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炮灰任务_56
听春桃这么说,梁逸山立马带人去了孟初寒家中,不仅在那里发现了那些做了记号的银子,还发现了殷三娘做了一个多月的一件长袍,那时候梁逸山以为殷三娘是做给自己的,谁知道后来影子都没看到,但他也没多想,却没想在孟初寒这边看到了,还有殷三娘的一些贴身衣物和手帕。
这一切让梁逸山气得两眼发绿,又打了殷三娘一顿。也让旁人知道了孟初寒与殷三娘的确有了见不得人的关系,这个时代对于这种事情可是深恶痛绝,当场那些人就叫嚣着要将殷三娘和孟初寒沉塘,这个时候他们才不管你是不是秀才呢,这是犯了所有人的大忌了!
沉塘那天,白薇只站的远远地看了一眼,一身白衣,飘飘如仙。
孟初寒在水没过脑袋的时候,正好看见了她,但却好像透过她看见了另一个女子,她比现在这个白薇更温和,对他也很好,嘴角经常挂着一抹柔软的笑容。
那人叫他——
相公。
第32章 任务四
在被浸到水里的时候,孟初寒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浑身都在颤抖,尽管他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可是一点也没用,没有人是不怕死的,他也不例外,越往下沉他整个人越想要逃离,他不明白他怎么会落到现在这种地步,脑中看见祝白薇的那最后一眼却怎么都忘不了,耳边殷三娘的挣扎、哭喊声在不断响起。
“求求你们,放了我,放了我!以后我再也不敢了,不是我的错!都是孟初寒,都是他逼我的,我不想的!你们放了我,我不想死,都怪孟初寒,你们放了我吧……我根本不是这里的人,为什么要承受这样的刑罚,你们不能这么对我,快放了我!我不是这里的人,啊……”
听到殷三娘的呼喊声,不知道为什么孟初寒心里竟然渐渐冷静了下来,但也觉得好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和殷三娘可真是一种人啊,自私自利,难怪他们两人能走到一起,呵呵。
可能是要死的原因,孟初寒感觉自己的大脑越来越清晰,以前很多看不清的地方也渐渐看清楚起来,他发觉他以前做的很多昏了头的决定都有殷三娘的参与,与祝家退婚、陷害祝白薇等等,就连刚见面的时候也是殷三娘主动凑了上来,她似乎知道自己的一切喜好,不论是作出的诗句还是送来的吃食,都是非常贴合他的心意,就连那一低头的娇羞也是恰到角度。
越细想孟初寒心里就越凉,他想或许他一开始就错了,明明已经和祝白薇指腹为婚,他为什么要接受殷三娘的示好呢,并且和她越来越亲近,就算祝白薇真如殷三娘暗示的那样有着种种缺点,不学无术,可他亲眼见到了吗?这么多年他发觉他真的活到狗身上去了。
而殷三娘在嫁给了梁逸山之后他更应该避嫌才对,可惜,他没有,在看到殷三娘身穿一身薄纱伏在自己的膝上哭泣的时候,他竟然没有忍住,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那时,他和殷三娘商量着先洗白他们二人的名声,然后殷三娘再在众人面前演一出苦肉计,好脱离梁逸山,之后等大家渐渐遗忘了他们的事情之后再慢慢走到一起。是啊,都计划好了,到底哪里出了差错呢,到底哪里呢?
