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五章 去京城
去年过节的时候,楚君殊给林蝶衣弄了一台录音机。
林蝶衣看着喜欢,便央求大表姐夫出门进货的时候多留意一下录音机和磁带的消息。
一直到今年的六月份,大表姐夫才从上海带回来两台录音机和几本磁带。
林蝶衣留下其中一台,本打算等到有了高考消息的时候送给三表哥,让他跟着学英语。
后来,听说王兰英要成亲,林蝶衣便把这东西拿了出来。
本来还想买点儿别的,不想,这时候的东西还是太糙了些,林蝶衣一个都没有相中。
不过,还好,一台录音机足以拿得出手。
王兰英成亲这天,天气特别好,瓦蓝瓦蓝的天空上一朵白云都没有。
王兰英和七连长穿的都是军装。
衣服上别了一朵大红花,在领导和父母亲的面前三鞠躬就算成亲了。
林蝶衣觉得,他们的成亲仪式还没有上河村那里的热闹。
七连长的好多同事都来了,林蝶衣看到了粗犷爽快的三营长,还有文静的肖指导员。
当然,还有个子不高,但是却很可爱的依连长。
肖指导员和依连长听说林蝶衣来了,还亲自过来和她说话。
因为王建国的事情,他们两个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林蝶衣却毫不在意的和他们说说笑笑。
婚礼上,林蝶衣终于见到了赵医生,赵医生看见林蝶衣惊得张大了嘴巴。
林蝶衣嘿嘿笑着把一块甜甜的橘子瓣儿糖塞进赵医生的嘴里。
“哎呦我的天啊,你这也太夸张。
咋就瘦成这样了?”
“不好吗?”
林蝶衣笑眯眯的转了一圈,“是不是很苗条?”
“苗条的不能再苗条了。
一年的时间瘦成这样,速度是不是有点儿快?
不行,明天你得去医院,我帮你检查检查。”
“哎呦,我的赵姐姐,还是你心疼我。”
林蝶衣走上前拉住赵医生的胳膊,把她带到一边去说话。
林蝶衣告诉赵医生,她的身体很好,以前之所以那么胖也是因为某些原因造成的,现在,问题解决了,肥胖的症状也就消失了。
赵医生有些将信将疑,不过看着林蝶衣的脸色的确非常不错,心里多少放下一点儿,但是,她仍然坚持让林蝶衣去医院检查检查。
林蝶衣笑着点了点头。
王兰英婚礼后,林蝶衣没有走,何鸽华和何远东的领导都知道林蝶衣在等什么。
当天下午,两个单位的人便过来告诉林蝶衣,何鸽华和何远东都不会再留在原单位。
这就已经足够。
其实,林蝶衣没想把他们怎么怎么样,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也不过是想告诉他们,别拿豆包不当干粮。
这一次来上岭该见的人都见了,该做的事也都做了。
她也该离开了。
这一次离开以后,也许再也不会回来,有些人也许也不会再联系。
人生没有不散的宴席,以后各自安好,互不打扰吧。
林蝶衣走的时候谁也没有告诉。
小钱护士和赵医生知道的时候,林蝶衣已经离开两个小时。
赵医生气坏了,她抓着小钱护士的手一个劲儿的叨叨。
她说:林蝶衣不听话,说好检查身体的,怎么就跑了。
小钱护士无奈的摇了摇头,何鸽华在他们医院,王建国和何鸽华又是在他们医院里认识的。
林蝶衣这会儿大概最不想来的地方就是他们医院吧?
