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甜丝丝的
刘婶家的乡村柴火鸡店铺有一个后院,种了些树,院中还有一个木结构的“餐厅”,四面透风,配了浅灰色纱帘,旁边就有柴火灶,空地上还摆放着可以烧烤的炉子和架子。
于休休驱车去远处的村庄找来食材,拎到院子里,叫了渣弟打杂,再加上早早赶到的魏骁龙,三个人在寒风里忙活,像野炊似的,十分开心。
刘婶在前面招呼客人,于大壮和刘婶的老公在屋檐下喝菜侃大山,苗芮充当着临时摄影师的角色,拍她们,也自拍,比划着美美的手势,玩得不亦乐乎。
霍仲南和钟霖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画面。
很朴素的一个小院,这群人也没有做什么特殊的事情,但看着就是惬意而和谐,让人打心眼里舒服。
于休休看到他们进来,远远地招手,高声喊。
“哥,钟霖哥,你们怎么来得这么早?去那边和老板坐一会儿,等着吃就行啊。”
霍仲南看了一眼坐在于休休旁边,弓着腰杀鸡的魏骁龙,没有吭声,默默坐到于大壮端来的竹椅上。
他是个冷气释放机,坐下来,就让人紧张。
刘叔刚才说得津津有味,现在看到他,闭了嘴。
好在,于大壮是个不容易冷场的人,他热情地询问他们最近的工作情况,生活情况,然后对盛天的有情有义再三致谢。
钟霖笑盈盈地回应着。
说一句,看一眼霍仲南——
他觉得老板的表情不太好,似乎是喜欢上了杀鸡这项运动。
完了!
要是老板觉得杀鸡很有趣,回头会不会看到他,就想杀掉?
于大壮:“小钟经理?还是这么不爱说话。”
霍仲南微微点头,笑了笑,表示听到了。钟霖轻咳一下,帮老板解释,“他最近工作比较辛苦,今天要不是休休邀请我们,说不定还在公司加班呢。”
于大壮哦一声,“你们老板很看重他吧?青年才俊啦!”
钟霖很想说自己才是青年才俊,但怕被老板打,不敢吹牛逼,只能顺着于大壮说:“是的,我们老板……很看重他。手上项目多,业务繁忙。所以,他就不爱说话。”
于大壮:“了解了解。大家工作都不轻松啊。你们老板,对下属应该还可以吧?”
是还可以。
但比你差多了。
钟霖看了老板一眼,“我们老板……是很好的人。”
这时,于休休在院子里大声叫嚷:“刘叔,让刘婶儿帮我拿点老姜来嘛!”
魏骁龙把杀好的鸡放到桶里,擦擦手,“我去拿。”
不待他走过来,霍仲南看了刘叔一眼,突然起身,“姜在哪里?我去拿。”
钟霖:“……”
老板是不是疯了?
钟霖整个人都在幻灭。
他的老板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啊,姜是个什么东西,只怕他都不太清楚吧?可是他——居然主动去帮忙。
这太不可思议了!
钟霖用了好几秒才回过神,不得不重新审视于休休在老板心里的地位。这不是普通的朋友,这完全是一种宠爱……甚至让他急切的去抢占她心里的地位。
于大壮看着霍仲南的背影。
“小钟经理,是个勤快孩子,看来也喜欢下厨呢。”
老丈人看女婿,怎么看怎么满意。
钟霖尴尬地笑了笑,当然不会说老板可能连厨房长啥样儿都不知道。
“是的是的,他可勤快了。”
勤快地思考人生,勤快地奴役他们——
霍仲南走到院子里,把从厨房里带来的小竹篓放在于休休身边的案几上,“姜拿来了。”
于休休挽着袖子,抬头朝他莞尔:“辛苦你啦!哥哥你去休息吧。喝喝茶,赏赏景,一会儿就有得吃了。”
霍仲南看着她手上的东西:“这是什么?”
于休休:“芋儿。一会儿用来烧鸡,这是我去乡下挖的,没有农药化肥,个头小了点,样子也不漂亮,但吃着好。”
霍仲南点点头,手指头动了动,“有没有什么我能帮忙的?”
于休休拧着眉头,想了想,“你……去拔鸡毛?”
那只鸡就躺在热水桶里,大冬天的冒着热气,浑身的羽毛都湿漉漉的,霍仲南有点无从下手。
于休休哈哈大笑:“哥哥,你还是去坐着吧,这些活儿,不适合小仙男干呢。”
霍仲南:“……”
于休休说着放下芋儿,就去拿姜,可是打开竹篓的盖子,发现里面装了一篮没有剥皮的蒜。
她抬头:“???”
