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节
  这些装在碗里的酒曲,立刻就能用上,因为她今天就要酿酒。
  温迪今天预备要酿制的是一种约三十度的米香型白酒,喝也行,做菜也合适。
  第一步是做“酒饭”,主材料是粮食,用糯米可以,大米可以,小麦也行。温迪选择的主材料是糯米,因酒曲是用大米制作的,因此这次她采用糯米来做酒饭。首先她进储藏室里,从石缸中取出一盆稻谷,扔进石臼中逐步捣碎,然后用筛子筛去谷壳,将米粒留在石臼中。因为她没有其他空的石缸了,这个石臼的大小就不错,所以她索性就用这个石臼来做容器,接了几盆水,先把米粒洗干净,再倒水将它们浸没,随后去准备蒸食的工具。
  她利用木板和苇席,制作了一个长得不伦不类的方形木蒸笼。然后,再利用之前被她拆开过的铁箱,先将箱盖再次移除,然后在箱子里注满水,把蒸笼架在箱子上方。这时再把浸泡好的米粒取出沥干,将它转移到蒸笼中,逐一铺在蒸笼的每一层,随后盖上蒸笼,点燃箱子底下的火堆。
  接着就一直蒸,用水熏蒸蒸笼里的米饭。熏蒸到一半时,给蒸笼泼一些水,等箱子里的水分蒸发地差不多后,再泼第二次水,泼水后继续蒸,将剩下的水分全部蒸发后即可进行下一步。将蒸熟的米饭倒回石臼中,取一节竹竿洗净,用它做搅拌工具,将石臼中软糯的米饭搅散,铺在石臼边缘,增加它的“面积”,让它尽快冷却。冬天嘛,什么都冷得快,温迪没有等太久,等到米饭中的热气彻底消散后,便将事先制作装入木碗中的酒曲端过来,倒进冷却的米饭中,用竹竿继续搅拌,使酒曲和米饭充分结合。
  随后,取一块巨大的木板,洗净,在中间挖一个圈,先用它盖住石臼,用荷叶塞住缝隙,而中间那块圆形的洞上则蒙住几层丝巾,使拌曲后的米饭能够“呼吸”的同时又避免污染与积水。接下来要给这一缸米饭以糖化的时间,让米饭和酒曲得到充分的作用,这个时间一般需要24小时,而寒冷的冬天则需要48小时,也就是后天才能继续下一步,发酵。
  她没有再动石臼,将它留在原地。
  温迪弄好酿米酒的前两步,已经花费了不少时间,加上她起床比较晚,又做了绿豆汤和白粥,这些时间加起来,耗去了她大半天,如今已经过了中午。她从劳动中醒过神,才逐渐感觉到了肚子空空。她饿了,也对,这个时间已经错过了午饭。
  她直接去舀了一碗白粥吃,甜的,够饱肚子。
  至于阿黄嘛,自然是请它喝之前剩下的绿豆汤,它再来,不管怎样呜咽撒娇,温迪都装没看见。想吃肉啊?她可不想,难得休息一下,她是要偷懒到底的。
  不过温迪最终还是没让阿黄凄凄惨惨一整天,到了晚饭的时间,她炒了一份猪大肠,取一节用水煮熟,装碗里拿去喂阿黄,它很喜欢。
  “水煮大肠有什么好吃的……”温迪不解,转念一想阿黄是……便又一脸开悟的表情。
  她决定下回给阿黄喂一份大肠刺身试试。
  说不定那个它也喜欢吃。
  到了晚饭的时间,黑毛总算从床上爬起来,他还是没力气下床,但起码愿意起身了。温迪就给他端了一碗白粥过去,他试图用双手接过,接过没想到居然连一碗白粥都捧不起来。温迪再次试探了一下他额头的温度,比早上还低了一些,这才放心。他表现得这么虚弱,她还以为他的病情又加重了呢。
  “你这都快好了,怎么脸色还更难看了?”温迪费解地问他。
  黑毛虚弱地呢喃了几个字。
  “嗯?”
  “因为……”
  “你慢点说,小声点也行,别着急。”温迪拍拍他的肩膀,“难道还有哪里不舒服?”
  黑毛的手紧紧捏住粥碗,死活挤出了剩下几个字:“我……饿……”
  一整天就喝了一口绿豆汤,就算是派派也没力气讲话呀!
