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木香笑道:“别那么没出息,等姐有了钱,就去买棉种,咱们去种棉花,以后就有新被子盖,这几床,留着垫屁股,才不盖他们的!”她笑着替木朗把被子铺好,还真的给他垫半床盖半床,木朗身板小,倒也正正好。
入了夜,四下里有蛙声,蛐蛐声,还有竹林子里奇怪的鸟叫声。
鸟叫?
木香本来都已经躺下了,可一听这鸟叫,立马翻坐起来,趴在窗户上细声去听。那奇怪的叫声,时断时续,却能听的十分清楚。过了片刻,木香重新躺下。看来,明天他们有烧鸡吃了,野鸡炖蘑菇,光是想着,就要流口水了,可是……家里没油。
“唉,上哪弄钱呢,”木香无奈的对着房顶叹气,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材料,再香再好吃的美味,也烧不出来啊。想来想去,她还是决定明天一早到镇子上去转转,好歹她也是个现代人,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
次日一早,又是个大晴天。
木香昨晚睡的沉,一觉睡到大天亮,太阳都照到院子了。看着木朗跟彩云还在睡着,她悄悄起身下床,梳好及腰的长发,便拉开门出去了。
因为靠着竹林的缘故,所以早上的空气特别清新,还有股子淡淡的竹叶清香,耳边还能听到风吹过竹子,带出的沙沙响声。
木香站在廊檐下,看着空荡荡的院子,总觉得少了什么。也是,哪个农家院子里没养鸡养鸭,昨儿去王阿婆家,还看见她家院子里有几只老母鸡咕咕叫着。现在虽然快入秋了,小鸡仔是不能抓的,也没有人家在秋天养小鸡仔,不过倒是可以买几只母鸡回来养着,回头多咱几垄小白菜,再备些玉米,便能喂养了。就算不吃鸡肉,养些鸡蛋改善伙食也是好的。
想着要干的事还很多,木香撑了撑双臂,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昨天早上醒来时的无力感已经荡然无存,要操心的事太多,要解决的急事更多,根本没那个时间东想西想。
今儿的早饭还是玉米糊糊,没办法,家了除了玉米面,就只有那几个土豆可以吃,蘑菇倒是可以煮,可是没有油,想煮也煮不成。
彩云被木香扫地的声音惊醒,透过窗子,瞧见大姐早她一步,已经在院子里洒了水,用大笤帚仔仔细细的扫了一遍。
这院子原本是木家辣的,用来搁置东西的小院,木香姥爷年轻那会,也能干,木家所有的院子,都铺的青石板,但因为长年没人住,这边院里落的泥土,足有一尺厚。先前的木香,带着弟妹住进来,光顾着讨生活,也没细心打理,彩云也忙着带木朗,谁都没有想到,刨去上面一层的泥巴,露出底下的青石板,这院子看起来,也并没有想像当中的那样破。
其实木香也看出来了,他们住的屋子,看着破,破的好像快倒了似的,但不漏风,也不漏雨,屋里虽然阴暗了些,但不像一般的土坯房,又潮又湿。不知道,是木家长辈在天有灵保佑他们,还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等有时间,她一定得带着弟妹,去给娘,姥爷他们上个坟,活人不知,死人知道,她的魂寄住木香的身体里面,谁又能知道,何时何地,又得再穿回去呢!不过,在穿回去之前,好好享受异世的生活,也算不枉此行。
看着彩云从屋里出来,木香把她叫了过去,“等下吃过早饭,我去趟镇上的集市,你在家里看着木朗,别叫他乱跑,乖乖等我回来。”
彩云担忧道:“你去集市干啥,咱又没钱,你不会又想去找活干吧?”以前的木香,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去镇上帮工,玉河村离镇子不远,走路的话也就半时辰,一来一回就是一个时辰,所以很多时候,木香总是天不亮就起床,月亮出来时,才能回家。一回来就累的躺在炕上,连饭都没力气吃,看的彩云很是心疼。
木香看出妹妹的担心,笑着摇头,“以前那样干活,又累又赚不了什么钱,所以我准备另谋生路,你别担心,我又不是去做啥坏事,就是想再去瞧瞧,快的话,中午就回来了。”
“哦,那你路上小心,别回来的晚了,”彩云也不再说啥,大姐以前经常进县城,来回又近,她也没往别的地方想。
吃过早饭,碗筷都有彩云洗了。木朗还是在院子里玩耍,有时能听见村里小娃在外面戏闹的声音,他也只是扒在门缝边,往外看上几眼,之后便把门关上了。看他寂寞的模样,木香满是心疼。等以后情况好了,一定得让木朗多出去转转才是。
临出门时,木香回到小屋里,拨开一个墙缝掏了几下,她保有以前那个木香记忆,记得木香把家里所有的钱都藏在这儿了,都是她到县城做帮工挣的钱,其实总共也没多少,大概也就几十文,只够买一斤猪肉的。
她当然不是要拿这钱去买猪肉吃,还没到那个嘴馋的地步。现在家里有了地,至少得先买菜种,现在是种萝卜的季节,还有冬腊菜、青蒜、小白菜、大白菜更是不能少,到时,只要在院子里挖个地窖,便能储存备着冬天食用。这些菜种价格应该不是太贵,所以她准备多买些。先前她问李大山要的那块土地,离破茅屋最近,就在竹林的边上,回头请人把地犁出来,种别的不行,种萝卜、大白菜肯定成。
要去镇上,就不得不从村子里走。