霍仲南伸头来看,懵了片刻,“拿错了?!”
于休休突然有点头大,但他能理解钟南哥哥,这个没有父母的孩子,小时候都不知道怎么长大的,肯定也不懂得这些东西。
她笑着肘于家洲,“……小少爷,去拿姜。”
霍仲南:“我再去拿。这个,用不着吗?”
刚才已经拿了蒜,但是于休休不想打击他的积极性,“用得着用得着。再要点姜就好了。小少爷!”
于家洲正在案板前剁鲜椒,闻言翻个白眼。
“洲爷这么帅,为什么要去拿姜?小姐姐,洲爷很不爽。”
于休休:“lol冠军皮肤。”
于家洲放下菜刀:“人生就是一场修行,帅哥要有帅哥的责任和担当。越是不爽的事,越是要去征服它。”
看着他屁颠屁颠的离开,于休休和魏骁龙呵呵笑着,默契而熟稔地准备食材。
霍仲南看着,默默退开。
“我去那边走走。”
于休休:“嗯呢。哥哥,刘婶这个院子,很有我们家乡的感觉。我很喜欢来这里的,你看看,会不会喜欢?”
霍仲南点点头,走开。
院子里很快传出食物的香味。
于休休所谓的美食,其实都是些家常食物,但是对霍仲南来说,确实都不常见。
芋儿是她去乡下挖的,鸡是满地跑的土山鸡,冬笋是竹子里寻来的,野菜是她拿着锄刀去一棵棵割的,羊是她在乡下买好自己拖回来的,鱼是她和渣弟两个人拿着网在池塘里捞的,还有些田螺,也没有浪费,每一件她亲自找回来的食材,都被她用到了晚餐里。
用了整整一天,来回一百多公里,就为了给家人准备一顿晚餐。
院子里的烤羊架子搭起来了,柴火噼啪地燃起,火焰照着于休休红朴扑的脸,漆黑的眼,点漆般晶亮,笑容如炫丽的烟火,照亮天地。
暮色渐沉,院子里的灯光亮起。
菜都端上了桌,香味儿四溢。
用醪糟煮好的啤酒,带着甜丝丝的味道……
一张大圆桌,坐了十个人,欢声笑语。
这个世界静谧而温馨。
……
于休休驱车去远处的村庄找来食材,拎到院子里,叫了渣弟打杂,再加上早早赶到的魏骁龙,三个人在寒风里忙活,像野炊似的,十分开心。
刘婶在前面招呼客人,于大壮和刘婶的老公在屋檐下喝菜侃大山,苗芮充当着临时摄影师的角色,拍她们,也自拍,比划着美美的手势,玩得不亦乐乎。
霍仲南和钟霖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画面。
很朴素的一个小院,这群人也没有做什么特殊的事情,但看着就是惬意而和谐,让人打心眼里舒服。
于休休看到他们进来,远远地招手,高声喊。
“哥,钟霖哥,你们怎么来得这么早?去那边和老板坐一会儿,等着吃就行啊。”
霍仲南看了一眼坐在于休休旁边,弓着腰杀鸡的魏骁龙,没有吭声,默默坐到于大壮端来的竹椅上。
他是个冷气释放机,坐下来,就让人紧张。
刘叔刚才说得津津有味,现在看到他,闭了嘴。
好在,于大壮是个不容易冷场的人,他热情地询问他们最近的工作情况,生活情况,然后对盛天的有情有义再三致谢。
钟霖笑盈盈地回应着。
说一句,看一眼霍仲南——
他觉得老板的表情不太好,似乎是喜欢上了杀鸡这项运动。
完了!
要是老板觉得杀鸡很有趣,回头会不会看到他,就想杀掉?
于大壮:“小钟经理?还是这么不爱说话。”
霍仲南微微点头,笑了笑,表示听到了。钟霖轻咳一下,帮老板解释,“他最近工作比较辛苦,今天要不是休休邀请我们,说不定还在公司加班呢。”
于大壮哦一声,“你们老板很看重他吧?青年才俊啦!”
钟霖很想说自己才是青年才俊,但怕被老板打,不敢吹牛逼,只能顺着于大壮说:“是的,我们老板……很看重他。手上项目多,业务繁忙。所以,他就不爱说话。”
于大壮:“了解了解。大家工作都不轻松啊。你们老板,对下属应该还可以吧?”
