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抱错的原主回来后我嫁了他叔_8
第6章
黎蒙躺在床上,宿舍的大灯在他爬上床之前就已经关了,不过还是能借着从阳台透过来的光线看到上面斑驳的天花板。
这个校区比较老,宿舍楼也有一定的年份了,宿舍的条件其实不怎么好,门锁是挺高级,宿舍楼外面也重新粉刷过,但是里面很破,隔音非常差,他的床位挨着阳台,能听见外面时不时响起来的电动车报警的声音。
黎蒙闭上眼,把大脑放空,想早点睡,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发现宿舍里竟然有蚊子,空调在开着,蚊子还是嗡嗡嗡地在他耳边绕来绕去。
黎蒙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睡觉的时候被蚊子咬,其实吸点血倒没什么,关键是痒,而且那嗡嗡嗡的声音特别让人烦躁,再加上难以忍受的痒,黎蒙简直要发疯。
他爬起来,下了床打开大灯,把阳台的落地窗关紧,折腾半天从柜子里翻出一床蚊帐,研究了一会儿,摸索着挂了上去,确定蚊帐里面没有蚊子之后才关上灯重新躺好。
这回终于清静了一会儿,可是刚刚被咬的地方还在痒,他没有止痒的药膏,只能忍耐着,不知道过去多久终于昏昏沉沉地要睡过去。
将睡未睡之际,他又听到了恼人的嗡嗡嗡,明明都挂了蚊帐,为什么还会有蚊子!
黎蒙正处于有些困的状态,本来都要睡着了,又被蚊子吵醒,便格外暴躁地坐了起来,他打开手机灯,决定跟那些恼人的玩意儿决一死战。
结果搞了半天他发现那些蚊子全在蚊帐外面嗡,咬不着人,但是声音太烦人了。
黎蒙又是一通折腾,战斗了十几分钟终于拍死了两只,他把手掌在贴着墙的蚊帐上抹了抹,然后用空调被蒙住头,半个多小时之后终于勉勉强强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黎蒙醒得很早,他这栋宿舍楼下有个小食堂,他的宿舍在三楼,阳台离小食堂的直线距离非常近,宿舍隔音又特别差,所以早上四点多五点钟的时候食堂开工搞出来的那些噪音便把他吵醒了。
最开始是一阵汽车发动机的声音,然后是卷砸门被粗暴地拉开的巨响,接着就是些听不出来在干嘛的琐碎的噪音,后来还有食堂的大叔大妈大嗓门地聊天的声音。
而且,他还清楚地听到了外面的鸟叫,灵动是灵动,可是他困,被这些声音折磨了好久才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
昨天在酒店醒来的时候还好一点,经过这一晚的发酵,他身上的肌肉全部又酸又疼,尤其是腰,简直要废。
黎蒙心情非常不好,忍着疼下了床,简单洗漱一下,换了衣服出去吃早餐。
他没睡够,心情又很糟糕,其实没什么胃口,可是他知道他必须吃点东西,昨天一天就吃了小半份炒饭,现在再不吃早饭的话,上午肯定受不了,他还要趁着上午出去找工作呢。
黎蒙在学校里散了会儿步,感觉没那么烦躁了,才去食堂买饭。
结果到了食堂他才想起来自己没带校园卡,卡在黎家,他以前的卧室里。
黎蒙转身出去,深呼吸了一会儿,压下即将爆发的情绪,决定去附近的小吃街随便买点什么。
简单应付完早饭之后,黎蒙坐地铁去了市中心,想先找几家琴行问问看,如果能在琴行带课,工资可能比做一对一的家教要高一些。
