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节
属下趴着不敢抬头,建议道:“我英明的国王,是否应该求助圣司祭大人?那个女的是他看上的法器,他总不可能不管。北部人躲地了墨林之中,有象有枪,我们扑上去就是送死。”想想在东城门处,他们损失好大,又该花钱购枪了。
“好,你去劝他出手,明天早上,我必须要见到俘虏。”
且不管阿尔法能不能指挥动正闹脾气的圣司祭大人,姚敬隋现在是又过上了舒坦日子。
他坐在藤椅上惬意地假寐,小几上放着香气扑鼻的奶茶,要不是头部还时不时的隐痛,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就这样等着阿尔法抓回唐家小子和那小贱人,然后骗他们去孟加拉湾,偷偷登上他姚家的船,拍拍屁股走人。
“姚大人,有人送信给您。”不知何时,一个贼头贼脑的仆人来到了他的身后,手上拿着信。
姚敬隋皱眉,这仆人好没规矩。
仆人对他也无甚尊重,直接把信放他手里,作势出门。
“你等等,这是谁的信?”
“大人您看了就知道。”
姚敬隋手一丢:“不说我不看。”
那仆人只得回道:您的女恩人。
姚敬隋抿着嘴没说话,仆人见他没反应,上前一步把信拾起来,放在小几上退了出去。
韦希莎?哼!女人通.奸走到哪都是死罪,还想让我救她吗?
这女人有些手段,竟然能买通王室里的人为她办事。姚敬隋恨她恨得牙痒痒,就是她差点害得自己再死一次;最恶心的是,他还把韦希莎给睡了,他姚敬隋从来不用别人用过的东西,想想都怄得不行。
他把信捡回来放在油灯上点燃,很快化为灰烬。如果他拆开看,就能发现韦希莎写的是华夏文字,只是缺了点胳膊断了点腿。看了或许他就不会烧信了,肯定会感到奇怪。
没有或许,姚敬隋翻脸不认人,韦希莎最后的希望落空。现在她想起他的破落娘家来了,娘家那么多女儿,她嫁得最好,却没得到一丝便宜,出了丑事避之不及,哪会出手管她。
于是,她依旧被阿米塔布安排的马车送出了城。
☆、第137章 【】
“大少爷会来看我吗?”
贱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开始解裤子,口中说道:“夫人,我也不想的,但我不这么做就活不了,我的妻子跟儿子们也活不了。大少爷交待你把怎么害阿妮娅夫人的过程写下来,今天写完,就只用我来伺候你;写不完,明天会有三个人来伺候你。如果三天后你还写不完,可能会有五个人来伺候你了。”
说着说着已经脱光了自己身上的衣服,开始脱她的。
“畜生,他是男人吗,居然叫卑贱的奴隶侮辱自己的妻子。”
贱奴也不生气,一本正经地回道:“大少爷就是看上了我贱奴的身份,夫人,你配合一点,不然会受很多苦的。”
“啊!”韦希莎感到一阵刺痛,低贱男人的恶臭对她心理上的摧残胜过身体。
她不知是怎样度过的,足足一小时,竟没有晕过去,清楚地感受完整个过程。
贱奴也没管她,完事后心满意足地睡了过去。她把手伸到贱奴脖子上,企图掐死他,却一点力也使不出。贱奴轻松把手打开,继续呼呼大睡。
早上的时候,贱奴的妻子带着三个儿子进来了。把她扔进茅房,也不管她有没有出恭完毕,很快就把她拖出来洗身子。然后是喂饭,她不吃,人家把她嘴撬开直接灌。
后面为了方便,改用流食。水喝得多当然尿就多,但进茅房的机会每天就那么一次,所以她的身上总是臭烘烘的。为了脱离苦海,交待谋害阿妮娅的过程就是韦希莎唯一的希望。
当天她就把过程写完了,贱奴一家看完,夫妻俩对视了一眼,直接当着她的面撕了,说道:继续写!
用嚼穿龈血也不形容不了韦希莎当时的愤怒,质问贱奴是不是故意整她?
贱奴妻子淡淡说道:“阿妮娅夫人对我们很好。”
就这一句话,把韦希莎打入十八层地狱。不是他们故意的,而是阿米塔布故意的!故意把他送到受过阿妮娅恩惠的贱奴家里。骂道:阿妮娅就是个可恶的臭婊.子。
贱奴突然冲过来踹了她一脚,辱骂她:“你连婊.子都不如,你比我们还低贱,亵渎神主泯灭良知,我们绝不会放过你!孩子们,来吧。”
他的三个儿子看起来都差不多大,十三四岁的年纪。贱奴夫妻一出门,他们就开始动手了。韦希莎沦为□□女主角......