  第144章 第144日
  今天的黑毛也还在躺尸。
  温迪摸了摸他的额头,确实还有点烫,但仍然没到发烧的地步。
  她煮了一锅白粥,这次准备了一个碗,在碗中捣碎蔗糖冰晶,将它粉碎成一碗糖粒,然后放到旁边。然后她取了一份猪肉,一半用来炒辣椒,一半和白萝卜一起炖汤,阿黄吃炖汤的肉,她用辣椒炒猪肉拌着白粥吃,然后再喝了一碗萝卜炖猪肉,再将装白粥的锅和装萝卜炖猪肉的锅留在火灶上,用小火保温,把装蔗糖碎的碗放在白粥边。
  “你要是有力气起床,就自己在白粥里加糖,或是喝一碗萝卜汤吧。”
  “……”黑毛困顿到无法回应。
  他已经睡了整整一天,还是非常虚弱。
  温迪走到火炕边看他是没力气爬起来还是真的在睡觉,结果发现是后者。
  她无奈地摸摸他的头:“那你好好睡一觉吧,我先出去转悠一下。”
  “……”
  “拜拜,我中午回来。”温迪觉得自己这算是嘱咐过了,便回去背上筐子,带柴刀出门。
  当然,温迪还不至于自大到认为她能够接替黑毛的工作,去猎野猪。
  首先第一步,她跑就跑不过野猪。
  但这并不影响她在荒岛的其他区域游荡,反正,只要她不进入雨林区,就仍然是安全的。温迪就是没办法呆在山洞里什么都不干,尤其是现在还没下雪,她可以自由活动。她也不打算去砍树,一是现在柴房还有很多的木头,二是她就算砍了树,自己搬回来也搬不了多少,还不得等黑毛痊愈?所以她现在打算先去附近没有去过的地方看看,很多区域她都只是“穿行”,还有很多地方没有仔细搜索过。
  也许还能给她找到什么新食材呢?
  温迪现在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心,所以非得要把这附近踩个遍才行。
  她首选的目标就是果树区,在这里,她找到过兔子,野果,苹果和梨子,既然给此地取名为果树区,那理应有许多果树,既然能找到三种,那说不定还会有第四种,第五种……甚至更多,只不过之前隐藏在区域深处,她没有去过,没有见到,所以才没找到而已。想到这,她顿时觉得无比兴奋,就像是一个热爱旅行的人在远航前,站在即将发船的大船甲板上,眺望远方的海,脑海中飞速地闪过无数种令人心潮澎湃的画面。
  菠萝、草莓、哈密瓜、西瓜、桑葚、山竹、菠萝蜜……咦怎么越想越像幻想了。
  温迪琢磨着她好像想到了挺多不是本季节的食物。
  唉,可惜现在已经是冬天了,有些水果就算荒岛上有,可能也已经成熟至烂掉了。
  不,那就更应该仔细搜索,不要让更多水果白白烂掉。
  温迪的心情起伏不定,一会儿无比丧,一会儿无比慷慨激昂,反正最终锁定在上升点,特别激动的想要在果树区里大展拳脚。她抓着背筐的两条背带,兴致勃勃地爬上山腰,然后一路狂奔,反正人一激动就想跑,她现在特别理解那些一到兴奋点就开始狂奔的电视剧主角,因为她现在也没法安安静静站着,甚至没法冷静地行走。
  狂奔了十分钟,温迪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冲到了果树区。
  然后开始搜索。
  野果……不要;
  苹果……不要;
  梨子……不要。
  温迪往右走,迈入果树区深处,走了几分钟看到的果树全部都是见过的。但她不以为然,依旧继续前进,她相信前方一定还有其他水果树,只不过藏得比较深。抱着这份信心,就算温迪走了半小时也没有新收获,但她仍然不放弃,继续往前走。又走了一段路,她终于在树上看到了红和黄以外其他的颜色。
  橙色。
  一颗颗橘子出现在她眼前,因为天气转凉,这几棵果树上的树叶都已经掉光了,在只剩下树枝的干哑树杈上,悬挂着一颗颗橙色的果实。温迪兴奋无比,当即将这些橘子全部打下来。地上铺着一层属于橘子树自己的厚厚的树叶,所以它们稳稳落地,除了有几颗特别倒霉的摔烂了,大部分都安全着陆。
  那几颗摔烂的橘子都瞬间散发出浓烈的果香味,让温迪咂咂嘴都觉得舌头是甜的。
  不过它们摔得太烂了,都裹上了叶子和泥巴,温迪看了下它们的惨状顿时又失去食欲。
  回家再吃好了。
  她把地上完好无损的橘子捡起来扔进筐子里,然后背着筐子继续前进。
  又经过十几棵苹果树,温迪又看到了新的果树,是金桔,矮矮的,不需要再敲下来,连着树杈用柴刀一根根收割就行,带回家再细分。金桔可以做糖金桔,泡水好喝又有益身体,黑毛这种感冒的人喝一杯糖金桔也不错。她将连着许多颗小小金桔的树枝放入筐子里,顺便看了眼,发现她现在居然才装满一半。
  那还能继续游荡一下嘛。
  虽然背筐已经变得比较重,不过她掂量了一下感觉自己能行,努力直起腰,就当自己在强行军,接着往前走。又经过一片苹果树组成的防线,温迪又找到了第三种芸香科柑橘属植物,橙子。橙子倒是比较少,但它比橘子和金桔都大,所以几棵树摘下的橙子能把背筐剩下的空间全部装满。
  温迪出来溜达就一个原则:装满就回家,现在一股脑装了三种新水果,倒是难得生出一股想要继续探索果树区深处的念头。不过这个念头很快就打消了,道理很简单,因为她的背筐已经装满了,就算发现了其他新食物,她也没法带走。眼睁睁看到新水果不能动手拿,那种感觉会相当郁闷的,她可能回家睡觉都睡不好。
  于是温迪想通了,不再犹豫,抓紧背带扭头就走。
  她打道回府,将橘子金桔和橙子放下,决定先尝尝口味。
  温迪先切好橙子,唔,甜,像冰糖橙的感觉,作为一种野蛮生长的天然植物,能长到这么甜也是很厉害了。然后吃金桔,也是比较甜的,她能想象用它做糖金桔味道一定很好。最后吃橘子,温迪最喜欢的水果里,挑前三必定有橘子一席之地,金桔和橙子属于前十不入那种,所以她最期待的就是橘子的味道。
  她认真掰开一个,将橘瓣塞入口中咀嚼——
  “唔?呕……呸呸呸!呕……”温迪冲入储藏室倒了一杯冷水,死命漱口,“呕……”
  这个橘子怎么这么酸?