或许从一开始就错了吧,不管怎样,殷三娘都是个已婚妇人,他都不该跟她掺和到一起,不该贪图她那点银子,从一开始就错了……
等孟初寒完全浸没在水中,周围的声音似是完全都消失了一样,万籁俱寂,朦朦胧胧之间他好像看到了“他”另外两端截然不同的人生。
第一个他娶了祝白薇,最初她的学识真的不怎么样,还总是闹笑话,但对他真的很好,也爱学习,他喜欢教他,她也喜欢照顾他。两人一开始虽然还有些别扭,但在相处中感情越来越好,最后白首一生,那一生他只娶了祝白薇一人,眼里似乎也只能容下祝白薇一人,他们的爱情甚至流传千古,被后人称为白首之盟。
那一世他过的十分快活,那种感觉几乎就要让他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了。
第二个他却娶了殷三娘,祝白薇嫁给了梁逸山,半世凄苦。作为旁观者,他拼命想要阻止自己,可是没用,他就像一团空气,没有任何会理睬他。后来他高中状元,留在了京城。可惜那时候身旁并没有祝白薇的陪伴。倒是几年后,才又见到了祝白薇,那时候她黑瘦干瘪,眼神空洞,似是受了极大的折磨。
可那时候他之所以会见到她却是因为王素娘案子的原因,王素娘一进京就碰到了三娘,殷三娘以前并不会将这个莫名其妙的人救回家,但那时候她救了,这样还不止,还将王素娘遭遇的事情告诉了他们,并让他给王素娘写了状纸。后来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案子竟然辗转反侧到了他手里,到了他手中他才明白,凶手很可能并不是祝家,不说这些年祝白薇吃的苦,就说她当时根本就不认识王素娘,怎么可能犯下这桩案子,倒是梁母很有嫌疑。
可尽管他看出了猫腻,也没办法,他骑虎难下,因为案子闹得实在太大了,三娘又和王素娘这么密切,她的状纸更是他亲手所写,一旦推翻他势必讨不了什么好,在殷三娘的眼泪和多番思考之下,他选择牺牲了祝家,却也因此赢得了很高的声望,给了他往上爬的机会。最后他官越做越大,直到后来官拜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可是他却很累,每到午夜梦回他总能梦见祝员外和祝白薇淌着血泪来向他索命,说他们是冤枉的,下半生他似乎就被这个梦魇困住了,然后早早死去了,可笑那时候人们还以为他为了国家殚精竭虑,劳累而亡。
那一世的他过的辛苦,尽管身旁有殷三娘的陪伴,但他知道那个女人野心很大,所以才会不停催促自己前进,似是要达成什么目的一样,在他死时,对方也没有多伤心,反而十分疑惑,悲愤,那时候他就知道那个女人这一生都没爱过他。
似是三辈子,除了一开始那个祝白薇就再也没有人爱过他了,呵呵。等眼前最后一点光茫消失之前,孟初寒似是看到了那个温柔地女子浑身散发着白光,在不停地唤他过去,过去……
等过几日,人们打捞起孟初寒的尸体却发现他那张已经泡的发胀的脸上竟带着浅浅的笑,不像殷三娘那么狰狞,也不知道他临死之前想到了什么事情。
白薇听到这个消息也不过微微皱眉,现在的她肯没什么精力去思考那些事情。七日前,江莫的师门传来音讯,把他叫了回去,直到现在也没回来,这让她很担心,她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正这么想着,白薇得到了消息,一品斋已经被梁逸山卖了出去,得了银钱又去了柳巷,而梁家剩下的人也都得到了自己的那一份,各个心满意足。其实早在之前他们就一直觊觎殷三娘的一品斋,特别是春桃和梁母,她们巴不得把殷三娘的银子都扒拉到自己怀里,现在殷三娘沉塘了,皆大欢喜,大家都得了银钱,可白薇知道他们好日子怕是过不长了。
“人都安排好了吗?”白薇望着对自己报告消息的人说道。
“都安排好了,从金陵出了名的楼里出来的,叫含烟,一定能完成任务。”那人回答道。
“好,去吧。”白薇道,嘴角微勾。善恶都有报,大家都得了报应才公平不是吗?
又过了半月,江莫仍然没有回来。但白薇却得到了一个好消息,梁逸山生病了,似是病的不轻,都开始说胡话了,但就是病成那样了,口中喊得也是什么含烟、含烟的,大家都知道含烟是柳巷最近住进来的新人,听说好像还是从金陵那头搬过来的,一来柳巷就把梁逸山迷的不着五六,卖了一品斋的钱几乎都砸在了她身上,天天不回家,就连老母亲都不管了,后来有一天大家突然发现含烟不见了,梁逸山却发起热来,烧的迷迷糊糊,大家都说梁逸山怕是染上了什么脏病,弄的所有人经过梁家门口的时候都特意绕路。
后来梁逸山的病越发严重,别人不知道,家里人却是一清二楚,他身上常常散发出一股恶臭,就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一样,稍微闻一闻都令人基于作呕,给再多钱大夫都不来,没办法,梁家几个女人只好把他放在一个偏房里头,随他自生自灭,梁母整天以泪洗面,各种辱骂柳巷里头都是破烂货,这么害她儿子,害她白发人送黑发人。
梁家乌烟瘴气,春桃见机不对,趁着梁母不注意的时候,连女儿都不要了,连夜卷了梁家剩余的钱财跑了,也不知道去哪里了,气得梁母一连十几天都瘫坐在门口破口大骂,弄的整个丰县人尽皆知,并且她还不停打骂春桃留下的那个小丫头,随后转手就把她到了那种地方,若不是白薇一直派人盯着,后脚就把她赎了出来,才两三岁的小丫头恐怕从小就要学那种事情。
这一切让梁逸山气得两眼发绿,又打了殷三娘一顿。也让旁人知道了孟初寒与殷三娘的确有了见不得人的关系,这个时代对于这种事情可是深恶痛绝,当场那些人就叫嚣着要将殷三娘和孟初寒沉塘,这个时候他们才不管你是不是秀才呢,这是犯了所有人的大忌了!
