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被美食淹没 完结+番外_75
只不过沉浸在羞愧挫折中的四人没顾得上它们。只有时尉一个人,懂得欣赏它们的美懂得品味他们的味儿。
时尉都要急死了,他重生回来后就没吃过几次好的,平时在食堂里吃得也低调,每顿一荤一素都是精挑细选不重样的,但食堂的菜都是大锅菜,味道并没有特别好。
划嗓子的糠,时尉能吃的下,细嫩精心的佳肴,时尉也能吃得下,但如果有精心烹制美味有人的美食佳肴,时尉是傻了才放弃这些去吃糠呢!
林峰几个也不是不馋,只不过比起鼻子上传来的香气,嘴巴里味蕾传来的催促,他们的心情更加低落。
时尉说得没错,他们确实是有些飘了,只见到了时尉的大把钞票,就开始做起了自己也能大把挣钞票的美梦,一点也没考虑到自己的能力,只知道一个劲儿地做梦!
“快吃吧,化气愤低落为食欲,吃完了,回去咱们就开始翻英语单词,把可能会遇到的英语句子写出来背下来,每天读一读,等周末的时候就能派上用场了。”时尉说的虽然轻松,但实际操作起来可一点不轻松。
不过再不轻松,林峰几个也会拼了命地去读去记去背。眼看着机会就在面前,他们怎么能放弃呢!
几人心思几回轮转,眼神渐渐变得坚毅了起来,也不跟时尉客气,扒着饭就开始哼哧哼哧地吃了起来。
时尉饭前虽然洗过手,但上辈子养成的洁癖还有点残留,他夹了片豆皮摊在自己的碗里,又夹了黄瓜丝和京酱肉丝放在中间,借助另一双的筷子将豆皮叠起来,然后再一口吃掉。
豆皮被烫过,不过放在盘子里放了好一会儿,已经没多少温度了,吃着软软的,有那么一点嚼劲儿,豆香味很浓很纯粹,有一点点的咸味,不过更多的还是里面裹着的香味和脆爽。
香味是从肉丝上来的,肉丝很嫰,但有带着爆炒过后的独特香味,裹上浓浓酱香的酱后带着丝丝的甜,和醇厚的香味。京酱肉丝有的喜欢裹大葱,有的喜欢裹黄瓜,香山饭店的价格很美妙,所以他的服务也很美妙,一个大盘子上,一边堆着大葱丝,一边堆着黄瓜丝。
大葱丝更香,黄瓜丝更脆爽,各人有各人的爱好,但时尉不喜欢干吃葱,所以选择了黄瓜丝。脆生生的黄瓜带着充足的水分,中和了酱上的甜,缓和了油和肉带来的腻,嘎吱嘎吱的声响在唇齿间蹦跳,给人一种解压的独特享受。
咸甜的调味是时尉的心头好,时尉用着两双筷子,一口饭一口用豆皮裹起来的“饺子”,吃着严肃且认真。
已经是成功人士的时尉吃过很多东西,但就是这道京酱肉丝,一直是他的一个执念。
燕京大学的食堂里有这道菜,但是他从来没有点过,一块钱一份的京酱肉丝不是当时的他可以负担得起的。他从小就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也不舍得去吃什么好东西,甚至也不敢去吃什么好东西。
即便是白衣芳的请客,他也只是和林峰他们几个拘谨地喝了几口白开水,然后就看着白衣芳面带担忧地说完她对路远之的关心,将这一次的请客结束。
深红色的桌子上,十几盘散着诱人味道的食物就那样该怎么上来就怎么被撤走,白衣芳神色自若地付了一桌子菜的钱,似乎一点也不会因为相当于寻常人家一两个月生活费的饭钱就那样浪费而感到可惜。
那个时候,时尉是羡慕的,是自卑的。
过后不久,路远之请他们吃了一顿食堂餐,深褐色的肉丝和黄瓜丝混在他们的饭盒里,不仅没给他们带来幸福,反而在他们看来是羞辱,于是双方的关系更不好了。
