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眼看叶良辰正和黑色大树做着艰苦卓绝的斗争,金小楼不欲给他添乱,依言回到了青鸟背上。
  青鸟也听话地飞离了危险的地面,盘旋在离地面不远的半空中。
  地面植物茂密,即便金小楼的眼睛恢复了全盛时期的视力水平,仍然不能看清叶良辰的动静,也不知道他能不能脱困。
  金小楼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如果叶良辰不幸死了,青鸟应该不会那么人性化地送自己回去吧,不把自己吃了应该算智力很高的表现了。
  而在这危险重重的丛林,她回到人类文明聚居地的希望极其渺茫,只能选择先回到自己的世界。如此一来,她每次穿越空间门都要回到这个地方,这根凭空得来的金手指算是废了一半了。
  所以,叶良辰还是不要出事吧。
  约莫十来分钟后,青鸟突然向下急速俯冲,没有准备的金小楼差点从它背上掉下来,幸好她一直抓着青鸟的羽毛才幸免于难,果然,鸟骑士也不是一般人能做的啊。
  青鸟停在地面后,金小楼才能分出心神查看地面的情况,只见不远处的黑树下,叶良辰已经脱困了,整个人十分狼狈地倚靠在树上,闭着眼睛似在沉思。
  而那颗诡异的漆黑色大树的树干中间裂开了一个树洞,黑沉沉的,像是宇宙里的黑洞一般。
  青鸟发出“啾啾”的声音,大头依恋地蹭了蹭叶良辰的大腿。
  一只鸟都如此会拍马屁,金小楼自然不能连只鸟都比不过,不甘人后地关心道:“叶少将,你还好吧?”
  叶良辰睁开了眼睛,对金小楼道:“我要汲取这株变异黑灵树的木之本源,你不要离开青鸟的身边,也不要来打扰我。”
  金小楼连连点头:“一定一定,您放心修炼吧。”
  叶良辰又摸了摸青鸟的脑袋,指了指不远处的长毛象,“去吃吧。”
  说罢,叶良辰就进了黑树破开的树洞,彷佛整个人都被黑树吞噬了。
  得了主人的指示,青鸟撒欢地去啃长毛象了,啃一口,呸地一下吐出一大口毛,然后再大口吃肉。
  怕青鸟把长毛象这种珍贵的变异兽肉糟蹋地不成样子,金小楼连忙跟着跑了过去。
  只见长毛象的脑门中间破了一个碗大的洞,估计是叶良辰取走了兽丹,也不知道这种兽丹在市场中值多少钱,分自己一半不过分吧。
  不过这种美事,也就只能想想,还是关注当下比较有意义。
  金小楼拿着新得的神兵利器黑金匕首,开始在长毛象身上寻找下刀的地方。
  见长毛象脑袋部位已经被青鸟占据了,金小楼便选定了后腿的部位,后腿肉多啊。
  金小楼拿着黑金匕首就往长毛象大腿上戳,一下两下三下,在同一地方划了三下才划开了长毛象的皮,不由感叹这刀怎么就这么钝呢,亏得她原先还以为这是个吹毛断发、切金断玉如同砍瓜切菜的神兵利器呢。
  为了比较黑金匕首的锋利程度,金小楼又掏出自带的砍骨刀,往长毛象身上招呼,几下之后,不得不承认,叶良辰给她的还真是神兵利器。
  她那把所谓的砍骨刀,连人家长毛象的一根毛都砍不断,更不要提那又厚又糙的皮了。
  花了九牛二虎之力,金小楼才把长毛象腿根部的皮都划断了,和皮不同,长毛象的肉还是蛮好切的,一会就切到了骨头附近。
  金小楼沿着骨头把长毛象的大腿肉一块一块卸了下来,血淋淋地堆在一旁。
  由于叶良辰把自己藏在了树洞里,树洞开口和长毛象又不在同一方向,金小楼自信叶良辰看不到自己的动作,便拎着大块大块的长毛象肉通过空间门扔到了联排别墅的储藏室,再迅速地返回,前后也就三秒钟。
