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节
再者,今年的会试他是不准备去了,可下一场他总要下场的,要是侥幸中了。就更没有机会出去了。
顾笙见此,也丝毫不觉得意外,便开始跟弟子讲述一些他当年出游各地的见闻。
沈煊也认真记下,没想到老师方年居然去过这么多地方。怪不得有此见识。
第63章
之后几天,师徒俩翻阅了诸多地志游记,又结合老师过往的经历,大致规划出了此行路线。
就见顾老师指着地图上的某一点说道:“近些年来,此地山匪是愈发的猖獗了,安全起见,还是远远避开的好。”
“那当地的官府都不管的吗?”
沈煊对此颇为惊讶,毕竟当今在位这几十年,虽不能说功过唐宗,但也是位有为之君。其治下也算是政通人和。除非遇上灾荒年间,否则百姓们只要肯干活,总也不会饿死的。
那些山匪又何至于猖獗至此?
“此地本就群山临立,最是易守难攻。且当地豪族势大,百姓们本就生存艰难。而那些在任的官员们,光是弹压豪族便已费劲心机。何况衙门里那些人也不是那般好驱使的。”
“更有甚者,狼狈为奸者也不在少数。”
沈煊听此,不禁有些沉默。即便盛世之下,也难逃累累白骨。就算是现代社会,也总有阳光照不进的阴暗角落。何况这般没有人权的古代呢?
都说破家县令,灭门知府。但实际上一个稍有地位的举子,甚至商户,都能让那些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农户们苦不堪言。何况是在当地已经成势了的豪族。
想到此处,沈煊微微抿了抿唇。
一旁的顾笙见自家弟子这般模样,愈发觉得让对方出去一趟是极为必要的了。
世事通明皆学问,弟子虽然足够通透,但终归是见识太少。很多事情太容易想当然了些。
出发前几天,沈煊斟酌着用词给家里去了封信,只说自个儿要去南边儿的书院里交流学问。且再三保证自个安全无忧,随行的那位有多么厉害,等闲几十人都不是对手。
虽知晓,即便如此也未能让家人完全放下心来,但他出行的决心却是不会在改了。有了那位燕兄,他的安全也是有保障的,倘若这般情况下尚都要畏畏缩缩,以后还走什么仕途?
官场难道就没有凶险了吗?难道还能为了不被噎死,连饭都不吃了吗?
果然沈煊所料没错,翌日清晨,这封突如其来的书信立即便在沈家引起了轩然大波。
沈爹本来还奇怪呢,怎么自家儿子这才刚走没多久,怎么这么快便又有了书信传来。等打开!开信一看,气的沈爹当场便想破口大骂:
个兔崽子,胆子肥了,那么老远的地儿说走就走。
沈爹猛灌了一碗茶水,才勉强压下心中的躁动,又仔细看了看,见有随行的“高手”护着,沈爹这才稍稍安了心神。
但心中依旧担心不已,这人生地不熟儿的地儿,他这又不在身边。这要是有个什么事儿,可咋整。
这时候沈爹已经完全想不起来沈煊平日里的诸般能为,远门儿也出去不少次了,又有哪次惹祸麻烦?
只觉得儿子还小,出门在外,总要他这老父亲多看着点才是。
如果说沈爹尚还有一分理智,那李氏可就直接炸了锅了。直接把手里还没缝好的衣裳往床上一扔:
“当家的,儿子这不是去的府城吗?怎么好好的又要跑南边儿去了?”
想到儿子一下跑那么远,还不知道路上会不会受罪,李氏眼泪一瞬间便流了下来。
“说是去交流学问。”
沈爹本来是极为生气了的,但说到这里反而心绪平了下来。儿子既然有这般志向,他这当爹的难道还能生生的阻了儿子的前程不成?
儿子大了,总要往高处飞的,不能因为他们这些老家伙生生的折了翅膀,窝在这一方小天地。
思及种种,沈爹此时反而劝着自家婆娘道:
“这读书的事儿,咱们懂些个什么,再说咱儿子什么人,你这还不清楚吗?”
“他既是要出去,怎么会不关心自个儿安全,再说这一路上都有个高手跟着,错不了的!”
