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周泉旭这是第一次吃儿子亲手做的饭菜,要知道杨中元小时候连衣服都不用洗,更何况做这油烟杂乱的灶台工作,但儿子这一手手艺确实顶尖,他一边吃着,一边不由心酸起来。
如果不是实在生存艰难,一个曾经的富家子弟怎么能学得这样出色,他心里越是难过,吃着这一晚香气四溢的茄丁面就越不是滋味。可当着程维哲的面,他却又不能表现出一丝一毫。
他知道儿子无论现在多自立自强,什么脏活累活都干得,却不愿意让程维哲知道他曾经入宫为奴。虽说这个事情并不怨他,但被亲生父亲这样对待,真的很让人难以启齿。
而杨中元,也确实是不想跟程维哲说实话。永安宫那个地方,不是你努力就能活着出来的。因为落差太大,曾经的富贵荣华转瞬即逝,他曾经低三下四给高阶宫人赔笑脸,给管事们洗过衣服打过水,犯了错误挨打都不能说疼,就算再累,也得把所有活计都做完。
他自己并不为自己当时的行为为耻,可不知为什么,他却偏偏不想让程维哲知道一丝一毫。
毕竟,那跟年幼的他,已经是天差地别。
他知道如今的自己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但还是想让程维哲的记忆里,有自己最快意鲜活的那些年。
那个他失去了的,再也找不回来的,美好的童年。
陈叔介绍的泥瓦匠手艺非常好,趁着夏日天气炎热,两天的功夫前面灶台已经干透,杨中元便把买好的碗橱和大案台摆进铺子里,然后清洗干净了所有的面碗与小菜碟,他买好了品相极佳的香菇与枸杞,把调料分门别类放到竹罐里摆在案台上,一个崭新铮亮的面铺子便跃入眼帘。
他把后院那个小铁炉子架到灶台旁,又添了一口圆锅,这才架了凳子,一个人晃晃悠悠把程维哲给他写的招牌贴在铺子正门上方。
等贴好了招牌,他这才下了凳子,一个人抬头仰望那个霸气十足的面字。
程维哲的字大气磅礴,尤其是狂草,随着年龄渐长,如今的这一手字已经比他幼时强了千百倍。他父亲是秀才,在杨中元的心里,他早晚都会考取功名,然后成为年轻有为的朝臣。
可是现在,他守着一个看起来并不太赚钱的茶叶铺子,每日都悠闲度日。
想到他,杨中元这才发现程维哲好几日都没来了,也不知道这两日在忙些什么,连茶铺子也未去。
原本他想去茶铺子问问的,可是不知怎么的,他就是迈不开腿往隔壁走去,于是犹犹豫豫的,两天了也没问出一句话。
这正是百姓们下了工往家赶的时候,许多人是茶铺子的老顾客,见了杨中元便会问一句什么时候开张,杨中元索性就站在门口,一一笑着答了明日开张,请大家多多过来捧场,第一日不收钱的。
而不认识他的人,也会好奇问一句开的是什么买卖,杨中元于是把店里的招牌顺口报出来,然后请人家一定要来尝尝。
他选的时间好,这半个时辰就一直在铺子外面吆喝,等到金乌渐渐降的到西边的云层里,这才口干舌燥回了后院。
李大夫的药确实不错,周泉旭连着吃了三日脸色就好多了,因为每日跟儿子一起生活,他人也精神一些,偶尔坐在院子里,还能帮他清洗食材。
杨中元关好铺门,回到后院时就看到他爹在清洗小油菜,于是忙说:“爹,晚上我给你炒个香菇油菜,保准你爱吃。”
周泉旭笑笑,抬头望他,温和道:“我们家小元手艺最好了,等明日开了张,一定宾客盈门。”
☆、024萌芽
这几天忙得很,杨中元晚上早早睡下,周泉旭吃的药里面有一味安神的,因此父子俩一宿好眠,双双睡到第二天破晓时分。
直到外面天蒙蒙亮时,杨中元才迷迷糊糊清醒过来,刚一睁开眼睛,便听到外面有人叫他名字:“小元,小元快醒醒。”
杨中元一个鲤鱼打滚坐起身来,扭头看爹爹还未醒,便趁着依稀晨光,伸手一捏倚在床边的粗木棍子,轻手轻脚掀开蚊帐下了床。
他们家前铺后宅,中间的那一片院墙可并不是太高,这大清早的有人声音如此清晰传过来,那肯定是在院子里无疑。
可他铺子里外锁了两道门,旁人要进来,那便只能翻墙头了。
杨中元皱起眉头,握紧手里的棍子,打开偏屋的门栓,推开一条门缝闪身来到院中。
这会儿天色已经微微有些亮了,稀薄的晨光把小小的院子照得一片清明,杨中元揉揉眼睛,根本没看见任何人站在这里。
这要是旁人,还住在死过人的屋子里头,准保得吓得哆哆嗦嗦,可是杨中元胆子够大,他只是皱起眉头,想要四处搜寻一下。
就在这时,声音又起:“小元,我在这里!”