他在地铁上用手机查了几家位于市中心的琴行,算好距离,按照距离地铁站的远近排了序,打算一家一家去问。
他的技术是没问题,可是没有教学经验,还是做暑期兼职,得做好被拒绝的打算。
果然,黎蒙进的第一家琴行听了他的需求,直接跟他说他们不招人,第二家倒是问了他几句,听说他没教过学生,便委婉地拒绝了,第三家直接就没开门。
今天是晴天,天上没什么云,阳光格外烈,这个点温度就已经上了35℃了,而且黎蒙为了遮住脖子上的吻痕,穿的是衬衫,黎家没有短袖衬衫这种东西,更没有短裤,所以一身长袖长裤的黎蒙很快热得出了一身的汗。
他在路边的便利店买了瓶冰镇矿泉水,一口气灌下大半瓶,然后继续找下一个目标。
市中心附近的琴行不算少,但是黎蒙没打算全部都去,他知道有几家的市场定位是针对有钱人的,他不想遇到原来那个圈子的人,所以避开了。
黎蒙跑了一整个上午,终于有一家愿意让他试试。
那家店的老板娘是个年轻的女人,应该还不到三十岁,个子很高,大概快一米八了,身材偏瘦,声音有些低沉,长得还算漂亮,衣着打扮也挺讲究,不过看起来应该不是上流圈子的人。
黎蒙按照她的要求现场弹了一首自己比较熟的曲子,没看乐谱,然后老板娘又拿店里的乐谱选了一首曲子让他弹,他弹完之后老板娘便让他晚上过来试教。
黎蒙很高兴,笑着跟老板娘道谢。
“我姓潘,你应该没我年龄大,叫我潘姐就行,我们加个微信吧,有事给我发消息。”潘月笑了笑说。
黎蒙加了她微信,看时间不早了,就跟她打了声招呼离开了。
他昨天跟周玉雯约好的时间是下午三点半,避开午饭和晚饭的一个时间点。
现在刚过12点,时间还够,黎蒙就在附近找了家餐馆吃午饭。
吃完饭之后他在附近的商场吹了会儿空调,算好时间,两点多的时候去了地铁站,在离黎家最近的一站下车之后,发现时间有点早,在地铁站等到三点十分才出去。
地铁站距离黎家还有几公里的路程,黎蒙打了辆出租车,在三点二十多一点的时间到了黎家大门口,他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先给周玉雯打了电话说自己到了,周玉雯让他进去他才进。
黎言本来要出去找他的,知道他会过来,就老老实实地在家等着,看到他之后有些激动地扑上去喊了声哥。
黎蒙躺在床上,宿舍的大灯在他爬上床之前就已经关了,不过还是能借着从阳台透过来的光线看到上面斑驳的天花板。
这个校区比较老,宿舍楼也有一定的年份了,宿舍的条件其实不怎么好,门锁是挺高级,宿舍楼外面也重新粉刷过,但是里面很破,隔音非常差,他的床位挨着阳台,能听见外面时不时响起来的电动车报警的声音。
黎蒙闭上眼,把大脑放空,想早点睡,可是过了一会儿他发现宿舍里竟然有蚊子,空调在开着,蚊子还是嗡嗡嗡地在他耳边绕来绕去。
黎蒙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睡觉的时候被蚊子咬,其实吸点血倒没什么,关键是痒,而且那嗡嗡嗡的声音特别让人烦躁,再加上难以忍受的痒,黎蒙简直要发疯。
他爬起来,下了床打开大灯,把阳台的落地窗关紧,折腾半天从柜子里翻出一床蚊帐,研究了一会儿,摸索着挂了上去,确定蚊帐里面没有蚊子之后才关上灯重新躺好。
这回终于清静了一会儿,可是刚刚被咬的地方还在痒,他没有止痒的药膏,只能忍耐着,不知道过去多久终于昏昏沉沉地要睡过去。
将睡未睡之际,他又听到了恼人的嗡嗡嗡,明明都挂了蚊帐,为什么还会有蚊子!
