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节
公孙信开口说道,没有打算开门,可就在此时,一把朴刀猛然间刺穿了房子,同时贯穿了他的肩胛骨,鲜血瞬间喷溅出来!
第一百四十八章,通灵魔剑
朴刀狠狠地刺进了公孙信的身体内,他双眼圆睁,看着自己的鲜血喷溅出来。大声喝道:“外面是谁?该死的,这刀是谁通进来的?”
他忍着剧痛往后退,身子剧烈颤抖起来,说话的声音都显得异常痛苦。
却看见朴刀斜向上撩起,刀锋锐利无比地将门锁砍开,随后一个人影从门外走了进来,这个人便是我!
权叔对我给我上过三堂课,这三堂课到今天我都没忘记,并不仅仅是作为一个命师所必须要做到的三件事,而是作为一个男人必须要办到的三件事!
无论被什么样的敌人打败,不要指望着天下间会有人替你去报仇。真正能报仇的人只有你自己!
“居然是你,万林,你怎么会知道我住在这里?”
房间内的公孙信失声大吼起来看,我却以极快的速度冲了进去,一掌按在了他的嘴巴上,嘴被封住之后他说话的声音立刻轻了下来,我则低声说道:“这里可是居民区,你大喊大叫地要是吵到别人了可不好。再说了,我为什么就不能知道你的住处?你能找到我,我就能找到你!”
身后巨武飘过来,对着他的肚子就是狠狠地一拳,公孙信双眼怒睁,却在此时猛地咬了我手指一口,吃痛之下的我立刻松开了捂住他嘴巴的手,他一脚将我踢开。整个人仓惶地躲进了房间内。
我从地上爬起来,手指上微微有血迹往外渗,并不多,只是有些刺痛。
躲进房间内的公孙信没了声响,这房子倒是挺不错的,两室一厅,还是精装修。有空调有冰箱的。至少比我在阁楼里的生活要好了不少。
“看起来你这些年杀人赚了不少钱啊,哈哈,这房子一个月租金也不便宜吧,哎呦,还戴的是劳力士的手表啊,正宗的可很贵哦。”
我笑着说道,他躲进了卧室内,大门紧闭,能够依稀听见他沉重的喘息声。
“这样吧,我和你谈个条件。”
我大大咧咧地坐在了沙发上,同时给巨武使了个眼色,他立刻飘到了房间大门旁边候着。
房间里传来了公孙信的喊声,大声说道:“什么条件?”
还能听见他的声音,而且声音音质这么清晰,这就说明一点。他还留在这个房间内,我笑了笑说道:“我和你之间其实没有什么私仇,简单的来说,你不过只是一个收人钱财的杀手,杀我也不过就是求财。但是如今这个情势你也看见了,你非但杀不了我,而且估计还会被我给灭了。而我呢,又是个缺钱之人。这样吧,你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我呢也放你一马,你看如何?”
我会真的放他走吗?当然不会!
所谓无赖,就是不仅要赢你,还要榨干你身上所有的资源!纵广共才。
“此话当真?你没骗我?”
公孙信也是慌不择路,上海人喜欢将卧室或者是阳台给封起来,一方面是考虑防盗安全,另一方面则是一种习惯。像这种老式小区的房子基本上都是如此,卧室内的窗户外面肯定套着一层铁栅栏,公孙信逃不出去,所以接受我的条件才是他唯一可能躲过一劫的路。
“哈哈,那是自然,我也不过只是一个穷鬼,你也是为了保命,听我一句劝,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你这条命还在,总有一天会把钱赚回来的!”
我大声说道,继续给巨武使眼色,让它准备好了。
房间内一阵安静,似乎是公孙信在思考要不要答应我的要求,时间慢慢过去,我自己也有点沉不住气了,难道是他有什么法子逃走了?我缓缓站起身来,走到客厅里,绕到了卧室旁边接着一个倾斜的角度看了过去,房间内什么动静都没有,窗帘还拉着,外面的铁栅栏也是完好无损的。
“你还在吗?公孙信你还在吗?考虑的怎么样了?”
我开口问道。
可就在这时候,我听见楼下的人家传来了惊呼的声音,依稀间有男人在大喊:“你是什么人?怎么从天花板掉下来了?”
我双眼内闪过惊讶之色,从天花板上掉下来?难道公孙信狗急跳墙,居然破开了地面,掉到了下一层人家不成?
