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她带着狐朋狗友,变本加厉地折腾胡青,三天两头找借口教训他,弄得他身上不明显的地方青一块紫一块,只为把他们父子赶走。胡青为了父亲,将所有事情按下,隐忍不发,心里对叶昭却是恨之入骨,只巴不得早点长大去参加科举,得个一官半职,衣锦还乡,再找机会狠狠地报复她。
  后来……
  少年的梦想没有后来了。
  那天,漠北火光四起,杀声震天,他们的父母惨死在屠城中,家园被毁,年少时的恩恩怨怨在国仇家恨下,变得不值一提。
  两人联手对抗蛮金,关系开始好转。
  胡青还是喜欢三不五时给她添点小堵,算是报复当年之事。
  “狐狸和我是兄弟,他那么大个人还在打光棍已经够可怜了,你们就莫要败坏他名声,害他更讨不着媳妇了。要不是他坚决不要粗鲁的女人,我非得将你们姐妹俩一起送他去!”叶昭顿了顿,骂道,“再胡闹就让你们爹领回去,好好呆家里绣嫁妆!等春闺结束,我做主给你们挑两个最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嫁了!”
  秋华秋水见将军发脾气,脸都吓白了,将头摇成拨浪鼓。
  叶昭冷冷地说:“夏玉瑾再不济也是南平郡王,是太后面前受宠的嫡孙,还是上京的地头蛇。若他真心要收拾你们,随便都能拿出十种八种手段来。如今是他心善,不愿认真与两个女孩子计较,你们也不要将他的忍让当筹码,随便在他脸上踩!”
  秋水嘴唇微微动了下,还想再为胡青抱不平,可是看见叶昭眼中冒出的厉色,赶紧将满肚子的话统统吞了回去。
  叶昭低下头,用最严肃的语气,最缓慢的速度,告诫她们:“我叶昭从不打无意义之战,不攻无用之城,既然是挑了他,就是他有让我非要不可的地方。至于他是个怎么样的人,好不好,合不合适,我心里有数,还用不着你们来做决定。”
  秋华秋水站得笔直,大气都不敢出。
  叶昭总结:“今日之事,只此一回,下不为例。”
  巡城御史官虽小,手下还是有个百十号人。
  负责文书工作的老杨头听闻要有新御史上任,战战栗栗地花了一个通宵将过去所有资料都弄整齐,待听见新御史是南平郡王,他呆滞了半个时辰,然后花了十个晚上,加班加点将部分资料整理重抄了一份,熬得整个人都瘦了一圈。
  夏玉瑾带着满腹怨气来到巡察院,立刻点齐手下认人,发现里面大半是以前在街上相识的,熟悉起来毫不费力。待老杨头送上文书时,他收下记述城察布防的文书,然后将喜欢闹事的流氓地头蛇黑名单与案件文书搁开,大大咧咧地摆摆手道:“不用看了,这些小混蛋,哪个我不认识?”
  老杨头忽然有想哭的冲动。
  早知如此,他何须花那么多时间将南平郡王的名字在文书上抹除?
  夏玉瑾新官上任先逛街,让手下官差带着他去熟悉工作。
  他在这边骑了匹温顺的马,大摇大摆地走着,上京的流氓混混们在那边轰动了,纷纷三五结群,呼朋引伴地跑出来看热闹,坐在茶寮酒馆,喝酒的喝酒,喝茶的喝茶,磕瓜子的磕瓜子,对着穿崭新官服的夏玉瑾指指点点,想到他以前的所作所为,直说是“耗子看粮仓——监守自盗”
  夏玉瑾随手点出里面几个笑得最厉害的,吩咐官差道:“穿蓝色衣服的家伙昨天在醉云楼吃了霸王餐,下巴有颗痣的死胖子五天前参与了殴打事件,瘦得像猴子的那个家伙涉嫌诈骗,统统带回去给本王问话。”
  纨绔混混们,多多少少都做过几件亏心事,见夏玉瑾要恼羞成怒,翻脸不认人,赶紧闭嘴,就是憋笑憋得肚子痛。
  夏玉瑾见大家老实后,在街上随便逛了圈,并告诫相熟的家伙,让他们以后要做坏事就做干净点,别给他没脸,也别闹到明面上来。那些家伙个个点头哈腰笑着说晓得,做事绝不给郡王添麻烦。
  路过杏花楼的时候,正值响午,闻到酒肉飘香,腹中饥肠辘辘。
  夏玉瑾爬下马,丢给侍候的小二,带着随身的二十来个官差与小吏们进去用餐,他本就生就讨好面容,又有随和性子,其他人又存了拍须溜马之心,三杯两盏下来,便亲亲热热地混成一团,仿佛认识了十几年的好友。
  喝着喝着,夏玉瑾眼尖,见个青色身影徐徐从走来,要一壶酒,两个小菜,自顾自坐去角落临街的窗口,自斟自饮,自得其乐。
  他交代手下一声,匆匆走去,拍着来人肩膀,笑道:“胡青兄弟?这些日子忙得脚不沾地?为何兄弟请喝酒都不见你出现?”
