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4章 布兰科的报复
  鲍勃大喜,连忙点燃了雪茄。
  布兰科又道:“鲍勃,你刚才去查看了马戏团,确定他们中间没有华人?”
  鲍勃惬意地抽着雪茄,回道:“不,布兰科,我是说没看到他们中有报纸上的那个小丑。”
  布兰科摇头道:“他不是小丑,是一个耍飞刀的杂耍。”布兰科说着,忽地怔住了,呢喃道:“比尔布朗先生会把这个小杂耍藏在哪里呢?”
  鲍勃道:“不管藏在了哪里,一定不会离开金山。老布朗必然会搜肠刮肚地说出他能掌握的所有恐吓词汇,并告诉那个杂耍孩子,只要立刻金山便是必死无疑。”
  布兰科应道:“是的,比尔布朗先生是不会轻易放弃掉这块极佳诱饵的。但是,我还是在想,亲爱的比尔布朗先生会把这块馋人的诱饵藏到了哪里去了呢?他为什么不让我看到它呢?”
  鲍勃道:“或许,老布朗想吊足了你的胃口,让你产生着急心态并失去理智,这样的话,他的机会就将大大增加。”
  布兰科长吁了口气,摇头道:“不,他是没有机会的。亲爱的比尔布朗先生他忘记了最重要的一点,布兰科做事,从来不按常理出牌。所以,我恳请你,鲍勃,抽完这根雪茄,就立刻去把比尔布朗先生的行踪摸清楚,布兰科在报仇之前,很想跟这位老朋友单独见个面。”
  鲍勃切着牙笑开了:“布兰科,你很睿智,是的,干掉了老布朗,那个杂耍小子也就失去了保护,自然要从藏身点中暴露出来。”鲍勃说完,摁灭了雪茄,穿上外套,戴上墨镜,向门外走去。拉开房门的时候,又站住了脚,转身道:“布兰科,想吃点什么喝点什么?我顺便让侍者给你送上来。”
  布兰科耸了下肩,道:“随便吧,怎样都可以……不过,听说威亨酒店的牛排相当不错。”
  鲍勃打了个响指,道:“喝点什么呢?红酒,还是白兰地?”但见布兰科摊开了双手,鲍勃笑道:“我建议你喝点红酒好了。对了,布兰科,如果晚上九点钟我还没有回来,希望你能帮我也把仇给报了。”
  比尔布朗再次找到赵大新和罗猎,却没想到,自己的建议居然被拒绝了。
  “再次感谢比尔警长的关心,我想,我们是环球大马戏团的员工,必须服从马戏团的安排,明天下午,我们就将跟随马戏团离开金山,前往下一站去演出。”酒店大堂中,赵大新很是客气地拒绝了比尔布朗。
  “哦,我的上帝,年轻人,这真的是你最终的决定吗?”比尔布朗吃惊道:“离开了我的保护,布兰科可以轻而易举地找到你们,而你们,在面对布兰科的时候,将会毫无反抗能力。我的孩子,不要迷恋你们手中的飞刀,当它遇见了布兰科的手枪的时候,你们的飞刀不过就是一个儿童玩具。”
  一旁罗猎笑道:“可是,伊赛却死在了这儿童玩具下。”
  比尔布朗夸张地用指关节敲着自己的一侧额头,苦笑道:“伊赛怎么能够跟布兰科相提并论呢?再说,你能够杀死伊赛,不过是沾了伊赛轻敌的便宜。”
  罗猎耸了下肩,回道:“或许,那布兰科也会轻敌呢!”