这声音忒熟悉了,杨中元循着声音望过去,却见挨着茶铺子那边的墙头上,一个模糊的人影正冲他招手,他突然松了口气,无奈道:“阿哲,你爬那么高做什么?”
虽说看不清面容,但程维哲的声音杨中元十分熟悉,是断然不会认错的。
“小元,你不是今天要开张?赶紧起来准备准备。”程维哲招手让他过来,整个人稳稳地趴在墙头道。
杨中元有些疑惑,他凑到墙根下,仰头看着程维哲:“要准备什么?我已经把招牌都贴好了,待会儿送食材的过来了,我就可以直接熬汤,然后站在门边吆喝就是了。”
程维哲听他语气里满满都是理所当然,不由觉得好笑:“你啊,谁家开张不是敲锣打鼓的,闹的热闹点才能引人来看,我就知道你想不到这个,鞭炮都帮你买好了,挂在房檐下的红绸红花就用我铺子里的就行,怎么也得弄得喜庆点啊。”
杨中元一呆,趁着天色并未明朗,暗暗红了脸。
他只知道自己东西好就能卖得出去,可到底并不懂如今市面上做生意的门门道道。宫里生活虽说艰难复杂,却也相对简单。他还真的不知道,铺子开张得大操大办一番。
“还好有你,我这几天忙的,都忘了这个事情。”杨中元压下心中的感激,忙谢了程维哲一番。
“好了好了,咱们还说那些见外的话做什么,你快些给我打开铺门,我帮你把红绸挂上。”程维哲想要伸手捶捶杨中元的头,却发现墙头有些高,他根本够不到。
杨中元白他一眼,却主动举起手,跟他碰了碰拳头。然后他跑回偏屋拿了钥匙,麻利去开门。
说话的功夫,周泉旭也醒了过来,他披上外袍出了院子,笑着同还靠在墙头的程维哲打招呼:“小哲,你今个来的这么早,辛苦你了。”
程维哲忙笑着摆手:“泉叔太客气啦,我昨天就在茶铺子歇的,也才起来没多久。”
他虽说是再跟周泉旭说话,但目光都放在正开门的杨中元身上,见他已经开好了铺子后门,忙撂下一句:“泉叔待会儿见。”便跳下梯子往前面跑去。
北城大多都是寻常百姓,早晨起来都很早,上工的上工,去城郊种地的种地,总之每日清晨是最忙碌的,雪塔巷有几家小餐馆都做早食生意,所以来往人流自然不少。
杨中元这间小小的面食铺子,自然也是要从早开到晚的,不如趁人多的时候打打招牌,等客人们尝过杨中元的手艺,还真不怕以后再也不来。
程维哲之所以这么着急叫他起来开店,就是想让他早早准备好,等客人上门,直接便能有热汤面吃,多好。
这会儿还不到卯时,天也刚刚褪却暗沉沉的夜色,依稀有些微光从天际透出来,让人能隐约看清脚下的石板路。
这个时候的雪塔巷异常安静,杨中元打开铺子沉重的前门,迎了抱着一大捧红绸的程维哲进了门。
“你早一天不来同我说,早起还在外面傻叫,真不知道是聪明还是笨。”杨中元嘴里念叨他,却麻利接过红绸跟程维哲一起挂在铺子四角。
程维哲笑笑,却问:“你汤都熬好了吗?”
