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节
她停下脚步,上上下下看了几眼,表情嫌弃。
陆启明道:“对啊,我是你的结婚对象,你不希望我穿得帅气点?”
“不希望,你裸奔我都没意见。”
她做自己的婚纱都已经心力憔悴了,哪里还有精力给他做。
陆启明开始耍赖,抱着她不让她下楼。
“好妙妙,亲妙妙,全世界最可爱最漂亮最能干的妙妙。拜托你了,给你老公做套好看的衣服,让他体体面面的结婚好不好?”
央求还不算,他在她脸上狂亲,口水糊了她一脸。
江妙妙无力招架,只好同意,心中计划着去邻居家找套男人的西服,按照他的尺寸改改就行了。
两人终于下楼,来到餐桌旁。
午饭是龙虾肉炒饭,加了腊肠与番茄酱,闻起来特别香。
江妙妙拿起勺子,脑中突然浮现自己的婚纱,无视美食的诱惑,做出一个极为艰难的决定。
她要减肥。
不就是小了一个码么?给她几天时间,她能瘦下去。
陆启明已经扫荡了半盘,发现她还没动,催道:
“愣着做什么?吃啊,不吃我可吃了。”
“你吃吧。”
她毅然决然地把盘子推过去。
陆启明惊讶。
“你不吃饭?抽哪门子风?”
“我不饿,睡觉去。”
江妙妙转身上楼,再也没下来。
陆启明放心不下,吃完饭后单独给她煮了碗面条,端到楼上敲门。
“妙妙,饿了吗?出来吃一点。”
江妙妙的声音隔着门传出来。
“我不吃。”
“尝两口吧,专门给你做的。”
“我真的不饿,你走吧。”
别再诱惑她了。
陆启明叫了半天也不见她出来,只好放弃,去楼下洗碗。
他怀疑她病了,可是到了下午,她又神采奕奕地走出来,拉着他去找西装。
江妙妙一边给陆启明准备礼服,一边节食。
实在饿得受不了时,就啃几个番茄满足一下胃。
第三天时,她还特地跟陆启明出了趟海,吐得胆汁都出来了。
在近乎自虐般的减肥后,她感觉自己明显消瘦一大圈。
再去试婚纱,尺寸刚刚好。
江妙妙站在镜子前,自恋地转了几圈。
陆启明推门而入,正好看见这一幕,愣住了。
“你不是说……不能提前试穿,否则不吉利吗?”
“有吗?我忘了。”
“……”
陆启明想起一事,欣喜地问:“那我能不能试试我的衣服?”
昨天就改好了,正挂在衣柜里呢。
江妙妙微微一笑,摇头,走到他面前。
陆启明不解,“为什么?”
“因为……”她踮起脚尖,勾住他的脖子,“我们晚上结婚吧。”
她已经饿得受不了了,想要大吃一顿。
陆启明没有异议,下楼鼓捣他的大餐。
江妙妙又把婚纱改进了些,在领子和袖口处缝了一圈蕾丝,剪掉多余的线头,从餐厅仓库里的圣诞树上,摘下小星星缝到裙摆上。
她找到一块红布,做了两朵胸花,在胸花底下的布条上,用自来水笔写了“新郎”和“新娘”。
还差什么呢?
头纱?这里没蚊帐,估计是没戏了。
江妙妙站在阳台上,发现隔壁院子里开了些野花,跑去摘下来,配上铁丝和碎花布,做了一顶小小的花冠。
岛上的原住民也有不少首饰,她从这家拿了耳环,从那家拿了项链,东拼西凑,凑出一整套。
她忙碌的时候,陆启明也没闲着,把早就准备好的菜品做出来,搬了张餐桌放在湖畔草地上,铺好桌布,将菜和饮料都端过去。
婚礼需要仪式感,他把酒吧的白色门框给卸下来,安在草地上,缠上鲜红的布条,看起来喜气洋洋。
计划中的事情都完成了,可是换好衣服站在草地上,江妙妙总感觉自己忘记了什么。
一坨毛茸茸的东西拱进她裙摆里,她提起来一看,想到了。
“我的肉肉啊,怎么把你给忘了。”
它可是很重要的角色呢!
