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他还记得,当时两人在仙水潭,也是这么闹着,苏涟漪诡计多端,将他一次次阴了后还高喊兵不厌诈,但为什么十几日后,就换成了和另一男子?
  为什么苏涟漪喜欢叶词?为什么不选择他?难道因为容貌?
  容貌,是大虎之殇!
  ……
  苏涟漪虽晚睡,但第二日还是按时醒来,一出门看到了叶欢,叶欢轻手轻脚,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涟漪微笑着点点头,出了屋子到院子。
  “为什么不多睡一会?”涟漪问叶欢。
  叶欢一摊手,“像我们这些当随从的,从来都是睡得比狗晚,起的比鸡早,习惯了。”
  涟漪噗嗤笑了出来,“还真是不容易,叶欢同志你辛苦了。”
  叶欢摇头,“还好吧,倒是苏小姐,你怎么不多休息一会?”同志?是什么东西?
  “到这个时间就醒,习惯了。”涟漪到厨房,去看昨日那蝉,这个时间的蝉最是美味。当到厨房时,见厨房已经收拾得干净,不知大虎去了哪里。
  叶词没起床,她也不好做早饭,便将院子一旁绳子上晾着的衣服都取乐,下来,在桌子上叠着。
  叶欢过了去,“苏小姐,我可否问一个问题。”
  “恩,你问。”涟漪一边做着,一边答。
  “这些衣服都是你洗的?”叶欢好奇地问。
  涟漪好笑,“是啊。”不是她洗的是谁洗的?
  叶欢很惊讶,“你白天不是很忙吗?”
  涟漪点了点头,“是啊,怎么?”
  “那晚上还要洗衣服?”叶欢吃惊。
  “恩,是啊。”除了洗衣服还得做饭,若没有大虎,这打扫院子也是她的工作。
  “为什么?为什么不直接买个丫鬟?”叶欢越来越不解,以苏涟漪的本领和钱财,别说买一个丫鬟,就是在岳望县城买宅子再买一堆丫鬟伺候,也是养得起的。
  涟漪笑着,“不习惯被人伺候,还是喜欢自己动手照顾自己起居。”说着,将衣物都叠完,准备抱到屋内。
  叶欢这一回,算是真的彻彻底底服了这苏小姐,他见过不少能干的女子,却从没见过可以同时存在如此大落差的女子。
  当涟漪抱着衣物入屋子时,正好见到叶词揉着眼、打着哈欠出房间,喊着叶欢的名字。他脱了外面那紫色衣袍,里面的同色系薄锦中衣裤。因太轻薄,半透明,将他修长的身材凸显,紫色薄锦下棱角分明的八块腹肌若隐若现。
  叶词本来是召唤叶欢的,但却看到了苏涟漪。“涟漪,早啊。”
  涟漪也对其微笑了下,“早,快洗漱穿衣吧,我这就做早饭。”
  “啊……呃……好的。”叶词尴尬了下,他……没自己穿过衣服!
  从前在家中奴仆成群,根本轮不到他自己动手,只要出了家门便是叶欢伺候,若是说闺中小姐是十指不沾阳春水,那他叶词少爷更甚。
  “怎么了?”涟漪好奇问,“为什么不去穿衣服?”
  叶词想喊叶欢,但苏涟漪在跟前又没法去喊,他是聪明的,潜意识知道若是苏涟漪知道自己不会穿衣服,那定然会鄙视。犹豫了一下,最终一咬牙,转身进房间,拿起衣服,凭着记忆往身上套。
  这衣服,平日里叶欢给他穿,又快又好,但如今自己动手却发现,穿上容易,但若是穿得整齐就太难,这个腰带……可怎么办?
  正穿一半,涟漪进了来,亲自端了盆水。“水是温的,洁牙盐在小间。”说着便放下,未看叶词半眼,“一会出来用早膳。”说完,便转身出了去。
  涟漪离开,叶词这才偷偷跑到门的一边,对正在树下桌上看书的叶欢招手。
  当叶欢入了房间,叶词便狠狠踢了他一脚,“你这家伙,怎么才来?”
  叶欢哭丧着脸,“少爷,您刚刚睡着,我是怕不小心弄出响动才特意出了房间的,谁知道您什么时候醒啊?”
  叶词又踢了一脚,“你还废话?”
