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2节
她悄悄对赵孟清说:“待会你留在骡马市路口接应我……”
赵孟清立刻打断她,他的反应在她的意料之中:“咱们不能分开!我和你一起去……”
奉书笑了笑,耐心道:“赵大哥,论行军打仗,论硬碰硬,我万万不及你。但是做刺客的本事,恐怕你没学过多少吧?你想没想过该怎么混进皇城?”
大都城由宫城、皇城和外城三重城郭组成。其中外城便是百姓和官员聚居的场所。皇城里顾名思义住着皇帝一家,还圈着水源、御苑等生活用地。而皇城的核心则是宫城,是皇帝和文武百官决定国家大事的地方。
一道结实的灰砖城墙,把皇城和外面的百姓隔开。这道墙上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全是精挑细选的怯薛侍卫。平日里,百姓只要往皇城里多看一眼,多走一步,就会被呵斥、赶开,甚至捉拿、处决。
赵孟清皱着眉头,凝思半晌,最后说:“你不是说,你已经有办法了吗?你还……你还问我。”
奉书微笑道:“我的办法,偏偏只有我自己能用。”用眼神指点着海子里的水波,压低了声音,道:“我早就发现了,这海子和金水河是相通的,金水河又直接流到皇城的太液池里去。不然,官府何以禁止百姓在金水河里洗濯、饮马?只是要从水道直接溜进皇城,非遇上三五个水闸不可,得一关关的慢慢过,还不能引出大动静。你要是能像我一样,在水里憋气憋个一盏茶工夫,我巴不得你跟我一起去呢。”
赵孟清又是惊讶,又是佩服,半晌,才摇摇头,说:“我做不到。”
“所以你带好弓箭,在这里埋伏便好。有件更重要的事,非得你来帮忙不可……”
“快说。”
“我若在皇城搅出动静,怯薛营势必会立刻通知外城守兵,关闭城门,捉拿刺客。你若是看到有人从皇城出来报讯,必须不择手段的阻住。只要争得片刻的光阴,让咱们在城门关闭之前出城,才有一线生机。否则,明天这个时候,咱们让人来个关门打狗,那可糟糕之至。”顿了顿,又说:“我要做的只是暗杀,可你却有可能卷入真刀实枪的明斗,你的任务才更危险呢。”
这是奉书前两年多次行刺总结出来的经验。此前她都是独来独往,也有过不少次险些被人瓮中捉鳖的经历。眼下多了一个帮手,分工明确,就能打出一个时间差,增加从容逃脱的机会。
赵孟清知道她所说没错,犹豫片刻,点点头。此前与蒙古的战争经验告诉他,要赢得一场战斗,后勤、补给、接应、配合,远比那短短的临阵搏击要紧。
“还有……”奉书看了看他的神色,正色道:“若是我明天清晨还没有出来,你必须在城门关闭之前自己逃出城去——这算我求你的,不许跟我争。”
她的语气中带着些许严厉。赵孟清的面容一下子凝重起来,低声道:“不成。我必须等到你出来。”
“我是说如果。如果我出不来……”
赵孟清伸手拨开桌上的茶壶,握住她的手,向她凝望片刻,认认真真地说:“好妹子,今晚之事,倘若能够成功当然好,但要是实在做不到,你也千万不要勉强。说到底,这差事是我揽下的,若是要送命,也是得我来,我不许你越俎代庖。”
奉书叹了口气,“难道我就不恨忽必烈?我和你一样想让他死。”
赵孟清摇摇头,“不,不一样。我虽然恨忽必烈,但在我心里,他比不上你的一根小指头。我宁可让他安安稳稳地再活五十年,也不愿意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过上五十年。”
奉书一怔,这才明白他的意思,脸一红,啐道:“忽必烈老皇帝已经七十多岁啦,哪还有五十年可活?”
一面站起身来,一面却在心里说:“不知道我自己,还能不能坚持五十天的光阴?”