杨中元道:“昨个下午熬了一个时辰,早就熬好了,待会儿我加了枸杞、香菇和山药,就在前面灶台这里吊味,那味道肯定特别香。”
他原本是想当天熬当天用的汤,但一个是需要起特别早来准备,再一个也得送活鸡的伙计来得早,这样一合计,他干脆前一天下午熬好第一遭鸡肉,然后晚上就把有肉的部分剃下切成细丝,两只鸡能弄好大一盆。第二天则加其他辅料,直接用鸡骨架在前面灶台熬煮,这样香味不仅能传播开去,还能告诉客人他用的是地地道道的鲜鸡汤,能实打实砸下口碑。
他一边跟程维哲一起挂红绸,一遍絮絮叨叨说着吃食的事情,程维哲笑着听过,心里不由感叹一两句。
如果不是实在生存艰难,一个曾经的富家子弟怎么能学得这样出色,他心里越是难过,吃着这一晚香气四溢的茄丁面就越不是滋味。可当着程维哲的面,他却又不能表现出一丝一毫。
他知道儿子无论现在多自立自强,什么脏活累活都干得,却不愿意让程维哲知道他曾经入宫为奴。虽说这个事情并不怨他,但被亲生父亲这样对待,真的很让人难以启齿。
而杨中元,也确实是不想跟程维哲说实话。永安宫那个地方,不是你努力就能活着出来的。因为落差太大,曾经的富贵荣华转瞬即逝,他曾经低三下四给高阶宫人赔笑脸,给管事们洗过衣服打过水,犯了错误挨打都不能说疼,就算再累,也得把所有活计都做完。
他自己并不为自己当时的行为为耻,可不知为什么,他却偏偏不想让程维哲知道一丝一毫。
毕竟,那跟年幼的他,已经是天差地别。
他知道如今的自己已经跟以前不一样了,但还是想让程维哲的记忆里,有自己最快意鲜活的那些年。
那个他失去了的,再也找不回来的,美好的童年。
陈叔介绍的泥瓦匠手艺非常好,趁着夏日天气炎热,两天的功夫前面灶台已经干透,杨中元便把买好的碗橱和大案台摆进铺子里,然后清洗干净了所有的面碗与小菜碟,他买好了品相极佳的香菇与枸杞,把调料分门别类放到竹罐里摆在案台上,一个崭新铮亮的面铺子便跃入眼帘。
他把后院那个小铁炉子架到灶台旁,又添了一口圆锅,这才架了凳子,一个人晃晃悠悠把程维哲给他写的招牌贴在铺子正门上方。
等贴好了招牌,他这才下了凳子,一个人抬头仰望那个霸气十足的面字。
程维哲的字大气磅礴,尤其是狂草,随着年龄渐长,如今的这一手字已经比他幼时强了千百倍。他父亲是秀才,在杨中元的心里,他早晚都会考取功名,然后成为年轻有为的朝臣。
可是现在,他守着一个看起来并不太赚钱的茶叶铺子,每日都悠闲度日。
想到他,杨中元这才发现程维哲好几日都没来了,也不知道这两日在忙些什么,连茶铺子也未去。
原本他想去茶铺子问问的,可是不知怎么的,他就是迈不开腿往隔壁走去,于是犹犹豫豫的,两天了也没问出一句话。
这正是百姓们下了工往家赶的时候,许多人是茶铺子的老顾客,见了杨中元便会问一句什么时候开张,杨中元索性就站在门口,一一笑着答了明日开张,请大家多多过来捧场,第一日不收钱的。
而不认识他的人,也会好奇问一句开的是什么买卖,杨中元于是把店里的招牌顺口报出来,然后请人家一定要来尝尝。
他选的时间好,这半个时辰就一直在铺子外面吆喝,等到金乌渐渐降的到西边的云层里,这才口干舌燥回了后院。
李大夫的药确实不错,周泉旭连着吃了三日脸色就好多了,因为每日跟儿子一起生活,他人也精神一些,偶尔坐在院子里,还能帮他清洗食材。
杨中元关好铺门,回到后院时就看到他爹在清洗小油菜,于是忙说:“爹,晚上我给你炒个香菇油菜,保准你爱吃。”
周泉旭笑笑,抬头望他,温和道:“我们家小元手艺最好了,等明日开了张,一定宾客盈门。”
☆、024萌芽
这几天忙得很,杨中元晚上早早睡下,周泉旭吃的药里面有一味安神的,因此父子俩一宿好眠,双双睡到第二天破晓时分。
直到外面天蒙蒙亮时,杨中元才迷迷糊糊清醒过来,刚一睁开眼睛,便听到外面有人叫他名字:“小元,小元快醒醒。”
杨中元一个鲤鱼打滚坐起身来,扭头看爹爹还未醒,便趁着依稀晨光,伸手一捏倚在床边的粗木棍子,轻手轻脚掀开蚊帐下了床。
他们家前铺后宅,中间的那一片院墙可并不是太高,这大清早的有人声音如此清晰传过来,那肯定是在院子里无疑。
可他铺子里外锁了两道门,旁人要进来,那便只能翻墙头了。
杨中元皱起眉头,握紧手里的棍子,打开偏屋的门栓,推开一条门缝闪身来到院中。
这会儿天色已经微微有些亮了,稀薄的晨光把小小的院子照得一片清明,杨中元揉揉眼睛,根本没看见任何人站在这里。
这要是旁人,还住在死过人的屋子里头,准保得吓得哆哆嗦嗦,可是杨中元胆子够大,他只是皱起眉头,想要四处搜寻一下。
就在这时,声音又起:“小元,我在这里!”