木香摸了摸脸上的红疙瘩,好像比昨天更严重了些,这样的一张脸,不把人吓着,就算不错了。
虽然太阳才刚出来没多久,但乡下人勤劳,一早就有人扛着锄头下地去了,这会赶着回来吃早饭,便都看见了木香。
一个妇人抱着小孩,站在自家门口,正要喂饭呢,见着木香那满是红疙瘩的小脸,诧异的冲她喊道:“木香啊,你那脸是咋了,咋全是红疙瘩?”她嗓门大,一喊之下,从隔壁冲出来个头发稀疏的年青妇人。
☆、第10章 神一般的男人
木香尴尬的冲她笑笑,她记得昨天冲去李大山家,抱被子的婆娘里头有就她,黄氏也是个嘴快心善的婆娘,倒也不一定是有坏心,就是单纯的好奇罢了。
“哟,木香啊,你是不是吃错东西了?”另一个妇人跑过来,掰正木香的肩,凑近了看,她跟黄来福家住的近,两家关系也好,黄氏一招呼,她头一个跑出来。
“二拐媳妇,你可别瞎说,这哪是吃错东西弄的,分明是被虫子咬的,前几天我家宝儿也不晓得被啥给咬了,那包长的可吓人了,”黄氏说的一本正经,临了,还摸了把木香的脸。
二拐媳妇瞥了眼黄氏,阴阳怪气的道:“我记得你家宝儿当初那包是长在屁股上了,咋能跟木香的脸一样,瞧你这人,说的都是啥话!”
黄氏见她挑自己的刺,也不乐意了,“嗳,我说你这人,我就是打个比方,又没说真的一样……”
木香心里有事,不得不出声打断他们,“二位大姐,你们别争了,就是长几个包而已,又死不了人,没啥大不了的,这样,我还得去镇子上,你们慢慢聊!”
“木香,我跟你一块去县城,”金菊家就在二拐家对面,她捧着稀饭碗,听见木香说要去镇子上,一面叫她等一下,一面赶紧把稀饭扒了干净,小跑着送回厨房,连嘴也顾不得擦,就跑出来了,“我正好也要去镇子上好看的针线跟花布,咱俩一块去,省得我娘又得看着。”金菊她娘,孙氏,还真追出来了,见金菊已经挽着木香的胳膊,拖着木香往外村外去了,嘴巴张了张,想说交待点啥的,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你不是真的要买针线吧?”木香看着笑容满面的金菊,她这笑,也不像是要去买针线,倒像是去会情郎的。
心事被人拆穿,金菊不好意思的吐了舌头,歉意的抱住木香的胳膊,撒娇道:“好木香,你可别取笑我了,我那点心思,你还不知道吗?干嘛总问!”说着说着,金菊的小脸竟然红了。
木香暗骂自己粗心了,只顾着琢磨怎么赚钱,忘了金菊以前经常跟她一起去镇上,对别人,只说跟木香一起去做帮工,实际上,她是去听书的,一听就是一整天,直到木香收了活,才跟她一块儿回家。
这丫头倒也不是迷上说书先生,而是迷上被说书人奉为神一样存在的男人,本朝最年轻,战功最显赫的大将军,赫连晟。
因着金菊整天在她耳边念叨,木香对这个大将军,也是如雷贯耳。不过说书人,总喜欢把事实往夸张了讲,以他讲的,那赫连晟身高至少得有八尺,傍大腰圆,眼如铜铃,眉如卧蚕,大嘴一张,都能呼风唤雨了。这样的夸词,实在难以教人信服。但赫连晟的战功,却是实打实。
她所站的这片土地是属于南晋的,除了南晋,另有后燕、苍澜、陇西。
四国中,南晋国力最强,兵力最强。苍澜地域最广,却是土地贫瘠,百姓以游牧为生。陇西是个大部族,居住在崇山峻岭之中,善巫蛊之术。至于后燕,却又是另一个神秘的存在,后燕从不与其他三国交往,因为边境被高山河流阻挡,千百年来,极少有人去过后燕,即使去了,也极少有活着回来的。
这些都是以前的木香从说书人那里听来的,至于真实性有多少,那就无从得知了。
金菊有几天没去镇上了,自然是因为木香病了,她一个人去,她娘不答应,如果让孙氏跟着,那还不如不去。
山里的早晨很清爽,可是太阳一出来,就有些热了。
听金菊说,今天是红集,不少人推着板车,去镇上赶早集。木香拉着金菊,贴着河边走,玉带河的水流也是朝着镇子的方向,却在临近镇子时,改了方向。
眼看镇子就在不远处,木香犹豫了片刻,还是开口说道:“年底你就要定亲了,这段日子还是不要去听书的好,等以后成了亲,住到镇子上,想啥时候听都行。”金菊说的那门亲事,男方这就在镇子上,开了个小店,说起来,条件也算不错。为了这门亲事,金菊她娘没少下功夫,媒人礼都给了不少。也因着男方家在镇上,所以也格外讲究些,要不然,孙氏也不用成天看着金菊,寸步不离的。
一提起成亲,金菊小脸拉了下来,闷头揪着路边的狗尾巴草,连着步子也放快了,“现在若是不听,以后就更没机会了,方家规矩多着呢,方有才那人,别说听书了,以后若是嫁了他,只怕我连出门都得低着头走路。”
木香只见过方有才一面,还是以前去他店里买东西的时候见过,不算太熟悉,但他那人古板的很,做事一板一眼,连个褶子都不带有的,哪怕娶媳妇说亲,也是按着规矩来。听爹娘的,爹娘说哪家的闺女好就成了。这样的人,也不能说不好,至少人还是不错,可就是少了那么一点点的人气。
若是以前的木香,一定会劝金菊认命,嫁给谁都是嫁,世上的人,哪有十全十美的,能找个对你好的,相敬如宾也未必不是好事。但是今天的木香已经换了个,人虽一样,但性子全然不同。
见着金菊满脸的委屈,木香握住她的手,道:“既然不愿意,干嘛不去跟你娘说清楚,你现在不说,就代表同意,等成了亲再想后悔,可就晚了。”
金菊被她这番话给吓到了,“你……你让我去退亲?”
