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
沈逸风听她说完这些话,刚想说什么,就又听到李薇竹继续说道,“再说,今个归根到底是为了我。你许是觉得这般的诗会没什么意思吧。”
沈逸风看着李薇竹,没料到李薇竹会这般说,“怎会?”想到刚刚李薇竹推着自己的轮椅的举动,反而觉得自己扰了李薇竹的兴致,缓声说道,“这里很好,比京都来也不差的,算是难得了。”
李薇竹弯唇一笑,“那就好。”想了想又说道,“为你解毒是我答应了你的,我是一个大夫,答应了就一定不会食言,这也是我自愿的,中间受到什么辛苦我都不会退缩的,再说了,只是站一站,算是什么吃苦?我虽然扮作你的丫鬟,难道你就当真把我当丫鬟来用?”
沈逸风摇摇头,他怎会拿李薇竹当做是丫鬟?
李薇竹见着沈逸风的样子,笑道:“其实今天来,除了是长见识,或许当真还有其他的文雅得意之作,能够入文夫人的眼,你的画作虽然好,只是也不知道文夫人是否喜欢丹青。”长睫轻颤,“我希望你能够站起来,看着这热闹的诗会,我就想着,你应当是刚才被众人围起来的那个立恒一样,风姿卓越,惹人艳羡。你就算是伤口疼痛难忍,也要忍下,我会努力为你去寻药,努力让你站起身来,努力祛除你体内的毒素。”
一说完这些话,李薇竹明显的感受到了自己脸上的热意,但是难得的没有躲起来,而是正视沈逸风的双眸,希望得到回答。因为她不希望沈逸风总是觉得亏欠着自己,总是觉得对不起自己,她希望两个人可以一起努力,去对抗那西域□□。
沈逸风看着李薇竹亮晶晶的双眸,没由来的觉得温暖,觉得曾经受到的那些伤害也都不算什么了。大概是上天怜他被亲人仆人背叛,所以才让他遇到眼前的少女吧,单纯可爱,笑起来双眼弯如月牙,毫不做作;同时又坚韧不拔,决定做一件事时,就不怕任何困难。这个女孩不像他在京都遇见的任何闺阁小姐。
沈逸风看着李薇竹,忽的就想到了他们初遇的时候,彼时她还是扮作男儿的打扮,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又是娇俏少女,那时候他认不出两人本是一人。
而现在,无论李薇竹扮作是什么模样,他都有自信可以认得出她。
沈逸风恍然间觉得,自己大概是真的喜欢上了眼前这个一脸坚定的少女了吧?
可惜她从未见过自己能够站起来的样子,沈逸风自从知道了自己的腿可以治好之后,只是默默等待李薇竹治好他的腿,此时却有些迫切,他想早一点战起身子,让她看看自己完好时候的模样。等他身子全好了,一定会用尽自己的全部去保护这个少女。看着眼前这个还在故自执拗的少女,他微微一笑,说:“好”。不知道是回答了女孩的问题,还是回答了自己心中的那句喜欢。
两个人都微微一笑,觉得两个人之前的关系好像不一样了,又好像和原来没有什么不一样。
就在这时,茶楼里的琴声突然就变了,如果说一开始是铮铮古琴,奏乐是高山流水,这会儿则是琵琶初裂,轮指在琵琶上,乐声就从曲高和寡的高山流水,变成了活泼欢快的曲调。
不一会儿就听见周围发出了响亮的鼓掌和喝彩声,见着李薇竹想要凑热闹,沈逸风就说道:“你去看看吧。”
“我们一块儿。”李薇竹推着沈逸风的轮椅便往里头去了。
因为李薇竹面上带着恬然笑意,加上沈逸风坐在轮椅上,便有人让出了位置。
李薇竹看着台中,有一女子腰肢纤细,正在舞蹈。双手柔软,摇摆似柳枝,她足尖点地,转了起来,而琵琶声也是不断,如同大珠小珠落玉盘,回首时候,眸色流转,李薇竹倒是一愣。她这一愣,也就只顾着打量着女子,而不是看她的舞姿了。
那翩翩起舞的是一个长相不俗的小姑娘,和她年纪相仿,柳叶眉弯,巴掌小脸,上身倩碧色滚银边对襟衫,下身是石榴红绣玫瑰折枝裙。