我急忙带着巨武冲了下去,看见楼下的人家房门正开着,我也没打招呼直接冲了进去,这一看,却见到一个身穿黑色斗篷的家伙站在我面前,身材扭曲,见到我后立刻扑了过来,巨武同时做出了反击,一刀将对方砍成了两半,我一看,这黑色斗篷下的还是木头人偶!
“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也闯进我家了?”
这户人家的男主人对着我咆哮起来,我一看他们的天花板只是被破开了一个小洞,这个小洞正常的人是钻不下来的,可是如果木头人偶扭曲自己的身体,却应该是能够办到,他如果在房间内进行大动作肯定会被我发现,所以就用了这种小伎俩,骗走了我!
“不好,他还在上面,巨武冲上去!”
我大喊一声,巨武先动起来,向上方冲了过去,我同时跟上,等我冲回公孙信的房子内时,却看见公孙信正好用火行灵符烧断了铁栅栏,跳窗冲了出去,他租住的房子是三楼,外面有一个大露台,跳下去死不了,要是身手矫健一点,甚至都伤不了皮毛。
我看着这家伙拼命地往前狂奔,此时几个几个人偶挡住了我的去路,眼见着这家伙和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即便是换上恶鼠之命也无补于事,我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巨武把这些该死的人偶给我拆了,然后离我远一点!”
巨武听见我的话后一怔,随后颇为吃惊地看着我说道:“吾主,你该不会想用那一招了吧。”
我点点头,巨武立马一刀将我眼前漂浮着的一个人偶劈断,随后往后退了几步,我看着自己手指上刚刚被划破的伤口,虽然已经不流血了,可是皮还没长好。
拔出匕首重新将这个地方划破,鲜血很快就从伤口处涌了出来,我缓缓拔出身后的长剑,这五年来,我最大的发现并不仅仅是关于命格,而是我背上的这把锈迹斑斑的长剑!
这把长剑非常神奇而且通灵,似乎如果淋上我的鲜血就会产生剧烈的变化,五年前我用它对付暗墓之命,当时它就变成了血红色,同时无比锋利连一丝锈斑都没有,但是当我的鲜血消失之后,它就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而剑身上的两个特殊的字,我也找李世昌看过,他说看着像是赤霄,可是传说中神剑赤霄应该是不存在的,不过几个大叔最后的结论是让我少用这把剑,觉得它太邪,嗜血之剑皆为魔剑,魔剑带个魔字便有惑人心智之力,害怕我走了歧路。
只是,虽然我很少使用这把通灵的魔剑,可它的威力我心中却是知道一二,此时要追杀这逃跑的公孙信,光靠恶鼠之命是来不及了,但是依靠我手上这把古怪的长剑却能办到!
鲜血落在其剑身上后,很快长剑便放出了夺目的红色光芒,越来越强盛,锈斑不断消失,锋芒无比锐利,散发出浓浓的摄人心魄的杀气!
我双手握住剑柄,面对远处逃跑的公孙信,右脚往前跨出一步,随后一剑劈出,此刻,一道红色的光芒破空而出,以迅雷之势直击公孙信而去!
公孙信仓惶逃跑之中,却听见身后传来怪声,猛地回头,眼中却闪过一片红光!
“什么东西!啊,我的腿啊!”
他惨叫一声,疼痛感疯狂涌来,再低头一看,自己的双腿居然被齐齐砍断,红光所过之处,他的骨头如同纸片一般被切断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被雇佣了
公孙信的膝盖下方整个被红光切断了,鲜血洒了一地,场面非常血腥。还好四周没有人,要不然肯定会引起巨大的骚乱。
公孙信趴在地上,不断地捶打地面,还是想要逃走,同时嘴里发出痛苦的嘶嚎,只是还没来得及互救就已经被我捂住了嘴巴,恶鼠之命上身的我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了他的面前,把他抓到了无人的角落里。
“你,你别杀我,我把我的钱都给你,你不是要钱吗?我都给你。手表,对,我的手表是劳力士的。还有我有一辆车,就停在外面,是桑塔纳。还有存折,里面有好几十万。都能给你,求你了,求你别伤害我!”
他不断地喊道,我慢慢蹲下来,笑着说道:“放心吧,我不会杀你,只是有一些事情我不明白,如果你愿意告诉我的话,我可以考虑帮你打个电话叫救护车。”
他看着我手中闪烁着红光的长剑,不断地点头。脸色非常难看,鲜血已经染红了地面,我脸色冰冷地说道:“我想知道,狮群这一次除了雇佣你之外是否还雇佣了其他人?”