“哎呀,退不退是你自己的事,我只能说,你现在不退,以后可别后悔,”其实木香想说的事,自己的婚姻当然得自己拿主意,干嘛啥都要听长辈的,总归是自己过日子,谁也替代不了。这话她也只能在心里腹诽,可不敢说出来。金菊这丫头,胆子大着呢!要不然怎敢瞒着家里人,跑去镇上听书,还一听就是一整天,若是被她娘知道,少不了又是一顿打。
金菊刚刚燃起一丝火光,又被掐灭了,她抱着木香的胳膊,仰天长叹了口气,“退什么呀,他家住在镇子上,嫁给他,至少以后都不用种地,不用跟黄土地打交道,其实也算不错了,我得知足,嗯,就是知足!”
☆、第11章 赶集
她是自言自语,自己给自己下定决心。
木香知道金菊是想过上好日子,无可厚非,谁想在乡下刨一辈子的黄泥巴呢!有机会嫁到镇子上,看看铺子,带带小娃,不是也挺好的嘛!
想到这一层,木香也不再说啥,两人快步的往镇子走去。
临泉镇,因一口泉眼得名,听说用这口泉眼酿出的酒,醇香清甜,是上等绝品好酒,每年酒窖里出的酒,都送到了京城,专供皇家享用。
可惜这泉眼不属于镇子,那是私人的产业,绍家酒坊,传了好几代的私人酒坊,也是镇上最有钱的大户人家。所以,除了一个临泉镇的名字,这个镇子再没沾到那泉眼半点好处。
远远的,已经能看到镇子的牌楼,刻着临泉镇三个字,赶集的人,都在这里汇聚,随地摆放的小摊,一直延伸到镇门外边,叫卖声,更是此起彼伏,还有飘来的阵阵食物的香气。
金菊有些激动,“木香,等下我先陪你去做帮工,现在还早,说书的肯定还没开始讲,也不知道今天会讲啥。”
木香摇头,“不用了,我今天还有别的事,帮工的事以后再说吧,对了,你知不知道镇子上,哪家酒楼生意最好?”
“啊?你问这个做啥,你要去酒楼做帮工吗?”
“不是啦,我就想去瞧瞧,快走吧,进去再说,”她现在也不好跟金菊讲明白,就算讲了,她也未必能懂,还是省些口舌为好。
街道上店铺林立,大都是卖杂货,农具,还有些卖粗布料子的,自然也少不了茶楼小吃摊,早上赶集的人多,集市也就格外的热闹。
在经过一家中药铺子时,金菊一把拉住还要往前走的木香,指着药铺对她道:“你的脸最好还是抓些药,万一以后留了疤,可就难看了。”
木香笑笑,反拉她的手,继续往前走,“不必了,我现在连吃饭的钱都快没了,哪有钱抓药,不好就不好吧,反正也没人看。”
她说这话,金菊可就不同意了,“你咋能这样想呢,就算赵修文娶了别人,你以后不还得嫁人吗?要是为了那个薄性的人,把自己给耽误了,那才不值当,你可别犯傻。”
都说背后说不得人,一说准得碰上,这不,金菊话还没落音,木香眼尖的瞧见前面几步之外,站了个身着长衫,气质儒雅,面容俊秀的男子,不是赵修文,又会是谁呢?
金菊惊讶的嘴巴都快合不拢了,“呀,你俩还真有缘,要不然他咋知道你今天进城,该不是你俩约好了,他专门在这儿等你的吧!”