  比尔布朗被呛得一时说不出话来。
  赵大新道:“对不起,比尔警长,我们已经做出了决定。另外,马戏团总经理小安德森先生答应为我们配备保镖。我想,有了保镖的枪,再加上我们手上的飞刀,布兰科得逞的难度一定是非常大,而失败甚至就此丢了性命的可能性却不小。不管怎么说,都比被扔进监狱要好许多。”
  比尔布朗只有冷笑,保镖若是能阻挡了布兰科,那布兰科就不叫布兰科了,还有那可怜的飞刀,不知道布兰科的子弹能不能将它们击成两截。“好吧,既然你们做出了最终的决定,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了,祝你们好运!”比尔布朗站起身,没有跟赵大新还是罗猎握下手又或是拥抱下,便离开了酒店大堂。
  第二天下午,赵大新领着彭家班的成员,包括罗猎,跟随马戏团一起,登上了前往洛杉矶的火车,车站站台的一个隐蔽处,身着便装的比尔布朗领着一名手下亲眼看着罗猎登上火车,直到火车驶出了车站。
  “这是一对蠢猪!一对中国蠢猪!等他们到了洛杉矶,最多三天,洛杉矶的各大报刊将刊登出他们被杀身亡的消息!”比尔布朗与其说是对赵大新和罗猎的决定无比遗憾,更不如说因为失去了这一对诱饵而无比痛惜。
  那手下很不知趣地问了一句:“警长先生,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比尔布朗耸肩摇头,颇为无奈道:“布兰科先生是一个不喜欢按常理出牌的人,等他到了金山,得知了事件真相,他有可能追到洛杉矶去,也有可能留下来先把我干掉,谁知道呢?恐怕连上帝也琢磨不透他。”
  “可是,你刚才说他们两个到了洛杉矶最多三天就……”那手下说着,看到比尔布朗的脸色越发阴沉,不由停了下来。
  “那只是愿望!杜马斯先生!”比尔布朗终于压制不住,咆哮起来:“鬼知道布兰科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来?是那两头该死的中国蠢猪杀死了布兰科的弟弟,为什么要我来承担后果?这是什么狗屁法律,为什么不能允许我强制性将他们留在金山呢?”
  比尔布朗的咆哮引来了路人的关注,一对送别了亲人正准备回家的老夫妇禁不住停住了脚步多看了比尔布朗一眼,这使得比尔布朗更为光火,拔出手枪,挥舞着,并吼道:“看什么看?警察办案!再多看一眼就把你们抓起来!”
  那对老夫妇赶紧收回了目光,摇着头离开了。
  发泄了一通,比尔布朗的怒火消退了一些,理智重新占据了主导位置,他拍了下已是手足无措的杜马斯的肩,苦笑道:“汤姆,让你见笑了,但我希望你能够理解我的压力。”
  汤姆杜马斯点头应道:“是的,警长先生,我知道,布兰科是一个极难对付的家伙。”
  比尔布朗长叹一声,情绪极为低落,声音尽显疲惫,“唉……我们回去吧,汤姆,你还年轻,家里还有三个孩子等着你的薪水来养活,我希望你从明天开始就休假,不,最好从现在开始,汤姆,你跟了我五年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你死在布兰科的枪口下。”
  汤姆杜马斯哽咽道:“不,比尔,不,我不能在这时候丢下你,布兰科他虽然比想象中还要残忍狡猾难以对付,但我想,他毕竟只是个人,是人就会有缺陷,比尔,我们还有时间,让我们冷静下来,一定能找到布兰科的弱点。”
  比尔布朗没有再搭话,只是将手搭在了汤姆杜马斯的肩上,无力地摇了摇头,便往车站外走来。
  路边忽然响起了一声呼哨,那呼哨似乎冲向了别尔布朗,使得他下意识地转头望去,一个身穿黑色大衣,头戴黑色礼帽,生就了一张东方男人面孔的中年男人微笑着冲别尔布朗点了点头:“老布朗先生,我想,此刻你的心情一定很糟糕,有没有兴趣请我喝杯咖啡,听我说些能让你重新兴奋起来的话语呢?”
  “彪哥?”比尔布朗先是用中国话叫了一声,随即又改回了英文:“不,你错了,年轻人,老布朗的心情一直很不错,至于请你喝杯咖啡,呵呵,还是改天再说吧。”
  董彪似笑非笑,从衣兜中掏出烟来,弹出一支,叼在了嘴上,在划着火柴的同时,嘟囔了一句:“布兰科可是个恶魔!”
