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节
“即使房里不冷,总有暗风吹进来,受了凉就不好了。”
低低的声音带着一丝轻颤,说不出的婉转动听,好似娇啼,让人心神荡漾。
廉肃眯了眯眼,一把握住齐蓁的手腕,看着雪白皓腕被粗糙的大掌紧握,好像怕了一样往回缩,他讥讽一笑:
“你怕我?”
齐蓁低着头,不敢看廉肃的正脸,也不想惹怒了这个男人,现在他应该好好养伤,而不是将自己憋在这种阴郁的房间里闷着。
“先放手,我把帘子给扯开。”
“我不放,又如何?”
齐蓁知道男人是刻意刁难,她也不恼,用空闲的另一手扯开床帐,之前她走进来时已经掀开了不少帘子,总算有光透进来,虽仍有些微弱,但齐蓁总算能看清男人的脸了。
廉肃原本生的十分俊朗,高鼻深目,似有一丝胡人血统,但又因读书的缘故,身上带着几分温润如玉的气质。
可在军中历练三年,也不知这男人到底经历了什么,竟然好像山中奔出来的野兽般,一双虎目冒出阵阵寒光,让人看着两腿就不由打摆子,危险逼人。
但此次一受伤,廉肃瘦了不少,面色因失血过多变得惨白,下颚处棱角分明,青黑的胡茬儿满布,那处的骨头都要凸出来了。
齐蓁心疼的直皱眉,只觉得这人实在是太不爱惜自己,无论如何,性命为重啊!
“阿肃,你得吃点东西。”
男人半张脸隐藏在阴影中,齐蓁看不清他的神色,只听他道:
“一个废人,还吃什么?不如自生自灭。”
心头一颤,齐蓁喉间好像被一团棉花给哽住似的,半晌没说出话来。
“什么废人?又不是治不好了!”
齐蓁眼眶发热,不由自主的开口反驳,她见不得心高气傲的男人被打倒,明明廉肃好不容易活着回来了,为什么老天爷非让他受这种苦?
“你走吧。”
男人突然放开手,余光扫见莹白皓腕上一圈紫红的淤痕,廉肃不着痕迹皱了皱眉,暗忤自己下次不能用这么大的劲道,否则齐蓁皮薄肉嫩的,恐怕会受不住。
想想女人这一身细皮嫩肉如同雪花堆砌而成,红唇柔软馥郁,声娇人美,在床上的风情他早已领略了一半,还剩下另外一半,只能等他细细探索了。
齐蓁杵在原地,一动不动。
“你既然想要改嫁,最好与我保持距离,否则坏了你的名声,那个侍卫可就不会要你了。”
齐蓁是想嫁给赵恒,但却不会在廉肃受伤的时候提及此事,她知道男人对她的心思。
“我、”
见女人脸上露出犹豫,廉肃讽刺一笑:
“你要留在这,是可怜我?”
“不是……”齐蓁连连否认,生怕廉肃动怒,气坏了自己的身子。
“不是可怜我,那你是改变主意,不嫁赵恒,想嫁给我了?”
齐蓁面色一变,刚要摇头,就看见男人狰狞的脸色,大手死死攥着锦被,额角蹦出青筋,豆大的汗珠儿滑落,滴在被上。
“你怎么了?是不是伤口疼了?”