听到这里,李氏哭声一顿,又马上拉着沈爹细细的把情况说上一通。
夫妻俩晚上几乎叨咕了一宿,临睡前沈爹还叮嘱道:
“这事儿可千万别让咱爹知道。”
“晓得了,老婆子我是那般没分寸的人儿吗?”公爹近几年身子愈发不好了,她哪里敢去乱说什么。
唉,也不知道儿子如今走到哪了?路上能找到睡的地儿吗?不行,明儿个她得去庙里娘娘那里烧柱香,可得保证儿子平平安安的回来才是。
而被众人念叨的沈煊如今已经踏上了南行之路。
他们这地方隶属于中原地带,放到现代差不多就是河南那方地界儿。
在唐朝,那可!可是都城所在,据说前朝宣布定都于北地之时,他们这儿的官员可是闹的最凶了。
无非是什么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只是真实想法如何,怕也只有那些人自个儿清楚了。
沈煊二人在几日后行至“河南府”(也就是现代的洛阳),这个曾被武皇帝以“神都”命名的府城。
城门口,沈煊照常拿出自个儿的举人文书,几乎不用任何检查便被顺利放行。这比现代的身份证可好用多了。
当年盛唐何等煊煊赫赫,万国来朝,作为都城的洛阳更为繁盛,无论是经济还是文化都处于世界顶尖水平。
唐代大诗人杜甫曾在《忆昔》中写到: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即便是有些许夸大,但也说明了当时民众的经济水平如何。
可如今,即便是府城,怕连当时的三分都有所不及。路上的行人衣着打扮上与他当日在郡城所见到的也并无太大差别。
当然,毕竟是中原地带,交通比之其他地方也算的上是便利。虽不能跟如今的都城,或是江南相比,但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可能差到哪里去。
至少也是中上水平。只是比之往昔盛景,怎么不叫人惋惜不已呢。
值得一提的是,再过几日便是一年一度的牡丹花会,甚至还有花中之王的评选。见此,沈煊便预备着都留几日。
在府城,虽喜爱花草者甚众,但精于此道的却也几乎没有。但这里就不一样了,唐时牡丹盛行,广为上流社会所喜。
有句话说的好,上有所好,下必效焉。
唐朝时期,牡丹的品种和式样可以说是急剧增加。其中涉及的技术哪怕仅有十之一二流传至今,便已足够自己受用无穷了。
花会前这段时间,沈煊也没有闲着,依次去拜会了城中的几位举子。还被带着参加了几场诗会。
这里诗文颇为盛行,甚至沈煊还遇上了一位有些“小李白”之称的李举人。
! 李举人如今年不过四十,据说早早放弃了科考的打算,一心痴迷于诗词。
看着对方,沈煊不由心生疑问。
难道诗人们都喜欢这种放荡不羁的范儿?面前这位衣襟微敞,头发也随意扣在脑后,喝起酒来也颇为豪迈。
甚至还学着李白酒后作诗。
“煊弟年纪轻轻,便有这般文采,倘若能专心于此,日后何愁不能青史留名。”李举人颇为语重心长道。
不不不,你那是不晓得我当初都经历了什么。专注于此,沈煊使劲儿的打了个机灵。那怕不是要疯。
“李兄实在过誉了,小弟比之兄台还差之甚远。
再则小弟不过一俗人耳,自是想要有朝一日,能够金榜题名。”
沈煊却不觉得有什么可惜的,一则,他自个儿知道,自己如今的诗词水平是怎么来的。想更进一步何等艰难。
二则,比起青史留名,他更乐意现世安稳。
我死了,管他是洪水还是甘露。反正自个儿又瞧不见。
不过虽然在这方面两人可以说是三观迥异,但也并不妨碍二人的交流。
李举人觉得沈煊在用典一道总能让人眼前一亮,而这边沈煊也觉得对方虽然看着是个不食人间疾苦的士族公子,但其对民生却也极为了解,这在对方的诗文中便可窥见一二。
识民之苦,哀民之悲。令对方的诗词意义更为深刻。
总之一场交流下来,双方都颇有些心满意足。甚至还觉得这时间走的也太快了一点。
于是,大家发现,每逢诗会必将独领风骚的“小李白”,此时连平日里最爱的美酒都弃在一旁,跟个年轻举子聊的更酣。
众人对沈煊的态度不由又多看重了几分。
而文人表达看中的方式便是文会,宴会各种帖子纷至沓来。
看着这成堆的请帖,沈煊也是哭笑不得。他还是小看了这位“小李白”的影响力。连带他都火了一把。
这之前,可有几人知道他这个人?