  比尔布朗猛然一怔,道:“你怎么知道布兰科这个人?”
  董彪点着了烟,美滋滋抽了一大口,颇为惬意地吐出了几个眼圈来,“在金山,还没有什么事情能瞒得过我安良堂,老布朗,你就别硬撑了,布兰科可不像我这样有耐心。”
  比尔布朗盯着董彪看了几秒钟,然后长吁口气,道:“好吧,我愿意为你支付十美分来购买一杯咖啡。”
  出了火车站便有一家咖啡馆,三人在街道旁找了个座位坐下来,比尔布朗点了三杯咖啡,待侍者将咖啡送至三人面前时,比尔布朗才开口道:“董,咖啡端上来了,你想说些什么,现在是不是可以说了?”
  董彪往咖啡中一连扔进去了三块方糖,边搅拌边漫不经心道:“布兰科盯上的人没有一个能够侥幸逃脱,老布朗,你也不会例外。当然,如果你选择跟我们合作的话,结果可能会发生改变,金山将成为布兰科人生的最后一站。”
  比尔布朗锁紧了眉头,问道:“安良堂一直以来只会跟洋人们做生意,但从不卷入洋人的矛盾中来,我想知道,这一次,你们为什么会破例?”
  董彪试了下咖啡的甜度,似乎还不满意,又捻起了一块方糖丢了进去,同时道:“不,老布朗先生,安良堂并没有破例。布兰科不光威胁到了你,还威胁到了我的两个同胞,因此,安良堂有理由挺身而出。”
  比尔布朗恍然道:“怪不得,怪不得他们没有接受我的建议,原来,他们是找到了安良堂做靠山。好吧,董,我非常乐意听一听你们的计划。”
  董彪用小勺舀起了一勺咖啡,放在唇边试了下,感觉满意了,这才端起咖啡饮啜了一口。“很简单,你来做诱饵,猎人的活,我安良堂承担了,干掉了布兰科,功劳全归你。”
  安良堂的实力毋庸置疑,比尔布朗对十年前安良堂堂主曹滨独闯纽维尔的传奇仍旧是记忆犹新,若是在这个世界中找出十名可以干掉布兰科的人出来,那么,比尔布朗首推的必然是曹滨。但是,如此一来,他比尔布朗的一世英名必将毁于一旦,即便安良堂能够守住诺言,不将秘密外传,那警察局内部也不可能封住了众人的嘴巴。
  “你的建议很不错,董,我非常欣赏,但我想,如果你能将那两名中国人拿出来做诱饵,你我联手狙杀布兰科的话,会更有把握。”比尔布朗说着,借助端杯子喝咖啡的动作,偷偷观察着董彪的反应。
  董彪笑道:“老布朗,如果你怕了,请直说。面对布兰科,怕了并不丢人,但是,一个从警三十年的老警长,说出如此外行的话来,却让人不得不感到遗憾。”
  比尔布朗放下了咖啡,疑道:“外行?董,你为什么会说我是外行?我很想听听你的解释。”
  董彪叹道:“我那两位同胞,生平根本没有摸过枪,以他们做诱饵,无异于羊入虎口,根本没有反击的可能。但你老布朗不一样,你有反击的能力,布兰科不可能一口吃掉你,这样才能给我安良堂创造出好的机会。”
  比尔布朗点头应道:“你说的很有道理,我几乎被你说服了,好吧,给我点时间考虑一下,不会太久,布兰科最快也要到明天的这个时候才能赶到金山来,我想,一个上午的时间,足够我们商讨好细致方案了。”
  董彪知道比尔布朗在犹豫什么,但他同样清楚,对比尔布朗来说,相对于生命,荣誉根本就算不上什么。比尔布朗虽然没有畅快答应了董彪,但他最后的表态,已经说明了他最真实的想法。喝完了杯中咖啡,董彪起身跟比尔布朗握手告辞。