  梅子都没它酸!
  加上温迪是先脑补一个甜味再吃,在心理上获得双重打击,顿时被酸成倭瓜。
  她把嚼到一半的橘子全吐出去,把剩下的投掷到院子外面,惊魂未定。
  香吗?真的香。
  酸吗?要命的酸。
  温迪就是想不明白,这不是橘子吗?怎么比柠檬还酸?柠檬好歹是清香酸,这个橘子却又酸又苦,给她的舌头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绝了!好难吃,难吃绝了!
  然后这个酸橘居然是她收获得最多的,比金桔和橙子加起来还多。
  “啊……可恶。”温迪捂着胸口,气到肺疼。
  她把金桔和橙子拿出来,装进木盆里,然后决定把酸橘留在藤条筐中——把筐扔了。不过拖着筐子往外走了几十米,突然又不甘心地把它拖回来。她摘这些酸橘可摘了半天呢,要是直接扔掉,那她之前花费那么多力气不都白用了?她就不信这些酸橘真的一无是处!于是温迪又把酸橘拖回来,装进木盆中,单独存放。
  不过吃酸橘的味道还在舌尖残留,这大大影响了她的味觉。
  温迪觉得什么都吃不下去,只好跟病人黑毛一起吃白粥。
  到了晚上,他总算能爬起来了,温迪用金桔和姜煮了一锅水,喂他喝掉,让他继续休息。
  然后她进储藏室里,拿出了肉桂、苹果、梨子,还有今天摘到的橙子。温迪打算煮一锅肉桂酒,在来荒岛前她就一直想试试这种酒的味道,不过当时她还有其他许多选择,对喝这种肉桂酒的实践一再拖延,终于拖到了今天。反正她难得能凑齐一种菜品需要的食材,温迪决定试试。
  除了苹果,梨子和橙子外,温迪还需要一个柠檬。
  虽然她没有,但可以用梅子代替,荒岛上的梅子和外界的梅子味道偏差很大,能当柠檬或白醋用,巨酸。当然,直到今天她吃了酸橘才知道还有比荒岛梅子更酸的东西,而且酸橘的酸不是好吃的那种酸,又酸又苦,非常的败胃口。
  温迪拿了几颗梅子,用刀削皮后切成薄片,再取出了两块蔗糖冰晶。
  随后处理另外三种水果,苹果和梨子去核去皮切块,橙子则要用刀削去厚厚的皮,将纯粹的果肉切下来,连白色那层薄薄的皮也丢弃不用。随后,取一个干净的石碗,倒满红酒后,放入两片肉桂,再依序加入苹果块,梨子块,橙子肉和梅子片,煮一个竹筒时后加入蔗糖冰晶,再煮半个竹筒时,随后戴上手套将石碗从火灶上端出来,可以喝了。
  肉桂酒的味道比葡萄酒的更甜,酒味也轻一些。
  它的味道更接近于果酒。
  葡萄酒虽然也可以算作果酒,但度数还是比一般的果酒高,因此喝完后还是会有宿醉的效果,尤其是她和黑毛喝那么多。但肉桂酒就不同了,这种酒的果香味和肉桂香比较浓,虽然煮后酒精较为浓缩,但水果本身的果汁也进入了酒里,将酒精冲淡了一些。热腾腾的酒喝下肚非常暖身子,温迪喝了几杯,将剩下的倒回木盆,下次还想喝的时候,加一些葡萄酒和几块水果,再端上火灶加热,就可以饮用了。
  作为夜宵的配酒真的很不错。
  温迪决定这个冬天就把肉桂酒当作饮料来喝。
  火炕上的黑毛抽了抽鼻子,问:“你又喝酒了?”
  “是啊,我煮了肉桂酒……这里还有一杯,你喝不喝?”
  “我想试试。”
  温迪就端着酒送到黑毛身旁。
  在他满怀期待地坐起身,正要接过去喝时,温迪又突然撤回手。
  她摇头说:“还是算了吧,你都病了。”
  黑毛:?
  “你继续睡觉吧。”
  黑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