而更巧的是,这女子竟与自己有着几分相似。盯着跳舞的女孩看了半晌,李薇竹以为是自己的错觉,望向沈逸风,刚想问出口,那跳舞的女子已是亭亭立于地面,脸颊微红地说:“献丑了。”
众人叫好声不断,压住了李薇竹的声音,那位小姐的面容清丽,舞姿翩翩,引起了不少在场书生的遐想,不少目光含着倾慕之意。
“怎么了?”沈逸风没有听清楚李薇竹的话,便拉了拉她的衣袖。
这里的声音仍然是吵杂,李薇竹就低下了头,凑到沈逸风的身侧,“你觉不觉得……”
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了女子的声音清脆如同出谷百灵鸟,“沈公子。”
李薇竹抬头,恰巧看到了少女眸色飞快划过了什么,只是那速度太快,她看不清。
见着李薇竹看向她,少女微微浅笑,声音欢快而温柔,“原来沈公子也在洛阳城?”她的目光闪闪,看着沈逸风,莫名地让李薇竹心中有些不舒服。
第68章 贝思怡的思慕
此女正是和华氏一起出京寻找女儿的贝思怡,华氏一路舟车劳顿到达洛阳歇脚。
而贝思怡听闻来福茶楼有斗诗,便同华氏撒娇想要见识一下,华氏把贝思怡放在心尖尖处,听着她的撒娇,虽然身体疲乏,还是带着贝思怡来到了茶楼。
贝思怡从小跟在华氏身边,诗词歌赋学的不差,跳舞更是请了专门的师傅仔细学过,贝思怡原本是没准备下场跳舞,最多是吟诗两句,
好让华氏见见自己对这些才子们的吸引力,好让华氏意识到,她贝思怡已经快要十四了,等到回京了之后,应当给她准备合适的人家。贝思怡过往时常同华氏撒娇,让华氏总觉得她还是个孩子,竟是从未替贝思怡考虑过夫家的事情。
贝思怡在二楼的雅间,染着丹寇的手指一下又一下敲着桌面,她托腮想着诗词,谁知道不经意地瞥向楼外,就见到了李薇竹推着沈逸风的轮椅。
那是沈逸风!当时意识到了沈逸风出现在洛阳城的时候,而且就要进来福楼的时候,她就挺直了脊梁。
沈逸风是沈王爷世子,在京城时常是参加一些诗会,而贝思怡也会跟着谢薇梅谢薇兰等一起去,每次诗会都是沈逸风夺得头筹,再加上沈逸风模样俊美,气质温和,待所有人都温和有礼,让贝思怡芳心暗许。只是贝思怡身份不高,一直没有与沈逸风说话的机会,让她嫉恨不已的是,明明样貌最为平反的谢家长女谢薇梅是他的未婚妻。
沈逸风失事之后和谢薇梅退了亲,现在虽然是坐在轮椅上,只是他的世子身份摆在那里,沈逸风仍然是贝思怡心中一等一的夫婿人选。
想到这些,贝思怡微微一笑,今天是难得的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
接下来就有了为何她会在茶楼当众跳舞这一幕,虽然未出阁的小姐在茶楼跳舞有些不和规矩,但若是以舞会友的话,传出去也是一番美谈。
贝思怡便用足了十二分的心思在台上跳舞,她的双手柔柔似流水,她弯折腰肢不胜风力,她的目光也倾注了她对舞蹈的热忱,刚开始的时候沈逸风目光落在她的身上,谁知道后来竟是转向了身边的侍女。贝思怡走了神,脚下乱了一个拍子,原本应当是她人生之中最好的一舞,此时就落了下成了。
一曲舞毕,她径自走到了两人的面前,同沈逸风招呼。
李薇竹正想问沈逸风有没有觉得自己与跳舞的女子有些像的时候,没想到贝思怡会突然开口与沈逸风说话,言语间还颇为熟稔。抬头看向沈逸风,就见到沈逸风的眼底有着淡淡的疏离,开口说:“沈某外出散心游历,没想到在这洛阳城有幸见到了贝小姐的舞蹈。”