天渐渐黑了。一盏暗红色的灯由远及近地移动。那是巡查宵禁的士兵从远处慢慢走过来。奉书和赵孟清在海子桥边分手,脱下外衣外裤,抱在油布包里,栓在背上;又检查了一下身上各物,解下身边的酒囊,喝了一大口酒,然后,无声无息地滑进了水里。
提着官灯的巡兵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在他们眼里,奉书已经变成了海子里的一条大鱼。
秋日的水温已然寒凉入骨。五年前的同一个时刻,她也曾浸没在同一片水域里面,在快要冻僵的瞬间,察觉了从水道畅游全城的秘诀。
但这一次,她不是要出城,而是要进入防御森严的皇城。她游入与海子相通的金水河,来到了皇城西侧。在甘石桥下面,她遭遇了第一个水闸。闸门口是疏疏的几根栅栏,只为挡住百姓的民船。她探头吸了口气,往下一扎,毫不费力地就钻过去了。一抬头,远处的城门上亮着几盏灯,远远的已经能看到了。
她感到水流在推着自己走。再游约莫半里路,便突然撞上了一道细细的铁网。那是为了拦截流入皇城的垃圾和杂物。她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拔出胡麻殿下的匕首,一点点将铁网割断。铁丝的断口锋利无比,似乎时刻准备着划破她的肌肤。她心中默念着耐心,一点点将断口削平,然后侧着身子,一点点地蹭了过去,钻出头来,长长吸了一口气。
河道两边的堤岸光光滑滑的,岸上便是值夜的士兵居住的小屋。有人发现了她黑漆漆的影子。
奉书早有对策,口里咬住一根枯树根,然后扑的一响,那块树根让她喷出去老远,轻轻落在河道对岸的草丛里,弹了两弹。
那灯光带着匆匆的脚步,往那草丛里过去了。
奉书慢慢浸回水里。冷汗和冷水交锋,让她一阵晕眩,一瞬间,眼前竟如同闪了烟花一般。
她紧紧咬住牙,竭力控制住心神,对自己说:“不要现在,千万不要在这时候发病……求求你……”
一口腥甜被咽了回去。城墙近在眼前了。她甚至能听到里面的喧嚣,似乎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宴会,又似乎是无数人在嗡嗡地说话。篝火、烟雾、和蜡烛燃烧的味道从砖缝里透了出来。
最后一道水闸外面,守着两个全副武装的怯薛歹,左右各放着两盏灯,映出他们腰间马刀的寒光。
就算能无声无息地绕过两个守兵,自己也难以再前进了。这一道水闸是双层的,直通入皇城里面,因此闸门上用心安置了钢制的锁,只偶尔才打开一次,用以疏通河道内的杂物和淤泥。
奉书在水里伏了好久,思索着通过的方法。等到整个身体几乎和水成为一个温度的时候,她终于鼓起勇气,攀附在堤岸上,打蒙古话,压低了声音说:“喂,兄弟,兄弟!”
两个怯薛歹立刻警惕地站了起来,互相使了个眼色。其中一个人在原处立正站好。另一人按紧马刀,朝她走来。
奉书半蹲着,立在堤岸与地面相接的浅沟里,等那人走得近些,尚在左顾右盼,寻找声音的来源时,脚下猛地用力,像一只蓄势待发的弹簧,朝他猛扑过去。手里的绣花针即刻穿透他后脖颈的薄弱之处。那人哼也没哼一声,就软绵绵地晕过去了。奉书用力托起那二百来斤的重量,膝盖顶住他的小腿,让他还保持站立的姿势。
出手之前,她就算好了角度,让自己始终隐身在这人的庞大身躯之后。这样另一个人便看不见她的存在。
她一面支撑着这个昏迷的蒙古大汉,一面继续说道:“今天皇宫里开宴会,皇上高兴,合宫上下都得了赏赐。皇上说,你们这些守卫的军爷尤其辛苦,特命小的来一个个的送赏来啦。”
她并不知道皇帝此时到底在做什么,但皇宫里总会三天两头地开宴会吧。至少在太子府里是这样的。而宴会进行到酣处时,真金太子偶尔还慷慨散财,把太子府从上到下赏个遍。得到赏赐的小贵族、官员和奴婢,没有不从心底感激涕零的--除了她自己。
眼下她这套说辞,也是凭着记忆,沿用了太子府里的官样口吻。那个立在远处的怯薛歹果然信以为真,腰板直了一直,说道:“真的?”