第二天,村子里又来了一波奴隶。韦希莎双眼像蒙上了一层黄沙,一夜间仿佛老去十岁。听得来人在外面的对话,她方明白,原来这伙人才是阿米塔布派来正式折磨他的。
来人听说她还没交待罪行,进屋把她又折磨了一通,嚷道明天再来。
贱奴夫妻问她还骂不骂阿妮娅,再骂就不给她纸笔。韦希莎还能说什么,当然是祈求说不会再骂了,乖顺得如一只正在下蛋的母鸡。
唉,尊言啦!韦希莎从未深入过“民间”,才知道妻子只能吃剩饭,这个贱奴除了做主人的事情,回家来就成了主人。妻子像牛马一样,服侍家里的每个人。可恨的是,他大肚子的妻子昨天生产了,今天却没看见孩子。生产之后照样劳作,一刻没歇过,就这样了竟然还不死!
韦希莎默默告诫自己,一定要求得阿米塔布的原谅,如果他还有一丝情谊,她就能逃出这个魔窟。这次,她写得非常仔细,可是才写到一半手上就没了力,右手抖得握不住笔。为了明天不再遭罪,她咬破舌尖坚持。
一直写到午夜,韦希莎同样不知道她是怎样坚持下来的。如果有这份毅力,在前世可能连女省长都当上了吧。落下最后一笔,一口气都没来及得喘就睡了过去。
这次的认罪书上清楚写着阿妮娅夫人还被她弟弟糟蹋过。贱奴夫妻义愤填膺,一激动又给撕了......
韦希莎的奢望再次落空,她忍无可忍,怒了,但是用尽力气也只是摔了一个罐子。贱奴的三个儿子突然冲进来,她再次沦为□□女主角。这次男主角们有了经验,随便一挑.逗韦希莎的药性便发作,玩到天昏地暗。
如此几回之后,韦希莎的双手喘口气都费劲。该进补了,补药也出乎她的意料,全是些虫子尸体和蛇胆之类。不吃?塞!韦希莎又想到死,不再奢望见阿米塔布。在无休止的轮回折磨之中,死才是真正的奢望。
活,不能;死,也不能。她只得重新拿起笔,继续交待。
韦希莎写了很多遍,枝叶末节都回忆得清清楚楚。鬼欲之花的药性,她如今深有体会。她后悔了,无比后悔害死阿妮娅,无比后悔当初爱上阿米塔布。没有这一切,她就不会有今天。
半个月后,韦希莎终于又完整地写完了一篇洋洋洒洒的犯罪过程,为什么要说洋洋洒洒,因为有二分之一篇幅是她的忏悔录。
贱奴夫妻这次没有再撕,信件完整到达阿米塔布的手中。当时他刚刚从神庙回来,阿妮娅的事情走漏了风声,被阿妮娅的哥哥齐木斯知晓了。一如阿米塔布父亲所料,凡狄家族被卷入了庞杜大人的失踪案件之中。这桩案子诡秘莫测,谁沾上都得脱一层皮。
庞杜家族,千年大世家,曾经的王族,也曾辉煌过,海得拉巴最为高洁的家族。他们的家主一天不找到,城中的贵族就一天不得安身。已经有两个家族被牵扯其中,齐木斯像头疯狮,逮着谁嘶咬谁。而阿尔法国王,忙着找他的金子,根本没心思插手婆罗门之间的斗争。
阿米塔布都快忘记韦希莎的事情,好不容易从神庙脱身回来,就收到了这贱人的信。看也没看,命令道:“把她送去当庙妓吧,你们每十天一次负责给她送补药就行了。对了,割掉她的舌头,免得花言巧语,蛊惑男人。”重要的是,不能让她说出自己的身份。
“好的,少爷!”
贱奴一回来,一直趴在窗口守着的韦希莎就激动大喊:“大少爷接我回去了?”
她躺了半月没站起来过,现在发现自己两腿再也并不拢,骨头都变形了,好标准的一双罗圈腿,成了名副其实的时张张。
“不,主人说送你去另一个好地方。”
......
