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 第113节
  那女娘笑了笑,柔声又问:“那人是如何模样?多大年岁?”
  小厮痴得五迷三道,想也没想就说:“是个年轻哥儿,瞧着不大,聪明倒是挺聪明,人也隽秀得很……”老东家以手握拳,置嘴边“咳咳”两声,小厮连忙反应过来,立刻住了嘴。
  几人正说着话,便有下人领着已经调好香的两人走过来了。
  东家将双方制好的香饼接过,各在鼻下嗅了嗅,其中一个香味怪异,令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他赶紧将香饼拿远了一点,出于礼数,还是心平气和地问道:“小子,你们这香可起了名儿?有什么说法?”
  另一人迫不及待先说:“我这香,名忘俗。正是秀色馨香,见之忘俗。”
  不过是个香罢了,也有这么多名头,余锦年自己腕子上也抹了点香,他低头闻一闻,实在是做不出这等姿态来,只好实话实说:“我这没什么雅名,驱蚊逐虫香罢了。至于说法……长夏正是蚊虫肆虐的节气,到时候晨起入夜时,在床头屋角点上这香,保管一整日不被虫咬,灵用得很呢!”
  “你——”东家莫名发起气来,用力地拍了下圈椅扶手。
  “噗……”而不合时宜的,后头竟冒出个忍俊不禁的笑,“长夏多蚊虫,公子说得也没错儿……忘俗倒是雅致,只是我等也不过是凡尘里芸芸众生中的一个罢了,如蝼蚁一般来去,又如何真能忘俗?倒是这驱虫香,平易近人,体贴入微,我瞧着就很好。”
  那老东家惊道:“夏儿?”
  “爹爹不是答应了让长夏自己来选?”那屏风后的小女娘娇中带着些微的蛮,轻轻地哼了一下,“长夏自己来选入赘女婿,自然要选自己看中的!爹爹如今还要反悔了不成?我便是要选他,否则今年我不嫁了!”
  “胡闹什么!”老东家呵斥了一句,便又换了脸色,对着女儿小声愁苦道,“这都第几年了,再不嫁成了个老姑娘,人家要笑话你的!”
  “笑话便笑话,我盛长夏制的香东崇府哪个没用过,还怕人笑话不成?”
  余锦年干想着“倒是个女强人”,忽而又意识到什么,摆手道:“等等,等等……您说什么嫁不嫁的……”
  老东家摇摇头,咬咬牙,叹口气:“罢了!既是小女瞧上了,又的确有些本事……我们盛家也不图你甚么,只要脾性好、能得小女欢喜——”他挥挥手,自旁边走出几个持盘的家仆,手里各端着一堆东西,赤红流金,煞得人眼疼。
  “哎,等会儿!”余锦年终于回过神来,心道糟糕,脚下连连后退,正要转身溜走,就被几个腿脚利落的小厮给挡下了,他失了退路,不由难为道,“唉,这位老爷,我可不知您这是比香招亲呐!”
  “拦住他!”老东家一改慈眉善目,起身厉道,“既赢了我盛家的识花会,便是我盛家的女婿,还容得你始乱终弃?!”
  几个力气大得惊人的家仆将他扯回帘子里去,摁在凳子上,七手八脚地往他身上套喜服喜冠,瞧这架势,明白的知道是娶亲,不明白的还以为是要强抢民女呢!也不知这盛家的小姐究竟是有多恨嫁,竟这般亟不可待,直接从大街上抓了人回去结亲!
  好歹也要合个八字,定个吉时罢!
  盛老爷吩咐道:“动作快些,过会儿误了吉时,唯你们是问!”
  “……”
  余锦年挣扎不过,企图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盛老爷!我可没始乱终弃,我连您家千金的面都没见过。再说了,俗话说的好,夫妇和睦才能相守百年。实不相瞒,我这人逍遥惯了,没长性,又没本事,对贵府千金更是没有丝毫的想法,便是赘了进去,也难能照顾好您宝贝女儿呀!您快看看那位仁兄,我瞧着他对府上千金可是痴情得很……”
  那小姐道:“盛家不需要你有本事。”
  言外之意,是要他在家里吃软饭?