沉塘那天,白薇只站的远远地看了一眼,一身白衣,飘飘如仙。
孟初寒在水没过脑袋的时候,正好看见了她,但却好像透过她看见了另一个女子,她比现在这个白薇更温和,对他也很好,嘴角经常挂着一抹柔软的笑容。
那人叫他——
相公。
第32章 任务四
在被浸到水里的时候,孟初寒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浑身都在颤抖,尽管他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可是一点也没用,没有人是不怕死的,他也不例外,越往下沉他整个人越想要逃离,他不明白他怎么会落到现在这种地步,脑中看见祝白薇的那最后一眼却怎么都忘不了,耳边殷三娘的挣扎、哭喊声在不断响起。
“求求你们,放了我,放了我!以后我再也不敢了,不是我的错!都是孟初寒,都是他逼我的,我不想的!你们放了我,我不想死,都怪孟初寒,你们放了我吧……我根本不是这里的人,为什么要承受这样的刑罚,你们不能这么对我,快放了我!我不是这里的人,啊……”
听到殷三娘的呼喊声,不知道为什么孟初寒心里竟然渐渐冷静了下来,但也觉得好笑,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和殷三娘可真是一种人啊,自私自利,难怪他们两人能走到一起,呵呵。
可能是要死的原因,孟初寒感觉自己的大脑越来越清晰,以前很多看不清的地方也渐渐看清楚起来,他发觉他以前做的很多昏了头的决定都有殷三娘的参与,与祝家退婚、陷害祝白薇等等,就连刚见面的时候也是殷三娘主动凑了上来,她似乎知道自己的一切喜好,不论是作出的诗句还是送来的吃食,都是非常贴合他的心意,就连那一低头的娇羞也是恰到角度。
越细想孟初寒心里就越凉,他想或许他一开始就错了,明明已经和祝白薇指腹为婚,他为什么要接受殷三娘的示好呢,并且和她越来越亲近,就算祝白薇真如殷三娘暗示的那样有着种种缺点,不学无术,可他亲眼见到了吗?这么多年他发觉他真的活到狗身上去了。
而殷三娘在嫁给了梁逸山之后他更应该避嫌才对,可惜,他没有,在看到殷三娘身穿一身薄纱伏在自己的膝上哭泣的时候,他竟然没有忍住,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
那时,他和殷三娘商量着先洗白他们二人的名声,然后殷三娘再在众人面前演一出苦肉计,好脱离梁逸山,之后等大家渐渐遗忘了他们的事情之后再慢慢走到一起。是啊,都计划好了,到底哪里出了差错呢,到底哪里呢?