木香白她一眼,“别瞎说,这么多人呢,叫人听见了,会坏我名声的,”如果说以前的木香对赵修文,是痴心以对,爱慕有佳。那么现在的木香,便是视他如无物,看他都嫌多余,假斯文,假正经,还自诩风流倜傥,这样的人,只配骗骗那些无知的小女娃而已。
金菊转头认真的看了木香的眼睛,有些疑惑她的改变,“你真的不喜欢他了?”
木香转开眼,随口应道:“不喜欢,没有什么真的假的,”她边走边注意看路边的地摊,看看有什么东西是自己需要的。可惜地摊上摆的,都不是她想要的,看来买菜种,还得去种铺,不过在此之前,她得先弄到银子,要不然光靠怀里的几十文钱,啥也干不成。
木香想着快些找到酒楼,便催着金菊快些带路,总这么磨磨蹭蹭,时间都给耽搁了,却一样事都没干成。
金菊看她不像开玩笑,便也认真起来。
两人在人群中走的快,当快走到赵修文身边时,木香刻意拉着金菊绕开了,也幸好街上人多,穿来穿去的,竟也没碰上。等走出几步之后,金菊好奇的回头去看。
赵修文是站在一家布庄门口,站了有一会,看样子是在等人,所以她才好奇。就在木香跟她要转过街角时,赵修文的身边,突然多了个衣着鲜艳的女娃,竟然是苏秀。
“嗳嗳,你快看,”金菊拽住木香,“你快看哪!”
“看啥?”木香正盯着路边的店铺看,冷不丁被她一拽,差点没站稳。
“哎呀,人都进去了,”金菊气的真跺脚,“苏秀那丫头真鬼,竟然乘着你生病,就去勾搭赵修文,不知羞!”
木香笑着拉她走,“有啥可生气的,你不觉得他俩很般配吗?为这种人生气不值得,走,我请你吃好吃的去!”
其实不用金菊指点,木香也能找着临泉镇最大的酒楼,看装璜,看人气就知道了。现在还没到午饭时间,酒楼的客人并不多,但是往酒楼里送货的人,却是络绎不绝。
临泉镇因酒闻名在外,连往临泉镇的客商也不在少数。
金菊指着正位于十字路口的店铺对她道,“木香你快看,这便是福寿楼了,不过你找福寿楼干啥?”
木香神秘一笑,拉着金菊顺着酒楼的外墙绕了一圈,找着福寿楼的后门,即使是后门,也比一般的店铺门脸还大,这会后门外,摆起了长龙,场面很是壮观。有送猪肉的,有送蔬菜的,还有送水产的,最热闹的当属送活禽,鸡鸭鹅齐上阵,在笼子里扑腾乱叫,味道自然也重。
金菊看的眼睛都转不开了,她还从没见过这么多的好东西,玉河村靠着河,吃鱼不算新鲜,但是鸡鸭这些家禽,却壮一年也吃不上几回,好不容易养大了,还得留着换钱,补贴家用,哪里舍得宰了吃。
木香别的不看,专盯着猪肉看。
手工屠宰的猪肉,不能像超市里卖的那样,一片一片切好了,排骨归排骨,瘦肉归瘦肉。手工屠宰的,又是像福寿楼这样的大酒楼,都是整猪屠宰了之后,送过来的。
那些屠夫们也不可能把所有好的上等料送进酒楼,下等料都存下,所以这会送进来的,除了上等的后座肉,以及猪头,猪肘子之外,还有些最终要被丢掉的猪下水,比如猪大肠,猪肚,还有猪肺这些东西。当然了,猪肚子还是可以勉强烧了吃,至于猪肺也还凑合,唯独猪大肠是非丢不可,而且是人见人厌,谁也不想吃那装猪粪的东西。
☆、第12章 福寿楼
一个腰系围裙,已经黑的看不出本来颜色的中年男人,对着正在清点材料的管事笑呵呵的道:“刘管事,你看今儿的猪肉还满意不,瞧这肉膘,肥瘦均匀,好的不能再好了。”
那管事也是个五十岁左右的老伯,想来干这一行已经很久了,送来的菜,他只看上几眼,便知道好坏。他手里端着账本,瞧了瞧那人送来的猪肉,可当他瞄见猪肉案板底下挂着的猪大肠时,脸色变了,“我说张屠户啊,福寿楼跟你做生意也有几年了吧,咱们酒楼的规矩你不是不知道,这猪大肠你可以一块卖,但你不能把他搁在猪肉堆里头过称,这算啥,那猪大肠,还能跟猪肉一个价?”
见他脸色变了,张屠户吓的直擦汗,赶紧赔不是,“不是不是,绝对不是,刚才来的路上,猪大肠掉地上了,我急着赶时间,不小心塞错了,我马上拿下来,马上拿!”想给福寿楼供货的人,多的是,他能争取到这个机会,还是拖了很大的关系,费了不少周折。
福寿楼要的食材非得十分精致,即使是普通的猪肉,也得看肉质,以及养殖的时间,否则口感上就会差很多。也因此,福寿楼要的整猪,价格上要贵些,相对的,他收购猪肉的价格也就贵了,所以即使是猪下水,他也不能到街市上去卖,再说猪下水拿去卖,没人会要,但如果能把猪下水混进猪肉里头卖,他又能多赚几百文了。
入了夜,四下里有蛙声,蛐蛐声,还有竹林子里奇怪的鸟叫声。
鸟叫?