  “不敢了,小的不敢了,”叶欢忙道,伸手准备去为叶词重新穿衣服。却不成想,被少爷拒绝。
  “别动,我自己来,怎么做你告诉我。”叶词想学自己穿衣服,这一次是吓怕了,若是下一次又被涟漪撞到,多丢人?
  叶欢很惊讶,自家少爷从来都是衣来伸手,何时要自己穿衣服了?便听他的,认认真真地“指导”穿衣,“苏小姐可能干了,刚刚和她聊了一会。”
  叶词一惊,手上的动作停了,“你说什么,你刚刚和涟漪聊天?”
  叶欢点了点头,“是啊,但也不算什么聊天,就是随便说了几句……哎呀,少爷,你又怎么了,我又咋惹到你了?”
  叶欢话还没说完,就被叶词拽着脖领子拽了过去,“快说,你们聊什么了?”叶词这个悔啊,早知道就早起那么一会了,那样和美人聊天的就不是叶欢这小畜生而是他。
  叶欢深深感受到,这苏家和他八字不合,自从来了这,他就频繁被少爷揍,无奈,便把刚刚与苏涟漪交流的每一句话细细道来,顺便也忍不住一次次抒发了自己的感想,和对苏小姐的赞叹。
  这些,苏涟漪都是不知道的,因为,她在厨房中做着饭。
  油炸金蝉。取油适量,在锅中加至八成热,放入昨夜处理过的蝉,轻炸片刻,出锅,控油,撒一些香料。那蝉油炸后,浓香四溢,香脆可口。
  涟漪将所有菜肴端到桌子上时,大虎回来了。
  大虎头发是湿的,想来是昨夜未去仙水潭沐浴,今早去的。“大虎,吃饭了。”涟漪赶忙道,总觉得两人之间气氛不对,想说些什么缓和,却找不到什么话题。
  其实苏涟漪也不是那种话多之人。
  “恩。”大虎一点头,入了屋子,想换衣服。但当看见叶词主仆二人在他房间时,又想起昨夜之事,气愤难当。猛然想起,前几日在涟漪房内过夜,有件衣服还在她房间,暗暗一笑,当着主仆二人的面,转身去了涟漪的房间。
  不关门,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脱了衣服,露出那精壮的肌肉。
  叶词和叶欢看着涟漪房内的大虎,不解,这厮是要干什么。
  大虎用余光看了眼两人,嘴角勾笑,很轻车熟路地打开涟漪的柜子,将自己的衣服抽了出来,穿在身上。
  叶词一看怒了,这是什么情况?他满脸的焦急,看了看大虎,又回头看了看苏涟漪,越来越搞不懂了。
  为什么涟漪的房间会有那兽的衣服?怎么回事?
  大虎心情突然好了,豁然开朗,在叶词主仆二人面前刻意停留片刻,“客人快出来吃早膳吧,我娘子已经做好了。”说完,扬长而去。
  咔吧……咔吧……是碎裂的声音!
  什么东西碎了?是叶词的心。
  “少爷……你没事吧?”叶欢赶忙小声道,很是担心。
  叶词目瞪口呆,吸了吸鼻子,“这……不可能……我不相信。”
  叶欢心中暗暗叹了口气,觉得自家少爷真是吃饱了撑的,人家分明就是两口子,就他非咬定人家是假夫妻,这不是自欺欺人吗?
  大虎心情突然转好,“我来。”一把抢过涟漪手中的筷子,拿到一旁的水盆中清洗。
  涟漪见大虎释然,心情也好了起来。“词,叶欢,来吃饭吧。”
  大虎听见苏涟漪呼唤叶词那么亲切,又咬牙切齿起来,一把抓住苏涟漪的胳膊,和有力。
  涟漪被他抓疼了,很莫名其妙,微微皱着眉,用疑惑的目光看着大虎。
  大虎浑身肌肉紧绷,一双眼紧紧盯着苏涟漪,唇角动了又动,很想说那句话——称呼我为夫君。气气那叶词,但最终还是没好意思说出来。
  “有事吗?”涟漪的眉皱得更深。
  最终大虎长叹了口气,松了手,这才发现自己刚刚有多用力,想必涟漪胳膊已经青紫。“对不起,你……没事吧?”