公孙信立刻点头道:“这一次似乎狮群和叶连淮之间在进行某笔比较重要的交易,所以狮群雇佣了不少帮手,我只是其中之一。只不过不走运,分配到了杀你这个任务。”
他倒是很配合。我接着问道:“那其他人都有谁?”
公孙信却摇了摇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狮群也不会傻到告诉我们其他人的存在,这都是保密的。不过,我似乎听说有红莲门的一个快刀客也到了上海,还有闫穗门的人好像也来了,我觉得可能都是受雇于狮群的。”
他似乎害怕因为自己知道的太少了而被我杀死,所以绞尽脑汁地说出了不少情报。纵杂吐技。
我点了点头,拿出手机拨打了120,随后从他的口袋里把他的钱包给拿了出来,站起身来说道:“我知道你现在心里对我有很深的恨意,你那些存折和手表汽车我都不用,这皮夹子里的钱我倒是要拿走。记住了,可别再来找我报仇,要是再犯在我的手上。我保不齐真会杀了你哦。对了,杭州有一个灵异圈子里出名的神医,能断肢再续,你要是能够请到他,或许你的腿还能接上。”
我将空的皮夹子丢还给他,拿着这家伙的几千块钱,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缓缓走出了住宅区。
“主人,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杀了他?留下这样的后患将来可能会对我们不利的。”
巨武在我耳边低声问道。
我笑了笑说道:“他罪不至死。而且这家伙说的对,他不过只是收人钱财的杀手。这只是他的工作而已,当然就算我不杀他,落入了公孙家族的手中,他肯定也活不成。所以,何必让他的血脏了我的手呢……”
巨武听到此话后不禁微微一笑,消失在了我的身体内。
作为一个无赖,最重要的并不是想着怎么杀人,而是要想着怎样用最省力的方法排除对自己的威胁。
“身上有了几千块钱,去哪里潇洒潇洒呢?嗯,先去买套衣服吧,不然还真有点不像样了。”
我看了看自己裤子上的补丁,苦笑了一下。
此时在叶家的别墅里,元伯站在窗口,不远处飞来一只黑色的乌鸦,扑打着翅膀,缓缓靠近落在了元伯的面前,这乌鸦的双眼是血红色的,身上的羽毛一片乌黑,看着就会带给人一种不安的气氛。
元伯将乌鸦举了起来放在耳边,似乎能够听见乌鸦的说话声,频频点头,随后自言自语道:“原来如此,看来还是小看了万林,你去通知闫穗门的三兄弟,我想已经过了五年了,他们也想要报仇了吧。”
黑色的乌鸦飞在空中,振动翅膀,消失于天空之中。
“元伯,你又在和那只小乌鸦说话了吗?”
身后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元伯转过头去看见叶珊珊微笑地看着他。
元伯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低声说道:“小姐找我有事吗?”
叶珊珊慢慢撩起了自己的袖子,能够看见她的手臂上出现了一块紫色的斑痕,看着像是被重击过后留下的淤血,但是这块紫色的斑痕却又微微发出紫光。
“哦,我明白了,请您去书房等我,我准备一下工具之后会为您治疗的。”
元伯微笑着说道。
买衣服这事情在我看来是非常无聊的,因为我基本上就是一件衣服穿到不能穿为止,鞋子也是穿到底都破了才会换,所以我对于什么样的衣服什么样的款式那都是没概念的。
“小朋友你看看这套,是nike的新款哦,又轻又薄,而且还很耐拉扯,我想你们这些小朋友都喜欢追逐打闹,这个挺合适的。”
我在耐克店里转悠,看见我似乎有买东西的意向,一个店员跑上来招呼我,我却一言不发,看起来似乎是对所有的款式都不喜欢,其实是我在盯着这上面的标价牌看!
在我看来,我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也就是穿穿运动服,听班级里的同学说什么阿迪达斯,匡威,耐克之类的,我就跑来看看,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吓一跳,对我这么一个穿衣服从来不穿超过50块的人来说,这随便一条裤子就几百块,随便一双运动鞋就六七百甚至上千,这实在是承受不起。
店员跟着我一段时间后,似乎也觉得我购买的意愿不大,应付了几句后就走开了。我叹了口气,想想还是算了,回头还是去那种旧货市场买条30块的裤子穿穿吧。
正转身呢,肩膀上却被人拍了一下,我下意识地回头,却看见一张微笑的脸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一愣,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
“哎呀,你在买衣服啊,我帮你一体挑吧。”
说这话的人居然是林雅丽!