木香本来都已经躺下了,可一听这鸟叫,立马翻坐起来,趴在窗户上细声去听。那奇怪的叫声,时断时续,却能听的十分清楚。过了片刻,木香重新躺下。看来,明天他们有烧鸡吃了,野鸡炖蘑菇,光是想着,就要流口水了,可是……家里没油。
“唉,上哪弄钱呢,”木香无奈的对着房顶叹气,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材料,再香再好吃的美味,也烧不出来啊。想来想去,她还是决定明天一早到镇子上去转转,好歹她也是个现代人,活人总不能被尿憋死。
次日一早,又是个大晴天。
木香昨晚睡的沉,一觉睡到大天亮,太阳都照到院子了。看着木朗跟彩云还在睡着,她悄悄起身下床,梳好及腰的长发,便拉开门出去了。
因为靠着竹林的缘故,所以早上的空气特别清新,还有股子淡淡的竹叶清香,耳边还能听到风吹过竹子,带出的沙沙响声。
木香站在廊檐下,看着空荡荡的院子,总觉得少了什么。也是,哪个农家院子里没养鸡养鸭,昨儿去王阿婆家,还看见她家院子里有几只老母鸡咕咕叫着。现在虽然快入秋了,小鸡仔是不能抓的,也没有人家在秋天养小鸡仔,不过倒是可以买几只母鸡回来养着,回头多咱几垄小白菜,再备些玉米,便能喂养了。就算不吃鸡肉,养些鸡蛋改善伙食也是好的。
想着要干的事还很多,木香撑了撑双臂,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昨天早上醒来时的无力感已经荡然无存,要操心的事太多,要解决的急事更多,根本没那个时间东想西想。
今儿的早饭还是玉米糊糊,没办法,家了除了玉米面,就只有那几个土豆可以吃,蘑菇倒是可以煮,可是没有油,想煮也煮不成。
彩云被木香扫地的声音惊醒,透过窗子,瞧见大姐早她一步,已经在院子里洒了水,用大笤帚仔仔细细的扫了一遍。
这院子原本是木家辣的,用来搁置东西的小院,木香姥爷年轻那会,也能干,木家所有的院子,都铺的青石板,但因为长年没人住,这边院里落的泥土,足有一尺厚。先前的木香,带着弟妹住进来,光顾着讨生活,也没细心打理,彩云也忙着带木朗,谁都没有想到,刨去上面一层的泥巴,露出底下的青石板,这院子看起来,也并没有想像当中的那样破。
其实木香也看出来了,他们住的屋子,看着破,破的好像快倒了似的,但不漏风,也不漏雨,屋里虽然阴暗了些,但不像一般的土坯房,又潮又湿。不知道,是木家长辈在天有灵保佑他们,还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等有时间,她一定得带着弟妹,去给娘,姥爷他们上个坟,活人不知,死人知道,她的魂寄住木香的身体里面,谁又能知道,何时何地,又得再穿回去呢!不过,在穿回去之前,好好享受异世的生活,也算不枉此行。
看着彩云从屋里出来,木香把她叫了过去,“等下吃过早饭,我去趟镇上的集市,你在家里看着木朗,别叫他乱跑,乖乖等我回来。”
彩云担忧道:“你去集市干啥,咱又没钱,你不会又想去找活干吧?”以前的木香,唯一的生活来源,就是去镇上帮工,玉河村离镇子不远,走路的话也就半时辰,一来一回就是一个时辰,所以很多时候,木香总是天不亮就起床,月亮出来时,才能回家。一回来就累的躺在炕上,连饭都没力气吃,看的彩云很是心疼。
木香看出妹妹的担心,笑着摇头,“以前那样干活,又累又赚不了什么钱,所以我准备另谋生路,你别担心,我又不是去做啥坏事,就是想再去瞧瞧,快的话,中午就回来了。”
“哦,那你路上小心,别回来的晚了,”彩云也不再说啥,大姐以前经常进县城,来回又近,她也没往别的地方想。
吃过早饭,碗筷都有彩云洗了。木朗还是在院子里玩耍,有时能听见村里小娃在外面戏闹的声音,他也只是扒在门缝边,往外看上几眼,之后便把门关上了。看他寂寞的模样,木香满是心疼。等以后情况好了,一定得让木朗多出去转转才是。
临出门时,木香回到小屋里,拨开一个墙缝掏了几下,她保有以前那个木香记忆,记得木香把家里所有的钱都藏在这儿了,都是她到县城做帮工挣的钱,其实总共也没多少,大概也就几十文,只够买一斤猪肉的。
她当然不是要拿这钱去买猪肉吃,还没到那个嘴馋的地步。现在家里有了地,至少得先买菜种,现在是种萝卜的季节,还有冬腊菜、青蒜、小白菜、大白菜更是不能少,到时,只要在院子里挖个地窖,便能储存备着冬天食用。这些菜种价格应该不是太贵,所以她准备多买些。先前她问李大山要的那块土地,离破茅屋最近,就在竹林的边上,回头请人把地犁出来,种别的不行,种萝卜、大白菜肯定成。
要去镇上,就不得不从村子里走。
木香摸了摸脸上的红疙瘩,好像比昨天更严重了些,这样的一张脸,不把人吓着,就算不错了。
虽然太阳才刚出来没多久,但乡下人勤劳,一早就有人扛着锄头下地去了,这会赶着回来吃早饭,便都看见了木香。