  说得口干舌燥,对方还是无动于衷,看来是铁了心要把他绑回去拜堂,最可怕的是,这盛家简直是土匪头子从良来的,准备了一顶花轿不说,竟还备了一块盖头,要往他脸上糊。
  逼亲呐!
  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余锦年随口胡诌道:“实不相瞒,我已有家室了!”
  盛老爷胡子一吹:“你说什么?!”
  余锦年横在花轿门口,龇牙咧嘴笑道:“确是有家室了,比您家小姐美上数倍不止,且知书达理、秀外慧中,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又极风趣。您若是不介意盛小姐做小,我倒也不介意多一房娇妾。只不过我家那位小肚鸡肠,手段卓辣,计较得很,您家千金怕是要多担待些,毕竟家和万事兴嘛!嘿,嘿……”
  那盛老爷险些气厥过去。
  旁的仆人吓得去扶盛老爷,余锦年眼珠骨碌一转,趁机踹开了身前的家仆,好容易破开了一个口子,提起衣摆就冲了出去,那可真是拔腿就跑,后头七八个小厮追着,他也辨不清东南西北,跑就完事了。刚跳下了台,冷不丁一人挤出来抓他的手,他大惊之下正要抬手去打——
  “年哥儿是我!这边,快点!”
  “苏亭?”余锦年松了一口气,麻利跟上,逃跑路上还不忘与他抱怨,“这是招亲!怎的都没人提醒我一下!”
  苏亭气道:“怎的没提醒,我朝你使眼色,你却说我眼睛生了病!”
  余锦年想起确有此事来,懊悔道:“我……”
  苏亭看了看身后的方向,催促他道:“哎呀别说了,赶紧跑罢!我刚才好像在西边见着了季公子的人,你往那儿去!后边的我来帮你挡几个。”
  身上的喜服极不合身,衣袖衣摆都比他本人长出一截,他边跑边解那衣带,还要留心有没有被人追上,三心二用之下,反将那带子系死了。余锦年忙活得满头汗,后来干脆放弃,两手提着衣角在街巷之间狂奔。
  “——哪是西啊!”
  苏亭只叫他往西去,却也没说哪里是西,余锦年方向感本来就弱,能将信安县摸得门儿清纯是熟能生巧的缘故,至于这街多巷密又人生地不熟的东崇府,家家户户在余锦年眼里都长一个样,哪里分得清何处是西!
  余锦年这阵子废懒在车里,被季某人呵护在手上,许久没动弹过,难免跑得头胀气短,身后盛家家仆却穷追不舍,已不是要将他捆回去做女婿的架势了,俨然是不愿意咽下这口气,非要将他捉回去以正视听。
  不远的茶社雅厢中。
  “属下打听到,那小子是跟着一伙自称是富商的人进的城。”
  对面的紫衣男子:“哦?自称。”
  侍从点点头,小声道:“他们并未刻意遮掩,不难打探,领头的那个乃是相府家的二公子,随行的还有一人……”
  燕昶眼神微沉,指间搓玩的玉核桃也渐渐停在了手中,他随即轻轻笑了一下,了然道:“与闵雪飞在一起的还能是甚么人,季家那个罢?倒是命大。”
  周凤没说话。
  燕昶向后靠进椅背,继续搓着他的玉核桃,饶有兴味道:“如此算来,他姐姐还当叫我一声小叔,我们也算是……亲家兄弟了罢?这么说,那少年就是信安县那个大难不死的小神医了,他们一对难兄难弟,也是相配。”
  周凤:“……”
  忽地外面好一番喧哗,周凤闪身在窗边向外窥去,只见一个红衣少年风似的跑了过来,远处则徘徊张望着几个面目狰狞的持棍家丁。
  “主子。”周凤低唤。
  燕昶起身,右手轻轻攥了一攥,终究还是放下了,改而抬起左臂,搭在那窗扇上:“真是巧了。”
  余锦年粗喘了几口气,扶着墙实在是跑不动了,正要自暴自弃——忽地手边窗页自内洞开,余锦年略一迟疑,猛地一人伸出手来,捂住嘴,将他倒拽了进去。
  对方力气可不小,余锦年大惊之下一个反肘捅了出去,那人吃痛,他又趁机张嘴在人手背上咬了一口,他以为这是盛家人,便也没留情面,这一嘴咬得颇是用力,他都尝到了淡淡的腥甜滋味,就算没啃掉一块肉,怎么着也得留下一串难消的牙印儿了。
  “放肆!”紧接着一把冷剑就横在了脖子上。
  余锦年定睛看去,发觉这人分外眼熟,仔细一想,竟是古董铺子里那个右肩有伤的男人,此时正被他那一肘子捅弯了腰。
  他不知自己何故与这人扯上了关系,难不成因为在铺子里替他接住了一盏琥珀杯,就特来还情不成,余锦年不好意思道:“抱歉,我就是跑傻了,手比脑子快……你没事吧?”