半个月过去,海得拉巴早熟的油菜籽都快收获了,阿尔法却没把唐轩之困死,还让他冲破了两个关卡,折损了数千人。如今,唐轩之正准备冲第三道关卡,这道关卡一过,阿尔法就无法控制他们了。
在阿尔法看来,就是眼睁睁看着金子从手中溜走。神主把黄金都从千里之外的北部送到她眼前来了,若是跑掉,他不知道自己还吃得下饭不。
他从最初的兴奋早就演变成了痛恨,就像牌桌上,下赌注一样,既然已经付出不少筹码,没赢回来怎么能甘心。看姚敬隋越来越不顺眼,认为他的每条建议都是愚蠢之极。
这不是两军对仗,也不是追杀,他阿尔法是要活捉的,所以处处受掣。怀疑姚敬隋这样的脑子,是怎么以赚到那么多金子的。他建议一味猛攻,先是说烧山,后说全军压上去乱枪剿灭。蠢!就算他们有大明功夫,也没有枪快,打死了,上哪找金子?
姚敬隋比他更急,半个月了,他都养胖了两斤,那对贱人还在外面逍遥。今天他实在忍不下,向阿尔法提出由他督战。
“你?你一个低贱的商人懂得打仗?你当我的三员虎将都是摆设?”阿尔法说到这里,又道:“天才!那帮人是天才,阿克巴竟然拥有这样的人。如果我阿尔法能够得到,南部迟早是我的天下。”
姚敬隋眉毛猛地一抖:“我英明的国王,他心狠手辣极为记仇,您杀了他那么多人,他只会恨您怎么可能助您?怕的是他假意归顺,然后害得您的王国万劫不覆。”
阿尔法恼恨地瞪了他一眼,赶紧打住这个念头。
“大人,大明兵法有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是大明人,他也是,只有我才能把他拿下。”
“你真要去?”
“当然,姚某也想为国王出一份力。”
“我连我的奴隶都打不过,还想上战场?我看你是想死。”
“我连我的奴隶都打不过,还想上战场?我看你是想死。”
姚敬隋当然不想上战场,他只是想找个机会出去一趟,然后好回来哄骗阿尔法说他得到了金船的消息。早知这样,一开始就应该用这招。原本想借刀杀人弄死唐家小子,没想到连阿尔法都搞不过,这些南部蠢猪,耽误爷的大事!
“我英明神武的国王啊,你一再小看我,这是莫大的损失。”
☆、第138章 【】
“天啦,我究竟惹到了什么人。”阿尔法急火攻心,不请圣司祭出手是不行了。都怪这大明废物,要不是因为他,那古怪的圣司祭也不会闹脾气。
阿尔法去重新部署战斗方针,唐轩之和夏枫正坐在阿瓦拉镇长的府邸胡吃海喝。
夏枫还在换后座牙,只能用可怜的门牙费力嘶咬这块没有煮软的羊排,好不容易咬下来,大口嚼着,畅快地说道:“记得告诉那些新兵,他们是为自己打天下,至于我们,迟早要离开南部。能拿下多少地盘,他们就得到多少。我们的军队这里不分贵贱,不分种姓,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这些话别怕重复啰嗦,要时时提醒他们。”
见她伸手找水,唐轩之赶紧递上去,笑道:“看不出来,你很享受啊。原以为我们是迫不得已,现在看来,你好像是有计划?难道你连我也骗,其实你就是过来为你们的圣君抢地盘的?”
“我像有计划的样子?还不是被邺和尚逼急了,前几天我们给人撵得跟狗一样,那时你怎么不说我有计划?”
“说笑嘛,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做?”从攻下东城门开始,唐轩之就退位让贤了,甘心做副手。
“接下来就不是我说了算,我刚不是随便说说,就是为他们自己打天下。那么多贱民提着脑袋跟着我们,总得为他们留下点什么,总不能拍拍屁股一走,留他们送死。你是总教头,在圣君的军队里呆过三个月,训练新兵比我有经验,好生观察他们谁有领导能力,咱们扶他做王。”
唐轩之扔掉啃完的骨头,说道:“干脆把海得拉巴攻下来!”
吓得夏枫手中的羊排骨都掉了,睁大眼睛问他:“你没发疯吧?”