其实不是,林蝶衣根本不在意那些,她只是觉得自己没有病,不需要检查。
同时也不想面临离别的场景罢了。
王兰英新婚,比较害羞比较忙,等到她知道林蝶衣走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
王兰英气坏了,埋怨七连长,埋怨她爸妈没有招待好她的好朋友。
后来,王兰英给林蝶衣写信,埋怨她这件事情。
林蝶衣接到信以后只是笑了笑,随手把信放在一边,并没给王兰英回信。
最后的最后,王兰英终于反应过来她的好朋友为什么和她生疏了,她气得大哭了一场,还闹着回娘家住了几天。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再说林蝶衣,从军营小镇离开以后,直接坐上开往北市的火车。
北市,林蝶衣更喜欢叫它京城。
从上岭到北市,本来需要三天的时间。
但是,林蝶衣中途下车,逛了好几个景色还不错的地方。
愣是让三天的路程变成了十天。
林蝶衣一共走了五个地方,有山,有水,有岛,有草原。
这一次,终于略微的满足了一下想要走一走的心愿。
曾经的林蝶衣走过很多地方,见识过很多地方的风土人情。
但是,在这里却是第一次走出小山村。
为了更好的了解当地的情况,林蝶衣每到一处都会先逛街。
逛一逛商场,逛一逛粮店,看见上河村没有的东西便买一些。
然后,林蝶衣会看一看当地的山山水水,没有山没有水的,林蝶衣就会去大地里看一看当地的农民都种些什么。
当然,她最喜欢做的还是收古董,买邮票,逛黑市。
这一路,林蝶衣的收获不小,不说从当地弄来的特产,就说她收来的各种各样的收藏品都足以开一个小型的展览馆。
十天后,林蝶衣来到北市的郊区。
这地方对于林蝶衣来说太熟悉,看着熟悉的山,看着熟悉的水,林蝶衣突然有些近乡情怯。
是的,林蝶衣这一次来北市是有目的的。
她想寻找上一世的姥爷的足迹。
听母亲说这地方最开始的时候叫林庄,后来改名为向阳庄,再后来就叫做向阳镇了。
林蝶衣走进小镇,熟悉的街道,熟悉的房子,却没有熟悉的人。
林蝶衣有些失望。
快步朝着小镇的最东部走去,那里依然有一座熟悉的古风风格的房子。
走进去,房子的格局依旧,却不再是杨叔开的小店,这里已经变成了一家酒坊。
“姑娘,要买酒吗?”
“给我来二斤吧。”
林蝶衣朝着过来招呼她的大娘笑了笑,那笑却有些比哭还难看。
拎着两瓶酒走在街道中央,身边陆陆续续的走过忙碌的人们。
站在这中间,林蝶衣有些茫然,不知该何去何从。
也许是不死心,林蝶衣依旧朝着熟悉的方向走去。
走过熟悉的街道,街道的尽头却再也找不到熟悉的亭台楼阁,古树人家。
阡陌交错的田地的那一端走来一位扛着锄头的老汉。
林蝶衣急忙凑过去:“大爷,这里是向阳镇的向阳村吗?”
“是啊。
姑娘打哪里来?
我看你有些面生。”
“大爷,我家是山城的。
我是过来走亲戚的。
我想和你打听个人。”
“打听谁?
你说吧,我家祖祖辈辈都是住在这里的,只要是这附近的人我都认识。”
“那你知道御厨传人林嘉栋吗?”
“姓林?
还是御厨传人?
没听说过。”
看着老汉摇头,林蝶衣说不出来心里是个什么滋味。
其实,这样的结果,林蝶衣早有预料。
不过,这一刻亲耳听到依然有些难过。
心中最后一丝希望的泡泡也破灭了。
林蝶衣感觉她的心都哇凉哇凉的。
坐在地头,看着一望无际的田野,林蝶衣知道自此以后,她真的只是孤家寡人了。
没有找到那一世的亲人,林蝶衣赶到非常失望。
从向阳镇走出来便直接去了北市市内。
北市国家的中心,经济相对来说比较繁荣。
林蝶衣想多在这边晃悠几天。
地方大,商场多。
而且这边的东西相对来说要比山城那边的东西好的多。
样子好,质量好,种类也多。
林蝶衣想多买些东西。
一是出来一次不容易,二也是想多带些东西回去。
无论是送人还是买卖都是不错的选择。
还好,林蝶衣储物的东西多,想买多少东西都能装下,而且来回走也不累。
这天,林蝶衣在市中心买东西,偶遇了一对母女。
那家的女儿和周香莲长得特别像。
记得当时林蝶衣正在试衣服,一抬头看见那家女儿还吓了一跳。
本以为只是乍一看有些像而已,不想越瞅越像。
林蝶衣上了心,跟着那对母女走了很长一段时间。
在跟踪的过程中,林蝶衣发现那对母女中的小女儿有很多习惯都和周香莲一模一样。
林蝶衣开始怀疑了。
于是,便变装变貌跟着那女人。
通过她,林蝶衣见到了胖美妞的父亲。
众位看官没有看错,是的,林蝶衣就是看到了胖美妞也就是她这个身体的父亲。
要问林蝶衣怎么知道的,不是说胖美妞他妈,也就是周香莲因为伤心过度把胖美妞他爸的东西都丢掉了吗?