这小妞自从认出我之后基本上天天都要拉着我一起回家,还隔三差五地就来我班级门口转悠,说起来,她也是南华中学风云人物,因为长的实在是好看,而且,虽然还在发育,可是这身材也已经很不错了,听说高年级还有人拿着偷拍到的林雅丽在游泳馆穿泳衣游泳的照片大肆贩卖,更有无聊的人在我们学校的贴吧上发了一篇,南华中学最好看的五大美女,其中就有林雅丽,当然也有叶珊珊。
不过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两个姑娘却是两个类型的,林雅丽是活泼可爱,总是穿着牛仔系列的衣服和运动鞋,要么就是短裙和露肩的t恤。而叶珊珊则总是穿着各种各样的裙子,飘然如同还未长大的女神。
“我就看看,不买。太贵了!”
我直截了当地说道,本来自己就是个穷人,要是穷人连自己穷都不敢承认,那才叫丢脸呢。
“哦,还好啊,这套运动服和你挺配的啊,穿上去应该挺好看的,这样吧,我送给你,作为重逢的礼物。服务员,过来一下,这套衣服我要了,对了,万林你穿什么号的?s还是m?”
她笑眯眯地问道。
店员立刻勤快地走了过来,只看见这小妞拿出一个粉色的皮夹子,打开之后里面全是百元大钞,看的我都愣住了。
“别,别!我不要你的礼物,太贵了,再说了,我这人也不喜欢收小姑娘的礼物。”
我急忙阻止道。
她一愣,随后大眼睛微微一转说道:“既然如此,那这样吧,这衣服算是我雇用你的佣金,今天晚上,你来帮我一个小忙!”
听了这话,我疑惑地问道:“啥忙?”
她神秘地一笑说道:“晚上你就知道了,反正肯定不会轻松的哦!”
第一百四十八章,通灵魔剑
朴刀狠狠地刺进了公孙信的身体内,他双眼圆睁,看着自己的鲜血喷溅出来。大声喝道:“外面是谁?该死的,这刀是谁通进来的?”
他忍着剧痛往后退,身子剧烈颤抖起来,说话的声音都显得异常痛苦。
却看见朴刀斜向上撩起,刀锋锐利无比地将门锁砍开,随后一个人影从门外走了进来,这个人便是我!
权叔对我给我上过三堂课,这三堂课到今天我都没忘记,并不仅仅是作为一个命师所必须要做到的三件事,而是作为一个男人必须要办到的三件事!
无论被什么样的敌人打败,不要指望着天下间会有人替你去报仇。真正能报仇的人只有你自己!
“居然是你,万林,你怎么会知道我住在这里?”
房间内的公孙信失声大吼起来看,我却以极快的速度冲了进去,一掌按在了他的嘴巴上,嘴被封住之后他说话的声音立刻轻了下来,我则低声说道:“这里可是居民区,你大喊大叫地要是吵到别人了可不好。再说了,我为什么就不能知道你的住处?你能找到我,我就能找到你!”
身后巨武飘过来,对着他的肚子就是狠狠地一拳,公孙信双眼怒睁,却在此时猛地咬了我手指一口,吃痛之下的我立刻松开了捂住他嘴巴的手,他一脚将我踢开。整个人仓惶地躲进了房间内。
我从地上爬起来,手指上微微有血迹往外渗,并不多,只是有些刺痛。
躲进房间内的公孙信没了声响,这房子倒是挺不错的,两室一厅,还是精装修。有空调有冰箱的。至少比我在阁楼里的生活要好了不少。
“看起来你这些年杀人赚了不少钱啊,哈哈,这房子一个月租金也不便宜吧,哎呦,还戴的是劳力士的手表啊,正宗的可很贵哦。”
我笑着说道,他躲进了卧室内,大门紧闭,能够依稀听见他沉重的喘息声。
“这样吧,我和你谈个条件。”
我大大咧咧地坐在了沙发上,同时给巨武使了个眼色,他立刻飘到了房间大门旁边候着。
房间里传来了公孙信的喊声,大声说道:“什么条件?”