贝思怡没有料到沈逸风的声音是如此的生疏,转念一想,她虽然一直思慕沈逸风,只是沈逸风这般的人物何曾留意过她?想到刚刚的一舞,不要让沈逸风以为自己太过于不矜持,于是就见贝思怡脸颊微红轻声说:“思怡跳舞的时候倒是没有想过会遇到熟人。我刚才与大家都相谈甚欢,与大家交流也受益匪浅,而思怡才疏学浅,只有舞蹈勉强能见人,所以就献丑了,也算是以舞会友了。”
贝思怡微微侧过脸,她知道她这般右侧着脸最为容颜美丽,长睫轻轻扇动,“到底仍然是比不上舞院里的许多人,献丑了。”
贝思怡的话刚说完,就有人说道:“怎会,姑娘的舞蹈跳得很好,好一个以舞会友。”
“京都之中有女子进修,这样的诗会原本就是文雅之事,思怡姑娘的一曲,让咱们洛阳城蓬荜生辉。”
“咱们洛阳城的闺秀,若是有拿得出手的本事,也不要矜持,有思怡姑娘珠玉在前。”
贝思怡听着夸奖她的话,唇角露出浅浅笑容。
“珠玉是不敢当,我像是瓦楞了。思怡在京都时就听闻沈公子丹青圣手之名,恰巧今日沈公子与思怡偶遇在洛阳,不知可有幸一见公子现场作画吗?”她的一双明眸顾盼生辉,起到好处地表现出了自己对沈逸风的崇拜之情,稳重而没有丝毫的轻浮。贝思怡不愧是在大家族摸爬滚打近十年的人,心计真真是不少。
在贝思怡说话的时候,李薇竹一直看着贝思怡,越看越觉得贝思怡同自己生得很像,与自己一般,贝思怡同样是做了装扮的,她的眼尾原本是微微上翘的,刻意的描画之下,成了温润的杏眸。
她的有额有一处浅浅的红色伤疤,李薇竹看着伤疤猜测应当有一定的年限,一般的大夫祛除不了这疤痕,她有干娘的方子,倒是可以祛除疤痕。
李薇竹漫无目的想东想西,沈逸风仍然是客气而疏离地听着贝思怡的吹捧,神色不变。
现场的文人学子们也大多是公子哥,有着自己的骄傲,听着贝思怡说沈逸风时京都丹青第一,怎么会服气?尤其是夸耀沈逸风的是年轻貌美的贝思怡,她刚刚的舞姿还留在人的心中。
沈逸风看着李薇竹,没料到李薇竹会这般说,“怎会?”想到刚刚李薇竹推着自己的轮椅的举动,反而觉得自己扰了李薇竹的兴致,缓声说道,“这里很好,比京都来也不差的,算是难得了。”
李薇竹弯唇一笑,“那就好。”想了想又说道,“为你解毒是我答应了你的,我是一个大夫,答应了就一定不会食言,这也是我自愿的,中间受到什么辛苦我都不会退缩的,再说了,只是站一站,算是什么吃苦?我虽然扮作你的丫鬟,难道你就当真把我当丫鬟来用?”
沈逸风摇摇头,他怎会拿李薇竹当做是丫鬟?
李薇竹见着沈逸风的样子,笑道:“其实今天来,除了是长见识,或许当真还有其他的文雅得意之作,能够入文夫人的眼,你的画作虽然好,只是也不知道文夫人是否喜欢丹青。”长睫轻颤,“我希望你能够站起来,看着这热闹的诗会,我就想着,你应当是刚才被众人围起来的那个立恒一样,风姿卓越,惹人艳羡。你就算是伤口疼痛难忍,也要忍下,我会努力为你去寻药,努力让你站起身来,努力祛除你体内的毒素。”
一说完这些话,李薇竹明显的感受到了自己脸上的热意,但是难得的没有躲起来,而是正视沈逸风的双眸,希望得到回答。因为她不希望沈逸风总是觉得亏欠着自己,总是觉得对不起自己,她希望两个人可以一起努力,去对抗那西域□□。
沈逸风看着李薇竹亮晶晶的双眸,没由来的觉得温暖,觉得曾经受到的那些伤害也都不算什么了。大概是上天怜他被亲人仆人背叛,所以才让他遇到眼前的少女吧,单纯可爱,笑起来双眼弯如月牙,毫不做作;同时又坚韧不拔,决定做一件事时,就不怕任何困难。这个女孩不像他在京都遇见的任何闺阁小姐。
沈逸风看着李薇竹,忽的就想到了他们初遇的时候,彼时她还是扮作男儿的打扮,第二次见面的时候,又是娇俏少女,那时候他认不出两人本是一人。
而现在,无论李薇竹扮作是什么模样,他都有自信可以认得出她。
沈逸风恍然间觉得,自己大概是真的喜欢上了眼前这个一脸坚定的少女了吧?