  燕昶挥挥手,遣周凤退下,他缓缓直起腰,视线从少年人赤红的凌乱衣领上扫过,定在余锦年的脑门上方,不知在看什么,良久才回道:“无妨,也值。”
  余锦年愣了会,不知他是几个意思。
  “小东西,又见面了。”燕昶突然抬手,余锦年条件反射地躲了一下,他左手摸了空,顿在半空,表情迟滞片刻,指腹不自然地虚虚捻了捻才放下手臂,嘴角勾了一下故作轻松道,“发冠歪了……怎么,怕我也逼亲不成?”
  这话一点也不好笑,尤其是从这人嘴里说出来。
  余锦年双手扶正了发冠:“哪能呢,就是咱们也不是很熟,这种事我自己来就行了。”说完又恍惚意识到这冠子是盛家人强给他戴上去的,顿时气呼呼地将那玩意扯了下来,扔在地上,之后将自己全身上下搜了个遍。
  发冠被粗暴地扯下来,带断了几根发丝,随即头发落满了前胸,他随手握成一束,向肩后一甩。窗缝里有明晃晃的阳光照进来,细细的一条光带落在人的脸上,明暗交界处,在颈间晕荡开一抹温柔牙色。
  “找什么?”燕昶问。
  余锦年:“我的发带,鸭蛋青的,这么窄一根。”
  燕昶:“并未见到。”
  余锦年懊丧地“哦”了一声,心想估计是盛家人给他带发冠时扯去了,那发带虽不值钱,却是季鸿送的,这么一想,好像季鸿送给他的东西除了那把佩刀,其他的都已莫名其妙地丢失,他郁闷地用力踢了那发冠一脚。
  燕昶瞧他发了一通脾气,之后便垂头丧气的,似个被人断了尾的猫,自以为他是在担心外头的追兵,于是说道:“此间不会有人进来,你可在此躲避一阵。随便坐罢。周……小四,斟茶。”他转而问余锦年,“想喝点什么茶,这间茶社还不错,用的俱是当年的新茶。”
  “不劳烦,我不喝茶。”余锦年闷道。
  燕昶没听见似的,依旧吩咐下去:“来盏竹叶青。”
  “……”被胡乱唤作“周小四”的周凤看了眼余锦年,默默撇了下嘴,去外头叫茶。
  终于斟上了茶,出于礼貌,余锦年端起来在嘴边碰了碰,抿了一小口。
  燕昶又道:“这里的竹叶青乃是蜀地之上品,滋味醇清,可顺喉?”
  余锦年慢慢放下茶盅,答道:“我不懂这个……品不出什么好坏来,大约只尝得出清香。”他犹豫了一会儿,说,“我与阁下算是素昧平生吧?”
  燕昶不答反道:“小四,去备些生茶来。”
  余锦年只觉得,这人要么是个聋子,要么是个傻子,他自己想做什么做什么,压根就不听人说话。
  他与对方相对而坐,跟面前的清亮茶汤大眼瞪小眼地看了会,便偷偷地抬起眼睛去打量燕昶,对方右肩应当是受过什么伤的,因他右手一直隐在桌案下面,全程仅用并不熟练的左手来操持杂务。
  此人瞧着已足而立,至少眼角的细密纹路让他看上去已经不是那么年轻了。但不年轻未必意味着老态,岁月并未在他身上留下过分沧桑的痕迹,反而淘洗出一种显而易见的上位者气度。
  与郦国公世子不同的是,季鸿虽同样深不见底,但却清透,是一池冷冽寒水,让人明明白白地感觉到危险;而面前这位却更像是一杯隔夜的茶汤,浓郁浑浊,即便是搅开了也难以看清杯底究竟是什么瓷色,尽管有所威慑,但又少见冰冷情绪。
  燕昶突然抬起了视线,正对上余锦年偷觑的目光,他倒也不为难人,开口问道:“小先生懂医?”
