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男主爱反派 第25节
  “叔叔阿姨,我想看看裴临,就一下下……”
  裴利斌与唐采萍双双撇嘴不吃这套!
  唐采萍:“不必,小临睡了。”
  裴利斌:“回去好好上课吧,别想太多。小临也不是为了你。”
  霍修珣就这么被赶下了楼,在楼梯间里,他偷偷打开虚空屏幕,戳下一行字——
  【岳父岳母不是太好相处。】
  敲完,他勾唇眯起眼睛看了一会儿,觉得这句话莫名既丧气又可乐。
  丧气是真丧气,裴临爸妈双双眼里根本毫不掩饰对他的嫌弃。杀人犯的小孩何止没资格肖想有朝一日把裴教授抱回家藏起来?在他父母眼里,他甚至都没资格跟他多说一句话!
  但可乐也是真可乐。
  以前最疯狂的妄想里,他也只是觉得有朝一日能够拥有裴教授就彻底心满意足了。而现在那个妄想居然扩大化了,他不仅能拥有裴教授,还能顺带收获护犊子的酷炫妈和人不怎么样但有钱的爸。
  折价大甩卖,还即买即赠。
  还有这种好事?
  作者有话要说:
  q:我主目测心软了!
  裴:呵,继续看?
  第18章
  霍修珣当然知道裴临昏倒只是碰瓷。
  可之后的一整个上午,裴临竟然就没再回教室。
  位置空荡荡的,叫人特别不习惯。尤其是霍修珣这种从小学到高中毕业都喜欢从后排默默观察“学霸校草”漂亮手指的人,一时无所适从。
  干什么去了?他皱眉腹诽。
  让你在教室里跟我保持点距离,又没让你跑没影。快回来吧,一个人上课好无聊好寂寞。
  可他一直等,直到中午放学,裴临的座位依旧是空荡荡。霍修珣受不了了,冲到对面小医院,值班医生:“你那个同学?他爸妈早把他带走了。”
  “去哪就不知道了,多半吃饭去了?”
  霍修珣心里空落落的,转身垂眸,孤零零走回学校,路上习惯性地买了两个冷掉的馒头和一毛钱的咸菜,坐在花坛上狼吞虎咽大口啃。
  都快啃完了才反应过来自己有点蠢。
  他已经有裴教授了。
  以后,也是有人护着他的了,裴教授会给他买各种好吃的,会给他铺好暖暖的床铺。
  他以后都不用勉强天天吃这破玩意充饥了。
  ……
  霍修珣的整个童年,赌博酗酒的叔叔骂骂咧咧勉强给了他个地方住,可要他再掏钱出来养孩子那是绝对没门的。
  好在他还有个亲妈。
  虽然远走高飞,但可能出于良心不安,每月会定时给他汇一百块钱。
  知道小叔乱花钱不靠谱,这钱她一直都是汇给隔壁的一个阿姨。邻居阿姨人很善良,每月初一百块一到账就立刻去邮局取,再找机会避开叔叔偷偷塞给男孩,从来一分不少。
  霍修珣这么些年能活下来,全靠这些钱。
  要不然,就以他叔十天半个月才回一次家的频率,他早饿死了。
  大馒头一块钱四个,咸菜一毛钱一小包,足够维持一天的温饱。有时候为了更省,他还会买米自己在家做饭,甚至不惜中午走路一个多小时回家吃饭再赶回学校。
  因为真的很怕,怕有一天妈妈突然把他忘了。
  如果那样,他就只能一个人孤单地饿死在家里,他不想死,拼命仓鼠屯粮。
  后来有一次,藏钱的地方被发酒疯的叔叔找到了。
  那是他小小年纪第一次不要命地反抗,险些被打死,整整住了两个月的院。后来他叔也有些愧疚,就把几十块钱还给他了。
  很多年过去,甚至人生都重来了,霍修珣却时至今日仍然记得,拿回皱巴巴钞票时,那种铺天盖地的窒息感。
  那种恨不得把一切统统撕烂、扯碎,连同自己无人在意的生命一起从窗户堕下、摔到四分五裂粉碎掉的毁灭欲。
  根本就没有任何失而复得的喜悦。太委屈了,没法有恨以外的感觉。
  他突然胃痛如绞,很饿很饿。
  明明才吃过两个大馒头,却在一瞬间不再吃一些什么马上就会死掉。于是一瘸一拐,又去校门口点了一份两块五的盖浇饭。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这家“糖醋排骨盖浇饭”的牌子一直高高挂着,他每天看却舍不得吃。
  这次终于不惜一掷千金,热腾腾的饭上来,味道却也并没有想象中的好,有点像是一整盘菠萝咕咾肉直接浇米饭上,过于甜。
  霍修珣略微有些发呆,机械性地把盖浇饭往嘴里塞。
  心态莫名就崩了。
  ……
  小孩子的胃哪能容得下那么多食物。
  霍修珣自作孽不可活,吃完就一直在吐,吐得胆汁空空、晕头转向,趴在桌上起不来。
  可能唯一的安慰,就是快到上课的点了。
  虽然又疼又难受,但正好演柔弱可怜,裴教授快点来看他。
  可下午上课,裴临居然还是没来。
  叶小蝶一直知道自己后面坐了个危险分子,很孤僻又打人,班上都没有人肯跟他坐同桌。她也很怕他,从分座位开始就战战兢兢,好在都快一学期了,他还从来没找她说过话。
  结果今天背后被轻轻敲了敲。
  女孩吓死,默默炸毛,僵硬地回过头。
  “裴临呢?”