花会前一天,沈煊便接到了李兄共游的邀请,正好他也有此意愿,便欣然答应了下来。
第64章
“洛阳之俗,大抵好花。春时城中无贵贱皆插花,虽负担者亦然。花开时士庶竞为遨游。”取自欧阳修《洛阳牡丹记》。
一句世庶竞为遨游,可见花会之盛况。花会当天,即便是平民,衣襟上也会缀上零星的花枝。
外来游人更是络绎不绝。
即便是见识过后世各种奇花异草的沈煊也觉得不虚此行。
可能他本质上便是俗人一个吧,比起被众多文人墨客称颂为高洁的梅兰,他更爱牡丹这等凡俗之花。开的鲜艳热烈,生机勃勃,最是人间盛景。
沈煊到时,就见李兄已经被团团围住,这番盛况,又怎么少的了诗文相喝。而李兄又是其中佼佼,更加难以脱身。
见此沈煊只是上前打过招呼,谢绝了李兄的再三挽留,准备一个人到处看看。
一路上沈煊已经不止一次的看到多种颜色花株,对古人的智慧不禁心生感慨。
哪怕人家不懂什么基因性状,凭着多年的经验与前人的智慧,却也能将技艺精湛至如斯地步。
而李长安到来之时,正看到沈煊对着一盆植株发呆。
近看之下,李长安不由微微惊讶,这株花草看着也不甚起眼,甚至花朵本身还有些奇怪,远不如前面夺冠的那盆,怎就能令沈小弟慎重至此。
“小弟可是对此花情有独钟?”李长安丝毫不掩心中疑惑。
“让李兄见笑了,此花却实甚合小弟眼缘。”沈煊实在不想过多解释,便做出一副确实如此的模样。
其实令他看中的并非这盆花朵本身,而是培植此花所运用到的技艺。若他所料不错,这位花卉的主人定是个中好手。不知是否能有机会交流一番。
见沈煊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李长安微愣了一下,沈小弟这审美实在是太过奇特了些。
顾笙见此,也丝毫不觉得意外,便开始跟弟子讲述一些他当年出游各地的见闻。
沈煊也认真记下,没想到老师方年居然去过这么多地方。怪不得有此见识。
第63章
之后几天,师徒俩翻阅了诸多地志游记,又结合老师过往的经历,大致规划出了此行路线。
就见顾老师指着地图上的某一点说道:“近些年来,此地山匪是愈发的猖獗了,安全起见,还是远远避开的好。”
“那当地的官府都不管的吗?”
沈煊对此颇为惊讶,毕竟当今在位这几十年,虽不能说功过唐宗,但也是位有为之君。其治下也算是政通人和。除非遇上灾荒年间,否则百姓们只要肯干活,总也不会饿死的。
那些山匪又何至于猖獗至此?
“此地本就群山临立,最是易守难攻。且当地豪族势大,百姓们本就生存艰难。而那些在任的官员们,光是弹压豪族便已费劲心机。何况衙门里那些人也不是那般好驱使的。”
“更有甚者,狼狈为奸者也不在少数。”
沈煊听此,不禁有些沉默。即便盛世之下,也难逃累累白骨。就算是现代社会,也总有阳光照不进的阴暗角落。何况这般没有人权的古代呢?
都说破家县令,灭门知府。但实际上一个稍有地位的举子,甚至商户,都能让那些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农户们苦不堪言。何况是在当地已经成势了的豪族。
想到此处,沈煊微微抿了抿唇。
一旁的顾笙见自家弟子这般模样,愈发觉得让对方出去一趟是极为必要的了。
世事通明皆学问,弟子虽然足够通透,但终归是见识太少。很多事情太容易想当然了些。
出发前几天,沈煊斟酌着用词给家里去了封信,只说自个儿要去南边儿的书院里交流学问。且再三保证自个安全无忧,随行的那位有多么厉害,等闲几十人都不是对手。
虽知晓,即便如此也未能让家人完全放下心来,但他出行的决心却是不会在改了。有了那位燕兄,他的安全也是有保障的,倘若这般情况下尚都要畏畏缩缩,以后还走什么仕途?