  比尔布朗右手握住了董彪的手,左臂却揽在了董彪的肩上,并应道:“请转告曹先生,我对他,对安良堂,一向很尊重,将来,如果我还有将来,一定会更加尊重。”
  董彪点了点头,竖起大衣衣领,转身离去。
  走了还不到一百步,董彪正犹豫该不该叫辆出租车回去,便在这时,忽然听到咖啡馆的方向传来了数声枪响。
  董彪不禁一怔,下意识地将手伸进了怀中,然后又想到了什么,连忙掉头向咖啡馆奔来。
  距离咖啡馆还有些距离,但董彪已然看清,老布朗和他的那个叫汤姆的手下,已经躺在了血泊之中。
  “布兰科已经来了?这么快?”董彪急急止住了脚步,街上人们受到枪声惊吓,四下逃窜,并没有人上前为老布朗和汤姆进行施救。董彪摇了摇头,他知道,即便一秒钟也不耽搁便将老布朗和汤姆送进手术室,也绝不可能挽救了他们的性命,布兰科杀人,绝对不会留下活口。
  董彪轻叹一声,只得转身离去。
  急冲冲赶回到堂口,董彪立刻冲进了曹滨的书房。
  “滨哥,不好了……”
  曹滨正在练字,头也不抬回道:“再不好,也不能忘了规矩,出去,敲了门再进来。”
  董彪愣了下,却不得不按照曹滨的命令出去了,敲了门,得到了曹滨的许可,重新进到房中。
  “滨哥,老布朗死了,跟他的一名手下,在火车站旁边的一家咖啡馆中被枪杀了,我想,一定是布兰科干的,他比我们预料的时间整整提前了一天。”
  曹滨不动声色,坚持将最后一竖写完了,这才放下了笔来,再看曹滨写出的那个中字,工整饱满,似乎根本没受到丝毫影响。
  “罗猎上车了?”曹滨坐回到沙发上,指了指对面,示意董彪不必站着。
  董彪点头,同时叹出口气,应道:“上车了,我亲眼看着他上车的。”
  “比尔被枪杀之前,你跟他聊过没有?”曹滨从茶几下面,拿出了一包万宝路,丢给了董彪,又为自己取了根雪茄,叼在了嘴上。
  董彪急忙拿出火柴,给曹滨先点上了,然后想就着火自己也点上一支香烟,可是,手指却有些僵硬,没能那么利索地弹出烟来,只好将火柴丢进了烟灰缸,再取出烟来,重新划了根火柴点着了香烟。“我刚刚跟老布朗谈完,走出不到一百步,枪声就响了。”
  曹滨点了下头,道:“这倒有点意思,虽然不怎么符合布兰科的方式,却也能说得过去,毕竟那布兰科是一个不喜欢按常理出牌的人。只是可惜了,咱们失去了比尔这个绝佳的诱饵,恐怕要干掉布兰科,还要多费一些周折。”
  董彪道:“滨哥,我觉得布兰科在枪杀老布朗之前,应该看到我跟他在一块谈话了,对布兰科来说,安良堂已经不再是处在暗处了。”
  曹滨笑道:“有金山邮报的那篇报道,布兰科一定会想到我安良堂,这一点倒是不足为虑,只是接下来我该用什么方式来招待布兰科呢?”
  董彪闷着头连抽了几口烟,忽地抬起头来,道:“要不,我假扮成罗猎?我跟他个头上差不多,现在是冬天,体型上的差别好掩盖。”
  曹滨大笑道:“除非将你放在床上盖上被,还要蒙住脸,阿彪,你已经是四十岁的人了,怎么可能扮得了罗猎那样十八岁不到的小伙子呢?”