一个妇人抱着小孩,站在自家门口,正要喂饭呢,见着木香那满是红疙瘩的小脸,诧异的冲她喊道:“木香啊,你那脸是咋了,咋全是红疙瘩?”她嗓门大,一喊之下,从隔壁冲出来个头发稀疏的年青妇人。
☆、第10章 神一般的男人
木香尴尬的冲她笑笑,她记得昨天冲去李大山家,抱被子的婆娘里头有就她,黄氏也是个嘴快心善的婆娘,倒也不一定是有坏心,就是单纯的好奇罢了。
“哟,木香啊,你是不是吃错东西了?”另一个妇人跑过来,掰正木香的肩,凑近了看,她跟黄来福家住的近,两家关系也好,黄氏一招呼,她头一个跑出来。
“二拐媳妇,你可别瞎说,这哪是吃错东西弄的,分明是被虫子咬的,前几天我家宝儿也不晓得被啥给咬了,那包长的可吓人了,”黄氏说的一本正经,临了,还摸了把木香的脸。
二拐媳妇瞥了眼黄氏,阴阳怪气的道:“我记得你家宝儿当初那包是长在屁股上了,咋能跟木香的脸一样,瞧你这人,说的都是啥话!”
黄氏见她挑自己的刺,也不乐意了,“嗳,我说你这人,我就是打个比方,又没说真的一样……”
木香心里有事,不得不出声打断他们,“二位大姐,你们别争了,就是长几个包而已,又死不了人,没啥大不了的,这样,我还得去镇子上,你们慢慢聊!”
“木香,我跟你一块去县城,”金菊家就在二拐家对面,她捧着稀饭碗,听见木香说要去镇子上,一面叫她等一下,一面赶紧把稀饭扒了干净,小跑着送回厨房,连嘴也顾不得擦,就跑出来了,“我正好也要去镇子上好看的针线跟花布,咱俩一块去,省得我娘又得看着。”金菊她娘,孙氏,还真追出来了,见金菊已经挽着木香的胳膊,拖着木香往外村外去了,嘴巴张了张,想说交待点啥的,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你不是真的要买针线吧?”木香看着笑容满面的金菊,她这笑,也不像是要去买针线,倒像是去会情郎的。
心事被人拆穿,金菊不好意思的吐了舌头,歉意的抱住木香的胳膊,撒娇道:“好木香,你可别取笑我了,我那点心思,你还不知道吗?干嘛总问!”说着说着,金菊的小脸竟然红了。
木香暗骂自己粗心了,只顾着琢磨怎么赚钱,忘了金菊以前经常跟她一起去镇上,对别人,只说跟木香一起去做帮工,实际上,她是去听书的,一听就是一整天,直到木香收了活,才跟她一块儿回家。
这丫头倒也不是迷上说书先生,而是迷上被说书人奉为神一样存在的男人,本朝最年轻,战功最显赫的大将军,赫连晟。
因着金菊整天在她耳边念叨,木香对这个大将军,也是如雷贯耳。不过说书人,总喜欢把事实往夸张了讲,以他讲的,那赫连晟身高至少得有八尺,傍大腰圆,眼如铜铃,眉如卧蚕,大嘴一张,都能呼风唤雨了。这样的夸词,实在难以教人信服。但赫连晟的战功,却是实打实。
她所站的这片土地是属于南晋的,除了南晋,另有后燕、苍澜、陇西。
四国中,南晋国力最强,兵力最强。苍澜地域最广,却是土地贫瘠,百姓以游牧为生。陇西是个大部族,居住在崇山峻岭之中,善巫蛊之术。至于后燕,却又是另一个神秘的存在,后燕从不与其他三国交往,因为边境被高山河流阻挡,千百年来,极少有人去过后燕,即使去了,也极少有活着回来的。
这些都是以前的木香从说书人那里听来的,至于真实性有多少,那就无从得知了。
金菊有几天没去镇上了,自然是因为木香病了,她一个人去,她娘不答应,如果让孙氏跟着,那还不如不去。
山里的早晨很清爽,可是太阳一出来,就有些热了。
听金菊说,今天是红集,不少人推着板车,去镇上赶早集。木香拉着金菊,贴着河边走,玉带河的水流也是朝着镇子的方向,却在临近镇子时,改了方向。
眼看镇子就在不远处,木香犹豫了片刻,还是开口说道:“年底你就要定亲了,这段日子还是不要去听书的好,等以后成了亲,住到镇子上,想啥时候听都行。”金菊说的那门亲事,男方这就在镇子上,开了个小店,说起来,条件也算不错。为了这门亲事,金菊她娘没少下功夫,媒人礼都给了不少。也因着男方家在镇上,所以也格外讲究些,要不然,孙氏也不用成天看着金菊,寸步不离的。
一提起成亲,金菊小脸拉了下来,闷头揪着路边的狗尾巴草,连着步子也放快了,“现在若是不听,以后就更没机会了,方家规矩多着呢,方有才那人,别说听书了,以后若是嫁了他,只怕我连出门都得低着头走路。”
木香只见过方有才一面,还是以前去他店里买东西的时候见过,不算太熟悉,但他那人古板的很,做事一板一眼,连个褶子都不带有的,哪怕娶媳妇说亲,也是按着规矩来。听爹娘的,爹娘说哪家的闺女好就成了。这样的人,也不能说不好,至少人还是不错,可就是少了那么一点点的人气。
若是以前的木香,一定会劝金菊认命,嫁给谁都是嫁,世上的人,哪有十全十美的,能找个对你好的,相敬如宾也未必不是好事。但是今天的木香已经换了个,人虽一样,但性子全然不同。
见着金菊满脸的委屈,木香握住她的手,道:“既然不愿意,干嘛不去跟你娘说清楚,你现在不说,就代表同意,等成了亲再想后悔,可就晚了。”
金菊被她这番话给吓到了,“你……你让我去退亲?”