当时双方的脸色都不好看,时尉他们五个觉得路远之是故意给他们难堪,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五个从乡下来的穷孩子别的没有,一身自以为了不起的自尊自傲那是强得没处放,当时就发作了。
而同样年轻的路远之则觉得他们不识好歹,故意找茬。
不管那个时候关系闹得是怎么僵,但在时尉后半辈子不断回忆的记忆中,那一天的京酱肉丝是那么的香,那么的诱人,微微糊锅的焦味也是好闻的代名词。
他不断地用成熟地眼光去回忆当年的那些事,这一道菜的香气就好像浮在鼻尖,但无论吃多少次,他的味蕾,还是没能和那一次重合。
少年人的倔强和自尊总是那么偏执,时尉总是在想,如果当时没闹得那么僵,后面的事情是不是就有了改变?但他再怎么想,再怎么后悔,死去的人再也不可能对他说:“时尉,今天我请客。”
时尉咬了一口豆皮,混着肉丝、酱还有黄瓜一起,很好吃,虽然没能和他记忆中的滋味重合,但那又怎么样呢?他还有足够的事情去试吃,去尝到比那还要好吃得多得多的食物。
时尉吃得认真,吃得专注,舌尖的咸味甜味香味混合成了一种味道,那是幸福和期待的滋味。
真好。
时尉在心里默默的想。
第45章
林峰几个本来还苦皱着眉头,但是肉一入口,在纯粹的美味享受和咀嚼声中,他们渐渐忘记了烦恼。
徐施湾夹着一块白水羊头肉,薄薄大大的肉片在混着些许芝麻的椒盐碟中滚了两下,将两面都沾上椒盐和芝麻,然后一口放进嘴里。
羊肉一入嘴,粗糙的椒盐首先占据了舌头上点点分布的味蕾,因为加了一些花椒粉,有些许触电似的麻,等咸麻过去一阵之后,才是羊肉的鲜,肉被炖煮过许久,所以吃起来是绵软但不失嚼劲儿的鲜嫩,羊肉特殊的鲜味随着咀嚼被蘸料反反复复地在舌尖翻倍地绽放。
徐施湾反复细心地咀嚼着,嚼着嚼着,一滴眼泪就猛地掉了出来。
十年前,他的父亲还未去世,厂子里的效益还十分不错的时候,他们家也是可以隔三差五地吃上一顿肉的。不过因为乡下有亲戚要接济,所有他们买的肉大多是位置不太好的肉。
羊肉没猪肉那么肥,还比猪肉多了膻味,所有价格比猪肉要低。
徐施湾妈妈是肉联厂的干事,经常能以很低很低的价格拿回一整个羊头。羊头不好处理,但价格便宜还有肉,多少也能解解馋。虽然腥,虽然膻,但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都不在意,只要有一口肉吃的就不错了,那里还有那么多要求的!
时尉都要急死了,他重生回来后就没吃过几次好的,平时在食堂里吃得也低调,每顿一荤一素都是精挑细选不重样的,但食堂的菜都是大锅菜,味道并没有特别好。
划嗓子的糠,时尉能吃的下,细嫩精心的佳肴,时尉也能吃得下,但如果有精心烹制美味有人的美食佳肴,时尉是傻了才放弃这些去吃糠呢!
林峰几个也不是不馋,只不过比起鼻子上传来的香气,嘴巴里味蕾传来的催促,他们的心情更加低落。
时尉说得没错,他们确实是有些飘了,只见到了时尉的大把钞票,就开始做起了自己也能大把挣钞票的美梦,一点也没考虑到自己的能力,只知道一个劲儿地做梦!
“快吃吧,化气愤低落为食欲,吃完了,回去咱们就开始翻英语单词,把可能会遇到的英语句子写出来背下来,每天读一读,等周末的时候就能派上用场了。”时尉说的虽然轻松,但实际操作起来可一点不轻松。
不过再不轻松,林峰几个也会拼了命地去读去记去背。眼看着机会就在面前,他们怎么能放弃呢!