奉书仍是放粗了嗓子,笑道:“你们看看,这是黄灿灿的金子不是?一人两小块,可别丢啦。”转头对身边这个昏迷的怯薛歹说:“这位军爷,你是要先挑吗?哎,别着急,都差不多重……”
远处的怯薛歹以为同伴已经开始快手快脚地挑金子,再也忍不住,大步朝奉书走过来。就算几块金子差不多重,也总有个几分几钱的差距,自己哪能乖乖等着拿别人挑剩下的?
奉书躲在昏迷的大汉身后,听到另一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算好时刻,抛开眼前麻袋似的躯体,飞身扑上,匕首早就出鞘,袭到对方面前。
而在那个怯薛歹看来,眼前同伴的高大身躯忽然倒向一边,露出一个黑黝黝的矮小身影,一怔之下,只觉得咽喉一凉,一切就都结束了。
在鲜血喷涌、染红脚下的地面之前,奉书已经将尸体掇进了河道里。她心中暗道一声抱歉,把那个昏迷的怯薛歹也解决了,伸手到他腰间一摸,扯下一串钥匙,然后把第二具尸体也沉到水里。这样一来,不到天明,没人会发现此处的异常。
奉书耐心等周围的血腥味散尽,提起一盏官灯,细细查看了一遍现场,确认没有留下什么可疑的痕迹,这才跳进河道里,用钥匙开了水闸,吸一口气,摸着水道两边的凹凸墙体,慢慢涉水前行。
皇城的城墙比她想象中要厚得多。全身已经胀得难受,头脑里嗡嗡的,冷水似乎灌进了耳朵鼻孔……寻常人完全没法坚持这么久的时刻。等到她觉得肺中的空气几乎全部耗尽,全身再没一点力气的时候,才在缓缓的水流当中,摸到了另一侧的闸门锁,颤着手,一个钥匙一个钥匙的试过去。
终于,在她喝下第二口水的时候,只听一声闷响,闸门开了一条小缝。她不顾一切地冲出水面,狠狠地吸了一大口空气,吸得胸腔里直疼。
赵孟清立刻打断她,他的反应在她的意料之中:“咱们不能分开!我和你一起去……”
奉书笑了笑,耐心道:“赵大哥,论行军打仗,论硬碰硬,我万万不及你。但是做刺客的本事,恐怕你没学过多少吧?你想没想过该怎么混进皇城?”
大都城由宫城、皇城和外城三重城郭组成。其中外城便是百姓和官员聚居的场所。皇城里顾名思义住着皇帝一家,还圈着水源、御苑等生活用地。而皇城的核心则是宫城,是皇帝和文武百官决定国家大事的地方。
一道结实的灰砖城墙,把皇城和外面的百姓隔开。这道墙上三步一岗,五步一哨,全是精挑细选的怯薛侍卫。平日里,百姓只要往皇城里多看一眼,多走一步,就会被呵斥、赶开,甚至捉拿、处决。
赵孟清皱着眉头,凝思半晌,最后说:“你不是说,你已经有办法了吗?你还……你还问我。”
奉书微笑道:“我的办法,偏偏只有我自己能用。”用眼神指点着海子里的水波,压低了声音,道:“我早就发现了,这海子和金水河是相通的,金水河又直接流到皇城的太液池里去。不然,官府何以禁止百姓在金水河里洗濯、饮马?只是要从水道直接溜进皇城,非遇上三五个水闸不可,得一关关的慢慢过,还不能引出大动静。你要是能像我一样,在水里憋气憋个一盏茶工夫,我巴不得你跟我一起去呢。”
赵孟清又是惊讶,又是佩服,半晌,才摇摇头,说:“我做不到。”
“所以你带好弓箭,在这里埋伏便好。有件更重要的事,非得你来帮忙不可……”
“快说。”
“我若在皇城搅出动静,怯薛营势必会立刻通知外城守兵,关闭城门,捉拿刺客。你若是看到有人从皇城出来报讯,必须不择手段的阻住。只要争得片刻的光阴,让咱们在城门关闭之前出城,才有一线生机。否则,明天这个时候,咱们让人来个关门打狗,那可糟糕之至。”顿了顿,又说:“我要做的只是暗杀,可你却有可能卷入真刀实枪的明斗,你的任务才更危险呢。”
这是奉书前两年多次行刺总结出来的经验。此前她都是独来独往,也有过不少次险些被人瓮中捉鳖的经历。眼下多了一个帮手,分工明确,就能打出一个时间差,增加从容逃脱的机会。