官场难道就没有凶险了吗?难道还能为了不被噎死,连饭都不吃了吗?
果然沈煊所料没错,翌日清晨,这封突如其来的书信立即便在沈家引起了轩然大波。
沈爹本来还奇怪呢,怎么自家儿子这才刚走没多久,怎么这么快便又有了书信传来。等打开!开信一看,气的沈爹当场便想破口大骂:
个兔崽子,胆子肥了,那么老远的地儿说走就走。
沈爹猛灌了一碗茶水,才勉强压下心中的躁动,又仔细看了看,见有随行的“高手”护着,沈爹这才稍稍安了心神。
但心中依旧担心不已,这人生地不熟儿的地儿,他这又不在身边。这要是有个什么事儿,可咋整。
这时候沈爹已经完全想不起来沈煊平日里的诸般能为,远门儿也出去不少次了,又有哪次惹祸麻烦?
只觉得儿子还小,出门在外,总要他这老父亲多看着点才是。
如果说沈爹尚还有一分理智,那李氏可就直接炸了锅了。直接把手里还没缝好的衣裳往床上一扔:
“当家的,儿子这不是去的府城吗?怎么好好的又要跑南边儿去了?”
想到儿子一下跑那么远,还不知道路上会不会受罪,李氏眼泪一瞬间便流了下来。
“说是去交流学问。”
沈爹本来是极为生气了的,但说到这里反而心绪平了下来。儿子既然有这般志向,他这当爹的难道还能生生的阻了儿子的前程不成?
儿子大了,总要往高处飞的,不能因为他们这些老家伙生生的折了翅膀,窝在这一方小天地。
思及种种,沈爹此时反而劝着自家婆娘道:
“这读书的事儿,咱们懂些个什么,再说咱儿子什么人,你这还不清楚吗?”
“他既是要出去,怎么会不关心自个儿安全,再说这一路上都有个高手跟着,错不了的!”
听到这里,李氏哭声一顿,又马上拉着沈爹细细的把情况说上一通。
夫妻俩晚上几乎叨咕了一宿,临睡前沈爹还叮嘱道:
“这事儿可千万别让咱爹知道。”
“晓得了,老婆子我是那般没分寸的人儿吗?”公爹近几年身子愈发不好了,她哪里敢去乱说什么。
唉,也不知道儿子如今走到哪了?路上能找到睡的地儿吗?不行,明儿个她得去庙里娘娘那里烧柱香,可得保证儿子平平安安的回来才是。
而被众人念叨的沈煊如今已经踏上了南行之路。
他们这地方隶属于中原地带,放到现代差不多就是河南那方地界儿。
在唐朝,那可!可是都城所在,据说前朝宣布定都于北地之时,他们这儿的官员可是闹的最凶了。
无非是什么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只是真实想法如何,怕也只有那些人自个儿清楚了。
沈煊二人在几日后行至“河南府”(也就是现代的洛阳),这个曾被武皇帝以“神都”命名的府城。
城门口,沈煊照常拿出自个儿的举人文书,几乎不用任何检查便被顺利放行。这比现代的身份证可好用多了。
当年盛唐何等煊煊赫赫,万国来朝,作为都城的洛阳更为繁盛,无论是经济还是文化都处于世界顶尖水平。
唐代大诗人杜甫曾在《忆昔》中写到:
“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即便是有些许夸大,但也说明了当时民众的经济水平如何。
可如今,即便是府城,怕连当时的三分都有所不及。路上的行人衣着打扮上与他当日在郡城所见到的也并无太大差别。
当然,毕竟是中原地带,交通比之其他地方也算的上是便利。虽不能跟如今的都城,或是江南相比,但人民的生活水平也不可能差到哪里去。
至少也是中上水平。只是比之往昔盛景,怎么不叫人惋惜不已呢。
值得一提的是,再过几日便是一年一度的牡丹花会,甚至还有花中之王的评选。见此,沈煊便预备着都留几日。
在府城,虽喜爱花草者甚众,但精于此道的却也几乎没有。但这里就不一样了,唐时牡丹盛行,广为上流社会所喜。
有句话说的好,上有所好,下必效焉。