还能听见他的声音,而且声音音质这么清晰,这就说明一点。他还留在这个房间内,我笑了笑说道:“我和你之间其实没有什么私仇,简单的来说,你不过只是一个收人钱财的杀手,杀我也不过就是求财。但是如今这个情势你也看见了,你非但杀不了我,而且估计还会被我给灭了。而我呢,又是个缺钱之人。这样吧,你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我呢也放你一马,你看如何?”
我会真的放他走吗?当然不会!
所谓无赖,就是不仅要赢你,还要榨干你身上所有的资源!纵广共才。
“此话当真?你没骗我?”
公孙信也是慌不择路,上海人喜欢将卧室或者是阳台给封起来,一方面是考虑防盗安全,另一方面则是一种习惯。像这种老式小区的房子基本上都是如此,卧室内的窗户外面肯定套着一层铁栅栏,公孙信逃不出去,所以接受我的条件才是他唯一可能躲过一劫的路。
“哈哈,那是自然,我也不过只是一个穷鬼,你也是为了保命,听我一句劝,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你这条命还在,总有一天会把钱赚回来的!”
我大声说道,继续给巨武使眼色,让它准备好了。
房间内一阵安静,似乎是公孙信在思考要不要答应我的要求,时间慢慢过去,我自己也有点沉不住气了,难道是他有什么法子逃走了?我缓缓站起身来,走到客厅里,绕到了卧室旁边接着一个倾斜的角度看了过去,房间内什么动静都没有,窗帘还拉着,外面的铁栅栏也是完好无损的。
“你还在吗?公孙信你还在吗?考虑的怎么样了?”
我开口问道。
可就在这时候,我听见楼下的人家传来了惊呼的声音,依稀间有男人在大喊:“你是什么人?怎么从天花板掉下来了?”
我双眼内闪过惊讶之色,从天花板上掉下来?难道公孙信狗急跳墙,居然破开了地面,掉到了下一层人家不成?
我急忙带着巨武冲了下去,看见楼下的人家房门正开着,我也没打招呼直接冲了进去,这一看,却见到一个身穿黑色斗篷的家伙站在我面前,身材扭曲,见到我后立刻扑了过来,巨武同时做出了反击,一刀将对方砍成了两半,我一看,这黑色斗篷下的还是木头人偶!
“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也闯进我家了?”
这户人家的男主人对着我咆哮起来,我一看他们的天花板只是被破开了一个小洞,这个小洞正常的人是钻不下来的,可是如果木头人偶扭曲自己的身体,却应该是能够办到,他如果在房间内进行大动作肯定会被我发现,所以就用了这种小伎俩,骗走了我!
“不好,他还在上面,巨武冲上去!”
我大喊一声,巨武先动起来,向上方冲了过去,我同时跟上,等我冲回公孙信的房子内时,却看见公孙信正好用火行灵符烧断了铁栅栏,跳窗冲了出去,他租住的房子是三楼,外面有一个大露台,跳下去死不了,要是身手矫健一点,甚至都伤不了皮毛。
我看着这家伙拼命地往前狂奔,此时几个几个人偶挡住了我的去路,眼见着这家伙和我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即便是换上恶鼠之命也无补于事,我脸上的表情一下子就沉了下来。
“巨武把这些该死的人偶给我拆了,然后离我远一点!”
巨武听见我的话后一怔,随后颇为吃惊地看着我说道:“吾主,你该不会想用那一招了吧。”
我点点头,巨武立马一刀将我眼前漂浮着的一个人偶劈断,随后往后退了几步,我看着自己手指上刚刚被划破的伤口,虽然已经不流血了,可是皮还没长好。
拔出匕首重新将这个地方划破,鲜血很快就从伤口处涌了出来,我缓缓拔出身后的长剑,这五年来,我最大的发现并不仅仅是关于命格,而是我背上的这把锈迹斑斑的长剑!
这把长剑非常神奇而且通灵,似乎如果淋上我的鲜血就会产生剧烈的变化,五年前我用它对付暗墓之命,当时它就变成了血红色,同时无比锋利连一丝锈斑都没有,但是当我的鲜血消失之后,它就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而剑身上的两个特殊的字,我也找李世昌看过,他说看着像是赤霄,可是传说中神剑赤霄应该是不存在的,不过几个大叔最后的结论是让我少用这把剑,觉得它太邪,嗜血之剑皆为魔剑,魔剑带个魔字便有惑人心智之力,害怕我走了歧路。
只是,虽然我很少使用这把通灵的魔剑,可它的威力我心中却是知道一二,此时要追杀这逃跑的公孙信,光靠恶鼠之命是来不及了,但是依靠我手上这把古怪的长剑却能办到!