可惜她从未见过自己能够站起来的样子,沈逸风自从知道了自己的腿可以治好之后,只是默默等待李薇竹治好他的腿,此时却有些迫切,他想早一点战起身子,让她看看自己完好时候的模样。等他身子全好了,一定会用尽自己的全部去保护这个少女。看着眼前这个还在故自执拗的少女,他微微一笑,说:“好”。不知道是回答了女孩的问题,还是回答了自己心中的那句喜欢。
两个人都微微一笑,觉得两个人之前的关系好像不一样了,又好像和原来没有什么不一样。
就在这时,茶楼里的琴声突然就变了,如果说一开始是铮铮古琴,奏乐是高山流水,这会儿则是琵琶初裂,轮指在琵琶上,乐声就从曲高和寡的高山流水,变成了活泼欢快的曲调。
不一会儿就听见周围发出了响亮的鼓掌和喝彩声,见着李薇竹想要凑热闹,沈逸风就说道:“你去看看吧。”
“我们一块儿。”李薇竹推着沈逸风的轮椅便往里头去了。
因为李薇竹面上带着恬然笑意,加上沈逸风坐在轮椅上,便有人让出了位置。
李薇竹看着台中,有一女子腰肢纤细,正在舞蹈。双手柔软,摇摆似柳枝,她足尖点地,转了起来,而琵琶声也是不断,如同大珠小珠落玉盘,回首时候,眸色流转,李薇竹倒是一愣。她这一愣,也就只顾着打量着女子,而不是看她的舞姿了。
那翩翩起舞的是一个长相不俗的小姑娘,和她年纪相仿,柳叶眉弯,巴掌小脸,上身倩碧色滚银边对襟衫,下身是石榴红绣玫瑰折枝裙。
而更巧的是,这女子竟与自己有着几分相似。盯着跳舞的女孩看了半晌,李薇竹以为是自己的错觉,望向沈逸风,刚想问出口,那跳舞的女子已是亭亭立于地面,脸颊微红地说:“献丑了。”
众人叫好声不断,压住了李薇竹的声音,那位小姐的面容清丽,舞姿翩翩,引起了不少在场书生的遐想,不少目光含着倾慕之意。
“怎么了?”沈逸风没有听清楚李薇竹的话,便拉了拉她的衣袖。
这里的声音仍然是吵杂,李薇竹就低下了头,凑到沈逸风的身侧,“你觉不觉得……”
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了女子的声音清脆如同出谷百灵鸟,“沈公子。”
李薇竹抬头,恰巧看到了少女眸色飞快划过了什么,只是那速度太快,她看不清。
见着李薇竹看向她,少女微微浅笑,声音欢快而温柔,“原来沈公子也在洛阳城?”她的目光闪闪,看着沈逸风,莫名地让李薇竹心中有些不舒服。
第68章 贝思怡的思慕
此女正是和华氏一起出京寻找女儿的贝思怡,华氏一路舟车劳顿到达洛阳歇脚。
而贝思怡听闻来福茶楼有斗诗,便同华氏撒娇想要见识一下,华氏把贝思怡放在心尖尖处,听着她的撒娇,虽然身体疲乏,还是带着贝思怡来到了茶楼。
贝思怡从小跟在华氏身边,诗词歌赋学的不差,跳舞更是请了专门的师傅仔细学过,贝思怡原本是没准备下场跳舞,最多是吟诗两句,
好让华氏见见自己对这些才子们的吸引力,好让华氏意识到,她贝思怡已经快要十四了,等到回京了之后,应当给她准备合适的人家。贝思怡过往时常同华氏撒娇,让华氏总觉得她还是个孩子,竟是从未替贝思怡考虑过夫家的事情。
贝思怡在二楼的雅间,染着丹寇的手指一下又一下敲着桌面,她托腮想着诗词,谁知道不经意地瞥向楼外,就见到了李薇竹推着沈逸风的轮椅。
那是沈逸风!当时意识到了沈逸风出现在洛阳城的时候,而且就要进来福楼的时候,她就挺直了脊梁。