这声音忒熟悉了,杨中元循着声音望过去,却见挨着茶铺子那边的墙头上,一个模糊的人影正冲他招手,他突然松了口气,无奈道:“阿哲,你爬那么高做什么?”
虽说看不清面容,但程维哲的声音杨中元十分熟悉,是断然不会认错的。
“小元,你不是今天要开张?赶紧起来准备准备。”程维哲招手让他过来,整个人稳稳地趴在墙头道。
杨中元有些疑惑,他凑到墙根下,仰头看着程维哲:“要准备什么?我已经把招牌都贴好了,待会儿送食材的过来了,我就可以直接熬汤,然后站在门边吆喝就是了。”
程维哲听他语气里满满都是理所当然,不由觉得好笑:“你啊,谁家开张不是敲锣打鼓的,闹的热闹点才能引人来看,我就知道你想不到这个,鞭炮都帮你买好了,挂在房檐下的红绸红花就用我铺子里的就行,怎么也得弄得喜庆点啊。”
杨中元一呆,趁着天色并未明朗,暗暗红了脸。
他只知道自己东西好就能卖得出去,可到底并不懂如今市面上做生意的门门道道。宫里生活虽说艰难复杂,却也相对简单。他还真的不知道,铺子开张得大操大办一番。
“还好有你,我这几天忙的,都忘了这个事情。”杨中元压下心中的感激,忙谢了程维哲一番。
“好了好了,咱们还说那些见外的话做什么,你快些给我打开铺门,我帮你把红绸挂上。”程维哲想要伸手捶捶杨中元的头,却发现墙头有些高,他根本够不到。
杨中元白他一眼,却主动举起手,跟他碰了碰拳头。然后他跑回偏屋拿了钥匙,麻利去开门。
说话的功夫,周泉旭也醒了过来,他披上外袍出了院子,笑着同还靠在墙头的程维哲打招呼:“小哲,你今个来的这么早,辛苦你了。”
程维哲忙笑着摆手:“泉叔太客气啦,我昨天就在茶铺子歇的,也才起来没多久。”
他虽说是再跟周泉旭说话,但目光都放在正开门的杨中元身上,见他已经开好了铺子后门,忙撂下一句:“泉叔待会儿见。”便跳下梯子往前面跑去。
北城大多都是寻常百姓,早晨起来都很早,上工的上工,去城郊种地的种地,总之每日清晨是最忙碌的,雪塔巷有几家小餐馆都做早食生意,所以来往人流自然不少。
杨中元这间小小的面食铺子,自然也是要从早开到晚的,不如趁人多的时候打打招牌,等客人们尝过杨中元的手艺,还真不怕以后再也不来。
程维哲之所以这么着急叫他起来开店,就是想让他早早准备好,等客人上门,直接便能有热汤面吃,多好。
这会儿还不到卯时,天也刚刚褪却暗沉沉的夜色,依稀有些微光从天际透出来,让人能隐约看清脚下的石板路。
这个时候的雪塔巷异常安静,杨中元打开铺子沉重的前门,迎了抱着一大捧红绸的程维哲进了门。
“你早一天不来同我说,早起还在外面傻叫,真不知道是聪明还是笨。”杨中元嘴里念叨他,却麻利接过红绸跟程维哲一起挂在铺子四角。
程维哲笑笑,却问:“你汤都熬好了吗?”
杨中元道:“昨个下午熬了一个时辰,早就熬好了,待会儿我加了枸杞、香菇和山药,就在前面灶台这里吊味,那味道肯定特别香。”
他原本是想当天熬当天用的汤,但一个是需要起特别早来准备,再一个也得送活鸡的伙计来得早,这样一合计,他干脆前一天下午熬好第一遭鸡肉,然后晚上就把有肉的部分剃下切成细丝,两只鸡能弄好大一盆。第二天则加其他辅料,直接用鸡骨架在前面灶台熬煮,这样香味不仅能传播开去,还能告诉客人他用的是地地道道的鲜鸡汤,能实打实砸下口碑。
他一边跟程维哲一起挂红绸,一遍絮絮叨叨说着吃食的事情,程维哲笑着听过,心里不由感叹一两句。