鲜血落在其剑身上后,很快长剑便放出了夺目的红色光芒,越来越强盛,锈斑不断消失,锋芒无比锐利,散发出浓浓的摄人心魄的杀气!
我双手握住剑柄,面对远处逃跑的公孙信,右脚往前跨出一步,随后一剑劈出,此刻,一道红色的光芒破空而出,以迅雷之势直击公孙信而去!
公孙信仓惶逃跑之中,却听见身后传来怪声,猛地回头,眼中却闪过一片红光!
“什么东西!啊,我的腿啊!”
他惨叫一声,疼痛感疯狂涌来,再低头一看,自己的双腿居然被齐齐砍断,红光所过之处,他的骨头如同纸片一般被切断了!
第一百四十九章,被雇佣了
公孙信的膝盖下方整个被红光切断了,鲜血洒了一地,场面非常血腥。还好四周没有人,要不然肯定会引起巨大的骚乱。
公孙信趴在地上,不断地捶打地面,还是想要逃走,同时嘴里发出痛苦的嘶嚎,只是还没来得及互救就已经被我捂住了嘴巴,恶鼠之命上身的我以最快的速度冲到了他的面前,把他抓到了无人的角落里。
“你,你别杀我,我把我的钱都给你,你不是要钱吗?我都给你。手表,对,我的手表是劳力士的。还有我有一辆车,就停在外面,是桑塔纳。还有存折,里面有好几十万。都能给你,求你了,求你别伤害我!”
他不断地喊道,我慢慢蹲下来,笑着说道:“放心吧,我不会杀你,只是有一些事情我不明白,如果你愿意告诉我的话,我可以考虑帮你打个电话叫救护车。”
他看着我手中闪烁着红光的长剑,不断地点头。脸色非常难看,鲜血已经染红了地面,我脸色冰冷地说道:“我想知道,狮群这一次除了雇佣你之外是否还雇佣了其他人?”
公孙信立刻点头道:“这一次似乎狮群和叶连淮之间在进行某笔比较重要的交易,所以狮群雇佣了不少帮手,我只是其中之一。只不过不走运,分配到了杀你这个任务。”
他倒是很配合。我接着问道:“那其他人都有谁?”
公孙信却摇了摇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们彼此都不知道对方的存在,狮群也不会傻到告诉我们其他人的存在,这都是保密的。不过,我似乎听说有红莲门的一个快刀客也到了上海,还有闫穗门的人好像也来了,我觉得可能都是受雇于狮群的。”
他似乎害怕因为自己知道的太少了而被我杀死,所以绞尽脑汁地说出了不少情报。纵杂吐技。
我点了点头,拿出手机拨打了120,随后从他的口袋里把他的钱包给拿了出来,站起身来说道:“我知道你现在心里对我有很深的恨意,你那些存折和手表汽车我都不用,这皮夹子里的钱我倒是要拿走。记住了,可别再来找我报仇,要是再犯在我的手上。我保不齐真会杀了你哦。对了,杭州有一个灵异圈子里出名的神医,能断肢再续,你要是能够请到他,或许你的腿还能接上。”
我将空的皮夹子丢还给他,拿着这家伙的几千块钱,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缓缓走出了住宅区。
“主人,我不明白为什么你不杀了他?留下这样的后患将来可能会对我们不利的。”
巨武在我耳边低声问道。
我笑了笑说道:“他罪不至死。而且这家伙说的对,他不过只是收人钱财的杀手。这只是他的工作而已,当然就算我不杀他,落入了公孙家族的手中,他肯定也活不成。所以,何必让他的血脏了我的手呢……”
巨武听到此话后不禁微微一笑,消失在了我的身体内。
作为一个无赖,最重要的并不是想着怎么杀人,而是要想着怎样用最省力的方法排除对自己的威胁。
“身上有了几千块钱,去哪里潇洒潇洒呢?嗯,先去买套衣服吧,不然还真有点不像样了。”
我看了看自己裤子上的补丁,苦笑了一下。
此时在叶家的别墅里,元伯站在窗口,不远处飞来一只黑色的乌鸦,扑打着翅膀,缓缓靠近落在了元伯的面前,这乌鸦的双眼是血红色的,身上的羽毛一片乌黑,看着就会带给人一种不安的气氛。
元伯将乌鸦举了起来放在耳边,似乎能够听见乌鸦的说话声,频频点头,随后自言自语道:“原来如此,看来还是小看了万林,你去通知闫穗门的三兄弟,我想已经过了五年了,他们也想要报仇了吧。”
黑色的乌鸦飞在空中,振动翅膀,消失于天空之中。
“元伯,你又在和那只小乌鸦说话了吗?”