江妙妙摘下头上的花冠,套在它脖子上,看起来像个项圈。
至此,所有事情都做完了,二人一狗走到红框下。
她看着他,他看着她,彼此都有点尴尬。
“咳咳。”
陆启明穿着比他肤色更黑的西装,清清嗓子,突然单膝跪下,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小小的银色戒指。
江妙妙错愕,“你从哪儿弄来的?”
“酒吧里有个装饰用的银酒杯,我半夜偷偷磨的。”
“……好吧,谢谢。”
她伸出手指,准备戴上。
陆启明却坚持走完全程。
“江妙妙小姐,你愿意嫁给我这个快五十岁的老头吗?我可能吃的比你多,死的比你早,你愿意对我不离不弃吗?”
江妙妙笑嘻嘻。
“我愿意,我还愿意在你走后住你的房子,花你的钱。”
他眨眨眼睛。
“可我没有房子没有钱,唯一拥有的东西就是你。”
“是吗?那可是个举世无双的好宝贝呢。”
他轻笑,为她戴上戒指。
皮肤黑,戒指亮,别有特色。
陆启明站起身,江妙妙拉拉裙摆,“我没有半夜偷偷磨戒指,所以没法跟你交换了。”
“没事,你欠着,用当牛做马偿还我。”
江妙妙掐了他一把。
“谁是牛,谁是马?”
他连忙赔不是,“我是牛我是马。”
“那我呢?”
江妙妙扬起小脑袋,陆启明捏着她的下巴亲了口。
“你是我举世无双的好宝贝。”
与世隔绝的小岛上,一场婚礼静悄悄地举行。
新郎:陆启明。
新娘:江妙妙。
证婚人:江肉肉。
男方家人:江肉肉。
女方家人:江肉肉。
伴郎伴娘:江肉肉。
宾客:江肉肉。
作者有话要说: 肉肉:我命令你们马上洞房
☆、第51章
两人在湖畔欣赏着美景饱餐一顿, 见太阳快下山了, 便手牵手回家。
至于餐桌和吃剩的盘碗……今天是他们的好日子, 当然得理直气壮地摸鱼。
陆启明道:“对啊,我是你的结婚对象,你不希望我穿得帅气点?”
“不希望,你裸奔我都没意见。”
她做自己的婚纱都已经心力憔悴了,哪里还有精力给他做。
陆启明开始耍赖,抱着她不让她下楼。
“好妙妙,亲妙妙,全世界最可爱最漂亮最能干的妙妙。拜托你了,给你老公做套好看的衣服,让他体体面面的结婚好不好?”
央求还不算,他在她脸上狂亲,口水糊了她一脸。
江妙妙无力招架,只好同意,心中计划着去邻居家找套男人的西服,按照他的尺寸改改就行了。
两人终于下楼,来到餐桌旁。
午饭是龙虾肉炒饭,加了腊肠与番茄酱,闻起来特别香。
江妙妙拿起勺子,脑中突然浮现自己的婚纱,无视美食的诱惑,做出一个极为艰难的决定。
她要减肥。
不就是小了一个码么?给她几天时间,她能瘦下去。
陆启明已经扫荡了半盘,发现她还没动,催道:
“愣着做什么?吃啊,不吃我可吃了。”
“你吃吧。”
她毅然决然地把盘子推过去。
陆启明惊讶。
“你不吃饭?抽哪门子风?”
“我不饿,睡觉去。”
江妙妙转身上楼,再也没下来。
陆启明放心不下,吃完饭后单独给她煮了碗面条,端到楼上敲门。
“妙妙,饿了吗?出来吃一点。”
江妙妙的声音隔着门传出来。
“我不吃。”
“尝两口吧,专门给你做的。”
“我真的不饿,你走吧。”
别再诱惑她了。
陆启明叫了半天也不见她出来,只好放弃,去楼下洗碗。
他怀疑她病了,可是到了下午,她又神采奕奕地走出来,拉着他去找西装。
江妙妙一边给陆启明准备礼服,一边节食。
实在饿得受不了时,就啃几个番茄满足一下胃。
第三天时,她还特地跟陆启明出了趟海,吐得胆汁都出来了。
在近乎自虐般的减肥后,她感觉自己明显消瘦一大圈。
再去试婚纱,尺寸刚刚好。
江妙妙站在镜子前,自恋地转了几圈。
陆启明推门而入,正好看见这一幕,愣住了。
“你不是说……不能提前试穿,否则不吉利吗?”