单薄雪白的亵衣被鲜血染红,齐蓁瞳仁一缩,蹲在床头,颤巍巍的想要拉高男人的衣裳检查伤口,却不防被人一把按住了手。
廉肃死死盯着她,一字一顿:
“你要是可怜我的话,就滚!想呆在廉府里,就必须当我的人。”
齐蓁后背倚在床柱上,紧紧咬着唇,缓了一会才道:
“我是你嫂子。”
“廉府里有不少下人伺候,就不必劳烦你了。”
见男人廉肃露出不耐烦,齐蓁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还想再说些什么,就见着李太医走了进来,一看到男人被鲜血染红的亵衣,李太医大惊失色,按着廉肃的手臂,将人推倒在床上,冲着齐蓁道:
“夫人帮我给大人上药。”
李太医动作飞快的将男人身上的亵衣解开,纱布早就被鲜血染红,一层层的黏在一起,李太医解开纱布,往齐蓁手里头塞了一瓶金疮药,用干净的帕子擦干上面的血迹,满头大汗道:
“快往上撒药粉。”男人腰腹处的伤口十分狰狞,好像一条大蜈蚣爬在一块筋肉上,此时这条蜈蚣甚至还张开嘴了。
齐蓁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狰狞可怖的景象,吓得腿都软了,好在她强打起精神,一边发抖一边把药粉给洒在伤口上。
“好了。”李太医心疼自己的金疮药,生怕齐蓁撒多了浪费,毕竟廉肃身上的伤口看似狰狞,其实只是皮肉伤,要是老老实实地躺在床上,要不了几日就能长好。
李太医冲着齐蓁招手,说:
“夫人仔细看着点,日后老夫要是没在府上的话,就由夫人亲自给大人换药包扎。”
原本齐蓁有些委屈,但听到太医的话,她也不敢耽搁,一双杏眼死死盯着李太医的动作,确定自己没有遗漏了什么步骤,这才松了一口气。
房间里烧了地龙,热的好像一个大蒸笼,齐蓁不喜欢太热的地儿,玉颜坊没有通地龙,只烧了炭盆子,里面的脂膏不能受热,否则脂膏的香味儿可能就变了。
从怀里掏出帕子,齐蓁擦了擦身上的汗,她平时最喜欢的就是桃花香膏,涂上之后,身上出汗香味就会越浓,像桃花成了精似的,粉面桃腮,杏眸里波光盈盈,红唇柔软,配上似剥了壳儿的鸡蛋般光洁的皮肉,无一处不美。
齐蓁觉得有人在看她,她抬头环顾四周,发现这些人一个个都低着头,根本没人将目光放在她身上。
低低的声音带着一丝轻颤,说不出的婉转动听,好似娇啼,让人心神荡漾。
廉肃眯了眯眼,一把握住齐蓁的手腕,看着雪白皓腕被粗糙的大掌紧握,好像怕了一样往回缩,他讥讽一笑:
“你怕我?”
齐蓁低着头,不敢看廉肃的正脸,也不想惹怒了这个男人,现在他应该好好养伤,而不是将自己憋在这种阴郁的房间里闷着。
“先放手,我把帘子给扯开。”
“我不放,又如何?”
齐蓁知道男人是刻意刁难,她也不恼,用空闲的另一手扯开床帐,之前她走进来时已经掀开了不少帘子,总算有光透进来,虽仍有些微弱,但齐蓁总算能看清男人的脸了。
廉肃原本生的十分俊朗,高鼻深目,似有一丝胡人血统,但又因读书的缘故,身上带着几分温润如玉的气质。
可在军中历练三年,也不知这男人到底经历了什么,竟然好像山中奔出来的野兽般,一双虎目冒出阵阵寒光,让人看着两腿就不由打摆子,危险逼人。
但此次一受伤,廉肃瘦了不少,面色因失血过多变得惨白,下颚处棱角分明,青黑的胡茬儿满布,那处的骨头都要凸出来了。
齐蓁心疼的直皱眉,只觉得这人实在是太不爱惜自己,无论如何,性命为重啊!
“阿肃,你得吃点东西。”
男人半张脸隐藏在阴影中,齐蓁看不清他的神色,只听他道:
“一个废人,还吃什么?不如自生自灭。”
心头一颤,齐蓁喉间好像被一团棉花给哽住似的,半晌没说出话来。
“什么废人?又不是治不好了!”
齐蓁眼眶发热,不由自主的开口反驳,她见不得心高气傲的男人被打倒,明明廉肃好不容易活着回来了,为什么老天爷非让他受这种苦?
