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夏玉瑾愣了,他左思右想,怎么也想不起在什么地方见过她,按理来说,媳妇那么霸气的长相和气势,只要是见过的人都没理由不记得的。
他追问:“什么时候?”
叶昭但笑不答:“忘了就算了。”
他很流氓地追问:“不说老子就大刑侍候!”
叶昭更流氓地回答:“来吧,老子刀斧入身面不改色。”
夏玉瑾立刻起身,饿狼扑虎地扑了过去,脚下一滑,吓得叶昭急忙出手相助,顺势将他拉入怀中,紧紧稳住。
叶昭:“没事吧!”
夏玉瑾死鸭子嘴硬:“你有事老子都没事,放手!”
叶昭酒意上头,恶习发作,抱着很软乎,很香,很舒服的东西,装聋作哑,就是不放。
夏玉瑾怒斥:“别忘了约法三章,只准我调戏你!你不能调戏我!”
叶昭妥协:“你调戏吧。”
夏玉瑾低头怒吼:“你不放手我怎么调戏!”
叶昭抬头,正好吻上他的唇,轻轻地含了一下:“我帮你。”
夏玉瑾看见媳妇眼里绽放的恶狼光彩,深感不妙。
她……好像还舔了舔唇?
作者有话要说:每日一萌,花咪咪看起来像装死。
读者里爱猫爱狗族貌似很多啊,橘子要不要举办第一届“将军杯”读者宠物大赛呢……
47.短兵交接
斋了二十四年的狼和斋了三个月的狼的区别是?
第一、 斋了二十四年的狼对吃肉更加执著。
第二、 斋了二十四年的狼对吃肉更加隐忍。
第三、 斋了三个月的狼对吃肉更有经验……
夏玉瑾摇晃着脚丫,嗷嗷叫着挣扎了一会,以掉下树相逼,终于制止住凶猛母狼的乱来举动,他喘着气,摸摸脖子上几个小红点,脸色都变了,奈何月高风黑,让人分不清到底是发红、发青还是发黑。他气急败坏地死死瞪着眼前不顾誓言的家伙,训斥道:“你无视约定!违规了吧?!”
叶昭揉揉脑袋,给自己灌了杯酒,然后点点头:“好像是。”
夏玉瑾低吼:“何止好像!简直就是!”
叶昭饶有趣味地看他乱吼乱叫,忽而伸手撩起他的长发,往大树枝干上一推,凑过去,带着酒气问:“我们约定的时候,夫君说过违背规矩后要如何处罚吗?”
夏玉瑾傻眼了,回首往事,犹犹豫豫半天,支支吾吾半天:“自然是我说怎么罚就怎么罚。”
叶昭拂袖,严厉斥道:“朝出夕改,毫无章程,视规矩为儿戏!荒唐!若是在我军中,如此治下,轻则降职,重则砍头!”
“你!”夏玉瑾给呛得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别急,你没经验,做错事我不怪你,也舍不得怪你,咱们重新定规矩好了,”叶昭见他气狠了,很淡定地倒了杯酒给他做安慰,死皮赖脸问:“要不,罚酒三杯?”
“滚!”夏玉瑾的流氓经验惨遭嫌弃,愤而喝下壮胆酒,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扑过去就撕媳妇的裤子,要对大腿先下手为强,再行扑倒之实。他撕了一下,撕不动,再用力撕一下,还是撕不动,终于察觉:叶昭是习武之人,衣服尽捡结实的穿,和青楼姑娘们得薄绸小衫无法相比,而且在树上不好发力啊!