  处理了第一批劳动成果后,金小楼哼哧哼哧地在长毛象另一条大腿上劳作起来。
  长毛象的第二条腿也只剩骨架后,金小楼望了眼黑树的方向,叶良辰还没出来的迹象,麻利地把长毛象肉运回了储藏室。
  怕自己用匕首割肉的痕迹太明显,金小楼招呼青鸟,“鸟哥,到这里吃呗,在那边总吃一嘴毛,多不好啊。”
  长毛象的大腿并不只是光溜溜的一根骨头,它的关节骨架筋络复杂得很,金小楼只挑着好割的肉割走了,所以长毛象后腿上的肉还剩不少。
  本以为青鸟不会听她的话,没想到青鸟智力还蛮高的,直接到长毛象后腿处开啃,不用吃一嘴毛的感觉太爽了。
  真是奇怪,按理说鸟类的嘴只适合吃点虫子,能吃蛇的已经很厉害了,可青鸟的嘴和爪子比黑金匕首还锋利,连撕开长毛象的那身厚皮都不怎么费力。
  见青鸟在听话地啃着长毛象后腿肉,金小楼转战前腿肉,拿着黑金匕首艰难地割肉,她感觉自己手心都要磨出水泡来了,红得发烫。
  身边又堆了一堆肉后,金小楼向黑树方向望去,观察叶良辰的动态,看到叶良辰从树洞里迈出来的长腿后,做贼心虚的金小楼吓了一跳。
  许是被吸收了木之本源,原本漆黑的大树整棵都干枯了,一阵风吹过,黑亮的树叶也哗啦啦往下掉,金小楼捡了几片形状好看的叶子,准备弄回去做标本。
  叶良辰已经恢复了原本的精气神,见金小楼在卖力地割肉,不由笑道:“你不会是还想弄一堆肉回去吧,小青可是跟我抱怨过你把它鲜亮的羽毛都弄脏了。”
  金小楼思考了一会儿,拍胸脯保证:“我这回把肉挂在它爪子上,绝对不弄脏它的羽毛。”
  叶良辰:“……”
  青鸟的胃口十分之大,半吃半糟蹋,巨大的长毛象已经只剩个骨架了。
  金小楼十分担心:“它吃这么多,等会儿飞得动么?”
  叶良辰噗嗤笑了一声,“放心吧,消化一会儿就飞动了,我们烤点肉吃,三阶巅峰的变异兽兽,连大伯都是很难吃到的。”
  于是叶良辰捡柴,金小楼切肉片,合作弄起了烧烤。
  金红色的篝火升起,金小楼再次有幸地尝到了叶少将亲自烤的变异兽肉。
  不知道是叶少将的手艺特别好的原因,还是三阶变异兽肉特别香的原因,金小楼不知不觉就吃了将近一斤肉。
  青鸟背上,叶良辰搂住了金小楼的腰,突然道:“在你奋不顾身地跳下来救我的时候,我发现,我这辈子是离不开你了。”
  又来了,金小楼浑身僵硬,明明之前该练功练功该吃肉吃肉,现在闲下来了,情圣模式就启动了,要不要这么假。
  “我本想尊重你的想法,可我发现,自己一刻也离不开你了,”叶良辰继续道。
  金小楼:“……叶少将,我刚吃了一肚子肉,你能不要把手放在我胃上么?”
  “哈哈哈哈”叶良辰被逗乐了,“我说你的腰身怎么变胖了,原来这是你的胃部啊,这顿吃得确实多了。”
  金小楼:“……”吃得多是我的错么?
  叶良辰继续深情模式:“小楼,让我来照顾你吧。”
  金小楼示弱道:“我真的只想一个人,能不勉强我么?”
  “好,我不勉强你,不过大乱之世,我自身都难保,更无法保证你的绝对安全,所以,你即便想要一直做科研,也要学一点格斗和枪械了,”叶良辰声音低了下来,近似喃喃自语,“说不定哪一天,连曙光之城都不复存在了,你也要照顾好自己。”
  “格斗和枪械?”金小楼选择性忽略了叶良辰的深情告白,心神完全被格斗和枪械吸引了,她以前怎么就没想起来这茬呢?