当然不是。
周香莲还留了一样东西,那就是一张老的不能再老的胖美妞她爸的照片。
这张老照片,周香莲收藏的很好,经常是贴身藏着。
要不是,周香莲经常欺负林蝶衣,让林蝶衣帮她洗衣服,林蝶衣也不会发现。
女人,有些时候就是这样自欺欺人。
爱过,即便再恨也难以忘记。
当时,林蝶衣只看了一眼,就把照片又塞回了周香莲的衣服里。
但是,她的记性太好,竟然一眼就把人记得清清楚楚。
林蝶衣看着喜欢,便央求大表姐夫出门进货的时候多留意一下录音机和磁带的消息。
一直到今年的六月份,大表姐夫才从上海带回来两台录音机和几本磁带。
林蝶衣留下其中一台,本打算等到有了高考消息的时候送给三表哥,让他跟着学英语。
后来,听说王兰英要成亲,林蝶衣便把这东西拿了出来。
本来还想买点儿别的,不想,这时候的东西还是太糙了些,林蝶衣一个都没有相中。
不过,还好,一台录音机足以拿得出手。
王兰英成亲这天,天气特别好,瓦蓝瓦蓝的天空上一朵白云都没有。
王兰英和七连长穿的都是军装。
衣服上别了一朵大红花,在领导和父母亲的面前三鞠躬就算成亲了。
林蝶衣觉得,他们的成亲仪式还没有上河村那里的热闹。
七连长的好多同事都来了,林蝶衣看到了粗犷爽快的三营长,还有文静的肖指导员。
当然,还有个子不高,但是却很可爱的依连长。
肖指导员和依连长听说林蝶衣来了,还亲自过来和她说话。
因为王建国的事情,他们两个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林蝶衣却毫不在意的和他们说说笑笑。
婚礼上,林蝶衣终于见到了赵医生,赵医生看见林蝶衣惊得张大了嘴巴。
林蝶衣嘿嘿笑着把一块甜甜的橘子瓣儿糖塞进赵医生的嘴里。
“哎呦我的天啊,你这也太夸张。
咋就瘦成这样了?”
“不好吗?”
林蝶衣笑眯眯的转了一圈,“是不是很苗条?”
“苗条的不能再苗条了。
一年的时间瘦成这样,速度是不是有点儿快?
不行,明天你得去医院,我帮你检查检查。”
“哎呦,我的赵姐姐,还是你心疼我。”
林蝶衣走上前拉住赵医生的胳膊,把她带到一边去说话。
林蝶衣告诉赵医生,她的身体很好,以前之所以那么胖也是因为某些原因造成的,现在,问题解决了,肥胖的症状也就消失了。
赵医生有些将信将疑,不过看着林蝶衣的脸色的确非常不错,心里多少放下一点儿,但是,她仍然坚持让林蝶衣去医院检查检查。
林蝶衣笑着点了点头。
王兰英婚礼后,林蝶衣没有走,何鸽华和何远东的领导都知道林蝶衣在等什么。
当天下午,两个单位的人便过来告诉林蝶衣,何鸽华和何远东都不会再留在原单位。
这就已经足够。
其实,林蝶衣没想把他们怎么怎么样,之所以这么做的原因也不过是想告诉他们,别拿豆包不当干粮。
这一次来上岭该见的人都见了,该做的事也都做了。
她也该离开了。
这一次离开以后,也许再也不会回来,有些人也许也不会再联系。
人生没有不散的宴席,以后各自安好,互不打扰吧。
林蝶衣走的时候谁也没有告诉。
小钱护士和赵医生知道的时候,林蝶衣已经离开两个小时。
赵医生气坏了,她抓着小钱护士的手一个劲儿的叨叨。
她说:林蝶衣不听话,说好检查身体的,怎么就跑了。
小钱护士无奈的摇了摇头,何鸽华在他们医院,王建国和何鸽华又是在他们医院里认识的。
林蝶衣这会儿大概最不想来的地方就是他们医院吧?