  董彪道:“老布朗死了,布兰科的下一个目标肯定是罗猎,滨哥,要么把罗猎接回堂口吧,这样才会安全些。”
  曹滨放下了雪茄,舒展了一下四肢,微微一笑,道:“把罗猎接回堂口,安全倒是安全了,可布兰科不敢贸然攻击,便会不住偷袭,我今天伤一个兄弟,明天死一个弟兄,却连布兰科的身影都逮不着,这日子还能过下去吗?听我的,罗猎那边按原有计划进行,咱们调整一下策略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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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鲍勃尾追马戏团来到了车站,看到了比尔布朗的同时,也看到了报刊照片上的诺力。车站人太多,鲍勃实在不便动手,只能记下了诺力乘坐的这趟火车驶往的目的地是洛杉矶。之后,鲍勃一直远远地盯梢住了比尔布朗。
  很显然,比尔布朗眼下仍处在毫无防范的状态中,这使得鲍勃不禁对布兰科又多了几分钦佩。布兰科放弃了跟兄弟们一起前往金山的最稳妥最安全的方案,而是带着他一人,乔装打扮成了商人模样,到了最近的一个火车站,在警察的眼皮子下登上了火车来到了金山。如此一来,比原计划整整提前了将近两天的时间。
  鲍勃看到比尔布朗跟一个男人见了面,还去了咖啡馆喝咖啡,鲍勃虽然不认识那个男人,却能分辨出那男人应该是个中国人。那中国男人说完话喝完了咖啡转身离去后,比尔布朗和他的手下依旧坐在远处像是讨论着什么,对四周环境却是一点戒备之心都没有。
  鲍勃认为,这是上帝赐予他的机会。于是,便装做了路人向咖啡馆那边走去。
  顺着街道漫不经心地靠近了比尔布朗的时候,鲍勃突然拔出枪来,砰砰砰便射出了左轮手枪中的六颗子弹,其中四颗招呼到了比尔布朗的身上,另两颗送给了他的那位手下。趁着众人惊慌之时,鲍勃从容地收起了手枪,还对着比尔布朗的尸身行了个牛仔礼,然后消失在了一旁的巷口中。
  鲍勃很镇定,逃离现场的时候几乎没有跑,只是比平时走路的速度稍微快了一些。走出了几百米之后,鲍勃又抢劫了一位身材跟他差不多的市民,那市民做梦都想不到自己居然能遇到此等好事,抢劫的匪徒抢走了他的外套和裤子,却将自己的外套和裤子留给了他。换上抢劫犯的外套和裤子的时候,那名被抢劫的市民摸了下衣兜,居然在里面发现了十元美元。这可是赚大便宜了,自己的一身衣服还不如劫匪的贵,又得到了十美元的意外之财,使得那名被抢劫的市民下定决心,说什么也不能报警。
  鲍勃换了身衣服,重新回到了案发地点,此时,警察已经赶到。鲍勃装作看热闹的市民,清楚地看到,比尔布朗和他的手下,都被白色的床单蒙住了头脸。这说明,这俩人已经去见上帝了。
  鲍勃在街上又溜达了一大圈,待到华灯初上之时,这才回到了威亨酒店。
  “布兰科,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让我先说哪一个?”鲍勃见到布兰科的时候,不禁流露出一丝得意的神情。
  布兰科站在窗前,望着窗外金山的夜景,淡淡回道:“先说好消息吧。”
  鲍勃未经布兰科允许,便点上了雪茄:“比尔布朗已经被我干掉了,布兰科,很遗憾,我让你失去了跟老朋友见面聊天的机会。”
  布兰科倏地一下转过身来,双眼中登时冒出了两团火,上前两步,不由分说便给了鲍勃一拳。鲍勃被打翻在地,嘴巴里的雪茄也不知道飞到了什么地方,“布兰科,你疯了吗?”
  布兰科怒道:“干掉了比尔布朗,谁来告诉我那个耍杂耍的小杂种在哪里?鲍勃,你总是自以为是,先干掉比尔布朗是没错,但也要逼问一下那两个杂种在哪里!杀死伊赛的人不是比尔布朗,是那两个中国杂种!”