  胡青听见声音,默默看看这手中酒杯,暗地里吸了口气,待抬头时,狭长的双眼里含着的鄙夷已被温柔的笑意掩下,他叹了口气:“将军布置下来大批任务,忙得连睡觉都合不上眼。”
  “那个凶婆娘真会使唤人。看你脸色憔悴得,嗤嗤……”夏玉瑾对这位被他媳妇压迫的家伙有同病相怜的感觉,便拉来老板,让他上两壶最好的花雕酒和半斤卤猪耳,坐下劝道,“以胡兄弟之才,参加春闱,中个举人进士不成问题,何苦做个小小参谋,未免太委屈了。”
  胡青淡淡道:“还好吧。”
  夏玉瑾问:“你是怎么认识我媳妇的?”
  胡青想了想道:“家父是叶家的西席,我与将军自幼相识。”
  夏玉瑾笑道:“哈,她说自己小时候不是一般的凶。”
  胡青点头:“何止是凶,简直是个混蛋。从小就穿男装,蛮横霸道,招摇过市,见不顺眼人的就随意欺凌,什么坏事都有她一腿。叶老将军对她的行径恨得要死,三天两头动手打架,半个月吼一次要逐她出家门。”
  夏玉瑾好奇问:“漠北人都不知道她是女人?”
  胡青白了他一眼:“你觉得家里有个霸道儿子,还是有个霸道女儿名声好?”
  都是丢脸,自然要选少得丢。
  叶家抵不住叶昭的混账,又没脸承认她是女儿,只好对家里人下了封口令。
  叶昭身材高挑,武功高强,说话做事都比男人更狠辣,说她是女儿,好比指着只老虎硬说是绵羊,根本没人相信。
  久而久之,漠北人都以为叶家有三个儿子。
  夏玉瑾想明白其间关键,问:“你既讨厌她,何苦要跟着她做事?”
  “讨厌?或许吧。”胡青的思绪有些恍惚,他不自觉又想起六年前的晚上,再次陷入那场永远也不能醒来的噩梦。
  熊熊烈火环绕在身边,腥臭的气息在鼻间漂浮。
  漠北的雍关城破,叶家是首当其冲的屠杀目标,夫人妾室、丫鬟侍女、下人仆役无一幸免。房屋的冲天火光中,他被父亲藏在柴房的杂物筐内,上面铺了厚厚一层烂草,叮嘱他“好好活着”。他眼睁睁看着父亲尚未冲出大门,就被蛮金兵随手一刀砍下头颅,还当球踢着玩,笑着闹着,比较谁得球最圆,踢得最远。
  鲜血顺着青石地面,徐徐流淌着,侵入柳条筐,浸湿了他的衣角,尚有暖暖的温度。
  父亲的身躯静静躺着,苍老弯曲的脊背已永远睡下。
  他再也不会在夜里用难听的声音,念四书五经催眠他入睡了。
  耳边充斥着野兽的欢声笑语,女人被□发出的竭斯底里尖叫,男人愤怒的咆哮,那个疯狂大骂“操你妈”的声音,是素来懦弱的小马吧?那个哭泣求饶的声音,是在自己受伤时,好心送药给他的红袖姐姐吧?厨房刘大婶八岁的儿子小毛在空中飞过,落在地上滚了两下,被利刃贯穿,再也不动了,他再不用偷偷找自己学识字,做秀才梦了吧?
  还有谁?还有谁能活着?
  他慌乱得失去神智。
  极度的颤栗后归于深深的寂静。
  入夜后,蛮金兵在举着火把四处搜索,说是要找叶家的狗崽子。
  细细的搜索下,没有落网之鱼。
  “这里还有个小杂种!真会躲,找死你爷爷了。”
  发现他的蛮金兵眉开眼笑,提着他的领子扯出柳条筐,然后愣愣地看着自己被拦腰砍成两段,连着手里的胡青,一起滑落地上。
  满地血污中,胡青抬起头。
  恍惚中,看见红莲般耀眼的火光中,站着威风凛凛的战神。
  凌乱的长发在冰冷晚风中轻轻飘舞,她浑身被鲜血淋浴,琉璃色的双眼已杀至通红,右手持着滴血宝剑,左手朝他伸来。
  他坐在地上,一时动弹不得。
  “走,”她说,“跟我走。”
  被坚定的声音鼓舞着,他终于站了起来,哆哆嗦嗦地跟着她,来到柴房后面的墙壁边,那里有条她用来在关禁闭时偷溜的小密道,出去后砍死两个蛮金兵,再通过两座民房,凭着叶昭地头蛇的本事,左转右转,两人竟躲过蛮金的封锁,逃去了城外的乌山树林中。
  连夜奔波,他累得喘不过气来,双腿像坠着千百斤重物,再也挪不动了。
  “休息会吧。”她停下步伐,站在山腰处,望向山脚,轻轻地说,“庸关城的火,越来越大了。”
  风夹杂着热气,吹过树梢,奏出凄凉的丧歌。
  绝望的惊叫声还在耳边回荡。
  曾互相憎恨的两个人并肩而立,静静地看着,看熊熊烈火在黑夜的帘幕上画出大片大片灿烂晚霞,残忍地将家园吞噬。叶府的朋友、思静书院的同窗、桂香酒肆的好酒、西街的美人、月牙楼的古玩、万古轩的梅花……只有失去的时候,才会深深明白这一切的美好。
  他梦想衣锦还乡,孝顺父亲。
  可是,乡在哪里?父亲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