“当然没有,不弄死邺和尚,我能甘心吗。还有,只有占领了海得拉巴,那些贱民才有可能活下来。你的战术非常好用,我受儒家思想影响太深,凡事爱往战术上考虑;总想着如何管理他们,利用他们。而你,重在攻心,‘打土豪分田地’这口号真管用;开始我还担心你的奖赏制会出问题,因为跟绿林土匪没有什么区别,登不得大雅之堂,怕还没壮大就像乌合之众一样垮散了,没想到越来越有凝聚力。枫儿,你真是天生的将才。”
夏枫汗颜,她是东方偷一点,西方偷一点,交杂起来切合实际用的,没法跟唐轩之解释清楚,就让他误会自己是天才吧。
带领贱民造反有现成的例子,不就是后世的人民战争吗?这就是东方的经验。印度人没有血性,一个长期被人轻易征服的民族,对于夏枫来说,这是有利弊的。利是对方软蛋,弊嘛,就是自己兵同样软蛋。
要让这些没有开化,从未受过教育的士兵成为战场上的强者,又得用到西方的办法。有本书名叫《杀戮与文化》,作者是西方人,他详细阐述了西方历史上九场著名战役。瞧瞧书名,杀戮都上升到了文化的程度,可见,士气与胆识是何等的重要。怕死即必死,越是凶狠生存率越高。必要的血腥震慑是避免不了的,先击垮其意志,再亮出肌肉,最后冲上去猛砍一气,对方阵营立时就吓破了胆乖乖就擒,反而会减少一些伤亡。
说白了,夏枫担任的就是政委的工作,而唐轩之才是司令。他负责掠取敌方老大首级,血腥镇压镇上的贵族,让那些被奴役的贱民亲眼看到曾经高高在上的人不过如此。夏枫这时再站出来游说:想填饱肚皮吗?想要土地吗?想获得人身自由吗?想就跟我来吧,跟着我们有肉吃有衣穿,更重要的是,还有尊言。
对于那些犹豫的,就只能威胁:若是不来,就等着海得拉巴的国王来杀你们吧。
尽管如此,仍是有很大一部份人不敢挺直脊梁做人。而这些人,送给夏枫都不要。他们完全被训化成了没有思想的人形牲畜,如娜伊一般死脑筋的人,太多了。
唐轩之吃了饭就去巡示军营,一千多人,可以称着军营了,印度虽然人口多,能上战场的却没几个。夏枫建议他采取投票制,把一千二百人分成十二个小分队,每队各自投票选出一个百人长。看表现,再从百人长里提千人长。
队伍还将壮大,后面会有很多千人长。因为他们凌晨又将出发去波里维村,有了昨天晚上的经验,应该会更顺利,正好看看这南部新兵们训练得如何了。白天,她可是费了不少口舌和脑细胞,脑子里一阵缺氧。
姜戈跟精兵队长在计算火.药存量,镇子上的三家铁匠铺在连夜打造长矛。昨夜唐轩之进村逮镇长儿子的时候,那些驻守镇子的海得拉巴国王精锐,一个也不见。等闹大了,要取镇长首级的时候,他们才穿着便装从各个妓庙里跑出来,足有一百多人。
唐轩之正好拿这些人立威,全部杀了。杀了以后,贵族们也都老实了。一百多国王精锐居然配有五十条火.枪,他们的国王可真大方呀。又在村子里搜刮到十几头大象,马车和驴车太多了,只捡最强壮的牵了几十头走。
现在,夏枫有一个六十头大象的冲锋小队,还有四百人的火.枪主力部队。剩下的一千多新兵,将分出八百来作弓兵,其余的就是清理战场和打埋伏战时的长矛兵。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勇谋皆备,俨然已经有了让国王不敢小觑的“叛军”规模。
夏枫好想哼唱那样样板戏里的歌词: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总共才有十几个人七八条枪。遇皇军追的我晕头转向,多亏了险峻地形让我丛林里面把身藏......
开心归开心,困难其实就在眼前啊,估计很快将遭遇海得拉巴的大部队。一千五百人还是少了一点,至少要有个三千人。三千人是一个旅,不管是丛林战还是平原战,进攻也好防守也好,才能有匹敌之力。所以,刚刚休整不到一天,马上得再度攻镇。
他们准备子时出发,四小时后到达波里维镇,正是人们酣睡的时候。这次有多的士兵可用,最好能做到不走漏风声,不声不响的就把镇子给吞了......
