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
  黑狗与橘猫跟着跑了几步,才渐渐停下脚步,晃荡着尾巴走回院中。过程中,明明是只公猫、名字就像个小丫头的橘猫没忘记用灵活的尾巴将后院的院门带上。
  其实不是不想跟“饭票”去,只是马上就要到每天固定的修行时间了,它们修行时短,还没到随时随地都能入定的地步,所以只能眼巴巴地看着顾霜晓一个人去“风流快活”。
  “喵~”走回前院的橘猫灰心丧气地□□腰往地上那么一趴,对于船,它有极其美好的印象,这主要是因为饭票刚买到它那会儿,白天带着它们溜达过几回。过程中,她一边荡舟一边就用竹篙轻而易举地给它们挑起了几条鱼打牙祭。因为是活水且水质不错,河里的鱼味道也是相当不错的。虽然现在它自己也能抓到,但自己动手哪有有人伺候舒服啊!
  试想一下,一边懒洋洋地趴在船上、尾巴一甩一甩地玩水,一边吃着鲜美的鱼,还时不时能吸……磕……咳,是尝到一点“灵气”(大概是因为实力上的差距,饭票拿出来的灵气就是比它们自己萃取到的要更好),小日子简直不要更美好!
  黑狗无声地坐在小伙伴身边,抬起前爪揉了揉后者的头,权当安慰了。
  “喵~”
  【翻译:看到你和我一样惨,我就安心了。】
  “……汪!”
  【翻译:再见!】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十天左右就又过年了,时间过得真快啊……摸下巴,又到了被动增肥的时候呢!蹬蹬蹬蹬~下章重要角色登场~
  感谢修竹和荔枝的地雷,么么哒~
  以及感谢所有投营养液的小伙伴们,感谢大家,鞠躬~
  第16章 划船者与迷路人
  但其实,顾霜晓并不是去“风流快活”的,拜托,她倒是想风流快活,但至少也得有个对象吧?这世上男人女人都很多,但完全合她胃口的,却无疑很少。
  她是去办正事的。
  之前她设想过要在前院种花后院种菜,然而,菜种菜苗好买,花种却不是那么好买。经齐静介绍,她才在隔壁镇找到了一家靠谱的店,不过上次去时人家手里也没现货,于是她当时只好下了订单留下定金。昨晚店老板联系她说货到了,所以今天,正是去拿钱取货。
  隔壁镇不远,乘车大约十五分钟,走水路的话也就二十来分钟。
  完全不赶时间又懒得坐车的顾霜晓索性自己划船前往,她出门时,天色已然暗淡。太阳既然都退场了,天既然也就不热了,微凉的夏风顺着河面越过茂密的荷叶丛吹来,清凉间犹带着一抹荷香,让人身心舒畅。要非说有什么不足,无疑就是这一片河面因为附近都住了人,路上的莲蓬几乎都被人摘取殆尽。不过也无所谓,等再划个十来分钟出了镇,河面上尽是无人摘取的莲蓬。顾霜晓每次往来时都会摘上一些带回家。
  其中一半送给齐静及其家人,剩下的一半中又有大半进了黑狗和橘猫的肚子,余下的一小半才是她的,也算是“为他人作嫁衣裳”的经典诠释了。
  一来一往间,天色完全地黑了下来。
  今夜月色不是很好,但星光繁繁,足以照见归家之路。
  顾霜晓的心情不错,因为这次交易很是愉快,想买的花种尽数买到了不说,老板的态度还很好,不仅打了折,还送了她一瓶据说是自家刚酿好的果酒。虽然折扣本身和果酒都不值几个钱,但说到底这种事的关键之处从来都不在钱上。
  她注视着前方的拐角处,手中的竹篙灵巧地一撑,舟便轻飘飘地转了个方向,滑进了弯道之中。
  附近的住户前往邻镇更多地选择乘车而非驾船的最主要原因就在这里,两镇中间的一段路弯道颇多,如今绝大部分人手都生,这么一路小心翼翼又耗神地划船过去,还不如坐车方便呢。
  当然,这对顾霜晓来说不是什么大问题,曾经有两世,她一睁眼就是江边渔户家的女儿,划船这属于生存必备的基本功,怎么可能不熟练。当然,无论那一世,最后这基本功都没派上啥用场。第一次她所在的村子被异国的军队烧杀一空,第二次她所在的村子则干脆在两位魔道人士的斗法中化为乌有。所以这两世,她不管愿不愿意,最后都当上了“复仇者”。
  回想过去,再看看现在,顺带展望下未来,她不得不再次感慨:还是回家好啊……
  多和平,多惬意。