“有吗?我忘了。”
“……”
陆启明想起一事,欣喜地问:“那我能不能试试我的衣服?”
昨天就改好了,正挂在衣柜里呢。
江妙妙微微一笑,摇头,走到他面前。
陆启明不解,“为什么?”
“因为……”她踮起脚尖,勾住他的脖子,“我们晚上结婚吧。”
她已经饿得受不了了,想要大吃一顿。
陆启明没有异议,下楼鼓捣他的大餐。
江妙妙又把婚纱改进了些,在领子和袖口处缝了一圈蕾丝,剪掉多余的线头,从餐厅仓库里的圣诞树上,摘下小星星缝到裙摆上。
她找到一块红布,做了两朵胸花,在胸花底下的布条上,用自来水笔写了“新郎”和“新娘”。
还差什么呢?
头纱?这里没蚊帐,估计是没戏了。
江妙妙站在阳台上,发现隔壁院子里开了些野花,跑去摘下来,配上铁丝和碎花布,做了一顶小小的花冠。
岛上的原住民也有不少首饰,她从这家拿了耳环,从那家拿了项链,东拼西凑,凑出一整套。
她忙碌的时候,陆启明也没闲着,把早就准备好的菜品做出来,搬了张餐桌放在湖畔草地上,铺好桌布,将菜和饮料都端过去。
婚礼需要仪式感,他把酒吧的白色门框给卸下来,安在草地上,缠上鲜红的布条,看起来喜气洋洋。
计划中的事情都完成了,可是换好衣服站在草地上,江妙妙总感觉自己忘记了什么。
一坨毛茸茸的东西拱进她裙摆里,她提起来一看,想到了。
“我的肉肉啊,怎么把你给忘了。”
它可是很重要的角色呢!
江妙妙摘下头上的花冠,套在它脖子上,看起来像个项圈。
至此,所有事情都做完了,二人一狗走到红框下。
她看着他,他看着她,彼此都有点尴尬。
“咳咳。”
陆启明穿着比他肤色更黑的西装,清清嗓子,突然单膝跪下,从口袋里摸出一枚小小的银色戒指。
江妙妙错愕,“你从哪儿弄来的?”
“酒吧里有个装饰用的银酒杯,我半夜偷偷磨的。”
“……好吧,谢谢。”
她伸出手指,准备戴上。
陆启明却坚持走完全程。
“江妙妙小姐,你愿意嫁给我这个快五十岁的老头吗?我可能吃的比你多,死的比你早,你愿意对我不离不弃吗?”
江妙妙笑嘻嘻。
“我愿意,我还愿意在你走后住你的房子,花你的钱。”
他眨眨眼睛。
“可我没有房子没有钱,唯一拥有的东西就是你。”
“是吗?那可是个举世无双的好宝贝呢。”
他轻笑,为她戴上戒指。
皮肤黑,戒指亮,别有特色。
陆启明站起身,江妙妙拉拉裙摆,“我没有半夜偷偷磨戒指,所以没法跟你交换了。”
“没事,你欠着,用当牛做马偿还我。”
江妙妙掐了他一把。
“谁是牛,谁是马?”
他连忙赔不是,“我是牛我是马。”
“那我呢?”
江妙妙扬起小脑袋,陆启明捏着她的下巴亲了口。
“你是我举世无双的好宝贝。”
与世隔绝的小岛上,一场婚礼静悄悄地举行。
新郎:陆启明。
新娘:江妙妙。
证婚人:江肉肉。
男方家人:江肉肉。
女方家人:江肉肉。
伴郎伴娘:江肉肉。
宾客:江肉肉。
作者有话要说: 肉肉:我命令你们马上洞房
☆、第51章
两人在湖畔欣赏着美景饱餐一顿, 见太阳快下山了, 便手牵手回家。
至于餐桌和吃剩的盘碗……今天是他们的好日子, 当然得理直气壮地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