  余锦年从天外神游回来,答道:“唔,粗通一些皮毛罢了。”
  “小先生过谦了。”燕昶微微起身,“小先生可是姓余?信安县人?”
  “啊,是……”余锦年微微惊讶,“阁下认得我?”
  “小先生与我想的有些不同。”燕昶戏谑道,他抬起了那只右手,五指张开又蜷起,未及余锦年疑惑,便又垂目叹了一声,“某久仰小先生妙手回春之名,只是当日抵达信安县时,却得知小先生已离家北上,此番错过,某真是懊恨不已。今日有缘能在此地遇上小先生,岂非是缘分所致?”
  他随即又谦和地笑了笑:“实不相瞒,某身患宿疾,缠绵多年不得痊愈。本想到信安县请小先生诊治,谁知因缘际会,竟在此地相遇……倘若小先生肯施以援手,某定当感激不尽。”
  这人说着“懊恨不已”的话,脸上倒是一派平和。
  余锦年想了想,且不管他是甚么人,眼下这种情况,自己一时半会也出不去,与他瞧一瞧倒也没什么,只是要先说好:“今次没有药具,便是看了,也只能开些药方汤剂,怕是难以根治此病。”
  他直起身子,伸手在对方肩颈上按了几下,拇指缘着经络摸索了一段。指下隐约地摸到了几个盘踞在筋肉之间的小结节,他皱了皱眉便退了回来,道:“公子您这个约莫是痹症,且患病日久……但只要沿着痹症来治,当有所显效。”
  周凤眼睛一亮:“主子——”
  燕昶眸中暗潮翻滚,压沉了嗓音道:“可能治?”
  余锦年点了点头,认真道:“自然,只是要费些功夫。看这病灶,当是早年肩臂受伤时未曾医治透彻,筋膜之间留下了病根,日后受了些许湿寒之气,又没好好休息保养,年少时可能不觉甚么,待年纪长了才始觉疼痛,如此天长日久,便发而为痹症。新病易治,久病难医,凡是陈年旧疾,都不是太容易。”
  周凤连连点头应和,忍不住插话,愤愤不平地说道:“小神医着实神了,可不正是如此!我们主子瞧着是锦衣玉食,岂有人知他为人鞍马、任劳任怨,何曾享受过一天!主子整日里东征西——”
  “——周四!还不退下。”燕昶打断他道。
  “……”周凤赫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赶紧打了自己一巴掌,闭上嘴带着自己的新名儿“周四”,恹恹地退到一边。
  余锦年困惑地看着他们。
  燕昶指尖敲了敲茶盏,和善地解释道:“东奔西跑。我是个贩茶的商人。”说到这,他才想起来还未曾自报家门,“某名夏越,久居南地,时而奔波蜀府,你也知,做我们这行的鲜少能歇得住,生了病也难得能有机会调养……生活所迫罢了。”
  似乎是有些道理,只是,这人身上倒不像是茶商该有的味道,反而有股……河腥味。
  燕昶道:“诊病之事,小先生你看……”
  余锦年说:“不瞒夏公子,我今日出来就是想办些药针医刀,只是眼下出了这档子事,估计这几日要暂且做个‘缩头乌龟’了,一时也无法置办齐全。况且我是途径此地,只停留数日罢了,并不会久待。不过东崇府人才辈出,寻个郎中大夫应当也不难……”
  “既然要停留数日,与其在客栈中闷趣儿,不若由夏某做东,小先生赏脸吃个便饭,饭后若有闲暇,也与某瞧瞧这不争气的胳膊。”燕昶不由分说道,“明日晡时,在下便派人来接小先生。”
  余锦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