事情比唐轩之料想的还要顺利,波里维镇的贵族已得知阿瓦拉镇被“叛军”占领,他们却只知惶惶,而没有任何准备。部队一进镇,吓得那些等着王军保护的贵族们连反抗的姿态都没有,纷纷伏地投降。主动打开仓门,献出马匹,让叛军们予取予求,想当配合。
“好,你去劝他出手,明天早上,我必须要见到俘虏。”
且不管阿尔法能不能指挥动正闹脾气的圣司祭大人,姚敬隋现在是又过上了舒坦日子。
他坐在藤椅上惬意地假寐,小几上放着香气扑鼻的奶茶,要不是头部还时不时的隐痛,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就这样等着阿尔法抓回唐家小子和那小贱人,然后骗他们去孟加拉湾,偷偷登上他姚家的船,拍拍屁股走人。
“姚大人,有人送信给您。”不知何时,一个贼头贼脑的仆人来到了他的身后,手上拿着信。
姚敬隋皱眉,这仆人好没规矩。
仆人对他也无甚尊重,直接把信放他手里,作势出门。
“你等等,这是谁的信?”
“大人您看了就知道。”
姚敬隋手一丢:“不说我不看。”
那仆人只得回道:您的女恩人。
姚敬隋抿着嘴没说话,仆人见他没反应,上前一步把信拾起来,放在小几上退了出去。
韦希莎?哼!女人通.奸走到哪都是死罪,还想让我救她吗?
这女人有些手段,竟然能买通王室里的人为她办事。姚敬隋恨她恨得牙痒痒,就是她差点害得自己再死一次;最恶心的是,他还把韦希莎给睡了,他姚敬隋从来不用别人用过的东西,想想都怄得不行。
他把信捡回来放在油灯上点燃,很快化为灰烬。如果他拆开看,就能发现韦希莎写的是华夏文字,只是缺了点胳膊断了点腿。看了或许他就不会烧信了,肯定会感到奇怪。
没有或许,姚敬隋翻脸不认人,韦希莎最后的希望落空。现在她想起他的破落娘家来了,娘家那么多女儿,她嫁得最好,却没得到一丝便宜,出了丑事避之不及,哪会出手管她。
于是,她依旧被阿米塔布安排的马车送出了城。
☆、第137章 【】
“大少爷会来看我吗?”
贱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开始解裤子,口中说道:“夫人,我也不想的,但我不这么做就活不了,我的妻子跟儿子们也活不了。大少爷交待你把怎么害阿妮娅夫人的过程写下来,今天写完,就只用我来伺候你;写不完,明天会有三个人来伺候你。如果三天后你还写不完,可能会有五个人来伺候你了。”
说着说着已经脱光了自己身上的衣服,开始脱她的。
“畜生,他是男人吗,居然叫卑贱的奴隶侮辱自己的妻子。”
贱奴也不生气,一本正经地回道:“大少爷就是看上了我贱奴的身份,夫人,你配合一点,不然会受很多苦的。”
“啊!”韦希莎感到一阵刺痛,低贱男人的恶臭对她心理上的摧残胜过身体。
她不知是怎样度过的,足足一小时,竟没有晕过去,清楚地感受完整个过程。
贱奴也没管她,完事后心满意足地睡了过去。她把手伸到贱奴脖子上,企图掐死他,却一点力也使不出。贱奴轻松把手打开,继续呼呼大睡。
早上的时候,贱奴的妻子带着三个儿子进来了。把她扔进茅房,也不管她有没有出恭完毕,很快就把她拖出来洗身子。然后是喂饭,她不吃,人家把她嘴撬开直接灌。
后面为了方便,改用流食。水喝得多当然尿就多,但进茅房的机会每天就那么一次,所以她的身上总是臭烘烘的。为了脱离苦海,交待谋害阿妮娅的过程就是韦希莎唯一的希望。
当天她就把过程写完了,贱奴一家看完,夫妻俩对视了一眼,直接当着她的面撕了,说道:继续写!
用嚼穿龈血也不形容不了韦希莎当时的愤怒,质问贱奴是不是故意整她?
贱奴妻子淡淡说道:“阿妮娅夫人对我们很好。”
就这一句话,把韦希莎打入十八层地狱。不是他们故意的,而是阿米塔布故意的!故意把他送到受过阿妮娅恩惠的贱奴家里。骂道:阿妮娅就是个可恶的臭婊.子。
贱奴突然冲过来踹了她一脚,辱骂她:“你连婊.子都不如,你比我们还低贱,亵渎神主泯灭良知,我们绝不会放过你!孩子们,来吧。”
他的三个儿子看起来都差不多大,十三四岁的年纪。贱奴夫妻一出门,他们就开始动手了。韦希莎沦为□□女主角......