黎蒙正处于有些困的状态,本来都要睡着了,又被蚊子吵醒,便格外暴躁地坐了起来,他打开手机灯,决定跟那些恼人的玩意儿决一死战。
结果搞了半天他发现那些蚊子全在蚊帐外面嗡,咬不着人,但是声音太烦人了。
黎蒙又是一通折腾,战斗了十几分钟终于拍死了两只,他把手掌在贴着墙的蚊帐上抹了抹,然后用空调被蒙住头,半个多小时之后终于勉勉强强地睡了过去。
第二天早上黎蒙醒得很早,他这栋宿舍楼下有个小食堂,他的宿舍在三楼,阳台离小食堂的直线距离非常近,宿舍隔音又特别差,所以早上四点多五点钟的时候食堂开工搞出来的那些噪音便把他吵醒了。
最开始是一阵汽车发动机的声音,然后是卷砸门被粗暴地拉开的巨响,接着就是些听不出来在干嘛的琐碎的噪音,后来还有食堂的大叔大妈大嗓门地聊天的声音。
而且,他还清楚地听到了外面的鸟叫,灵动是灵动,可是他困,被这些声音折磨了好久才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
昨天在酒店醒来的时候还好一点,经过这一晚的发酵,他身上的肌肉全部又酸又疼,尤其是腰,简直要废。
黎蒙心情非常不好,忍着疼下了床,简单洗漱一下,换了衣服出去吃早餐。
他没睡够,心情又很糟糕,其实没什么胃口,可是他知道他必须吃点东西,昨天一天就吃了小半份炒饭,现在再不吃早饭的话,上午肯定受不了,他还要趁着上午出去找工作呢。
黎蒙在学校里散了会儿步,感觉没那么烦躁了,才去食堂买饭。
结果到了食堂他才想起来自己没带校园卡,卡在黎家,他以前的卧室里。
黎蒙转身出去,深呼吸了一会儿,压下即将爆发的情绪,决定去附近的小吃街随便买点什么。
简单应付完早饭之后,黎蒙坐地铁去了市中心,想先找几家琴行问问看,如果能在琴行带课,工资可能比做一对一的家教要高一些。
他在地铁上用手机查了几家位于市中心的琴行,算好距离,按照距离地铁站的远近排了序,打算一家一家去问。
他的技术是没问题,可是没有教学经验,还是做暑期兼职,得做好被拒绝的打算。
果然,黎蒙进的第一家琴行听了他的需求,直接跟他说他们不招人,第二家倒是问了他几句,听说他没教过学生,便委婉地拒绝了,第三家直接就没开门。
今天是晴天,天上没什么云,阳光格外烈,这个点温度就已经上了35℃了,而且黎蒙为了遮住脖子上的吻痕,穿的是衬衫,黎家没有短袖衬衫这种东西,更没有短裤,所以一身长袖长裤的黎蒙很快热得出了一身的汗。
他在路边的便利店买了瓶冰镇矿泉水,一口气灌下大半瓶,然后继续找下一个目标。
市中心附近的琴行不算少,但是黎蒙没打算全部都去,他知道有几家的市场定位是针对有钱人的,他不想遇到原来那个圈子的人,所以避开了。
黎蒙跑了一整个上午,终于有一家愿意让他试试。
那家店的老板娘是个年轻的女人,应该还不到三十岁,个子很高,大概快一米八了,身材偏瘦,声音有些低沉,长得还算漂亮,衣着打扮也挺讲究,不过看起来应该不是上流圈子的人。
黎蒙按照她的要求现场弹了一首自己比较熟的曲子,没看乐谱,然后老板娘又拿店里的乐谱选了一首曲子让他弹,他弹完之后老板娘便让他晚上过来试教。
黎蒙很高兴,笑着跟老板娘道谢。
“我姓潘,你应该没我年龄大,叫我潘姐就行,我们加个微信吧,有事给我发消息。”潘月笑了笑说。
黎蒙加了她微信,看时间不早了,就跟她打了声招呼离开了。
他昨天跟周玉雯约好的时间是下午三点半,避开午饭和晚饭的一个时间点。
现在刚过12点,时间还够,黎蒙就在附近找了家餐馆吃午饭。
吃完饭之后他在附近的商场吹了会儿空调,算好时间,两点多的时候去了地铁站,在离黎家最近的一站下车之后,发现时间有点早,在地铁站等到三点十分才出去。
地铁站距离黎家还有几公里的路程,黎蒙打了辆出租车,在三点二十多一点的时间到了黎家大门口,他没有直接进去,而是先给周玉雯打了电话说自己到了,周玉雯让他进去他才进。
黎言本来要出去找他的,知道他会过来,就老老实实地在家等着,看到他之后有些激动地扑上去喊了声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