  想着想着,她不由就坐下身,随手将竹篙往舟上那么一横,身体后靠,褪去鞋袜,将脚浸入河中。嗯,反正这年头也没人会在外面喝生水,所以她这不算“恶意下毒”,更何况她也没香港脚……
  回程刚好是顺流。
  就这样,顾霜晓一边任由流水缓缓地将自己推入荷花丛中,一边在因为受惊而四散飞起的萤火虫中,舒舒服服地吃着莲蓬,顺带拿起花店老板送的那瓶果酒,一口口地喝了下去。虽然之前的惨痛经验告诉她“喝酒是会误事”的,但反正她现在是一个人,再说了,这酒就这点度数,估计等她回去的时候酒就完全醒了,没什么好担心的。
  与此同时……
  乐灿的心情很暴躁。
  他最近一直在为新专辑的主打歌寻找合适的mv拍摄地,连续去了若干个地方都只觉得“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直到那个叫齐安的小子说他家乡附近的小镇挺适合的。乐灿知道对方不敢在这种事上撒谎,便记下了地点,不过却没打算带工作团队一起考察,因为以前就出现过内部人员将这件事泄漏给亲戚朋友最后导致一群狗仔疯狂来袭的事,让他不堪其扰。所以,他随意找了个借口消失了几天,独自一人踏上了“考察之路”。
  嗯,简单来说就是他对自己的“伪装功力”还是蛮自信的。
  然而,这次好像真的是成功过头了,成功到不长眼的小偷直接将贼手伸进了他的包,偷钱也就算了,居然连手机也不放过,真是丧心病狂!
  还有什么比坐车做到一小半、售票员收钱时,拿不出钱来更尴尬?
  必须没有了。
  本来他只要去掉伪装,这事情应该就能圆满解决,他虽然不敢夸口说自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但一车子男男女女,总有几个认识他的吧?但是,只要一想到之后那些狗仔们会写的新闻报道,他就完全没兴趣这么做了——
  【某著名男星私自出门考察,丢钱又丢人!】
  【震惊!某男星居然公然坐车逃票!】
  【究竟是什么让一名曾经身价不菲的男星连车票钱都掏不出……】
  呵呵呵呵……
  去死吧!!!
  没有钱买票,车自然是不能继续坐下去了。
  有心眼还不错的乘客提醒他“再往前一直走就能走到隔壁的镇子,路上你如果看到车或者船,可以让他们捎你一程”,于是乐灿走啊走……走啊走……他也不记得自己走了多远,却倒霉催地一路上都没碰到任何车和船。
  眼下,往前走不知道还要走多远,回头也是漫漫长路,他刚好被丢在中间,进不得退不得,怎一个悲催了得!
  与此同时,又累又饿、出了满身汗的乐灿已经开始后悔,早知如此还不如直接在车上表明身份,不过就是被狗仔们写几篇瞎扯淡的新闻罢了,又不痛不痒。可惜,这当口,哪怕是后悔,也已经太晚了。
  怒上心头的他,随手捡起路边的石子,朝河中狠狠丢去。
  这颗石子刚好丢入了荷花从中,顷刻间惊起了萤火虫无数。如若是平时,乐灿肯定会驻足欣赏一番如此美景,可惜此刻他完全没有这样的心情。而就在闪烁的绿光中,乐灿突然看见,有一艘小船飘荡在荷花丛中……
  虽然似乎没看到荡舟者,但那的确是船没错吧?!
  抱着“死马当作活马医”的心态,乐灿遥遥喊道:“喂!有人吗?!有的话可以载我一程吗?我想到前面的镇子上去!!!”
  可惜连喊了几声,都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就在乐灿不打算再喊之时,他蓦地看到……
  那只随着河流静静飘荡的小船上,居然站起了一个白色的身影。
  准确来说,那是一个身穿白裙的女子,她的发丝于夜风的吹拂下缓缓摆动,脸孔在萤火虫的光辉中忽明忽暗,但即便如此,他也能清晰地分辨出——那是一张极其美丽的脸孔。
  美到不像人。
  或者,这船上的女子存在本身就不怎么像人,反倒像是水妖之类的东西……
  乐灿下意识屏住呼吸,右手不知何时捂住了心口。
  两人就这样沉静地对视了片刻后。
  他听到那舟上的“水妖”对自己说:“你要去前面镇上?”
  乐灿愣了数秒,才回答说:“……对,请问能载我一程吗?”