第二天,村子里又来了一波奴隶。韦希莎双眼像蒙上了一层黄沙,一夜间仿佛老去十岁。听得来人在外面的对话,她方明白,原来这伙人才是阿米塔布派来正式折磨他的。
来人听说她还没交待罪行,进屋把她又折磨了一通,嚷道明天再来。
贱奴夫妻问她还骂不骂阿妮娅,再骂就不给她纸笔。韦希莎还能说什么,当然是祈求说不会再骂了,乖顺得如一只正在下蛋的母鸡。
唉,尊言啦!韦希莎从未深入过“民间”,才知道妻子只能吃剩饭,这个贱奴除了做主人的事情,回家来就成了主人。妻子像牛马一样,服侍家里的每个人。可恨的是,他大肚子的妻子昨天生产了,今天却没看见孩子。生产之后照样劳作,一刻没歇过,就这样了竟然还不死!
韦希莎默默告诫自己,一定要求得阿米塔布的原谅,如果他还有一丝情谊,她就能逃出这个魔窟。这次,她写得非常仔细,可是才写到一半手上就没了力,右手抖得握不住笔。为了明天不再遭罪,她咬破舌尖坚持。
一直写到午夜,韦希莎同样不知道她是怎样坚持下来的。如果有这份毅力,在前世可能连女省长都当上了吧。落下最后一笔,一口气都没来及得喘就睡了过去。
这次的认罪书上清楚写着阿妮娅夫人还被她弟弟糟蹋过。贱奴夫妻义愤填膺,一激动又给撕了......
韦希莎的奢望再次落空,她忍无可忍,怒了,但是用尽力气也只是摔了一个罐子。贱奴的三个儿子突然冲进来,她再次沦为□□女主角。这次男主角们有了经验,随便一挑.逗韦希莎的药性便发作,玩到天昏地暗。
如此几回之后,韦希莎的双手喘口气都费劲。该进补了,补药也出乎她的意料,全是些虫子尸体和蛇胆之类。不吃?塞!韦希莎又想到死,不再奢望见阿米塔布。在无休止的轮回折磨之中,死才是真正的奢望。
活,不能;死,也不能。她只得重新拿起笔,继续交待。
韦希莎写了很多遍,枝叶末节都回忆得清清楚楚。鬼欲之花的药性,她如今深有体会。她后悔了,无比后悔害死阿妮娅,无比后悔当初爱上阿米塔布。没有这一切,她就不会有今天。
半个月后,韦希莎终于又完整地写完了一篇洋洋洒洒的犯罪过程,为什么要说洋洋洒洒,因为有二分之一篇幅是她的忏悔录。
贱奴夫妻这次没有再撕,信件完整到达阿米塔布的手中。当时他刚刚从神庙回来,阿妮娅的事情走漏了风声,被阿妮娅的哥哥齐木斯知晓了。一如阿米塔布父亲所料,凡狄家族被卷入了庞杜大人的失踪案件之中。这桩案子诡秘莫测,谁沾上都得脱一层皮。
庞杜家族,千年大世家,曾经的王族,也曾辉煌过,海得拉巴最为高洁的家族。他们的家主一天不找到,城中的贵族就一天不得安身。已经有两个家族被牵扯其中,齐木斯像头疯狮,逮着谁嘶咬谁。而阿尔法国王,忙着找他的金子,根本没心思插手婆罗门之间的斗争。
阿米塔布都快忘记韦希莎的事情,好不容易从神庙脱身回来,就收到了这贱人的信。看也没看,命令道:“把她送去当庙妓吧,你们每十天一次负责给她送补药就行了。对了,割掉她的舌头,免得花言巧语,蛊惑男人。”重要的是,不能让她说出自己的身份。
“好的,少爷!”
贱奴一回来,一直趴在窗口守着的韦希莎就激动大喊:“大少爷接我回去了?”
她躺了半月没站起来过,现在发现自己两腿再也并不拢,骨头都变形了,好标准的一双罗圈腿,成了名副其实的时张张。
“不,主人说送你去另一个好地方。”
......