“哎呀,退不退是你自己的事,我只能说,你现在不退,以后可别后悔,”其实木香想说的事,自己的婚姻当然得自己拿主意,干嘛啥都要听长辈的,总归是自己过日子,谁也替代不了。这话她也只能在心里腹诽,可不敢说出来。金菊这丫头,胆子大着呢!要不然怎敢瞒着家里人,跑去镇上听书,还一听就是一整天,若是被她娘知道,少不了又是一顿打。
金菊刚刚燃起一丝火光,又被掐灭了,她抱着木香的胳膊,仰天长叹了口气,“退什么呀,他家住在镇子上,嫁给他,至少以后都不用种地,不用跟黄土地打交道,其实也算不错了,我得知足,嗯,就是知足!”
☆、第11章 赶集
她是自言自语,自己给自己下定决心。
木香知道金菊是想过上好日子,无可厚非,谁想在乡下刨一辈子的黄泥巴呢!有机会嫁到镇子上,看看铺子,带带小娃,不是也挺好的嘛!
想到这一层,木香也不再说啥,两人快步的往镇子走去。
临泉镇,因一口泉眼得名,听说用这口泉眼酿出的酒,醇香清甜,是上等绝品好酒,每年酒窖里出的酒,都送到了京城,专供皇家享用。
可惜这泉眼不属于镇子,那是私人的产业,绍家酒坊,传了好几代的私人酒坊,也是镇上最有钱的大户人家。所以,除了一个临泉镇的名字,这个镇子再没沾到那泉眼半点好处。
远远的,已经能看到镇子的牌楼,刻着临泉镇三个字,赶集的人,都在这里汇聚,随地摆放的小摊,一直延伸到镇门外边,叫卖声,更是此起彼伏,还有飘来的阵阵食物的香气。
金菊有些激动,“木香,等下我先陪你去做帮工,现在还早,说书的肯定还没开始讲,也不知道今天会讲啥。”
木香摇头,“不用了,我今天还有别的事,帮工的事以后再说吧,对了,你知不知道镇子上,哪家酒楼生意最好?”
“啊?你问这个做啥,你要去酒楼做帮工吗?”
“不是啦,我就想去瞧瞧,快走吧,进去再说,”她现在也不好跟金菊讲明白,就算讲了,她也未必能懂,还是省些口舌为好。
街道上店铺林立,大都是卖杂货,农具,还有些卖粗布料子的,自然也少不了茶楼小吃摊,早上赶集的人多,集市也就格外的热闹。
在经过一家中药铺子时,金菊一把拉住还要往前走的木香,指着药铺对她道:“你的脸最好还是抓些药,万一以后留了疤,可就难看了。”
木香笑笑,反拉她的手,继续往前走,“不必了,我现在连吃饭的钱都快没了,哪有钱抓药,不好就不好吧,反正也没人看。”
她说这话,金菊可就不同意了,“你咋能这样想呢,就算赵修文娶了别人,你以后不还得嫁人吗?要是为了那个薄性的人,把自己给耽误了,那才不值当,你可别犯傻。”
都说背后说不得人,一说准得碰上,这不,金菊话还没落音,木香眼尖的瞧见前面几步之外,站了个身着长衫,气质儒雅,面容俊秀的男子,不是赵修文,又会是谁呢?
金菊惊讶的嘴巴都快合不拢了,“呀,你俩还真有缘,要不然他咋知道你今天进城,该不是你俩约好了,他专门在这儿等你的吧!”
木香白她一眼,“别瞎说,这么多人呢,叫人听见了,会坏我名声的,”如果说以前的木香对赵修文,是痴心以对,爱慕有佳。那么现在的木香,便是视他如无物,看他都嫌多余,假斯文,假正经,还自诩风流倜傥,这样的人,只配骗骗那些无知的小女娃而已。
金菊转头认真的看了木香的眼睛,有些疑惑她的改变,“你真的不喜欢他了?”