乱扯之下,他不小心把腰带打成了死结,更加脱不下衣服,无计可施下,只好采取报复性胸袭行动!把叶昭的中衣扒开,狠狠吃了几把豆腐,然后悲哀地发现,自家媳妇胸部的曲线……可能就比小倌馆里的头牌好上一点点……更悲哀的是,除了胸部外,其他地方摸了几把,都硬硬的,没发现多少软绵绵的东西。
叶昭一边喝酒一边任凭他上下其手,心里不停反复默记海夫人的教导,定下心神,出言:“今夜月色真美。”
按青楼经验,夏玉瑾此时应该接上,“你胸前的景色比月亮更美。”奈何他死活没找到媳妇的月亮在哪里,愤而扑上,狠狠在脖子处啃了口,连蹭带摸道,“让月亮去死吧!”用力过猛,树干摇摇晃晃,惊起几只入睡的鸟儿,都扑扇着翅膀,鄙夷地看一眼这个被人拖着才没掉下去的家伙,飞走了。
叶昭躺在树干上,扶稳两人身形,眨了眨眼,嘴角浅浅挂起笑容。夏玉瑾看着她长长的睫毛扑扇起来比蝴蝶展翅还优雅,原本就好像能看穿人心的淡琉璃珠眼睛在夜色下染成漆黑,波光流转,将杀气尽数化作柔情,直直刺到他心里去,然后像小猫似地挠了挠,正想抓住,瞬间又溜走了。
错愕间,她轻轻扯断自己被打成死结的腰带,散下外袍,张开贝齿,咬上锁骨处,灵活的舌头像猛兽般舔舐着,忽快忽慢,时而转圈,时而轻咬,然后缓缓往下,再往下,当含住蓓蕾时,他猛地弓起身,仿佛每一寸肌肤都像被雷电劈了般,发出不知是痛苦还是快乐的低吟。
“住手!”夏玉瑾猛地从温柔乡醒过来,推开她,再次坚定主张,“应该是我调戏你!”
“好!”叶昭毫不在意地解开衣衫,大大咧咧地靠着树干道,“你来!”
夏玉瑾环顾四周,觉得环境不适合自己发挥,硬朗地挥挥手,很有将帅风范地吩咐:“下树,回房再战!”
话音未落,心脏一阵悬空,他还没来得及惨叫,人已安安稳稳站在树底,然后半空中几次起伏,天晕地转,已经趴在今天杨氏才刚铺好的大红鸳鸯锦被上了。
叶昭问:“刺激吗?”
幽幽的檀香味在空气中回转,夏玉瑾余惊未过,觉得整个人都软了,抓得她紧紧的。
叶昭关心:“莫非……你害怕?”
夏玉瑾过来好一会,回过神来,硬着头皮道:“这点小事,能吓到爷吗?”
叶昭问:“你真不怕?”
夏玉瑾:“当然!”
叶昭咬着他耳朵问:“两军相逢,尚能战否?”
夏玉瑾豪气冲天:“一触即发!”
“敌将勇猛,”叶昭伸手勾住他的腰,拉到身前,另一只手探入,哑着嗓子道,“先让我检查检查粮草。”
他追问:“什么时候?”
叶昭但笑不答:“忘了就算了。”
他很流氓地追问:“不说老子就大刑侍候!”
叶昭更流氓地回答:“来吧,老子刀斧入身面不改色。”
夏玉瑾立刻起身,饿狼扑虎地扑了过去,脚下一滑,吓得叶昭急忙出手相助,顺势将他拉入怀中,紧紧稳住。
叶昭:“没事吧!”
夏玉瑾死鸭子嘴硬:“你有事老子都没事,放手!”
叶昭酒意上头,恶习发作,抱着很软乎,很香,很舒服的东西,装聋作哑,就是不放。
夏玉瑾怒斥:“别忘了约法三章,只准我调戏你!你不能调戏我!”
叶昭妥协:“你调戏吧。”
夏玉瑾低头怒吼:“你不放手我怎么调戏!”
叶昭抬头,正好吻上他的唇,轻轻地含了一下:“我帮你。”
夏玉瑾看见媳妇眼里绽放的恶狼光彩,深感不妙。
她……好像还舔了舔唇?
作者有话要说:每日一萌,花咪咪看起来像装死。
读者里爱猫爱狗族貌似很多啊,橘子要不要举办第一届“将军杯”读者宠物大赛呢……
47.短兵交接
斋了二十四年的狼和斋了三个月的狼的区别是?
第一、 斋了二十四年的狼对吃肉更加执著。
第二、 斋了二十四年的狼对吃肉更加隐忍。
第三、 斋了三个月的狼对吃肉更有经验……
夏玉瑾摇晃着脚丫,嗷嗷叫着挣扎了一会,以掉下树相逼,终于制止住凶猛母狼的乱来举动,他喘着气,摸摸脖子上几个小红点,脸色都变了,奈何月高风黑,让人分不清到底是发红、发青还是发黑。他气急败坏地死死瞪着眼前不顾誓言的家伙,训斥道:“你无视约定!违规了吧?!”
叶昭揉揉脑袋,给自己灌了杯酒,然后点点头:“好像是。”
夏玉瑾低吼:“何止好像!简直就是!”