“你走吧。”
男人突然放开手,余光扫见莹白皓腕上一圈紫红的淤痕,廉肃不着痕迹皱了皱眉,暗忤自己下次不能用这么大的劲道,否则齐蓁皮薄肉嫩的,恐怕会受不住。
想想女人这一身细皮嫩肉如同雪花堆砌而成,红唇柔软馥郁,声娇人美,在床上的风情他早已领略了一半,还剩下另外一半,只能等他细细探索了。
齐蓁杵在原地,一动不动。
“你既然想要改嫁,最好与我保持距离,否则坏了你的名声,那个侍卫可就不会要你了。”
齐蓁是想嫁给赵恒,但却不会在廉肃受伤的时候提及此事,她知道男人对她的心思。
“我、”
见女人脸上露出犹豫,廉肃讽刺一笑:
“你要留在这,是可怜我?”
“不是……”齐蓁连连否认,生怕廉肃动怒,气坏了自己的身子。
“不是可怜我,那你是改变主意,不嫁赵恒,想嫁给我了?”
齐蓁面色一变,刚要摇头,就看见男人狰狞的脸色,大手死死攥着锦被,额角蹦出青筋,豆大的汗珠儿滑落,滴在被上。
“你怎么了?是不是伤口疼了?”
单薄雪白的亵衣被鲜血染红,齐蓁瞳仁一缩,蹲在床头,颤巍巍的想要拉高男人的衣裳检查伤口,却不防被人一把按住了手。
廉肃死死盯着她,一字一顿:
“你要是可怜我的话,就滚!想呆在廉府里,就必须当我的人。”
齐蓁后背倚在床柱上,紧紧咬着唇,缓了一会才道:
“我是你嫂子。”
“廉府里有不少下人伺候,就不必劳烦你了。”
见男人廉肃露出不耐烦,齐蓁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还想再说些什么,就见着李太医走了进来,一看到男人被鲜血染红的亵衣,李太医大惊失色,按着廉肃的手臂,将人推倒在床上,冲着齐蓁道:
“夫人帮我给大人上药。”
李太医动作飞快的将男人身上的亵衣解开,纱布早就被鲜血染红,一层层的黏在一起,李太医解开纱布,往齐蓁手里头塞了一瓶金疮药,用干净的帕子擦干上面的血迹,满头大汗道:
“快往上撒药粉。”男人腰腹处的伤口十分狰狞,好像一条大蜈蚣爬在一块筋肉上,此时这条蜈蚣甚至还张开嘴了。
齐蓁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狰狞可怖的景象,吓得腿都软了,好在她强打起精神,一边发抖一边把药粉给洒在伤口上。
“好了。”李太医心疼自己的金疮药,生怕齐蓁撒多了浪费,毕竟廉肃身上的伤口看似狰狞,其实只是皮肉伤,要是老老实实地躺在床上,要不了几日就能长好。
李太医冲着齐蓁招手,说:
“夫人仔细看着点,日后老夫要是没在府上的话,就由夫人亲自给大人换药包扎。”
原本齐蓁有些委屈,但听到太医的话,她也不敢耽搁,一双杏眼死死盯着李太医的动作,确定自己没有遗漏了什么步骤,这才松了一口气。
房间里烧了地龙,热的好像一个大蒸笼,齐蓁不喜欢太热的地儿,玉颜坊没有通地龙,只烧了炭盆子,里面的脂膏不能受热,否则脂膏的香味儿可能就变了。
从怀里掏出帕子,齐蓁擦了擦身上的汗,她平时最喜欢的就是桃花香膏,涂上之后,身上出汗香味就会越浓,像桃花成了精似的,粉面桃腮,杏眸里波光盈盈,红唇柔软,配上似剥了壳儿的鸡蛋般光洁的皮肉,无一处不美。
齐蓁觉得有人在看她,她抬头环顾四周,发现这些人一个个都低着头,根本没人将目光放在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