沈逸风是沈王爷世子,在京城时常是参加一些诗会,而贝思怡也会跟着谢薇梅谢薇兰等一起去,每次诗会都是沈逸风夺得头筹,再加上沈逸风模样俊美,气质温和,待所有人都温和有礼,让贝思怡芳心暗许。只是贝思怡身份不高,一直没有与沈逸风说话的机会,让她嫉恨不已的是,明明样貌最为平反的谢家长女谢薇梅是他的未婚妻。
沈逸风失事之后和谢薇梅退了亲,现在虽然是坐在轮椅上,只是他的世子身份摆在那里,沈逸风仍然是贝思怡心中一等一的夫婿人选。
想到这些,贝思怡微微一笑,今天是难得的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
接下来就有了为何她会在茶楼当众跳舞这一幕,虽然未出阁的小姐在茶楼跳舞有些不和规矩,但若是以舞会友的话,传出去也是一番美谈。
贝思怡便用足了十二分的心思在台上跳舞,她的双手柔柔似流水,她弯折腰肢不胜风力,她的目光也倾注了她对舞蹈的热忱,刚开始的时候沈逸风目光落在她的身上,谁知道后来竟是转向了身边的侍女。贝思怡走了神,脚下乱了一个拍子,原本应当是她人生之中最好的一舞,此时就落了下成了。
一曲舞毕,她径自走到了两人的面前,同沈逸风招呼。
李薇竹正想问沈逸风有没有觉得自己与跳舞的女子有些像的时候,没想到贝思怡会突然开口与沈逸风说话,言语间还颇为熟稔。抬头看向沈逸风,就见到沈逸风的眼底有着淡淡的疏离,开口说:“沈某外出散心游历,没想到在这洛阳城有幸见到了贝小姐的舞蹈。”
贝思怡没有料到沈逸风的声音是如此的生疏,转念一想,她虽然一直思慕沈逸风,只是沈逸风这般的人物何曾留意过她?想到刚刚的一舞,不要让沈逸风以为自己太过于不矜持,于是就见贝思怡脸颊微红轻声说:“思怡跳舞的时候倒是没有想过会遇到熟人。我刚才与大家都相谈甚欢,与大家交流也受益匪浅,而思怡才疏学浅,只有舞蹈勉强能见人,所以就献丑了,也算是以舞会友了。”
贝思怡微微侧过脸,她知道她这般右侧着脸最为容颜美丽,长睫轻轻扇动,“到底仍然是比不上舞院里的许多人,献丑了。”
贝思怡的话刚说完,就有人说道:“怎会,姑娘的舞蹈跳得很好,好一个以舞会友。”
“京都之中有女子进修,这样的诗会原本就是文雅之事,思怡姑娘的一曲,让咱们洛阳城蓬荜生辉。”
“咱们洛阳城的闺秀,若是有拿得出手的本事,也不要矜持,有思怡姑娘珠玉在前。”
贝思怡听着夸奖她的话,唇角露出浅浅笑容。
“珠玉是不敢当,我像是瓦楞了。思怡在京都时就听闻沈公子丹青圣手之名,恰巧今日沈公子与思怡偶遇在洛阳,不知可有幸一见公子现场作画吗?”她的一双明眸顾盼生辉,起到好处地表现出了自己对沈逸风的崇拜之情,稳重而没有丝毫的轻浮。贝思怡不愧是在大家族摸爬滚打近十年的人,心计真真是不少。
在贝思怡说话的时候,李薇竹一直看着贝思怡,越看越觉得贝思怡同自己生得很像,与自己一般,贝思怡同样是做了装扮的,她的眼尾原本是微微上翘的,刻意的描画之下,成了温润的杏眸。
她的有额有一处浅浅的红色伤疤,李薇竹看着伤疤猜测应当有一定的年限,一般的大夫祛除不了这疤痕,她有干娘的方子,倒是可以祛除疤痕。
李薇竹漫无目的想东想西,沈逸风仍然是客气而疏离地听着贝思怡的吹捧,神色不变。
现场的文人学子们也大多是公子哥,有着自己的骄傲,听着贝思怡说沈逸风时京都丹青第一,怎么会服气?尤其是夸耀沈逸风的是年轻貌美的贝思怡,她刚刚的舞姿还留在人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