  鲍勃捂着脸站了起来,找到了被打落在地的雪茄,重新叼在了嘴上:“布兰科,那两个杂种上了火车,去了洛杉矶,我亲眼看到的,他们确实跟环球大马戏团在一起。”
  布兰科狞笑道:“洛杉矶?你真以为他们会去洛杉矶?再仔细看看这篇报道吧,我亲爱的鲍勃兄弟,那两个中国杂种很可能得到了安良堂曹滨的保护。”布兰科抓起桌面上的金山邮报,甩到了鲍勃的脸上,随即又发出一声重重地叹息,接道:“也不能全怪你,是你离开后我才发现这一点的。”
  鲍勃整理好那份报刊,放到了桌面上,抽了口雪茄,道:“布兰科,我可以证实你的判断是对的,那两个小杂种上了火车后,比尔布朗跟一个中国男人见了面,还聊了好久,我想,那个中国男人,一定是安良堂曹滨的手下。”
  布兰科坐到了沙发上,将身子完全仰了下来,双眼盯着天花板,呢喃道:“曹滨……这可是我遇到过的最可怕的对手……鲍勃,我们遇到真正的麻烦了,我们必须打起精神来,决不能再冲动鲁莽,不然的话,金山的某块墓地中将会埋葬着我们兄弟两个的尸体。”
  “诺力,快看,好美的油菜花啊!”飞驰的火车上,艾莉丝手指窗外,兴奋地招呼罗猎去看。
  罗猎瞥了一眼,哑然失笑,道:“美丽的艾莉丝,我善意地提醒你,油菜花要到春天才能绽放,你看到的,只是一片腊梅花。”
  艾莉丝随即改口,继续感慨:“好美的腊梅花啊!”
  罗猎笑道:“艾莉丝,在你的字典中,有没有害臊这个单词呢?”
  艾莉丝正经回道:“当然有了。”
  罗猎苦笑摇头,道:“可是,我怎么从来没见到你害臊呢?”
  艾莉丝惊诧道:“我为什么要害臊?”
  罗猎道:“油菜花和腊梅的区别那么大,你连这点常识都没有,难道不该害臊吗?”
  艾莉丝瞪大了眼,不解道:“我只是在图片中见过油菜花和腊梅,图片和实物的差距那么大,我认错了也是正常,为什么要害臊呢?还有,火车开得那么快,我怎么能看得清楚呢?”
  罗猎撇嘴道:“尽管你说了那么多的理由,但我认为你还是应该感到害臊,因为,油菜花只有在春天到来的时候才会绽放,这是常识,你应该知道!”
  艾莉丝突然咯咯咯笑了,将头靠在了罗猎的肩上,道:“有诺力在身边,艾莉丝的每一天都是明媚的春天。”
  罗猎登时无语。
  过了好一会,艾莉丝才愿意将头从罗猎的肩上移开,“诺力,你告诉我,我们是不是遇上大麻烦了?”
  罗猎捏了下艾莉丝的下巴,摇了摇头,笑道:“没多大事,你就放心地跟着大师嫂她们好了,我和大师兄把事情办完,就会去找你们。”
  艾莉丝摇着头,双眸中顿时闪出泪花来,“诺力,我很担心你,我好怕会失去你,诺力,答应我,一定要回来找我。”
  罗猎伸出了另一只手,拎着艾莉丝的两只耳朵,笑着唱到:“小兔儿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开开,我要进来。不开不开就不开,诺力没回来,谁来也不开……”
  这是十三岁时,罗猎教艾莉丝学习中文时故意拿来寻开心的一首儿歌,罗猎属虎,艾莉丝属兔,罗猎便叫艾莉丝为小兔儿,而艾莉丝学会了中文,知晓了中国属相的意义,反过来叫罗猎为大猫咪。
  听到这首儿歌,不禁回忆起四年前的一幕幕,艾莉丝流着泪笑了,“大猫咪,你一定要回来,不然,小兔儿永远都不敢再开门。”
  火车到了第一个停靠站,罗猎亲吻了艾莉丝的双颊,然后跟着赵大新下了火车。
