花间的露水,让他移不开视线,几分钟过后,他咳嗽了一声,从她手上接过洗衣盆,对她说道:“我来帮你拿。”
陶然儿心中不由十分感激,想着她在现代的上海时,有时候拿大件的快递,一路上碰到男同事,他们也不会帮她的,没想到,穿越到古代来了,认识了信志,他却是一个热心肠的好男儿。
她不用抱着那个洗衣盆了,浑身轻松,走路也有力气了,她悄悄地看了信志一眼,对他笑道:“你是活雷峰,你是红领巾。”
李信志看到她突然说出古里古怪的话语,不由笑问道:“是什么意思?”
陶然儿傻了,才突然想起这是古代,信志听不懂也说的话,她歪了歪头沉默一会,笑着解释道:“就是大好人的意思。”
李信志明白了她的意思,对她说道:“这算什么,男人帮女人干活,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陶然儿想了想,对他道:“可是在古代,不是重男轻女,女人没地位吗,你娘要是知道你替我拿洗衣盆,会不会生气?”又想起可能事情还不是那么简单呢,他们之间,可不是简单的男女平等的问题,他虽然是朴实的农民,可是他是她的主人,她是他买回来的奴隶呀。
唉呀,哪有主人替奴隶拿东西的,这不是乱套了吗?可她作为崇尚男女平等的现代人,还是很享受信志发挥绅士精神对她照顾有加的。
陶然儿的心里像食了蜜一般甜甜的。
几分钟后,她担心李大娘看到更加看不上她,立马伸出手去,对信志说道:“还是我来拿吧。”
李信志却拿着洗衣盆大步向前走了,对她说道:“不用了,很快到家了。”
陶然儿小步跟着他,在他身后焦急地说道:“我是怕你娘看到,她本来对我不满意,如今看到我初来乍到,就指使你做事情,对我肯定更加不满意。”
李信志笑了,一会说道:“这还不简单吗,一会快到家时,我才把洗衣盆给你,你端着进家门。”呃,她只需要装装样子就行了。
陶然儿听到他这样说,也就作罢,想着信志真好,不但关心她帮助她,而且很体贴细心地替她着想。
两个人走在田间小路上,陶然儿因为不用双手吃力地抱着那个巨大的洗衣盆,所以可以闲庭信步一般在田间小路上欣赏风景。
只见天空蓝得像水洗一般,这是在古代,哪里会有雾霾呢,她莫名地想起她生活了十多年的上海,在冬天,雾霾严重时,连五米开外的景物都看不到红绿灯也看不清,走在外面,嗓子发干,嘴巴脱皮,鼻子堵塞,难受极了。
她幸福地长长地叹口气,想着生活在古代真好,天是蓝的,水是青的,云是白的,连空气,都是甜甜的!
李信志看到她走在自己身边,如同一只快乐的小鸟,走路连蹦带跳,脸上笑眯眯的,仿佛很高兴的样子,不由也笑了,打趣道:“喂,娘子——‘’
听到他这样称呼,陶然儿红了脸,用细若发丝的声音问道:“你刚才叫我什么?”唉呀,她的内心如小鹿乱跳,其实觉得“娘子“是世界上最美的称呼!
李信志眨眨眼睛,对她调皮说道:“虽然还没有拜堂,但是我带你回来,就是想让你做我娘子的,怎么,你不愿意吗?你还想去找那个王公子,你的表哥?”
陶然儿听到信志这么说,内心像食了蜜一般甜,呃,其实,她活到齐天大剩的年纪,还没有谈过恋爱,因为在现代,她是路人甲的长相,在上海时,她又是异乡的打工妹,没有家世,没有背景,再加上经常加班,根本没有机会接触到异性,所以一直没恋爱。
可是她不想作单身狗,一直渴望恋爱的,只是寻寻觅觅,一直没找到意中人罢了。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竟然让她在古代碰到了如意郎君。
陶然儿微微地笑,低着头,害羞让她说不出话来,她在那里玩弄着自己的衣襟下摆。
初恋你好!
她在心里悄悄地说道,李信志你知道吗,你是我的初恋呢。
李信然看到她低垂着头,脖子上月光般的一片白,凌乱的发丝一缕一缕在她的脖颈处,越发显得脖子的白,发丝的黑,一阵轻风吹来,虽然现在还是冬天,但是他感觉春天已经来了。
两个人正站在那里互相对望着发痴,一个声音突然响了起来:“信志,回来了啊?”
李信志和陶然儿都吓一跳,信志看过去,发现是村里的王大叔,他立马招呼道:“王大叔好。”
陶然儿也立马跟着李信志招呼道:“王大叔好。”呃,眼前这个慈眉善目的老头肯定不是传说中的隔壁老王,隔壁老王是坏人,信这个大叔一看就是好人。
王大叔笑眯眯地点点头,看着陶然儿。
李信志有一些难堪,陶然儿很聪明地从信志的手上接过洗衣盆。
李信志咳嗽了两嗓子,对王大叔问道:“大叔,你这是去哪啊?”
王大叔仍旧在打量着陶然儿,听到李信志的问题,才回答道:“去你家啊。”
李信志愣了愣,问道:“有什么事啊?”
王大叔仍旧笑着看着陶然儿,说道:“听说你带了一个大姑娘回来,村里人都要去你家看看。”
什么?!陶然儿听到这句话,一个头突然变成两个大,全身直起鸡皮疙瘩。
她要被全村人围观了吗,像马戏团的猴子一样?
可是她——
她还没做好准备好吗?
陶然儿焦急地看着李信志。
李信志看到陶然儿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一双秋水般的大眼不停地对他眨着,不由笑了,对王大叔说道:”大叔,那我们先回家了。”
王大叔笑眯眯的点头,李信志便带着陶然儿匆匆回家去。
王大叔看着他们的背影,想起什么,冲着他们的背影喊道:“信志,这姑娘不错,你年纪也不小了,早点成家吧。”
陶然儿刚刚褪去红晕的脸蛋又飞起红霞。
李信志笑了笑,对她温和说道:“王大叔人很好的,我父亲过世得早,王大叔一直很照顾我。”
陶然儿点点头,对李信志说道:“信志,你今年多少岁了?”
李信志说道:“我三十岁了。”
啊?!陶然儿听得吓一大跳,在古代,三十岁还没有结婚成家,那是很夸张吓人的,李信志在这个年代,是不折不扣的大龄剩男。
他长得辣么帅,人又辣么好,为什么没有成婚,还是一个单身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