  “我、我不知道呀?”
  男孩盯着他,琥珀色的眼睛空洞洞的:“我们班……真的有这个人?会不会一切都是我自己想出来的。”
  四年级的女孩哪能听明白这么乱七八糟的问题。一双大眼睛惊恐又迷惑,当然存在啊!裴临不是上午还帮他斗老师来着,危险分子忘性这么大的吗?
  下午四点天色变了。
  淅淅沥沥下起雨。
  渐渐雨越来越大,电闪雷鸣。霍修珣趴在桌上,突然想起裴教授是“很容易死掉的”。
  上辈子一眼没看到,就死了。茫茫大海,他想再摸摸他都做不到。
  到底去哪了。
  这个混账时代为什么没有手机,好歹回条信息让他安心!
  胃又开始一阵阵痉挛,霍修珣咬牙打开虚浮的屏幕。
  裴临的名字旁边,其实一直有个小小的、不起眼的透明加号。
  这个功能霍修珣本来不想用的。
  ……
  下午四点,市中心商业街。
  外面哗哗大雨,商场里却是音乐灯光,一派祥和。
  裴临一身炫彩镭射,面无表情站在镜子前。外套是五颜六色的土味银,裤子是科技感的幻□□,鞋子是荧光绿撞火山红侧边还在小彩灯一走起来闪个不停。
  “……”
  店员昧着良心:“多合适啊!多好看!今年就流行这种!”
  唐采萍:“我儿子穿什么都好看!买买买!”
  一切都怪夫妻俩中午选择了带儿子来了商业街吃饭。吃完裴利斌公司有事先走,而唐采萍作为一个时尚靓丽的都市女性,“来都来了”哪有不顺便逛一下当季新衣的道理?
  谁想到一路买上了头,根本停不下来,直接带儿子翘课了。嗨!反正上学天天都有,当季新货可不是天天有,再怎么努力也考不过那个烦人的第一名,起码穿得过人家吧!
  裴临这边则是无处可逃,干脆又开启了“体验生活”模式。
  “被亲妈拽上街买衣服”场景,对上辈子的他而言绝对折磨——
  就唐采萍那品味。裴临的小雨衣和小雨鞋是她买的,上赫然印有活泼的小黄鸡和小黄鸭。一柜子的睡衣除了一两件还算勉强正常,剩下不是熊猫小鹿,就是拖着一条短短的浆果绿小恐龙尾巴。
  还都是唐采萍千挑万选、专程托人从国外带的“洋气货”。
  再看看当下,她给他搭的这一身五颜六色的炫彩。
  但至少有一点和小时候不同。上辈子的裴临每次被迫上街都仿佛一只任由摆布、失去灵魂的傀儡娃娃。这次却努力跟亲妈斗智斗勇,拼命把她往风格正常的店面里拽!
  唐采萍:“你小小年纪,怎么净喜欢这么老气横秋的款式?”
  裴临:“我十岁了!真不能再穿兔耳朵兜帽了!”
  “才十岁,兔兔多适合你!”
  “有尾巴真不行,你儿子在学校里还要做人的!”
  上辈子,或许是最后心累疲倦了,也许是真的什么也不在乎了,反正后来裴临再也没有鲜活地反抗过。
  一直到二十七八,他妈依旧不知道他爱吃什么、喜欢什么,还是会给他买好多品位成谜、他一辈子都不会穿的衣服。
  虽然重来一次,就目前的情况看反抗也并不成功。
  但这次,他至少会清楚记得那一身要命的炫彩镭射,记得要命的兔兔兜帽里塞,记得店员虚假的“呵呵呵姐的儿子好乖”。
  而不会像上辈子一样,被拉去逛过一百次街,只留下虚无的印象。
  短短一天,爸妈保护他、攻击他,高高兴兴带他来吃好吃的,吃一半又吵架,不顾他意愿强行逛街……
  这些琐屑而迷惑、无解的点滴,都是上辈子的他不惜抽离部分感情也要尽力避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