其实不是,林蝶衣根本不在意那些,她只是觉得自己没有病,不需要检查。
同时也不想面临离别的场景罢了。
王兰英新婚,比较害羞比较忙,等到她知道林蝶衣走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
王兰英气坏了,埋怨七连长,埋怨她爸妈没有招待好她的好朋友。
后来,王兰英给林蝶衣写信,埋怨她这件事情。
林蝶衣接到信以后只是笑了笑,随手把信放在一边,并没给王兰英回信。
最后的最后,王兰英终于反应过来她的好朋友为什么和她生疏了,她气得大哭了一场,还闹着回娘家住了几天。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再说林蝶衣,从军营小镇离开以后,直接坐上开往北市的火车。
北市,林蝶衣更喜欢叫它京城。
从上岭到北市,本来需要三天的时间。
但是,林蝶衣中途下车,逛了好几个景色还不错的地方。
愣是让三天的路程变成了十天。
林蝶衣一共走了五个地方,有山,有水,有岛,有草原。
这一次,终于略微的满足了一下想要走一走的心愿。
曾经的林蝶衣走过很多地方,见识过很多地方的风土人情。
但是,在这里却是第一次走出小山村。
为了更好的了解当地的情况,林蝶衣每到一处都会先逛街。
逛一逛商场,逛一逛粮店,看见上河村没有的东西便买一些。
然后,林蝶衣会看一看当地的山山水水,没有山没有水的,林蝶衣就会去大地里看一看当地的农民都种些什么。
当然,她最喜欢做的还是收古董,买邮票,逛黑市。
这一路,林蝶衣的收获不小,不说从当地弄来的特产,就说她收来的各种各样的收藏品都足以开一个小型的展览馆。
十天后,林蝶衣来到北市的郊区。
这地方对于林蝶衣来说太熟悉,看着熟悉的山,看着熟悉的水,林蝶衣突然有些近乡情怯。
是的,林蝶衣这一次来北市是有目的的。
她想寻找上一世的姥爷的足迹。
听母亲说这地方最开始的时候叫林庄,后来改名为向阳庄,再后来就叫做向阳镇了。
林蝶衣走进小镇,熟悉的街道,熟悉的房子,却没有熟悉的人。
林蝶衣有些失望。
快步朝着小镇的最东部走去,那里依然有一座熟悉的古风风格的房子。
走进去,房子的格局依旧,却不再是杨叔开的小店,这里已经变成了一家酒坊。
“姑娘,要买酒吗?”
“给我来二斤吧。”
林蝶衣朝着过来招呼她的大娘笑了笑,那笑却有些比哭还难看。
拎着两瓶酒走在街道中央,身边陆陆续续的走过忙碌的人们。
站在这中间,林蝶衣有些茫然,不知该何去何从。
也许是不死心,林蝶衣依旧朝着熟悉的方向走去。
走过熟悉的街道,街道的尽头却再也找不到熟悉的亭台楼阁,古树人家。
阡陌交错的田地的那一端走来一位扛着锄头的老汉。
林蝶衣急忙凑过去:“大爷,这里是向阳镇的向阳村吗?”
“是啊。
姑娘打哪里来?
我看你有些面生。”
“大爷,我家是山城的。
我是过来走亲戚的。
我想和你打听个人。”
“打听谁?
你说吧,我家祖祖辈辈都是住在这里的,只要是这附近的人我都认识。”
“那你知道御厨传人林嘉栋吗?”
“姓林?
还是御厨传人?
没听说过。”
看着老汉摇头,林蝶衣说不出来心里是个什么滋味。
其实,这样的结果,林蝶衣早有预料。
不过,这一刻亲耳听到依然有些难过。
心中最后一丝希望的泡泡也破灭了。
林蝶衣感觉她的心都哇凉哇凉的。
坐在地头,看着一望无际的田野,林蝶衣知道自此以后,她真的只是孤家寡人了。
没有找到那一世的亲人,林蝶衣赶到非常失望。
从向阳镇走出来便直接去了北市市内。
北市国家的中心,经济相对来说比较繁荣。
林蝶衣想多在这边晃悠几天。
地方大,商场多。
而且这边的东西相对来说要比山城那边的东西好的多。
样子好,质量好,种类也多。
林蝶衣想多买些东西。
一是出来一次不容易,二也是想多带些东西回去。
无论是送人还是买卖都是不错的选择。
还好,林蝶衣储物的东西多,想买多少东西都能装下,而且来回走也不累。
这天,林蝶衣在市中心买东西,偶遇了一对母女。
那家的女儿和周香莲长得特别像。
记得当时林蝶衣正在试衣服,一抬头看见那家女儿还吓了一跳。
本以为只是乍一看有些像而已,不想越瞅越像。
林蝶衣上了心,跟着那对母女走了很长一段时间。
在跟踪的过程中,林蝶衣发现那对母女中的小女儿有很多习惯都和周香莲一模一样。
林蝶衣开始怀疑了。
于是,便变装变貌跟着那女人。
通过她,林蝶衣见到了胖美妞的父亲。
众位看官没有看错,是的,林蝶衣就是看到了胖美妞也就是她这个身体的父亲。
要问林蝶衣怎么知道的,不是说胖美妞他妈,也就是周香莲因为伤心过度把胖美妞他爸的东西都丢掉了吗?
当然不是。
周香莲还留了一样东西,那就是一张老的不能再老的胖美妞她爸的照片。
这张老照片,周香莲收藏的很好,经常是贴身藏着。
要不是,周香莲经常欺负林蝶衣,让林蝶衣帮她洗衣服,林蝶衣也不会发现。
女人,有些时候就是这样自欺欺人。
爱过,即便再恨也难以忘记。
当时,林蝶衣只看了一眼,就把照片又塞回了周香莲的衣服里。
但是,她的记性太好,竟然一眼就把人记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