身后传来一个好听的声音,元伯转过头去看见叶珊珊微笑地看着他。
元伯脸上露出一丝笑容,低声说道:“小姐找我有事吗?”
叶珊珊慢慢撩起了自己的袖子,能够看见她的手臂上出现了一块紫色的斑痕,看着像是被重击过后留下的淤血,但是这块紫色的斑痕却又微微发出紫光。
“哦,我明白了,请您去书房等我,我准备一下工具之后会为您治疗的。”
元伯微笑着说道。
买衣服这事情在我看来是非常无聊的,因为我基本上就是一件衣服穿到不能穿为止,鞋子也是穿到底都破了才会换,所以我对于什么样的衣服什么样的款式那都是没概念的。
“小朋友你看看这套,是nike的新款哦,又轻又薄,而且还很耐拉扯,我想你们这些小朋友都喜欢追逐打闹,这个挺合适的。”
我在耐克店里转悠,看见我似乎有买东西的意向,一个店员跑上来招呼我,我却一言不发,看起来似乎是对所有的款式都不喜欢,其实是我在盯着这上面的标价牌看!
在我看来,我这个年纪的男孩子也就是穿穿运动服,听班级里的同学说什么阿迪达斯,匡威,耐克之类的,我就跑来看看,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真吓一跳,对我这么一个穿衣服从来不穿超过50块的人来说,这随便一条裤子就几百块,随便一双运动鞋就六七百甚至上千,这实在是承受不起。
店员跟着我一段时间后,似乎也觉得我购买的意愿不大,应付了几句后就走开了。我叹了口气,想想还是算了,回头还是去那种旧货市场买条30块的裤子穿穿吧。
正转身呢,肩膀上却被人拍了一下,我下意识地回头,却看见一张微笑的脸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我一愣,听见一个清脆的声音传来。
“哎呀,你在买衣服啊,我帮你一体挑吧。”
说这话的人居然是林雅丽!
这小妞自从认出我之后基本上天天都要拉着我一起回家,还隔三差五地就来我班级门口转悠,说起来,她也是南华中学风云人物,因为长的实在是好看,而且,虽然还在发育,可是这身材也已经很不错了,听说高年级还有人拿着偷拍到的林雅丽在游泳馆穿泳衣游泳的照片大肆贩卖,更有无聊的人在我们学校的贴吧上发了一篇,南华中学最好看的五大美女,其中就有林雅丽,当然也有叶珊珊。
不过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两个姑娘却是两个类型的,林雅丽是活泼可爱,总是穿着牛仔系列的衣服和运动鞋,要么就是短裙和露肩的t恤。而叶珊珊则总是穿着各种各样的裙子,飘然如同还未长大的女神。
“我就看看,不买。太贵了!”
我直截了当地说道,本来自己就是个穷人,要是穷人连自己穷都不敢承认,那才叫丢脸呢。
“哦,还好啊,这套运动服和你挺配的啊,穿上去应该挺好看的,这样吧,我送给你,作为重逢的礼物。服务员,过来一下,这套衣服我要了,对了,万林你穿什么号的?s还是m?”
她笑眯眯地问道。
店员立刻勤快地走了过来,只看见这小妞拿出一个粉色的皮夹子,打开之后里面全是百元大钞,看的我都愣住了。
“别,别!我不要你的礼物,太贵了,再说了,我这人也不喜欢收小姑娘的礼物。”
我急忙阻止道。
她一愣,随后大眼睛微微一转说道:“既然如此,那这样吧,这衣服算是我雇用你的佣金,今天晚上,你来帮我一个小忙!”
听了这话,我疑惑地问道:“啥忙?”
她神秘地一笑说道:“晚上你就知道了,反正肯定不会轻松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