  站台上,已经等着了安良堂的兄弟,接到了赵大新罗猎,一行人迅速出了站,站外,已有车辆备好。一个多小时后,两辆小车一前一后停了下来。
  “大新哥,汽车只能开到这儿了,咱们得下了路,再走个三里多,才能到。”待赵大新和罗猎下了车,这兄弟接着解释道:“这儿是滨哥度假休息的地方,没几个人知道,滨哥怕被吵到,就没修路,滨哥每次过来,也都是从这儿走过去的。”
  那兄弟对脚下很熟悉,在看似没路的地方却穿行自如,走出了路边的一片灌木丛,已经下到了山涧深处,沿着山涧走了一小段,又翻过一个小山包,眼前顿时豁然开朗。这是一片被群山包围着的草原平地,枯草的黄色和残雪的洁白相互交替,正中有一汪湖泊,湖畔处坐落着一个庄园。
  “到了,就是那儿,里面已经备好了足够的食物,即便十天半个月不出门也没有关系。”那兄弟在前面引路,赵大新罗猎紧跟其后,三人很快走进了庄园。
  庄园中等着了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妇女,那兄弟介绍道:“这是周嫂,其实,我们该叫周姨才对,可是跟着滨哥叫惯了,周嫂也不喜欢我们叫她周姨,总说叫周姨都把她给叫老了。你们俩啊,也不知道哪儿修来的福,周嫂做饭啊,可好吃了!”
  周嫂先是跟赵大新罗猎打了招呼,然后对那兄弟道:“小鞍子,你这么说话周嫂就不爱听了,要说有口福,当属你小鞍子才是,你说,那么多兄弟,滨哥怎么就选中了你来带路呢?”
  小鞍子姓马,单名一个鞍字,这兄弟最大的能耐就是认路,就算蒙上了他的双眼,带上他绕个百十里路,他都能来上一个远路返回。“嘿嘿,周嫂说得对,小鞍子才是最有口福的人,周嫂,你还是赶紧去烧菜吧,大新哥和罗猎兄弟坐了一路火车又走了那么远的路,一定很饿了。”
  周嫂冲着马鞍作势要打,吓得马鞍急忙躲到了赵大新的背后。周嫂笑骂道:“是你个小馋鬼饿了吧?等着啊,马上就可以开饭了。”
  这处庄园距离金山市并没有多远,火车驶出金山不过二十余公里便是停靠的第一站,是一个名叫罗斯维尔的镇子,曹滨的这个度假庄园所在地和金山及罗斯维尔镇形成了一个等边三角形。事实上,从金山驱车直接抵达这座庄园会更加便捷,但不知曹滨为何要多此一举,安排赵大新罗猎先跟着环球大马戏团上了火车,然后再绕道过来。
  二十公里外的金山市中,曹滨一反常态,开了三辆车,带了五六名手下,在金山的大街上游来荡去。没有人知道曹滨的目的是什么,就连跟着他的那些个弟兄也是一头雾水,滨哥从来没有如此招摇过,即便偶尔来金山的主街道,也是办完事立刻离去。更令弟兄们想不懂的是,滨哥这种阵仗出行,而彪哥却不见了影踪,要知道,滨哥出门,要么是独自一人,要么,身边必然有彪哥陪伴。
  三辆车在金山的各条大道上兜了一圈,然后驶回到了唐人街,在唐人街的一家饭店中,曹滨带着弟兄们简单吃了个晚饭,然后开着车又去了金山的主干道上转悠,一直转悠到了晚上快九点钟,才回到了堂口歇息了下来。
  “彪哥呢?怎么还没见到他呢?”随行的一兄弟满腹狐疑,禁不住问了身旁的另一弟兄。
  “不知道呢,咱们出门的时候还在堂口,就算不跟着滨哥出门,那滨哥回来了也该来迎接才是啊!莫非,彪哥跟滨哥闹别扭了?”那兄弟也是一脸的疑云。
  又一兄弟插嘴道:“你可拉倒吧,彪哥跟了滨哥快二十年了,谁见过他们兄弟俩闹过别扭?彪哥一定是外出办事了!”