半个月过去,海得拉巴早熟的油菜籽都快收获了,阿尔法却没把唐轩之困死,还让他冲破了两个关卡,折损了数千人。如今,唐轩之正准备冲第三道关卡,这道关卡一过,阿尔法就无法控制他们了。
在阿尔法看来,就是眼睁睁看着金子从手中溜走。神主把黄金都从千里之外的北部送到她眼前来了,若是跑掉,他不知道自己还吃得下饭不。
他从最初的兴奋早就演变成了痛恨,就像牌桌上,下赌注一样,既然已经付出不少筹码,没赢回来怎么能甘心。看姚敬隋越来越不顺眼,认为他的每条建议都是愚蠢之极。
这不是两军对仗,也不是追杀,他阿尔法是要活捉的,所以处处受掣。怀疑姚敬隋这样的脑子,是怎么以赚到那么多金子的。他建议一味猛攻,先是说烧山,后说全军压上去乱枪剿灭。蠢!就算他们有大明功夫,也没有枪快,打死了,上哪找金子?
姚敬隋比他更急,半个月了,他都养胖了两斤,那对贱人还在外面逍遥。今天他实在忍不下,向阿尔法提出由他督战。
“你?你一个低贱的商人懂得打仗?你当我的三员虎将都是摆设?”阿尔法说到这里,又道:“天才!那帮人是天才,阿克巴竟然拥有这样的人。如果我阿尔法能够得到,南部迟早是我的天下。”
姚敬隋眉毛猛地一抖:“我英明的国王,他心狠手辣极为记仇,您杀了他那么多人,他只会恨您怎么可能助您?怕的是他假意归顺,然后害得您的王国万劫不覆。”
阿尔法恼恨地瞪了他一眼,赶紧打住这个念头。
“大人,大明兵法有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是大明人,他也是,只有我才能把他拿下。”
“你真要去?”
“当然,姚某也想为国王出一份力。”
“我连我的奴隶都打不过,还想上战场?我看你是想死。”
“我连我的奴隶都打不过,还想上战场?我看你是想死。”
姚敬隋当然不想上战场,他只是想找个机会出去一趟,然后好回来哄骗阿尔法说他得到了金船的消息。早知这样,一开始就应该用这招。原本想借刀杀人弄死唐家小子,没想到连阿尔法都搞不过,这些南部蠢猪,耽误爷的大事!
“我英明神武的国王啊,你一再小看我,这是莫大的损失。”
☆、第138章 【】
“天啦,我究竟惹到了什么人。”阿尔法急火攻心,不请圣司祭出手是不行了。都怪这大明废物,要不是因为他,那古怪的圣司祭也不会闹脾气。
阿尔法去重新部署战斗方针,唐轩之和夏枫正坐在阿瓦拉镇长的府邸胡吃海喝。
夏枫还在换后座牙,只能用可怜的门牙费力嘶咬这块没有煮软的羊排,好不容易咬下来,大口嚼着,畅快地说道:“记得告诉那些新兵,他们是为自己打天下,至于我们,迟早要离开南部。能拿下多少地盘,他们就得到多少。我们的军队这里不分贵贱,不分种姓,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这些话别怕重复啰嗦,要时时提醒他们。”
见她伸手找水,唐轩之赶紧递上去,笑道:“看不出来,你很享受啊。原以为我们是迫不得已,现在看来,你好像是有计划?难道你连我也骗,其实你就是过来为你们的圣君抢地盘的?”
“我像有计划的样子?还不是被邺和尚逼急了,前几天我们给人撵得跟狗一样,那时你怎么不说我有计划?”
“说笑嘛,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做?”从攻下东城门开始,唐轩之就退位让贤了,甘心做副手。
“接下来就不是我说了算,我刚不是随便说说,就是为他们自己打天下。那么多贱民提着脑袋跟着我们,总得为他们留下点什么,总不能拍拍屁股一走,留他们送死。你是总教头,在圣君的军队里呆过三个月,训练新兵比我有经验,好生观察他们谁有领导能力,咱们扶他做王。”
唐轩之扔掉啃完的骨头,说道:“干脆把海得拉巴攻下来!”
吓得夏枫手中的羊排骨都掉了,睁大眼睛问他:“你没发疯吧?”