是还可以。
但比你差多了。
钟霖看了老板一眼,“我们老板……是很好的人。”
这时,于休休在院子里大声叫嚷:“刘叔,让刘婶儿帮我拿点老姜来嘛!”
魏骁龙把杀好的鸡放到桶里,擦擦手,“我去拿。”
不待他走过来,霍仲南看了刘叔一眼,突然起身,“姜在哪里?我去拿。”
钟霖:“……”
老板是不是疯了?
钟霖整个人都在幻灭。
他的老板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啊,姜是个什么东西,只怕他都不太清楚吧?可是他——居然主动去帮忙。
这太不可思议了!
钟霖用了好几秒才回过神,不得不重新审视于休休在老板心里的地位。这不是普通的朋友,这完全是一种宠爱……甚至让他急切的去抢占她心里的地位。
于大壮看着霍仲南的背影。
“小钟经理,是个勤快孩子,看来也喜欢下厨呢。”
老丈人看女婿,怎么看怎么满意。
钟霖尴尬地笑了笑,当然不会说老板可能连厨房长啥样儿都不知道。
“是的是的,他可勤快了。”
勤快地思考人生,勤快地奴役他们——
霍仲南走到院子里,把从厨房里带来的小竹篓放在于休休身边的案几上,“姜拿来了。”
于休休挽着袖子,抬头朝他莞尔:“辛苦你啦!哥哥你去休息吧。喝喝茶,赏赏景,一会儿就有得吃了。”
霍仲南看着她手上的东西:“这是什么?”
于休休:“芋儿。一会儿用来烧鸡,这是我去乡下挖的,没有农药化肥,个头小了点,样子也不漂亮,但吃着好。”
霍仲南点点头,手指头动了动,“有没有什么我能帮忙的?”
于休休拧着眉头,想了想,“你……去拔鸡毛?”
那只鸡就躺在热水桶里,大冬天的冒着热气,浑身的羽毛都湿漉漉的,霍仲南有点无从下手。
于休休哈哈大笑:“哥哥,你还是去坐着吧,这些活儿,不适合小仙男干呢。”
霍仲南:“……”
于休休说着放下芋儿,就去拿姜,可是打开竹篓的盖子,发现里面装了一篮没有剥皮的蒜。
她抬头:“???”
霍仲南伸头来看,懵了片刻,“拿错了?!”
于休休突然有点头大,但他能理解钟南哥哥,这个没有父母的孩子,小时候都不知道怎么长大的,肯定也不懂得这些东西。
她笑着肘于家洲,“……小少爷,去拿姜。”
霍仲南:“我再去拿。这个,用不着吗?”
刚才已经拿了蒜,但是于休休不想打击他的积极性,“用得着用得着。再要点姜就好了。小少爷!”
于家洲正在案板前剁鲜椒,闻言翻个白眼。
“洲爷这么帅,为什么要去拿姜?小姐姐,洲爷很不爽。”
于休休:“lol冠军皮肤。”
于家洲放下菜刀:“人生就是一场修行,帅哥要有帅哥的责任和担当。越是不爽的事,越是要去征服它。”
看着他屁颠屁颠的离开,于休休和魏骁龙呵呵笑着,默契而熟稔地准备食材。
霍仲南看着,默默退开。
“我去那边走走。”
于休休:“嗯呢。哥哥,刘婶这个院子,很有我们家乡的感觉。我很喜欢来这里的,你看看,会不会喜欢?”
霍仲南点点头,走开。
院子里很快传出食物的香味。
于休休所谓的美食,其实都是些家常食物,但是对霍仲南来说,确实都不常见。
芋儿是她去乡下挖的,鸡是满地跑的土山鸡,冬笋是竹子里寻来的,野菜是她拿着锄刀去一棵棵割的,羊是她在乡下买好自己拖回来的,鱼是她和渣弟两个人拿着网在池塘里捞的,还有些田螺,也没有浪费,每一件她亲自找回来的食材,都被她用到了晚餐里。
用了整整一天,来回一百多公里,就为了给家人准备一顿晚餐。
院子里的烤羊架子搭起来了,柴火噼啪地燃起,火焰照着于休休红朴扑的脸,漆黑的眼,点漆般晶亮,笑容如炫丽的烟火,照亮天地。
暮色渐沉,院子里的灯光亮起。
菜都端上了桌,香味儿四溢。
用醪糟煮好的啤酒,带着甜丝丝的味道……
一张大圆桌,坐了十个人,欢声笑语。
这个世界静谧而温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