赵孟清知道她所说没错,犹豫片刻,点点头。此前与蒙古的战争经验告诉他,要赢得一场战斗,后勤、补给、接应、配合,远比那短短的临阵搏击要紧。
“还有……”奉书看了看他的神色,正色道:“若是我明天清晨还没有出来,你必须在城门关闭之前自己逃出城去——这算我求你的,不许跟我争。”
她的语气中带着些许严厉。赵孟清的面容一下子凝重起来,低声道:“不成。我必须等到你出来。”
“我是说如果。如果我出不来……”
赵孟清伸手拨开桌上的茶壶,握住她的手,向她凝望片刻,认认真真地说:“好妹子,今晚之事,倘若能够成功当然好,但要是实在做不到,你也千万不要勉强。说到底,这差事是我揽下的,若是要送命,也是得我来,我不许你越俎代庖。”
奉书叹了口气,“难道我就不恨忽必烈?我和你一样想让他死。”
赵孟清摇摇头,“不,不一样。我虽然恨忽必烈,但在我心里,他比不上你的一根小指头。我宁可让他安安稳稳地再活五十年,也不愿意自己一个人孤孤单单的过上五十年。”
奉书一怔,这才明白他的意思,脸一红,啐道:“忽必烈老皇帝已经七十多岁啦,哪还有五十年可活?”
一面站起身来,一面却在心里说:“不知道我自己,还能不能坚持五十天的光阴?”
天渐渐黑了。一盏暗红色的灯由远及近地移动。那是巡查宵禁的士兵从远处慢慢走过来。奉书和赵孟清在海子桥边分手,脱下外衣外裤,抱在油布包里,栓在背上;又检查了一下身上各物,解下身边的酒囊,喝了一大口酒,然后,无声无息地滑进了水里。
提着官灯的巡兵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在他们眼里,奉书已经变成了海子里的一条大鱼。
秋日的水温已然寒凉入骨。五年前的同一个时刻,她也曾浸没在同一片水域里面,在快要冻僵的瞬间,察觉了从水道畅游全城的秘诀。
但这一次,她不是要出城,而是要进入防御森严的皇城。她游入与海子相通的金水河,来到了皇城西侧。在甘石桥下面,她遭遇了第一个水闸。闸门口是疏疏的几根栅栏,只为挡住百姓的民船。她探头吸了口气,往下一扎,毫不费力地就钻过去了。一抬头,远处的城门上亮着几盏灯,远远的已经能看到了。
她感到水流在推着自己走。再游约莫半里路,便突然撞上了一道细细的铁网。那是为了拦截流入皇城的垃圾和杂物。她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拔出胡麻殿下的匕首,一点点将铁网割断。铁丝的断口锋利无比,似乎时刻准备着划破她的肌肤。她心中默念着耐心,一点点将断口削平,然后侧着身子,一点点地蹭了过去,钻出头来,长长吸了一口气。
河道两边的堤岸光光滑滑的,岸上便是值夜的士兵居住的小屋。有人发现了她黑漆漆的影子。
奉书早有对策,口里咬住一根枯树根,然后扑的一响,那块树根让她喷出去老远,轻轻落在河道对岸的草丛里,弹了两弹。
那灯光带着匆匆的脚步,往那草丛里过去了。
奉书慢慢浸回水里。冷汗和冷水交锋,让她一阵晕眩,一瞬间,眼前竟如同闪了烟花一般。
她紧紧咬住牙,竭力控制住心神,对自己说:“不要现在,千万不要在这时候发病……求求你……”
一口腥甜被咽了回去。城墙近在眼前了。她甚至能听到里面的喧嚣,似乎在举行一场盛大的宴会,又似乎是无数人在嗡嗡地说话。篝火、烟雾、和蜡烛燃烧的味道从砖缝里透了出来。
最后一道水闸外面,守着两个全副武装的怯薛歹,左右各放着两盏灯,映出他们腰间马刀的寒光。
就算能无声无息地绕过两个守兵,自己也难以再前进了。这一道水闸是双层的,直通入皇城里面,因此闸门上用心安置了钢制的锁,只偶尔才打开一次,用以疏通河道内的杂物和淤泥。
奉书在水里伏了好久,思索着通过的方法。等到整个身体几乎和水成为一个温度的时候,她终于鼓起勇气,攀附在堤岸上,打蒙古话,压低了声音说:“喂,兄弟,兄弟!”