或许从一开始就错了吧,不管怎样,殷三娘都是个已婚妇人,他都不该跟她掺和到一起,不该贪图她那点银子,从一开始就错了……
等孟初寒完全浸没在水中,周围的声音似是完全都消失了一样,万籁俱寂,朦朦胧胧之间他好像看到了“他”另外两端截然不同的人生。
第一个他娶了祝白薇,最初她的学识真的不怎么样,还总是闹笑话,但对他真的很好,也爱学习,他喜欢教他,她也喜欢照顾他。两人一开始虽然还有些别扭,但在相处中感情越来越好,最后白首一生,那一生他只娶了祝白薇一人,眼里似乎也只能容下祝白薇一人,他们的爱情甚至流传千古,被后人称为白首之盟。
那一世他过的十分快活,那种感觉几乎就要让他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了。
第二个他却娶了殷三娘,祝白薇嫁给了梁逸山,半世凄苦。作为旁观者,他拼命想要阻止自己,可是没用,他就像一团空气,没有任何会理睬他。后来他高中状元,留在了京城。可惜那时候身旁并没有祝白薇的陪伴。倒是几年后,才又见到了祝白薇,那时候她黑瘦干瘪,眼神空洞,似是受了极大的折磨。
可那时候他之所以会见到她却是因为王素娘案子的原因,王素娘一进京就碰到了三娘,殷三娘以前并不会将这个莫名其妙的人救回家,但那时候她救了,这样还不止,还将王素娘遭遇的事情告诉了他们,并让他给王素娘写了状纸。后来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案子竟然辗转反侧到了他手里,到了他手中他才明白,凶手很可能并不是祝家,不说这些年祝白薇吃的苦,就说她当时根本就不认识王素娘,怎么可能犯下这桩案子,倒是梁母很有嫌疑。
可尽管他看出了猫腻,也没办法,他骑虎难下,因为案子闹得实在太大了,三娘又和王素娘这么密切,她的状纸更是他亲手所写,一旦推翻他势必讨不了什么好,在殷三娘的眼泪和多番思考之下,他选择牺牲了祝家,却也因此赢得了很高的声望,给了他往上爬的机会。最后他官越做越大,直到后来官拜丞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可是他却很累,每到午夜梦回他总能梦见祝员外和祝白薇淌着血泪来向他索命,说他们是冤枉的,下半生他似乎就被这个梦魇困住了,然后早早死去了,可笑那时候人们还以为他为了国家殚精竭虑,劳累而亡。
那一世的他过的辛苦,尽管身旁有殷三娘的陪伴,但他知道那个女人野心很大,所以才会不停催促自己前进,似是要达成什么目的一样,在他死时,对方也没有多伤心,反而十分疑惑,悲愤,那时候他就知道那个女人这一生都没爱过他。
似是三辈子,除了一开始那个祝白薇就再也没有人爱过他了,呵呵。等眼前最后一点光茫消失之前,孟初寒似是看到了那个温柔地女子浑身散发着白光,在不停地唤他过去,过去……
等过几日,人们打捞起孟初寒的尸体却发现他那张已经泡的发胀的脸上竟带着浅浅的笑,不像殷三娘那么狰狞,也不知道他临死之前想到了什么事情。
白薇听到这个消息也不过微微皱眉,现在的她肯没什么精力去思考那些事情。七日前,江莫的师门传来音讯,把他叫了回去,直到现在也没回来,这让她很担心,她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
正这么想着,白薇得到了消息,一品斋已经被梁逸山卖了出去,得了银钱又去了柳巷,而梁家剩下的人也都得到了自己的那一份,各个心满意足。其实早在之前他们就一直觊觎殷三娘的一品斋,特别是春桃和梁母,她们巴不得把殷三娘的银子都扒拉到自己怀里,现在殷三娘沉塘了,皆大欢喜,大家都得了银钱,可白薇知道他们好日子怕是过不长了。
“人都安排好了吗?”白薇望着对自己报告消息的人说道。
“都安排好了,从金陵出了名的楼里出来的,叫含烟,一定能完成任务。”那人回答道。
“好,去吧。”白薇道,嘴角微勾。善恶都有报,大家都得了报应才公平不是吗?
又过了半月,江莫仍然没有回来。但白薇却得到了一个好消息,梁逸山生病了,似是病的不轻,都开始说胡话了,但就是病成那样了,口中喊得也是什么含烟、含烟的,大家都知道含烟是柳巷最近住进来的新人,听说好像还是从金陵那头搬过来的,一来柳巷就把梁逸山迷的不着五六,卖了一品斋的钱几乎都砸在了她身上,天天不回家,就连老母亲都不管了,后来有一天大家突然发现含烟不见了,梁逸山却发起热来,烧的迷迷糊糊,大家都说梁逸山怕是染上了什么脏病,弄的所有人经过梁家门口的时候都特意绕路。
后来梁逸山的病越发严重,别人不知道,家里人却是一清二楚,他身上常常散发出一股恶臭,就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一样,稍微闻一闻都令人基于作呕,给再多钱大夫都不来,没办法,梁家几个女人只好把他放在一个偏房里头,随他自生自灭,梁母整天以泪洗面,各种辱骂柳巷里头都是破烂货,这么害她儿子,害她白发人送黑发人。
梁家乌烟瘴气,春桃见机不对,趁着梁母不注意的时候,连女儿都不要了,连夜卷了梁家剩余的钱财跑了,也不知道去哪里了,气得梁母一连十几天都瘫坐在门口破口大骂,弄的整个丰县人尽皆知,并且她还不停打骂春桃留下的那个小丫头,随后转手就把她到了那种地方,若不是白薇一直派人盯着,后脚就把她赎了出来,才两三岁的小丫头恐怕从小就要学那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