  这几个兄弟嘀嘀咕咕的说话声还是被曹滨听到了,他只是往这边瞥了一眼,便吓的这仨兄弟赶紧闭上了嘴巴。
  “都去休息吧,别没事就在那儿瞎猜疑。你们彪哥不会跟我闹别扭,他也没出去办事,只是生病了,拉肚子,带他上街,要是拉在车上不是要臭死人了么?”曹滨的目光虽然严厉,但口吻间却是轻柔,说到担心彪哥拉在车上时,还笑了一笑。
  兄弟们得到了答案,自然也就不用私下嘀咕了,将滨哥送上了楼,也就该干啥干啥去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正是人们睡得正酣之时,曹滨突然从楼道口出现出身来,冲着巡夜的弟兄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独自一人上了辆车,然后驶出了堂口。
  不一会,又有两名弟兄走出了楼口,跳上了另一辆车,驶了出去。两车在唐人街上汇合后,便一前一后向罗斯维尔镇的方向驶去。车子并没有进入罗斯维尔镇,只是在其外围转了一圈,便调头驶向了庄院方向。
  到了那个路口,曹滨下了车,叮嘱后面车上的两名弟兄:“在这儿等我。”然后,只身一人去了庄院。
  曹滨走入庄院的时候,天已大亮,赵大新和罗猎已经起床。
  “滨哥,你怎么来了?”见到曹滨,赵大新一脸惊愕。罗猎跟着问道:“是出了什么意外了吗?”
  曹滨笑了笑,回道:“算是意外吧,比尔警长被人当街枪杀了。”
  赵大新猛然一惊,道:“布兰科干的?”
  罗猎倒是平静,替了曹滨作答道:“不是他又能是谁?”
  曹滨看了眼罗猎,微微一笑,问道:“你就一点都不怕么?”
  罗猎撇嘴道:“怕,当然怕,可是,怕又不能将布兰科给怕死了,那怕又有什么用呢?干脆装着不怕好了。”罗猎说完,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来,接道:“滨哥,周姨做饭可真好吃,昨晚上我都吃撑了。”
  曹滨哼笑道:“你管周嫂叫周姨?当心她拿做饭的铁勺敲你的头。”
  罗猎道:“可我昨天就叫了她周姨,她还答应了,也没见她生气啊!”
  曹滨笑道:“可能是她真老了吧。好了,你们洗脸刷牙准备吃早饭吧,我还要跟你们彪哥商量些事情。”
  罗猎这下倒是惊到了,不由问道:“彪哥也来了?什么时候到的?我们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听到呢?”言外之意,自带检讨意味,想来也是,假若被布兰科知道了藏身地,半夜摸来,自己却浑然不知,岂不是毁了滨哥的一片苦心安排。
  曹滨进屋之前,董彪还在酣睡,但当曹滨推开房门的时候,董彪已经翻身到了床的一侧,手中握着的便是那杆崭新的毛瑟98式步枪。待看到进来之人乃是曹滨的时候,董彪跳回到床上,钻进了被窝中:“滨哥,让我再睡一会。”
  曹滨掏出雪茄,点上了,坐到了窗前的椅子上,道:“起来了,我可是一整夜都没合过眼哦。”
  董彪很不情愿地起床穿衣,并嘟囔道:“你开车,我开腿,那能比吗?”
  曹滨笑道:“要不咱俩换换?等回去的时候,你开车,我开腿。”
  董彪穿好了衣服,抱着那杆步枪,坐到了曹滨对面:“滨哥,你还顺利么?”
  曹滨叹了口气,道:“该做的事都做到了,能不能引来布兰科也只能去问上帝了。”
  董彪道:“滨哥,别怪我多嘴啊,你开车,那布兰科开腿,我怎么也不敢相信他能追踪到这儿来。”
  曹滨喷了口烟,笑道:“我能做到的事,布兰科一定能做到,我现在只是担心他看穿了我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