两个怯薛歹立刻警惕地站了起来,互相使了个眼色。其中一个人在原处立正站好。另一人按紧马刀,朝她走来。
奉书半蹲着,立在堤岸与地面相接的浅沟里,等那人走得近些,尚在左顾右盼,寻找声音的来源时,脚下猛地用力,像一只蓄势待发的弹簧,朝他猛扑过去。手里的绣花针即刻穿透他后脖颈的薄弱之处。那人哼也没哼一声,就软绵绵地晕过去了。奉书用力托起那二百来斤的重量,膝盖顶住他的小腿,让他还保持站立的姿势。
出手之前,她就算好了角度,让自己始终隐身在这人的庞大身躯之后。这样另一个人便看不见她的存在。
她一面支撑着这个昏迷的蒙古大汉,一面继续说道:“今天皇宫里开宴会,皇上高兴,合宫上下都得了赏赐。皇上说,你们这些守卫的军爷尤其辛苦,特命小的来一个个的送赏来啦。”
她并不知道皇帝此时到底在做什么,但皇宫里总会三天两头地开宴会吧。至少在太子府里是这样的。而宴会进行到酣处时,真金太子偶尔还慷慨散财,把太子府从上到下赏个遍。得到赏赐的小贵族、官员和奴婢,没有不从心底感激涕零的--除了她自己。
眼下她这套说辞,也是凭着记忆,沿用了太子府里的官样口吻。那个立在远处的怯薛歹果然信以为真,腰板直了一直,说道:“真的?”
奉书仍是放粗了嗓子,笑道:“你们看看,这是黄灿灿的金子不是?一人两小块,可别丢啦。”转头对身边这个昏迷的怯薛歹说:“这位军爷,你是要先挑吗?哎,别着急,都差不多重……”
远处的怯薛歹以为同伴已经开始快手快脚地挑金子,再也忍不住,大步朝奉书走过来。就算几块金子差不多重,也总有个几分几钱的差距,自己哪能乖乖等着拿别人挑剩下的?
奉书躲在昏迷的大汉身后,听到另一人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算好时刻,抛开眼前麻袋似的躯体,飞身扑上,匕首早就出鞘,袭到对方面前。
而在那个怯薛歹看来,眼前同伴的高大身躯忽然倒向一边,露出一个黑黝黝的矮小身影,一怔之下,只觉得咽喉一凉,一切就都结束了。
在鲜血喷涌、染红脚下的地面之前,奉书已经将尸体掇进了河道里。她心中暗道一声抱歉,把那个昏迷的怯薛歹也解决了,伸手到他腰间一摸,扯下一串钥匙,然后把第二具尸体也沉到水里。这样一来,不到天明,没人会发现此处的异常。
奉书耐心等周围的血腥味散尽,提起一盏官灯,细细查看了一遍现场,确认没有留下什么可疑的痕迹,这才跳进河道里,用钥匙开了水闸,吸一口气,摸着水道两边的凹凸墙体,慢慢涉水前行。
皇城的城墙比她想象中要厚得多。全身已经胀得难受,头脑里嗡嗡的,冷水似乎灌进了耳朵鼻孔……寻常人完全没法坚持这么久的时刻。等到她觉得肺中的空气几乎全部耗尽,全身再没一点力气的时候,才在缓缓的水流当中,摸到了另一侧的闸门锁,颤着手,一个钥匙一个钥匙的试过去。
终于,在她喝下第二口水的时候,只听一声闷响,闸门开了一条小缝。她不顾一切地冲出水面,狠狠地吸了一大口空气,吸得胸腔里直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