  “稍等。”
  这句话后。
  他看到那女子拿起一根竹篙,操控着身下的小舟,朝他所在的方向缓缓划来。
  乐灿无意识地咽了口唾沫,原本贴在心口的手无声滑落,掌心攥了一把汗。这等待,似漫长,又似短暂。那船的船尾终究是停在了他的面前,站在船头的女子裙摆飞舞,遥遥地朝他举起竹篙,说——
  “上来吧,扶着竹篙。”
  人设是“全能”却偏偏是只旱鸭子的乐灿也不知自己是出于怎样的心态,并没有扶那伸向自己的竹篙,而是自己踩上了船。一脚上去,小舟顿时摇晃了下,他下意识一把抓住身侧的竹篙,这才稳下身形,而后只听到对面的女子似乎轻笑了声。他没来由地一阵懊恼,抿紧唇直接走到了舟中处,而后,就这么坐在了她面前,倒是没忘记道谢——
  “谢谢。”
  “没事。”女子摇了摇头,缩回竹篙之余没忘记用它轻轻拨动船上的莲蓬堆,“饿了的话可以吃。”
  乐灿刚想说“我不饿”,然后就听到自己的肚子发出了“咕——”的一声。他一手扶额,忍住骂娘的冲动,只觉得自己今天一天把这辈子的脸都给丢干净了。
  好在她这次没笑,只是自顾自地撑起了船。
  于是乐灿自暴自弃地拿起莲蓬,研究了片刻,他还是没忍住抬头问:“这玩意怎么吃?”
  ……好吧,她又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进入大学的时候,我才发现真的有人不知道莲蓬是啥也不知道怎么吃,我当时的表情是懵逼的。
  傅明寒:???(沉默片刻还是没忍住问)这人谁???
  我回以他亲妈那善意的笑容。
  感谢修竹和荔枝的地雷,么么哒~
  第17章 喝酒误事啊误事
  莲子乐灿自然知道,但莲蓬他还真是第一次见。
  过去,莲子给他的印象就是丢在汤或粥里的,口感说不上甜也说不上苦的糯软食物,而此刻,这种印象被“更新”了。
  这个时候的莲子是最好吃的。
  既不至于嫩到涩嘴,也不至于老到发苦,入口极脆,咬下去就是一汪甜水,又脆又甜,连微苦的莲心都变成了将味道衬到更好的存在。
  莲子是不饱腹的,不过乐灿在连吃了七八个莲蓬后,还是觉得腹中的饥意被很好地缓解了。他看着明显少了三分之一的莲蓬,没好意思再继续吃下去。顺带一提,刚才吃莲子的过程中,他也是一直有意无意地瞥着站在穿透乘船的白裙女子,她一直沉默地撑着船。
  看穿着打扮,这应该是个人类……吧?
  起码穿着打扮与人类没什么区别。
  只是……
  乐灿的目光从她微微摆动的黑发落到缀着萤火虫的裙摆再落到那光裸地踩在船上的足,总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与普通人迥异的“违和感”,但要让他具体说出有哪里不一样,他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说到底,搞创作的,在对世界的感知上天生就较为敏感。
  更别提,顾霜晓此刻还顶着一个“醉酒”debuff,对自己的伪装并没有平时那般好。
  “前面的镇子还有多远?”乐灿开口打破了一直以来的沉寂。
  “不远了。”顾霜晓回答说,“十分钟左右应该能到。”
  乐灿抬起手擦了把额头残留的余汗,不得不说,比起刚才,现在可真是太舒服了,坐着船吹着风,四周尽是萤火虫和沁人心脾的荷香,对面还站着个虽然颇为可疑却完全可以打一百零一分的美人。擦完汗后,他看了眼手指,发现自己伪装用的粉丝基本都被汗水给冲掉了,他索性扯掉嘴上的假胡子和头顶的发套,然后侧过头捧起河中的水,痛痛快快地洗了把脸,再揪起原本被汗水打湿、如今已快被夜风吹干的t恤,随手擦了把。
  眼前“大变活人”,顾霜晓倒是没怎么惊讶,因为从对方上船的瞬间,她就发觉到了这件事——现代的化妆术的确足以让人盖头换脸,但比起“易容术”还是要差不少的。事实上,她原本有些怀疑对方会不会是逃犯之类的存在,还琢磨着如果他做出什么不好的举动就立即敲晕再丢到派出所门口。不过眼下再看,她之前的判断似乎是错误的,原因无它——
  有这么一张好脸,干点什么也比犯罪有前途,是吧?
  虽然这话说出来有些不对劲,但在这个时代,颜值高有的时候还真的就能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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