几人心思几回轮转,眼神渐渐变得坚毅了起来,也不跟时尉客气,扒着饭就开始哼哧哼哧地吃了起来。
时尉饭前虽然洗过手,但上辈子养成的洁癖还有点残留,他夹了片豆皮摊在自己的碗里,又夹了黄瓜丝和京酱肉丝放在中间,借助另一双的筷子将豆皮叠起来,然后再一口吃掉。
豆皮被烫过,不过放在盘子里放了好一会儿,已经没多少温度了,吃着软软的,有那么一点嚼劲儿,豆香味很浓很纯粹,有一点点的咸味,不过更多的还是里面裹着的香味和脆爽。
香味是从肉丝上来的,肉丝很嫰,但有带着爆炒过后的独特香味,裹上浓浓酱香的酱后带着丝丝的甜,和醇厚的香味。京酱肉丝有的喜欢裹大葱,有的喜欢裹黄瓜,香山饭店的价格很美妙,所以他的服务也很美妙,一个大盘子上,一边堆着大葱丝,一边堆着黄瓜丝。
大葱丝更香,黄瓜丝更脆爽,各人有各人的爱好,但时尉不喜欢干吃葱,所以选择了黄瓜丝。脆生生的黄瓜带着充足的水分,中和了酱上的甜,缓和了油和肉带来的腻,嘎吱嘎吱的声响在唇齿间蹦跳,给人一种解压的独特享受。
咸甜的调味是时尉的心头好,时尉用着两双筷子,一口饭一口用豆皮裹起来的“饺子”,吃着严肃且认真。
已经是成功人士的时尉吃过很多东西,但就是这道京酱肉丝,一直是他的一个执念。
燕京大学的食堂里有这道菜,但是他从来没有点过,一块钱一份的京酱肉丝不是当时的他可以负担得起的。他从小就没吃过什么好东西,也不舍得去吃什么好东西,甚至也不敢去吃什么好东西。
即便是白衣芳的请客,他也只是和林峰他们几个拘谨地喝了几口白开水,然后就看着白衣芳面带担忧地说完她对路远之的关心,将这一次的请客结束。
深红色的桌子上,十几盘散着诱人味道的食物就那样该怎么上来就怎么被撤走,白衣芳神色自若地付了一桌子菜的钱,似乎一点也不会因为相当于寻常人家一两个月生活费的饭钱就那样浪费而感到可惜。
那个时候,时尉是羡慕的,是自卑的。
过后不久,路远之请他们吃了一顿食堂餐,深褐色的肉丝和黄瓜丝混在他们的饭盒里,不仅没给他们带来幸福,反而在他们看来是羞辱,于是双方的关系更不好了。
当时双方的脸色都不好看,时尉他们五个觉得路远之是故意给他们难堪,给他们一个下马威,五个从乡下来的穷孩子别的没有,一身自以为了不起的自尊自傲那是强得没处放,当时就发作了。
而同样年轻的路远之则觉得他们不识好歹,故意找茬。
不管那个时候关系闹得是怎么僵,但在时尉后半辈子不断回忆的记忆中,那一天的京酱肉丝是那么的香,那么的诱人,微微糊锅的焦味也是好闻的代名词。
他不断地用成熟地眼光去回忆当年的那些事,这一道菜的香气就好像浮在鼻尖,但无论吃多少次,他的味蕾,还是没能和那一次重合。
少年人的倔强和自尊总是那么偏执,时尉总是在想,如果当时没闹得那么僵,后面的事情是不是就有了改变?但他再怎么想,再怎么后悔,死去的人再也不可能对他说:“时尉,今天我请客。”
时尉咬了一口豆皮,混着肉丝、酱还有黄瓜一起,很好吃,虽然没能和他记忆中的滋味重合,但那又怎么样呢?他还有足够的事情去试吃,去尝到比那还要好吃得多得多的食物。
时尉吃得认真,吃得专注,舌尖的咸味甜味香味混合成了一种味道,那是幸福和期待的滋味。
真好。
时尉在心里默默的想。
第45章
林峰几个本来还苦皱着眉头,但是肉一入口,在纯粹的美味享受和咀嚼声中,他们渐渐忘记了烦恼。
徐施湾夹着一块白水羊头肉,薄薄大大的肉片在混着些许芝麻的椒盐碟中滚了两下,将两面都沾上椒盐和芝麻,然后一口放进嘴里。
羊肉一入嘴,粗糙的椒盐首先占据了舌头上点点分布的味蕾,因为加了一些花椒粉,有些许触电似的麻,等咸麻过去一阵之后,才是羊肉的鲜,肉被炖煮过许久,所以吃起来是绵软但不失嚼劲儿的鲜嫩,羊肉特殊的鲜味随着咀嚼被蘸料反反复复地在舌尖翻倍地绽放。
徐施湾反复细心地咀嚼着,嚼着嚼着,一滴眼泪就猛地掉了出来。
十年前,他的父亲还未去世,厂子里的效益还十分不错的时候,他们家也是可以隔三差五地吃上一顿肉的。不过因为乡下有亲戚要接济,所有他们买的肉大多是位置不太好的肉。
羊肉没猪肉那么肥,还比猪肉多了膻味,所有价格比猪肉要低。
徐施湾妈妈是肉联厂的干事,经常能以很低很低的价格拿回一整个羊头。羊头不好处理,但价格便宜还有肉,多少也能解解馋。虽然腥,虽然膻,但不管是大人还是孩子都不在意,只要有一口肉吃的就不错了,那里还有那么多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