叶昭饶有趣味地看他乱吼乱叫,忽而伸手撩起他的长发,往大树枝干上一推,凑过去,带着酒气问:“我们约定的时候,夫君说过违背规矩后要如何处罚吗?”
夏玉瑾傻眼了,回首往事,犹犹豫豫半天,支支吾吾半天:“自然是我说怎么罚就怎么罚。”
叶昭拂袖,严厉斥道:“朝出夕改,毫无章程,视规矩为儿戏!荒唐!若是在我军中,如此治下,轻则降职,重则砍头!”
“你!”夏玉瑾给呛得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别急,你没经验,做错事我不怪你,也舍不得怪你,咱们重新定规矩好了,”叶昭见他气狠了,很淡定地倒了杯酒给他做安慰,死皮赖脸问:“要不,罚酒三杯?”
“滚!”夏玉瑾的流氓经验惨遭嫌弃,愤而喝下壮胆酒,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扑过去就撕媳妇的裤子,要对大腿先下手为强,再行扑倒之实。他撕了一下,撕不动,再用力撕一下,还是撕不动,终于察觉:叶昭是习武之人,衣服尽捡结实的穿,和青楼姑娘们得薄绸小衫无法相比,而且在树上不好发力啊!
乱扯之下,他不小心把腰带打成了死结,更加脱不下衣服,无计可施下,只好采取报复性胸袭行动!把叶昭的中衣扒开,狠狠吃了几把豆腐,然后悲哀地发现,自家媳妇胸部的曲线……可能就比小倌馆里的头牌好上一点点……更悲哀的是,除了胸部外,其他地方摸了几把,都硬硬的,没发现多少软绵绵的东西。
叶昭一边喝酒一边任凭他上下其手,心里不停反复默记海夫人的教导,定下心神,出言:“今夜月色真美。”
按青楼经验,夏玉瑾此时应该接上,“你胸前的景色比月亮更美。”奈何他死活没找到媳妇的月亮在哪里,愤而扑上,狠狠在脖子处啃了口,连蹭带摸道,“让月亮去死吧!”用力过猛,树干摇摇晃晃,惊起几只入睡的鸟儿,都扑扇着翅膀,鄙夷地看一眼这个被人拖着才没掉下去的家伙,飞走了。
叶昭躺在树干上,扶稳两人身形,眨了眨眼,嘴角浅浅挂起笑容。夏玉瑾看着她长长的睫毛扑扇起来比蝴蝶展翅还优雅,原本就好像能看穿人心的淡琉璃珠眼睛在夜色下染成漆黑,波光流转,将杀气尽数化作柔情,直直刺到他心里去,然后像小猫似地挠了挠,正想抓住,瞬间又溜走了。
错愕间,她轻轻扯断自己被打成死结的腰带,散下外袍,张开贝齿,咬上锁骨处,灵活的舌头像猛兽般舔舐着,忽快忽慢,时而转圈,时而轻咬,然后缓缓往下,再往下,当含住蓓蕾时,他猛地弓起身,仿佛每一寸肌肤都像被雷电劈了般,发出不知是痛苦还是快乐的低吟。
“住手!”夏玉瑾猛地从温柔乡醒过来,推开她,再次坚定主张,“应该是我调戏你!”
“好!”叶昭毫不在意地解开衣衫,大大咧咧地靠着树干道,“你来!”
夏玉瑾环顾四周,觉得环境不适合自己发挥,硬朗地挥挥手,很有将帅风范地吩咐:“下树,回房再战!”
话音未落,心脏一阵悬空,他还没来得及惨叫,人已安安稳稳站在树底,然后半空中几次起伏,天晕地转,已经趴在今天杨氏才刚铺好的大红鸳鸯锦被上了。
叶昭问:“刺激吗?”
幽幽的檀香味在空气中回转,夏玉瑾余惊未过,觉得整个人都软了,抓得她紧紧的。
叶昭关心:“莫非……你害怕?”
夏玉瑾过来好一会,回过神来,硬着头皮道:“这点小事,能吓到爷吗?”
叶昭问:“你真不怕?”
夏玉瑾:“当然!”
叶昭咬着他耳朵问:“两军相逢,尚能战否?”
夏玉瑾豪气冲天:“一触即发!”
“敌将勇猛,”叶昭伸手勾住他的腰,拉到身前,另一只手探入,哑着嗓子道,“先让我检查检查粮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