木香转开眼,随口应道:“不喜欢,没有什么真的假的,”她边走边注意看路边的地摊,看看有什么东西是自己需要的。可惜地摊上摆的,都不是她想要的,看来买菜种,还得去种铺,不过在此之前,她得先弄到银子,要不然光靠怀里的几十文钱,啥也干不成。
木香想着快些找到酒楼,便催着金菊快些带路,总这么磨磨蹭蹭,时间都给耽搁了,却一样事都没干成。
金菊看她不像开玩笑,便也认真起来。
两人在人群中走的快,当快走到赵修文身边时,木香刻意拉着金菊绕开了,也幸好街上人多,穿来穿去的,竟也没碰上。等走出几步之后,金菊好奇的回头去看。
赵修文是站在一家布庄门口,站了有一会,看样子是在等人,所以她才好奇。就在木香跟她要转过街角时,赵修文的身边,突然多了个衣着鲜艳的女娃,竟然是苏秀。
“嗳嗳,你快看,”金菊拽住木香,“你快看哪!”
“看啥?”木香正盯着路边的店铺看,冷不丁被她一拽,差点没站稳。
“哎呀,人都进去了,”金菊气的真跺脚,“苏秀那丫头真鬼,竟然乘着你生病,就去勾搭赵修文,不知羞!”
木香笑着拉她走,“有啥可生气的,你不觉得他俩很般配吗?为这种人生气不值得,走,我请你吃好吃的去!”
其实不用金菊指点,木香也能找着临泉镇最大的酒楼,看装璜,看人气就知道了。现在还没到午饭时间,酒楼的客人并不多,但是往酒楼里送货的人,却是络绎不绝。
临泉镇因酒闻名在外,连往临泉镇的客商也不在少数。
金菊指着正位于十字路口的店铺对她道,“木香你快看,这便是福寿楼了,不过你找福寿楼干啥?”
木香神秘一笑,拉着金菊顺着酒楼的外墙绕了一圈,找着福寿楼的后门,即使是后门,也比一般的店铺门脸还大,这会后门外,摆起了长龙,场面很是壮观。有送猪肉的,有送蔬菜的,还有送水产的,最热闹的当属送活禽,鸡鸭鹅齐上阵,在笼子里扑腾乱叫,味道自然也重。
金菊看的眼睛都转不开了,她还从没见过这么多的好东西,玉河村靠着河,吃鱼不算新鲜,但是鸡鸭这些家禽,却壮一年也吃不上几回,好不容易养大了,还得留着换钱,补贴家用,哪里舍得宰了吃。
木香别的不看,专盯着猪肉看。
手工屠宰的猪肉,不能像超市里卖的那样,一片一片切好了,排骨归排骨,瘦肉归瘦肉。手工屠宰的,又是像福寿楼这样的大酒楼,都是整猪屠宰了之后,送过来的。
那些屠夫们也不可能把所有好的上等料送进酒楼,下等料都存下,所以这会送进来的,除了上等的后座肉,以及猪头,猪肘子之外,还有些最终要被丢掉的猪下水,比如猪大肠,猪肚,还有猪肺这些东西。当然了,猪肚子还是可以勉强烧了吃,至于猪肺也还凑合,唯独猪大肠是非丢不可,而且是人见人厌,谁也不想吃那装猪粪的东西。
☆、第12章 福寿楼
一个腰系围裙,已经黑的看不出本来颜色的中年男人,对着正在清点材料的管事笑呵呵的道:“刘管事,你看今儿的猪肉还满意不,瞧这肉膘,肥瘦均匀,好的不能再好了。”
那管事也是个五十岁左右的老伯,想来干这一行已经很久了,送来的菜,他只看上几眼,便知道好坏。他手里端着账本,瞧了瞧那人送来的猪肉,可当他瞄见猪肉案板底下挂着的猪大肠时,脸色变了,“我说张屠户啊,福寿楼跟你做生意也有几年了吧,咱们酒楼的规矩你不是不知道,这猪大肠你可以一块卖,但你不能把他搁在猪肉堆里头过称,这算啥,那猪大肠,还能跟猪肉一个价?”
见他脸色变了,张屠户吓的直擦汗,赶紧赔不是,“不是不是,绝对不是,刚才来的路上,猪大肠掉地上了,我急着赶时间,不小心塞错了,我马上拿下来,马上拿!”想给福寿楼供货的人,多的是,他能争取到这个机会,还是拖了很大的关系,费了不少周折。
福寿楼要的食材非得十分精致,即使是普通的猪肉,也得看肉质,以及养殖的时间,否则口感上就会差很多。也因此,福寿楼要的整猪,价格上要贵些,相对的,他收购猪肉的价格也就贵了,所以即使是猪下水,他也不能到街市上去卖,再说猪下水拿去卖,没人会要,但如果能把猪下水混进猪肉里头卖,他又能多赚几百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