“当然没有,不弄死邺和尚,我能甘心吗。还有,只有占领了海得拉巴,那些贱民才有可能活下来。你的战术非常好用,我受儒家思想影响太深,凡事爱往战术上考虑;总想着如何管理他们,利用他们。而你,重在攻心,‘打土豪分田地’这口号真管用;开始我还担心你的奖赏制会出问题,因为跟绿林土匪没有什么区别,登不得大雅之堂,怕还没壮大就像乌合之众一样垮散了,没想到越来越有凝聚力。枫儿,你真是天生的将才。”
夏枫汗颜,她是东方偷一点,西方偷一点,交杂起来切合实际用的,没法跟唐轩之解释清楚,就让他误会自己是天才吧。
带领贱民造反有现成的例子,不就是后世的人民战争吗?这就是东方的经验。印度人没有血性,一个长期被人轻易征服的民族,对于夏枫来说,这是有利弊的。利是对方软蛋,弊嘛,就是自己兵同样软蛋。
要让这些没有开化,从未受过教育的士兵成为战场上的强者,又得用到西方的办法。有本书名叫《杀戮与文化》,作者是西方人,他详细阐述了西方历史上九场著名战役。瞧瞧书名,杀戮都上升到了文化的程度,可见,士气与胆识是何等的重要。怕死即必死,越是凶狠生存率越高。必要的血腥震慑是避免不了的,先击垮其意志,再亮出肌肉,最后冲上去猛砍一气,对方阵营立时就吓破了胆乖乖就擒,反而会减少一些伤亡。
说白了,夏枫担任的就是政委的工作,而唐轩之才是司令。他负责掠取敌方老大首级,血腥镇压镇上的贵族,让那些被奴役的贱民亲眼看到曾经高高在上的人不过如此。夏枫这时再站出来游说:想填饱肚皮吗?想要土地吗?想获得人身自由吗?想就跟我来吧,跟着我们有肉吃有衣穿,更重要的是,还有尊言。
对于那些犹豫的,就只能威胁:若是不来,就等着海得拉巴的国王来杀你们吧。
尽管如此,仍是有很大一部份人不敢挺直脊梁做人。而这些人,送给夏枫都不要。他们完全被训化成了没有思想的人形牲畜,如娜伊一般死脑筋的人,太多了。
唐轩之吃了饭就去巡示军营,一千多人,可以称着军营了,印度虽然人口多,能上战场的却没几个。夏枫建议他采取投票制,把一千二百人分成十二个小分队,每队各自投票选出一个百人长。看表现,再从百人长里提千人长。
队伍还将壮大,后面会有很多千人长。因为他们凌晨又将出发去波里维村,有了昨天晚上的经验,应该会更顺利,正好看看这南部新兵们训练得如何了。白天,她可是费了不少口舌和脑细胞,脑子里一阵缺氧。
姜戈跟精兵队长在计算火.药存量,镇子上的三家铁匠铺在连夜打造长矛。昨夜唐轩之进村逮镇长儿子的时候,那些驻守镇子的海得拉巴国王精锐,一个也不见。等闹大了,要取镇长首级的时候,他们才穿着便装从各个妓庙里跑出来,足有一百多人。
唐轩之正好拿这些人立威,全部杀了。杀了以后,贵族们也都老实了。一百多国王精锐居然配有五十条火.枪,他们的国王可真大方呀。又在村子里搜刮到十几头大象,马车和驴车太多了,只捡最强壮的牵了几十头走。
现在,夏枫有一个六十头大象的冲锋小队,还有四百人的火.枪主力部队。剩下的一千多新兵,将分出八百来作弓兵,其余的就是清理战场和打埋伏战时的长矛兵。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勇谋皆备,俨然已经有了让国王不敢小觑的“叛军”规模。
夏枫好想哼唱那样样板戏里的歌词:想当初,老子的队伍才开张,总共才有十几个人七八条枪。遇皇军追的我晕头转向,多亏了险峻地形让我丛林里面把身藏......
开心归开心,困难其实就在眼前啊,估计很快将遭遇海得拉巴的大部队。一千五百人还是少了一点,至少要有个三千人。三千人是一个旅,不管是丛林战还是平原战,进攻也好防守也好,才能有匹敌之力。所以,刚刚休整不到一天,马上得再度攻镇。
他们准备子时出发,四小时后到达波里维镇,正是人们酣睡的时候。这次有多的士兵可用,最好能做到不走漏风声,不声不响的就把镇子给吞了......
事情比唐轩之料想的还要顺利,波里维镇的贵族已得知阿瓦拉镇被“叛军”占领,他们却只知惶惶,而没有任何准备。部队一进镇,吓得那些等着王军保护的贵族们连反抗的姿态都没有,纷纷伏地投降。主动打开仓门,献出马匹,让叛军们予取予求,想当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