  ☆、第94章 买买买
  联排别墅,储藏室。
  天花板上的大灯发出明亮的光线,金小楼穿着隔水的黑橡胶全身围裙装,把地上那一堆堆的长毛象肉用黑金匕首削掉厚皮,然后用切肉机切成规整的大小,控尽血水后,装在一个个透明塑料袋里,再整齐地码进冰柜。
  这些长毛象肉,有的是她悄悄用空间门偷渡过来的,有的是她利用青鸟运回去后,再通过空间门偷渡过来的,可谓来之不易。
  辛辛苦苦忙活了一个多小时后,金小楼看着满满当当的两个冰柜,成就感爆棚,这可是三阶变异兽肉啊,市场上都买不到的。
  金小楼之前切了一小块做了个芹菜炒肉,三阶变异兽的肉实在是比零阶变异兽的肉好吃太多了,她都不舍得一下吃掉。
  叶良辰很少找她出任务,所以三阶变异兽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决定了,这些长毛象肉她要制成肉干留给外公外婆老太爷吃,自己平时还是吃那些不入流的零阶变异兽肉吧。
  处理完了变异兽肉,金小楼快速洗漱了一下,终于躺在了柔软舒适的大床上。
  早上,金小楼不是被闹钟吵醒的,而是在阳光晒到床边的时候自然醒的。
  醒来的那一刻,幸福感充斥着她的胸膛。
  经过那么多睡不饱的日子后,能睡到自然醒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今天是星期天,金小楼不用去深海科技上班。
  所以,今天她有八个小时的时间,可以把自己一直积攒着的事给做了。
  而这件事就是——花钱。
  谈墨给了她那么多乱七八糟的卡,她自然得找时间花掉啊,要不然总是堆在抽屉里多闹心啊。
  金小楼取出自己新买的类似相册的卡包,把谈墨给自己的一堆卡都拿了出来,一个一个按种类和面额整齐地插在卡包里。
  把卡片全部理好后,金小楼像翻书一样翻着厚厚的两本卡包,满足感油然而生。
  这些储值卡里,数额最大的就是世茂商场的十张购物卡了,每张卡面额五千元,总计五万元。谈墨身为世茂集团的少东家,这些应该是他平时存着做人情用的,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其他的诸如一些牛奶卡、蛋糕卡、超市卡、餐厅储值卡等,数额就不大了,也就千把块钱,估计是公司发福利剩下的。
  而奇葩的诸如美容美发卡、中医按摩卡、健身卡、电影券等,就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了。
  金小楼很喜欢做一件事,那就是废物利用。
  而把这些卡啊、券啊用掉,和废物利用的成就感是一样的。
  金小楼第一个挑战的就是世茂商场的购物卡,春末夏初之际,自己迫切需要添加点新衣服新鞋子。
  她除了冬天的几件大衣是新的,其他季节的衣服还都是未得到空间门之前的地摊货,现在已经没衣服穿了,却一直空不出时间来专门买衣服。
  今天既然有空,当然是抓紧时间把事情办了。
  金小楼摘下了平光眼镜,换上炫酷的墨镜,往全身镜前一站,只觉得自己美呆了。
  臭美完毕,金小楼就驱车到了世茂商场,她那总计五万块的商场卡,正好可以买点换季的衣服鞋子。
  世茂商场的定位是中高端商品,衣服鞋子便宜的三四百,贵的也就□□千,五万块着实很经花。
  中海市也有定位顶级奢侈品的商场,位于市中心,进驻的都是国际顶级大牌,随随便便一件衣服都要好几万,这样的地方她目前还真消费不起。
  进了世茂商场,金小楼直奔三楼的少淑专场,原谅她这么有少女心吧。
  年少的时候,她最爱黑灰白的衣服,自以为很有品位。
  可年龄到了二十五大关,她反而爱上少女风格的衣服,祭奠自己一点水花都没有的花季雨季。
  金小楼以前最爱穿t恤和牛仔裤,t恤十几块钱一件,牛仔裤四五十块钱一件,又方便又舒服。
  现在她还是喜欢t恤牛仔裤,不过要买质量好一点的了。
  找了一个风格偏运动的品牌店,换上四百多块钱一件的t恤、六百多多块钱一件的牛仔裤后,金小楼不得不承认,衣服贵还是有贵的道理的。
  所谓的把地摊货穿出名牌货的感觉,纯粹是扯淡,当别人眼睛都是瞎的啊!
  琢磨着自己行走异世界穿t恤牛仔裤比较方便,金小楼直接在同一家店买了三套,让导购员开了单子,然后逛下一家店。
  买东西不看价钱的感觉可真爽啊。
  金小楼对牛仔衣服情有独钟,相继买了纯白衬衫配牛仔短裙、波西米亚风牛仔连衣裙、英伦学院风格子套装,满足了自己的少女心。
  不过想到自己现在已经不是少女了,还是得买一些成熟的衣服。金小楼又买了一件红色真丝连衣裙,一套黑色小礼服,一套休闲职业套装。
  除了自己的衣服,还有外公外婆老太爷的衣服,他们的随便挑点样式简单、舒适宽松的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