唐朝时期,牡丹的品种和式样可以说是急剧增加。其中涉及的技术哪怕仅有十之一二流传至今,便已足够自己受用无穷了。
花会前这段时间,沈煊也没有闲着,依次去拜会了城中的几位举子。还被带着参加了几场诗会。
这里诗文颇为盛行,甚至沈煊还遇上了一位有些“小李白”之称的李举人。
! 李举人如今年不过四十,据说早早放弃了科考的打算,一心痴迷于诗词。
看着对方,沈煊不由心生疑问。
难道诗人们都喜欢这种放荡不羁的范儿?面前这位衣襟微敞,头发也随意扣在脑后,喝起酒来也颇为豪迈。
甚至还学着李白酒后作诗。
“煊弟年纪轻轻,便有这般文采,倘若能专心于此,日后何愁不能青史留名。”李举人颇为语重心长道。
不不不,你那是不晓得我当初都经历了什么。专注于此,沈煊使劲儿的打了个机灵。那怕不是要疯。
“李兄实在过誉了,小弟比之兄台还差之甚远。
再则小弟不过一俗人耳,自是想要有朝一日,能够金榜题名。”
沈煊却不觉得有什么可惜的,一则,他自个儿知道,自己如今的诗词水平是怎么来的。想更进一步何等艰难。
二则,比起青史留名,他更乐意现世安稳。
我死了,管他是洪水还是甘露。反正自个儿又瞧不见。
不过虽然在这方面两人可以说是三观迥异,但也并不妨碍二人的交流。
李举人觉得沈煊在用典一道总能让人眼前一亮,而这边沈煊也觉得对方虽然看着是个不食人间疾苦的士族公子,但其对民生却也极为了解,这在对方的诗文中便可窥见一二。
识民之苦,哀民之悲。令对方的诗词意义更为深刻。
总之一场交流下来,双方都颇有些心满意足。甚至还觉得这时间走的也太快了一点。
于是,大家发现,每逢诗会必将独领风骚的“小李白”,此时连平日里最爱的美酒都弃在一旁,跟个年轻举子聊的更酣。
众人对沈煊的态度不由又多看重了几分。
而文人表达看中的方式便是文会,宴会各种帖子纷至沓来。
看着这成堆的请帖,沈煊也是哭笑不得。他还是小看了这位“小李白”的影响力。连带他都火了一把。
这之前,可有几人知道他这个人?
花会前一天,沈煊便接到了李兄共游的邀请,正好他也有此意愿,便欣然答应了下来。
第64章
“洛阳之俗,大抵好花。春时城中无贵贱皆插花,虽负担者亦然。花开时士庶竞为遨游。”取自欧阳修《洛阳牡丹记》。
一句世庶竞为遨游,可见花会之盛况。花会当天,即便是平民,衣襟上也会缀上零星的花枝。
外来游人更是络绎不绝。
即便是见识过后世各种奇花异草的沈煊也觉得不虚此行。
可能他本质上便是俗人一个吧,比起被众多文人墨客称颂为高洁的梅兰,他更爱牡丹这等凡俗之花。开的鲜艳热烈,生机勃勃,最是人间盛景。
沈煊到时,就见李兄已经被团团围住,这番盛况,又怎么少的了诗文相喝。而李兄又是其中佼佼,更加难以脱身。
见此沈煊只是上前打过招呼,谢绝了李兄的再三挽留,准备一个人到处看看。
一路上沈煊已经不止一次的看到多种颜色花株,对古人的智慧不禁心生感慨。
哪怕人家不懂什么基因性状,凭着多年的经验与前人的智慧,却也能将技艺精湛至如斯地步。
而李长安到来之时,正看到沈煊对着一盆植株发呆。
近看之下,李长安不由微微惊讶,这株花草看着也不甚起眼,甚至花朵本身还有些奇怪,远不如前面夺冠的那盆,怎就能令沈小弟慎重至此。
“小弟可是对此花情有独钟?”李长安丝毫不掩心中疑惑。
“让李兄见笑了,此花却实甚合小弟眼缘。”沈煊实在不想过多解释,便做出一副确实如此的模样。
其实令他看中的并非这盆花朵本身,而是培植此花所运用到的技艺。若他所料不错,这位花卉的主人定是个中好手。不知是否能有机会交流一番。
见沈煊一副煞有介事的样子,李长安微愣了一下,沈小弟这审美实在是太过奇特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