  涟漪无奈笑了笑,“没事。”转身离开。刚刚她也……有些紧张,总觉得大虎会要求她做,她做不到之事。
  四个人都落了坐。
  早饭是小炒青菜、拌凉菜、馒头、粥,和昨夜抓来的蝉——油炸金蝉。
  涟漪夹了一块放入口中吃,酥脆可口,“还不错,你们也尝尝。”说着,拿了双干净的筷子,为大虎、叶词、叶欢三人一人夹了一个。
  大虎浓眉狠狠皱了一下,虽未吃过,但在军种,若是真出征,粮草不够,别说虫,即便是老鼠、蛇也是要吃的。将金蝉放入口中,咬下去,顿时,香味四溢,口齿盈香。
  “好吃吗?”涟漪微笑问。
  “恩。”大虎又夹了一个。
  叶欢无奈,若是自己不捧苏小姐的场,回头也是要挨揍的,闭着眼,也吃了一个,嚼着却发现,竟比想象中要美味许多,也又吃了一个。
  最难过的是叶词,他觉得这苏涟漪就是上天派下来折磨他的天兵天将,先是住了那么破的客栈,然后吃了一肚子糙菜,喝了一肚子酸汤,用京城千衣坊御用师傅裁制的袍子包虫子,还要亲手穿衣服,如今还要将昨夜抓得虫子吃了。
  但为了苏涟漪美人……他认了!
  抱着必死的决心也吃了个,发现,竟如此特殊、如此美味。
  于是,三人便开始争抢其金蝉,可怜的苏涟漪,只吃了三枚,剩下的三十几枚都被三人抢了干净,当然,吃的最多的还是叶词,毕竟在他的淫威下,可怜的叶欢要将自己的胜利品贡献一半。
  看着三人抢,涟漪忍不住笑。
  这种与朋友欢聚一堂吃饭的感觉真不错,平日里和大虎两人冷清惯了,自然,也觉得叶词是个不错的人,毫无架子。
  早膳用完,涟漪便驾着小驴车,将叶词主仆二人送去了岳望县。
  ……
  那么,蒋氏等三名村妇真的将这“秘密”保守下来?
  怎么可能!?
  万万不能低估了长舌妇的功力!
  未来的两天内,这三名村妇的足迹便踏遍了苏家村的大姑娘小媳妇家,姐妹相见第一句话便是——“告诉你个秘密,千万不要说出去。”而后,就开始说起那一日是怎么怎么的夜黑风高,而苏涟漪又和李家二公子是怎么怎么在外欢声笑语的打闹,那李家二公子是怎么怎么的俊美,一双桃花眼恨不得将人的魂魄都活活勾了出去。
  紧接着,这些被告知的大姑娘小媳妇又跑到了其他人家,进门第一句话就是——“告诉你个秘密,千万不要说出去。”……
  这消息在苏家村传来那是自然,但这消息却如同病毒般蔓延,第二天就传到了岳望县城,第三天就在整个县城传开。
  如今县城的每一个稍微“消息灵通”的人,都知道那苏家酒铺的苏涟漪和李家二公子扯在了一起,那苏涟漪明明有了夫君,还不守妇道,和李家二公子如何如何在野外,两人是如何如何干柴烈火,以天为盖、以地位铺,发生了多么多么让人脸红心燥的事。
  当事人之一的苏涟漪这两日没去岳望县,一直在酒厂,为了叶词的四千坛订单。
  此外,那一日叶词的突然袭击把她搞怕了,她害怕真的突然新增大额订单,于是便连夜设计图纸,扩大厂房。
  加之,她还想研究出一种促进细胞代谢和收缩毛孔的面膜,但她只知原理并未实践,所以要一点点研发、再一点点实验。这些,都需要大量时间和精力。
  自然,她没机会去岳望县听那闲言碎语。
  但是传言中得另一当事人就没那么好运。
  李老爷将手头的铺子交给李玉堂几个,这一日,他在随从墨浓的陪伴下去巡视铺子,听掌柜的汇报,偶尔能碰见一些客人,也有一些同为经商的朋友,他们看向李玉堂的眼光却很奇怪。
  有的鄙夷,有的艳羡,有的人眼光更是赤裸裸说一句话——你小子很行,有夫之妇都能下得去手。
  把李玉堂看得莫名其妙,一头雾水。
  晚间,李玉堂见到自己的好兄弟潇姓公子,才知道这一切,大吃一惊,“根本没这回事,他们含血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